●卷七十 郊社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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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
魏文帝南巡在颍陰,有司為壇於繁陽故城。
庚午,登壇受绂,降壇視燎成禮,未有祖配。
明帝景初元年十月,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
诏曰:"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
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後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後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 按:此以郊與圜丘為二處,用鄭元之說。
其時康成所注二《禮》方行,王子雍雖著論以攻之,而人未宗其說。
然魏、晉而後,有天下者多起自匹夫,其祖父未有可以配天之功德,非如虞、夏四代之比。
而康成之所謂配天者,以為周祀天於圜丘,以喾配,謂之禘;祀五帝於郊,以稷配,謂之郊;又祀五帝及五人帝於明堂,以文王配,謂之祖;祀五神於明堂,以武王配,謂之宗。
此三祭者必皆有祖考可配,而後可以舉事,是以魏文帝之時,有郊祀而未有祖配,直至明帝時,複遠取舜以配圜丘,然後以武帝配郊,以文帝配明堂,蓋拘於康成支離之說。
是以配天之祀,必俟奕世之後,又複上取之遙遙華胄以足之,然後可以行禮耳。
初,侍中高堂隆論郊祀事,以魏為舜後,推舜配天。
其後蔣濟著文以追诘隆,謂舜本姓妫,其後曰田。
曹氏族出自邾,魏武作《家傳》,自雲曹叔振铎之後,又陳思王作《武帝诔》曰:"於穆武王,胄稷允周。
"則非舜後明甚,而橫祀非族,降黜太祖,不配正天,皆為缪妄。
濟曰:"夫虬龍神於獺,獺自祭其先,不祭虬龍也;麒麟、白虎仁於豺,豺自祭其先,不祭麒、虎也。
如元之說,有虞以上豺、獺之不若邪?" 自正始以後,終魏代,不複郊祀。
孫權初稱尊号於武昌,祭南郊,告天用元牡。
自以居非中土,不修設。
末年,南郊追上父堅尊号為吳始祖以配天。
後王嗣位,終吳代不郊祀。
晉武帝即位,南郊燎告,未有祖配。
泰始二年,诏定郊祀。
南郊除五帝座,五郊同稱昊天,各設一座而已。
時群臣議:五帝即天也,王氣時異,故殊其号,雖名有五,其實一神。
宜除五帝号,同稱昊天。
從之。
二月丁醜,郊祀宣皇帝以配天。
十一月,有司又議奏:"古者,丘,郊不異,宜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更修立壇兆。
其二至之祀,合於二郊。
"帝又從之。
是月冬至,帝親祀圜丘於南郊。
自是後,圜丘、方澤不别立。
按:以圜丘即郊,五帝同一天,王肅之說。
武帝,肅外孫也。
故祀禮從其說。
太康三年,帝親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
十年十月,诏複明堂及南郊五帝位(見《五帝門》)。
诏:"郊祀、明堂禮樂,權用魏儀,遵周室肇稱殷禮之義,但改樂章而已。
"使傅元為之詞。
《祠天地五郊夕牲歌》一。
《祠天地五郊迎送神歌》一。
《飨天地五郊歌》一。
《天地郊明堂夕牲歌》一。
《天地郊明堂降神歌》一。
《天郊飨神歌》一。
元帝即位於建康,太興二年,立南郊於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賀循所定,多依漢及晉初之儀。
三月辛卯,帝親郊祀,飨配之禮一依武帝始郊故事。
時尚未立北壇,地祇衆神并在天郊。
始議立郊祀儀。
尚書令刁協等議,宜須旋都洛邑乃修之。
司徒荀組據漢獻帝都許即便立郊,宜於此修奉。
從之。
成帝鹹和八年,制:"天郊則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鬥、三台、司命、軒轅、後土、太一、天一、太微、鈎陳、北極、雨師、雷、電、司空、風、伯、老人,凡六十二神從祀。
"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辛未,南郊,帝親奉焉。
祝文稱"嗣天子臣某"。
安帝元興三年,劉裕讨桓元,走之。
已卯,告成功於南郊。
是年,帝蒙塵江陵未反。
其明年應郊,朝議以為宜依周禮,宗伯攝三公行事。
尚書左丞王約之獨曰:"郊天極尊,非天子不祀,無使皇輿不得親奉。
"從之。
郊廟牲、币、璧、玉之色,雖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駒(赤馬黑鬣曰骝),漢則但雲犢,未辨其色。
江左南北郊同用元牲。
