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田賦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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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佃,即以名廪。

    大興中,三吳大饑,後軍将軍應詹上表曰:"魏武帝用棗祇、韓浩之議,廣建屯田,又於征伐之中,分帶甲之士,随宜開墾,故下不甚勞,大功克舉。

    間者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已還返。

    江西良田曠廢未久,火耕水耨,為功差易。

    宜簡流人,興複農官,功勞報賞,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之公私兼濟,則倉庾盈億,可計日而待之。

    " 穆帝昇平初,荀羨為北部都尉,鎮下邳(今臨淮郡縣)屯田於東陽之石鼈(亦在今之臨淮郡界),公私利之。

     齊高帝敕桓崇祖修理芍陂田,曰:"卿但努力營田,自然平殄虜寇。

    昔魏置典農,而中都足食;晉開汝、颍,而河、汴委儲。

    卿宜勉之。

    " 後魏文帝大統十一年,大旱。

    十二年,秘書丞李彪上表:"請别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一為屯田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以贓贖雜物市牛科給,令其肆力。

    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甄其正課并征戍雜役。

    行此二事,數年之中榖積而人足矣。

    "帝覽而善之,尋施行焉。

    自此公私豐贍,雖有水旱不為害。

     北齊廢帝乾明中,尚書左丞蘇珍芝又議修石鼈等屯,歲收數十萬石。

    自是淮南軍防糧足。

     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晔建議開幽州督亢舊陂(今範陽郡範陽縣界),長城左右營屯,歲收稻粟數十萬石,北境得以周贍。

    又於河内置懷義等屯,以給河南之費,自是稍止轉輸之勞。

     武成帝河清三年,诏沿邊城守堪耕食者營屯田,置都子使以統之,一子使當田五十頃,歲終課其所入,以論褒貶。

     隋文帝開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渾寇邊,轉輸勞敝,乃令朔方總管趙仲卿於長城以北大興屯田。

     唐開軍府以捍要沖,因隙地置營田,天下屯總九百九十二。

    司農寺因屯三頃,州、鎮諸軍每屯五十頃,水陸腴瘠、播植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之多少,皆決於尚書省。

    苑内屯以善農者為屯官、屯副,禦史巡行莅輸。

    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牛一。

    諸屯以地良薄與歲之豐兇為三等,具民田歲獲多少,取中熟為率。

    有警,則以兵若夫千人助收。

    隸司農者,歲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進之。

    歲以仲春籍來歲頃畝、州府軍鎮之遠近,上兵部,度便宜遣之。

     開元二十五年,诏:"屯官叙功,以歲豐兇為上下。

    鎮戍地可耕者,人給十畝以供糧。

    方春,令屯官巡行,谪作不時者。

    "天下屯田,收榖百九十馀萬斛。

    初,度支歲市糧於北都,以贍武振、天德、靈武、鹽、夏之軍,費錢五六十萬缗,溯河舟溺甚衆。

     建中初,宰相楊炎請置屯田於豐州,發關輔民鑿陵陽渠以增溉。

    京兆尹嚴郢嘗從事朔方,知其利害,以為不便,疏奏不報。

    郢乃奏:"五城舊屯,其數至廣,以開渠之糧貸諸城官田,約以冬輸;又以開渠功直布帛先給田者,據估轉榖。

    如此,則關輔免調發,五城田辟,比之浚渠利十倍也。

    "時楊炎方用事,郢議不用,而陵陽渠亦不成,然振武、天德良田廣袤千裡。

     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绛請開營田,可省度支漕運,及絕和籴欺隐。

    憲宗稱善,乃以韓重華為振武、京西營田、和籴、水運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出贓罪吏九百馀人,給以耒耜、耕牛,假糧種,使償所負粟。

    一歲二熟,因募人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畝,就高為堡,東起振武,西逾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凡六百馀裡,列栅二十,墾田三千八百馀頃,歲收粟二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馀萬缗。

    重華入朝,奏請益開田五千頃,法用人七千,可以盡給五城。

    會李绛已罷,後宰相持其議而止。

    憲宗末,天下營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上地,民間苦之。

    穆宗即位,诏還所易地,而耕以官兵。

    耕官地者,給三之一以終身。

    靈武、邠甯土廣肥而民不知耕,太和末,王起奏立營田。

    後黨項大擾河西,邠甯節度使畢諴亦募士開營田,歳收三十萬斛省度支錢數百萬緡。

     開元令:"諸屯田應用牛之處,山原、川澤,土有硬軟,至於耕墾,用力不同,土軟處每一頃五十畝配牛一頭,強硬處一頃二十畝配牛一頭。

    即當屯之内,有軟有硬,亦依此法。

    其稻田每八十畝配牛一頭。

    諸營田若五十頃外更有地剩配丁牛者,所以收斛鬥皆準頃畝折除。

    其大麥、荞麥、乾蘿蔔等,準粟計折斛鬥,以定等級。

    "天寶八載,天下屯收百九十一萬三千六百六十石,關内五十六萬三千八百一十石,河北四十萬三千二百八十石,河東二十四萬五千八百石,河西二十六萬八十八石,隴右四十四萬九百二石。

     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澤屯,壽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獲其利。

     宋太祖皇帝端拱二年,以左谏議大夫陳恕為河北東路招置營田使、魏羽為副使,右谏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西路招置營田使、索湘為副使,欲大興營田也。

