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郊社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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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近古而合乎禮者也。

    有唐始在孝和時,則以高宗配之;在明皇時,則以睿宗配之;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之。

    禮官杜鴻漸、王涯輩皆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

    當仁宗之初,倘有建是論者,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當時無一人言者,故使宗周之典禮,不明於聖代,而有唐之曲學,流弊乎後人。

    願陛下深诏有司,博謀群賢,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循宗周之典禮,替有唐之曲學。

    治平元年正月上。

    "於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再詳定以聞。

    孫抃等奏議曰:"仁宗繼體保成,置天下於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於人,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為後嚴父之大孝。

    "司馬光等奏曰:"臣等竊以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故祖已訓高宗曰:'祀無豐於昵。

    '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

    '祭則事親者不以數祭為孝者,貴於得禮而已。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

    景祐二年,仁宗诏禮院官稽案禮典,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明堂,恐於祭法不合。

    必若此行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意也。

    臣等竊謂宜遵舊,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為便。

    "诏從孫抃等議,以仁宗配享明堂。

     或問朱子曰:"《我将》之詩,乃祀文王於明堂之樂章。

    《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於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成物之時也。

    此乃周公以義起之,非古制也。

    不知周公以後,将以文王配邪,以時王之父配邪?"曰:"諸儒正持此二議,至今不決,看來隻得以文王配。

    且周公所制之禮,不知在武王之時,在成王之時。

    若在成王時,則文王乃其祖也,亦自可見。

    "又問:"繼周者如何?"曰:"隻得以有功之祖配之。

    "問:"周公郊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說如何?"曰:"此是周公創立一個法如此,将文王配明堂,永為定例。

    以後稷配郊推之,自可見後來妄将嚴父之說亂了。

    " 治平四年七月(時神宗已即位),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季秋大享明堂,請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嚴父之義。

    "诏恭依。

     熙甯四年六月,诏以今年季秋有事於明堂,冬至更不行南郊之禮。

    恩賞就明堂禮畢施行。

     太常禮院言:"親祀明堂,惟昊天上帝、英宗皇帝及五方帝,并皇帝親獻;五人帝、五官神位,即命分獻。

    "從之。

     元豐三年,诏:"曆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

    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

    以配上帝,馀從祀群神悉罷。

    " 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詳定:"謹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

    以義推之,稱昊天上帝者,一帝而已,如'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之類是也;稱上帝者,昊天上帝及五帝,如'類造上帝,封於大神'之類是也;稱五帝者,昊天上帝不與,如'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之類也,繇是而言,則《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與《周禮》所稱上帝同矣。

    其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

    "并據知太常禮院趙居錫、楊傑、王仲修,檢讨楊完、何珣直狀:"謹按《周禮 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

    '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明上帝與五帝異矣。

    則《孝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

    考之《易》、《詩》、《書》所稱上帝非一。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詩》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

    '又曰:'上帝是祇。

    '《書》曰:'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

    '如此類者,豈可皆以五帝而言之?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至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座而已。

    唐《顯慶禮》亦止祀昊天上帝於明堂。

    今大享在近,議者猶以謂上帝可以及五帝。

    請如聖诏,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至誠精禋,以稱皇帝嚴父之意。

    "诏如趙君錫等所議。

     楊氏曰:"愚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然則上帝之與五帝同乎,異乎?山陰黃度曰:'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

    周人祀天於圜丘,祀上帝於明堂,皆報本也;祀五帝於四郊,所以緻其生物之功也。

    《大宗伯》言禋祀昊天上帝,而不言祀五帝,義可知矣。

    '由此觀之,則明堂祀上帝者,祀天也,非祀五帝也。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其說何從始乎?遭秦滅學,專用夷禮。

    漢興,襲秦四畤,增之為五畤。

    自是以後,郊祀用新垣平之言,則祠五帝;明堂用公玉帶之言,則祀五帝。

    皆以五畤為主,不知有上帝、五帝之分也。

    成帝即位,用匡衡之說改郊祀,明年,衡坐事免官,衆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祠者遂複甘泉泰畤及雍五畤如故。

    夫明堂祀五帝,自武帝首行之。

    光武中興以後,始建明堂,明帝、章帝、安帝遵行不變,大抵以武帝汶上明堂為法,不知周人祀上帝於明堂之意矣。

    是故漢儒之注釋明堂者,皆雲祀五帝,蓋其見聞習熟然也。

    其後晉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隻設昊天上帝一位。

    未幾,韓楊建言,以漢魏故事,兼祀五帝,無祀一天者,竟複明堂五帝位,是又習熟漢魏故事而然也。

    抑又有甚焉者,唐開元中,王仲邱奏謂:'禋享上帝,有合經義,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請二禮并行,以成大享之義。

    '本朝皇祐中,宋祁奏以上帝、五帝二禮并存,以明聖人尊天奉神之義,不敢有所裁抑。

    夫祀上帝於明堂,周禮也;祀五帝於明堂,漢禮也。

    合周、漢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又祀上帝,其義何居!是說也,創於王仲邱,襲於宋祁,後之言禮者,習熟見聞,又将循此以為不易之典。

    甚矣!知天之學不明,諸儒惑於古今同異,而莫知所決,行之既久,而莫覺其誤也。

    肆我神祖,聖學高明,洞見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屏黜邪說,斷然行之,不以為疑。

    非聰明睿智不惑之主,其孰能與於此哉!" 詳定禮文所言:"祀帝於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於明堂,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梁儀曹郎朱異請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祐大享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配帝、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中,禮院議昊天上帝、配帝用犢與羊豕各一,五帝、五人用犢與羊豕各五。

    皆未應禮。

    今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謂用牛羊豕各一。

    "六月,太常禮院言:"今年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後三年之内,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皆備而不作。

    "從之。

    是後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又言:"按晉摯虞議,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并陳,笾豆鹹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

    《開元》、《開寶禮》及見行儀注,明堂之享,席用藁稭,器陶匏,并與郊祀無别,殊非所謂'禮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

    請以莞席代藁稭、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樽、罍,并用宗廟之器。

    "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請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诏以季秋擇日有事於明堂。

     九月辛酉,帝大享於明堂,诏:"明堂禮畢,禦紫宸殿,群臣起居,不奏祥瑞。

    禦樓惟行肆赦儀,稱賀并罷。

    "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四年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

    禮畢,詣景靈宮及寺觀恭謝。

     先時,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之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於簾内行恭謝之禮,百僚稱賀訖,宣群官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曰:"皇帝臨禦,海内晏安,五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

    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将俾文武稱慶於庭。

    吾自臨決萬機祇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之明?矧複皇帝緻賀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闱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