禮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
漢儀,天子之喪,使太尉告谥於南郊,他無聞焉。
魏文帝黃初四年七月,帝将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祀南郊。
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有事於郊也。
江左則廢。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上辛,帝親祀南郊,大赦。
三年九月(時營陽王已即位),司空徐羨之等奏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
诏可。
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輿駕親奉;至時或雨,遂遷日,有司行事。
"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
晉代顧和亦雲更擇吉日,徐禅雲晉代或丙或庚,并别有義。
""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非專祈榖。
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祢宮'者,謂告之,退而蔔。
則告義在郊,非告日也。
今日雖有遷,郊祀不異,不應重告。
"徐爰議以為:"郊祀用辛,何偃據《禮》,不應更告。
毛血告牷之後,雖有事,得更應有司行事,不容遷郊。
"參議:"宜於遇雨遷用後辛,不重告。
"诏可。
南郊自魏以來,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頭山西,在宮之午地(徐爰曰:"《禮記》:燔柴於泰壇,祭天也;迎日於南郊,就陽位也。
晉代過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狹,多於已地。
大宋造邦維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
孝武崩,廢帝以郊舊地為吉祥,移置本處。
齊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無配,犧牲之色因晉、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
自茲以後,間歲而祀(時有司奏:"前代嗣位,或因前郊年,或自更始。
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郊與否?"尚書令王儉議:"檢晉明帝太甯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
簡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
"祭酒張緒等并同。
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王儉啟雲:"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
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無煩遷日。
"帝從之)。
郊壇圓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壯(散騎常侍庾昙崇啟雲:"祭天尚質,秦、漢以來,郊兆壇域無立宮室,以明謙恭。
"诏付外詳。
博士賀瑒議:"《周禮》:'王旅上帝,張氈案。
'以氈為床於幄中,不聞郊所置宮宇也。
"虞炎議:"漢之郊祀,天子自竹宮遙拜,息殿去壇既遠,奉祀畢,旋息於此,無嫌。
"祠部郎中李撝議:"《周禮》:'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屍次。
'屍則有幄。
鄭仲師雲:'屍次,祭祀之屍所居更衣帳也。
'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屍之言,理亦關於宗廟。
古則張幕,今也房屋,宗廟旅幕可變為棟宇;郊壇氈案,何為不轉制檐甍?"遂不行昙崇議)。
梁武帝即位,南郊,為壇在國之南(壇高二丈七尺,徑十八丈,其外再壝,四門),常與北郊間歲。
正月,皇帝緻齋於萬壽殿,上辛行事(吳操之雲:"啟蟄而郊,郊應在立春後。
"何佟之雲:"今之郊祀,是報昔歲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歲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
周之冬至圜丘,大報天也;夏正又郊,以祈農事。
故有啟蟄之說。