     先是,自雄州東際於海,多積水,戎人患之,未嘗敢由此路入寇。

    順安軍西至北平二百裡,地平廣無隔閡,每歲胡騎多由此而入。

    議者以為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陸之便,建阡陌,浚溝洫,益樹五稼,可以實邊廪而限戎馬。

    雍熙後數用兵,岐溝、君子館敗衄之後,河朔之民,農桑失業,多閑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經營之。

    恕密奏:"戍卒皆惰遊,仰食縣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執耒耜,恐變生不測。

    "乃诏止令葺營堡,營田之議遂寝。

     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請於順安寨西引易河築堤為屯田。

    既而河朔頻年霖澍水潦,河流湍溢,壞城壘民舍,複請因積潦處畜積為陂塘,大作稻田以足食。

     滄州臨津令黃懋上書,請於河北諸州作水利田。

    懋自言閩人,閩地種水田,緣山導泉,倍費功力;今河北州軍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獲大利。

    乃诏承矩往河北諸州水所積處大墾田,以承矩為制置河北沿邊屯田使,懋充判官,發諸州鎮兵萬八千人給其役。

    凡雄莫霸州、平戎破虜順安軍興堰六百裡,置鬥門,引澱水灌溉。

    初年種稻,值霜早不成,次年方熟。

    初,承矩建議,沮之者頗衆,又武臣習攻戰,亦恥於營葺,種稻又不成,群議益甚,幾罷役。

    至是,議者乃息,莞蒲、蜃蛤之饒,民賴其利。

     按:古者,兵與農共此民也,故無事則驅之為農而力稼穑,有事則調之為兵而任征戰,雖唐府兵之法猶然。

    至於屯田,則驅遊民辟曠土,且耕且戍,以省饋饷,尤為良法。

    自府兵之法既壤,然後兵農判而為二,不特農疲於養兵,而兵且恥於為農。

    觀陳恕所奏及沮何承矩屯田之議者可見,然則國力如之何而不敝於饷軍也哉! 真宗鹹平五年,殿直牛睿請增廣方田,疏治溝塍,為胡馬之閡。

    诏邊臣經度之。

    順安軍、威虜軍、保州、定州皆有屯田。

     大中祥符九年,改定州、保州、順安軍營田務為屯田務。

    凡九州軍皆遣官監務,置吏屬,召募役兵,自京師傳送,鬻稭幹以補牛阙。

     陝西轉運使劉綜上言:"宜於古原州建鎮戎軍,以備賊遷,請於軍城四面置屯田務,開田五百頃,置下軍二千人、牛八百頭以耕種之。

    又置堡寨,使其分居,無寇則耕,寇來則戰。

    "從之。

    既而原、渭亦開方田,戎人内屬者皆依之得以安居。

     太宗時,度支判官陳堯叟等上言:"自唐季以來,農政多廢,民率棄本,不務力田,是以家鮮馀糧,地有遺利。

    臣等每於農畝之業,精求利害之理,必在乎修墾田之利,建用水之法。

    讨論典籍,備窮本末。

    自漢、魏、晉、唐以來,於陳、許、鄧、颍、蔡、宿、亳至於壽春,用水利墾田,陳迹具在。

    望選稽古通明之士,分為諸州長吏,兼管農事,大開公田,以通水利,發江淮下軍散卒,及募民以充役,每一夫給牛一頭,治田五十畝。

    雖古制一夫百畝,今且墾其半,俟久而古制可複也。

    畝約收三斛,歲可得十五萬斛,凡七州之間置二十屯,可得三百萬斛,因而益之,不知其極矣。

    行之二三年,必可至倉廪充實,省江、淮漕運。

    其民田之未辟者,官為種植,公田之未墾者,募民墾之,歲登所取,并如民間主客之例,此又敦本勸農之至道也。

    傅子曰:'陸田命懸於天,人力雖修,苟水旱不時,則一年之功棄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則地利可盡也。

    '且蟲災之害又少於陸,水田既修,其利兼倍,與陸田不侔矣。

    "上覽奏嘉之,即遣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乘傳往諸州案視經度。

    事卒不行。

     襄州襄陽縣有屯田三百馀頃,知州耿望請置營田務,是歲,種稻三百馀頃。

    五年,以其煩擾,罷之。

     唐州赭陽陂亦有營田務,歲種七十馀頃。

    後以其所收薄,且擾人,罷之,賦貧民。

     天禧末,諸州屯田總四千二百馀頃,而河北屯田歲收二萬九千四百馀石,而保州最多,逾其半焉。

    江淮、兩浙承魏制,皆有屯田,克複後,多賦與民輸租,第存其名。

    在河北者,雖有其實,而歲入無幾,利在畜水,以限戎馬而已。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有田三百六十七頃,得榖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八石。

     屯田因兵屯得名,則固以兵耕;營田募民耕之,而分裡築室,以居其人,略如晁錯田塞之制,故以營名,其實用民而非兵也。

    國初,惟河北屯田有兵,若江、浙間名屯田者,皆因五代舊名,非實有屯也。

    祥符九年,李允則奏改保州、定州營田務為屯田務,則募兵以供其役。

    熙甯取屯田務罷之,則又收務兵各隸其州,以為廂軍,則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