"帝曰:"圜丘自是祭天,先農即是祈榖。
祭昊天宜在冬至,祈榖必須啟蟄。
"),用特牛一,祀天皇大帝於壇上,攢題曰"皇天座(四年,佟之啟:"《周禮》稱天曰神,今天攢宜題曰'皇天座'。
")",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帝、天文從祀(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鬥、三台、老人、風伯、雨師皆從祀。
其五帝、二十八宿及風、雨師等座有坎,馀皆平地。
王僧崇啟曰:"五祀位在北郊,圜丘不宜重設。
"帝曰:"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宜兩從。
"僧崇又曰:"風伯、雨師皆箕、畢也,而今南郊祀箕、畢,複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
"帝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風伯、雨師即箕、畢下隸,兩祭非嫌。
")。
禮以蒼璧制币,除鬯祼(佟之啟:"按:鬯者盛以六彜,覆以畫幂,備其文飾,施之宗廟。
今郊有祼,恐乖尚質,宜革之。
"帝依之),香用沉(取本天之質陽所宜),器以陶匏素俎,席用藁稭(太祝牒:"壇下神座,悉用白茅,俎以漆。
"诏下議。
八座奏:"《禮》雲:'觀天下之物,務稱其德。
'則知郊祭俎不應漆。
席用白茅,《禮》無所出。
"於是改用素俎,五帝以下皆蒲席藁薦)。
皇帝一獻,再拜受福(帝以一獻為質,三獻為文,诏下議。
博士陸玮等以為宗祧三獻,義兼臣下,上天之禮,主在帝王。
約理申義,一獻為允。
自是天地之祭皆一獻。
惟皇帝受福,明上靈降祚,臣下不敢同)。
太尉設燎壇於丙地,禮畢,器席有司埋之(佟之議曰:"《禮》:'祭器弊則埋之。
'今一用便埋,費而乖典。
"帝曰:"薦席輕物,陶匏賤器,方還府庫,容後穢惡。
但弊則埋之者,謂四時祭器耳。
"從有司燒埋之)。
五年,迎五帝,以始祖配(時明山賓議,以始祖配飨五帝,從之)。
十一年,帝曰:"《禮》'祭月於坎',由是陰義,乃别祭之儀。
今兆南郊,既雲就陽,理不應為坎。
"遂廢之(八座奏曰:"五帝之義,不應居坎。
良由齊代圜丘小峻,邊無神位。
今丘形既廣,請五帝座悉於壇上,外域二十八宿及風伯、雨師等座,悉停為坎")。
十七年,帝以威仰、魄寶俱是天神,於壇則尊,於下則卑。
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不煩重設。
又祭二十八宿無十二辰,於義阙然。
南郊可除五帝祀,加十二辰與二十八宿,各於其方為壇。
诏定郊禋之樂,以"雅"為稱,取《詩序》"雅者正也"之義。
《後雅》,三曲,四言(取《禮記》:"司徒論選士,升之學,曰俊士。
"二郊用)。
《皇雅》,三曲,五言(取《詩》:"皇矣上帝,臨下有赫。
"二郊、太廟同用)。
《滌雅》,一曲,四言(取"帝牛在滌三月。
"牷出入用)。
《牷雅》一曲,四言(薦毛血用)。
《誠雅》一曲,三言(取至誠感神義,南郊降神用)。
又《誠雅》,一曲,四言(送神用)。
《獻雅》,一曲,四言(飲福用)。
《禋雅》,一曲,四言(就燎用)。
其辭并沈約所制。
普通中,薦蔬無牲牢,遂省《滌》、《牷雅》雲。
陳武帝永定元年受禅,修圜丘(壇高二丈二尺五寸,廣十丈)柴燎告天。
明年,因以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風伯、雨師及五帝位(太常卿許通奏曰:"按《周禮》以血祭祭社稷五祀。
鄭元雲:'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
五祀,五官之神也。
'五神主五行,隸於地,故與埋沈疈辜同為陰祀。
既非禋柴,無關陽祭。
故何休雲:'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
'五神位在北郊,圜丘不宜重設。
又按以槱燎祀風伯、雨師,鄭衆雲:'風伯箕,雨師畢,皆星也。
'今南郊祭箕、畢,複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
"制并依。
疈音普逼反,槱音羊九反),間歲而祀。
文帝天嘉中,改以高祖配,複三獻之禮(許通曰:"按《周禮 司樽彜》雲,三獻施於宗祧。
鄭元注:'一獻施於小祀。
'今用小祀之禮施於大神大帝,為不通矣。
"從之)。
宣帝即位,以郊壇卑下,更增廣之(祠部郎王元規議曰:"古圜方二丘并因見有,本無高廣之數。
後代随事遷都,有築建丈尺之儀。
但五帝、三王不相沿襲,今增南郊上徑十二丈,則天大數;下徑十八丈,取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尺之堂。
")。
後魏道武皇帝即位二年正月,親祀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
壇通四陛,壝埒三重,天位在上,南面,神元西面,五帝以下天文從食(五精帝在壇内,四帝各於其方。
黃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鬥、司中、司命、司祿、司人在中壝内,各因其方。
其馀從食者各千馀神,醊在外壝内)。
席用藁稭,玉以四珪,幣用束帛牲以黝犢(上帝神元用犢各一五方帝共犢一,日、月等共牛一)。
祭畢,燎牲體左於壇東已地(從陽之義)。
後冬至,祭上帝於圜丘,牲币并同。
天賜二年四月,複祀天於西郊,為方壇,東為二陛,土陛無等。
周垣四門,門各依方色為名。
置木主七於壇上。
牲用白犢、黃駒、白羊各一。
祭之日,帝禦大駕至郊所,立青門内近南,西面。
内朝臣皆位於壇北,外朝臣及夫人、方容鹹位於青門外。
後率六宮從黑門入,列於青門内近北,并西面。
廪犧令掌牲,陳於壇前,女巫執鼓,立於陛東,西面。
選帝七族子弟七人,執酒在巫南,西面北上。
女巫升壇搖鼓,帝拜,後肅拜,内外百官拜。
祀訖,乃殺牲。
執酒七人,西向,以酒灑天神主,複拜。
如此者三,禮畢而反(後魏道武帝西平姑臧,東下山東,足為雄武之主。
其時用事大臣崔浩、李順、李孝伯等誠皆有才多,是謀猷之士,全少通儒碩學,所以郊祀,帝、後、六宮及女巫預焉,馀制複多參夷禮而違舊章)。
自後歲一祭。
明元帝太常三年,立五精帝兆於四郊,遠近放五行數,各為方壇四陛,埒壝三重通四門,以太皥等及諸佐配。
祭黃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馀四帝各以四立日祀之,牲各用牛一。
又立春遣有司迎春於東郊,祭用酒脯棗栗,無牲币。
獻文帝以西郊舊事,歲增木主,易代則更兆,其事無益於神明,乃革前儀,定置主七,立碑於郊所。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親築圜丘於南郊。
北齊每三年一祭,以正月上辛禘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壇在國南郊,下廣輪二百七十尺,上廣輪四十六尺,高四十五尺。
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級,四面各一陛,下級方維八陛。
周以三壝,去丘五十步。
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二十五步,皆通八門。
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廣輪三百七十步,其營塹廣丈二尺,深一丈,四面各一門。
又為燎壇於中壝外之丙地,廣輪三十六尺,高三丈,四面各有階),以高祖神武帝配,五精帝、天文等從祀(五精帝於中丘,面皆向内。
日、月、五星、北鬥、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伯、雨師、靈星於下丘,衆星位於内壝中)。
禮以蒼璧、東帛、蒼牲九。
皇帝初獻,太尉亞獻,光祿卿終獻。
司徒獻五帝,司空獻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以下薦衆星。
後諸儒定禮:圜丘改以冬至祀之,南郊則歲一祀,以正月上辛。
為壇於國南(壇廣輪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階。
為三壝,内壝去壇十五步,中壝、外壝相去如内壝。
四面各一門。
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廣輪二百七十步。
營塹廣一丈,深八尺,四門。
又為燎壇於中壝丙地,廣輪二十七尺,高一尺八寸
庚午,登壇受绂,降壇視燎成禮,未有祖配。
明帝景初元年十月,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
诏曰:"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
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後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後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 按:此以郊與圜丘為二處,用鄭元之說。
其時康成所注二《禮》方行,王子雍雖著論以攻之,而人未宗其說。
然魏、晉而後,有天下者多起自匹夫,其祖父未有可以配天之功德,非如虞、夏四代之比。
而康成之所謂配天者,以為周祀天於圜丘,以喾配,謂之禘;祀五帝於郊,以稷配,謂之郊;又祀五帝及五人帝於明堂,以文王配,謂之祖;祀五神於明堂,以武王配,謂之宗。
此三祭者必皆有祖考可配,而後可以舉事,是以魏文帝之時,有郊祀而未有祖配,直至明帝時,複遠取舜以配圜丘,然後以武帝配郊,以文帝配明堂,蓋拘於康成支離之說。
是以配天之祀,必俟奕世之後,又複上取之遙遙華胄以足之,然後可以行禮耳。
初,侍中高堂隆論郊祀事,以魏為舜後,推舜配天。
其後蔣濟著文以追诘隆,謂舜本姓妫,其後曰田。
曹氏族出自邾,魏武作《家傳》,自雲曹叔振铎之後,又陳思王作《武帝诔》曰:"於穆武王,胄稷允周。
"則非舜後明甚,而橫祀非族,降黜太祖,不配正天,皆為缪妄。
濟曰:"夫虬龍神於獺,獺自祭其先,不祭虬龍也;麒麟、白虎仁於豺,豺自祭其先,不祭麒、虎也。
如元之說,有虞以上豺、獺之不若邪?" 自正始以後,終魏代,不複郊祀。
孫權初稱尊号於武昌,祭南郊,告天用元牡。
自以居非中土,不修設。
末年,南郊追上父堅尊号為吳始祖以配天。
後王嗣位,終吳代不郊祀。
晉武帝即位,南郊燎告,未有祖配。
泰始二年,诏定郊祀。
南郊除五帝座,五郊同稱昊天,各設一座而已。
時群臣議:五帝即天也,王氣時異,故殊其号,雖名有五,其實一神。
宜除五帝号,同稱昊天。
從之。
二月丁醜,郊祀宣皇帝以配天。
十一月,有司又議奏:"古者,丘,郊不異,宜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更修立壇兆。
其二至之祀,合於二郊。
"帝又從之。
是月冬至,帝親祀圜丘於南郊。
自是後,圜丘、方澤不别立。
按:以圜丘即郊,五帝同一天,王肅之說。
武帝,肅外孫也。
故祀禮從其說。
太康三年,帝親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
十年十月,诏複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诏:"郊祀、明堂禮樂,權用魏儀,遵周室肇稱殷禮之義,但改樂章而已。
"使傅元為之詞。
《祠天地五郊夕牲歌》一。
《祠天地五郊迎送神歌》一。
《飨天地五郊歌》一。
《天地郊明堂夕牲歌》一。
《天地郊明堂降神歌》一。
《天郊飨神歌》一。
元帝即位於建康,太興二年,立南郊於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賀循所定,多依漢及晉初之儀。
三月辛卯,帝親郊祀,飨配之禮一依武帝始郊故事。
時尚未立北壇,地祇衆神并在天郊。
始議立郊祀儀。
尚書令刁協等議,宜須旋都洛邑乃修之。
司徒荀組據漢獻帝都許即便立郊,宜於此修奉。
從之。
成帝鹹和八年,制:"天郊則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鬥、三台、司命、軒轅、後土、太一、天一、太微、鈎陳、北極、雨師、雷、電、司空、風、伯、老人,凡六十二神從祀。
"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辛未,南郊,帝親奉焉。
祝文稱"嗣天子臣某"。
安帝元興三年,劉裕讨桓元,走之。
已卯,告成功於南郊。
是年,帝蒙塵江陵未反。
其明年應郊,朝議以為宜依周禮,宗伯攝三公行事。
尚書左丞王約之獨曰:"郊天極尊,非天子不祀,無使皇輿不得親奉。
"從之。
郊廟牲、币、璧、玉之色,雖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駒
江左南北郊同用元牲。
禮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
漢儀,天子之喪,使太尉告谥於南郊,他無聞焉。
魏文帝黃初四年七月,帝将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祀南郊。
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有事於郊也。
江左則廢。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上辛,帝親祀南郊,大赦。
三年九月
诏可。
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輿駕親奉;至時或雨,遂遷日,有司行事。
"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
晉代顧和亦雲更擇吉日,徐禅雲晉代或丙或庚,并别有義。
""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非專祈榖。
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祢宮'者,謂告之,退而蔔。
則告義在郊,非告日也。
今日雖有遷,郊祀不異,不應重告。
"徐爰議以為:"郊祀用辛,何偃據《禮》,不應更告。
毛血告牷之後,雖有事,得更應有司行事,不容遷郊。
"參議:"宜於遇雨遷用後辛,不重告。
"诏可。
南郊自魏以來,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頭山西,在宮之午地
晉代過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狹,多於已地。
大宋造邦維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
孝武崩,廢帝以郊舊地為吉祥,移置本處。
齊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無配,犧牲之色因晉、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
自茲以後,間歲而祀
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郊與否?"尚書令王儉議:"檢晉明帝太甯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
簡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
"祭酒張緒等并同。
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
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無煩遷日。
"帝從之)。
郊壇圓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壯
"诏付外詳。
博士賀瑒議:"《周禮》:'王旅上帝,張氈案。
'以氈為床於幄中,不聞郊所置宮宇也。
"虞炎議:"漢之郊祀,天子自竹宮遙拜,息殿去壇既遠,奉祀畢,旋息於此,無嫌。
"祠部郎中李撝議:"《周禮》:'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屍次。
'屍則有幄。
鄭仲師雲:'屍次,祭祀之屍所居更衣帳也。
'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屍之言,理亦關於宗廟。
古則張幕,今也房屋,宗廟旅幕可變為棟宇;郊壇氈案,何為不轉制檐甍?"遂不行昙崇議)。
梁武帝即位,南郊,為壇在國之南
正月,皇帝緻齋於萬壽殿,上辛行事
"何佟之雲:"今之郊祀,是報昔歲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歲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
周之冬至圜丘,大報天也;夏正又郊,以祈農事。
故有啟蟄之說。
"帝曰:"圜丘自是祭天,先農即是祈榖。
祭昊天宜在冬至,祈榖必須啟蟄。
"),用特牛一,祀天皇大帝於壇上,攢題曰"皇天座
")",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帝、天文從祀
其五帝、二十八宿及風、雨師等座有坎,馀皆平地。
王僧崇啟曰:"五祀位在北郊,圜丘不宜重設。
"帝曰:"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宜兩從。
"僧崇又曰:"風伯、雨師皆箕、畢也,而今南郊祀箕、畢,複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
"帝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風伯、雨師即箕、畢下隸,兩祭非嫌。
")。
禮以蒼璧制币,除鬯祼
今郊有祼,恐乖尚質,宜革之。
"帝依之),香用沉
"诏下議。
八座奏:"《禮》雲:'觀天下之物,務稱其德。
'則知郊祭俎不應漆。
席用白茅,《禮》無所出。
"於是改用素俎,五帝以下皆蒲席藁薦)。
皇帝一獻,再拜受福
博士陸玮等以為宗祧三獻,義兼臣下,上天之禮,主在帝王。
約理申義,一獻為允。
自是天地之祭皆一獻。
惟皇帝受福,明上靈降祚,臣下不敢同)。
太尉設燎壇於丙地,禮畢,器席有司埋之
'今一用便埋,費而乖典。
"帝曰:"薦席輕物,陶匏賤器,方還府庫,容後穢惡。
但弊則埋之者,謂四時祭器耳。
"從有司燒埋之)。
五年,迎五帝,以始祖配
十一年,帝曰:"《禮》'祭月於坎',由是陰義,乃别祭之儀。
今兆南郊,既雲就陽,理不應為坎。
"遂廢之
良由齊代圜丘小峻,邊無神位。
今丘形既廣,請五帝座悉於壇上,外域二十八宿及風伯、雨師等座,悉停為坎")。
十七年,帝以威仰、魄寶俱是天神,於壇則尊,於下則卑。
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不煩重設。
又祭二十八宿無十二辰,於義阙然。
南郊可除五帝祀,加十二辰與二十八宿,各於其方為壇。
诏定郊禋之樂,以"雅"為稱,取《詩序》"雅者正也"之義。
《後雅》,三曲,四言
"二郊用)。
《皇雅》,三曲,五言
"二郊、太廟同用)。
《滌雅》,一曲,四言
"牷出入用)。
《牷雅》一曲,四言
《誠雅》一曲,三言
又《誠雅》,一曲,四言
《獻雅》,一曲,四言
《禋雅》,一曲,四言
其辭并沈約所制。
普通中,薦蔬無牲牢,遂省《滌》、《牷雅》雲。
陳武帝永定元年受禅,修圜丘
明年,因以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風伯、雨師及五帝位
鄭元雲:'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
五祀,五官之神也。
'五神主五行,隸於地,故與埋沈疈辜同為陰祀。
既非禋柴,無關陽祭。
故何休雲:'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
'五神位在北郊,圜丘不宜重設。
又按以槱燎祀風伯、雨師,鄭衆雲:'風伯箕,雨師畢,皆星也。
'今南郊祭箕、畢,複祭風伯、雨師,恐乖祀典。
"制并依。
疈音普逼反,槱音羊九反),間歲而祀。
文帝天嘉中,改以高祖配,複三獻之禮
鄭元注:'一獻施於小祀。
'今用小祀之禮施於大神大帝,為不通矣。
"從之)。
宣帝即位,以郊壇卑下,更增廣之
後代随事遷都,有築建丈尺之儀。
但五帝、三王不相沿襲,今增南郊上徑十二丈,則天大數;下徑十八丈,取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尺之堂。
")。
後魏道武皇帝即位二年正月,親祀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
壇通四陛,壝埒三重,天位在上,南面,神元西面,五帝以下天文從食
黃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鬥、司中、司命、司祿、司人在中壝内,各因其方。
其馀從食者各千馀神,醊在外壝内)。
席用藁稭,玉以四珪,幣用束帛牲以黝犢
祭畢,燎牲體左於壇東已地
後冬至,祭上帝於圜丘,牲币并同。
天賜二年四月,複祀天於西郊,為方壇,東為二陛,土陛無等。
周垣四門,門各依方色為名。
置木主七於壇上。
牲用白犢、黃駒、白羊各一。
祭之日,帝禦大駕至郊所,立青門内近南,西面。
内朝臣皆位於壇北,外朝臣及夫人、方容鹹位於青門外。
後率六宮從黑門入,列於青門内近北,并西面。
廪犧令掌牲,陳於壇前,女巫執鼓,立於陛東,西面。
選帝七族子弟七人,執酒在巫南,西面北上。
女巫升壇搖鼓,帝拜,後肅拜,内外百官拜。
祀訖,乃殺牲。
執酒七人,西向,以酒灑天神主,複拜。
如此者三,禮畢而反
其時用事大臣崔浩、李順、李孝伯等誠皆有才多,是謀猷之士,全少通儒碩學,所以郊祀,帝、後、六宮及女巫預焉,馀制複多參夷禮而違舊章)。
自後歲一祭。
明元帝太常三年,立五精帝兆於四郊,遠近放五行數,各為方壇四陛,埒壝三重通四門,以太皥等及諸佐配。
祭黃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馀四帝各以四立日祀之,牲各用牛一。
又立春遣有司迎春於東郊,祭用酒脯棗栗,無牲币。
獻文帝以西郊舊事,歲增木主,易代則更兆,其事無益於神明,乃革前儀,定置主七,立碑於郊所。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親築圜丘於南郊。
北齊每三年一祭,以正月上辛禘祀昊天上帝於圜丘
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級,四面各一陛,下級方維八陛。
周以三壝,去丘五十步。
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二十五步,皆通八門。
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廣輪三百七十步,其營塹廣丈二尺,深一丈,四面各一門。
又為燎壇於中壝外之丙地,廣輪三十六尺,高三丈,四面各有階),以高祖神武帝配,五精帝、天文等從祀
日、月、五星、北鬥、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伯、雨師、靈星於下丘,衆星位於内壝中)。
禮以蒼璧、東帛、蒼牲九。
皇帝初獻,太尉亞獻,光祿卿終獻。
司徒獻五帝,司空獻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以下薦衆星。
後諸儒定禮:圜丘改以冬至祀之,南郊則歲一祀,以正月上辛。
為壇於國南
為三壝,内壝去壇十五步,中壝、外壝相去如内壝。
四面各一門。
又為大營於外壝之外,廣輪二百七十步。
營塹廣一丈,深八尺,四門。
又為燎壇於中壝丙地,廣輪二十七尺,高一尺八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