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職官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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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家藏此帖。
紹興五年,高宗車駕幸平江,過秀州,執政從行者四人,在前者傳呼'宰相',趙忠簡也;次呼'樞密',張魏公也,時為知院事;次呼'參政',沈必先也;最後又呼'樞密',則簽書權朝美雲。
予為檢詳時,葉審言、黃繼道為長貳,亦同一稱。
而二三十年以來,遂有知院、同知之目,初出於典谒、街卒之口,久而朝士亦然,名不雅古,莫此為甚。
" ○都副承旨 五代有承旨、副承旨,以諸衛将軍充(魏仁浦為樞密副承旨,周祖問屯兵之數及将校名氏,令取簿參視之。
仁浦曰:"臣悉能記之。
"遂口占以對,無一差誤)。
宋太平興國中,以楊守一充都承旨,都承旨自守一始也。
是時都承旨、副承旨多用士人,真宗後稍稍遂用吏人。
毆陽修建言請複舊制,不克行。
熙甯二年,始以東上閤門使李評為樞密都承旨,李绶為之副,不用院吏而更用士人,自評始也(《續會要》:初,評受命,文潞公為樞使,以舊制見,不為禮。
評訴於上。
命檢故事,不獲,乃诏都承旨、副承旨見樞密使、副,并如閤門使禮)。
熙甯五年,以尚書比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寬為起居舍人、充史館修撰、兼都承旨。
先是或用士人,亦止於右職中選。
用文館兼領,自孝寬始也。
元豐三年,用張誠一為客省使、都承旨,自是都承複用武臣。
元祐中,複以文臣帶待制充都承旨(《哲宗職官志》)。
至崇甯以後,則專用武臣矣(《四朝志》)。
紹興二年,權禮部侍郎趙子畫充徽猷閣待制、密院都承旨。
自改官制後除文臣,自子畫始(《中興系年錄》)。
建炎四年,高宗在會稽,以武臣辛宗道為都承旨,頗用事。
紹興元年十二月,辛宗道既免,乃诏依元祐職制,置都承旨一員,并差兩制為之,然但聞一二人而已。
淳熙中,王抃久用事,孝宗惡焉,遂複用士人。
○檢詳 檢詳之職古無之。
宋熙甯四年,诏以編修《經武要略》官四人王存、陳侗、劉奉世、蘇液檢詳樞密院諸房文字,禮遇視中書檢正官。
元豐三年,诏定置三員。
及改官制,檢詳官尋罷。
建炎三年,樞密院請依祖宗朝置檢詳諸房文字兩員,叙位在左右司之下。
紹興二年,诏樞密院己置都承旨一員,減檢詳一員。
樞密請置二員,從之。
三十二年,诏樞密院諸房令檢詳書拟,從左右司請也。
乾道二年,诏樞密院檢詳系掌朝廷機要文字,不許出谒及接見賓客,亦令遵兩省官施行。
○編修官 編修官古無之。
慶曆四年,史館王洙、承旨單士甯編修例冊,編修之名自此始。
熙甯二年,樞密院乞将祖宗以來法制所宜施行於久遠者,并與删取大旨,著為畫一,及聖政釐革,檢尋本院文書,以次記錄。
其事目:曰兵制,凡招揀、屯戍、訓練之類皆附焉;曰馬政,曰邊防,曰夷狄,曰屬國,曰守城,曰器械,曰捕盜,曰選材,曰責效,各以其事類相從,一如兵制,候編成策,仍於逐門各留空紙,以備書載将來處置事件。
從之。
诏以《經武要略》為名。
熙甯三年,以館職王存、顧臨等同編《經武要略》,兼删定諸房例冊。
元祐四年,诏密院條例久未編修,又自官制後舊事例,他司所存者亦未删正,命承旨司取索編修。
以奉議郎蔡傞、宣德郎衛規充編修官。
舊以四員為額,紹興兵興,裁省其半。
三年,樞密請置檢詳二員,編修止存一員。
後複編修官随事置,無定員,以本院官兼者不入銜。
○宣徽院 唐置宣徽南、北院使,有副使(宦者嚴季實、楊複恭皆嘗為之)。
梁因之,後唐省副使。
院在樞密院北,二使共院而各設廳事。
使各一人,以檢校官為之,或領節度及兩使留後,阙則樞密副使一人兼領。
二使亦有兼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者。
南院使資望比北院使稍優,然事皆通掌,隻用南院印。
掌總領内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會、宴飨供帳之事,應内外進奉,悉檢視其名物。
分掌四案,曰兵案,曰騎案,曰倉案,曰胄案。
其吏史則有都句押官、前行、後行。
其給使則有知客、押衙、道引、行首之屬。
故事,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事以先後入叙位。
宋熙甯四年,诏位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下,著為令。
九年,诏:"今後遇以職事侍殿,或中書、樞密院合班問聖體及非次慶賀,并特叙二府班。
"官制行,罷宣徽院,以職事分隸省、寺,而使号猶存。
初,王拱辰治平中知宣徽院,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明年檢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尋遷南院,立班序位視簽樞。
元豐六年,拱辰除安武軍節度使,再任,自此遂罷使名不複除,獨太子少師張方平許依舊領南院使緻仕。
哲宗即位,始遷太子太保而罷使名。
元祐三年,複置南、北院使,儀品恩數如舊制,在京人從視簽樞。
六年,以馮京為南院使,而張方平亦複使名。
中書舍人韓川言:"祖宗設此官,禮均二府,以待勳舊,未嘗帶以緻仕。
且宣徽,武官也;宮保,文官也,不宜混并。
"不聽。
方平亦固辭不拜。
七年,馮京亦以使緻仕。
紹聖三年,議者言官名雖複,而無所治之事,乃罷之。
按:樞密、宣徽院皆始於唐,然唐之《職官志》及《會要》略不言建置本末。
蓋因肅、代以後,特設此官以處宦者,其初亦無甚司存職業,故史所不載。
及其後宦者之勢日盛,則此二官日尊。
及五代以來,至於宋朝,則皆以大臣為之。
然樞密既專掌兵,事繁任重,故其官不可一日廢,而副貳屬官亦不容不備。
宣徽位尊而事簡,故常以樞密院官兼之,或以待勳舊大臣之罷政者。
及官制行,而事各有所隸,則愈覺贅疣,故遂廢罷雲。
○将軍總叙 三代之制,天子六軍,其将皆命卿,故《夏書》曰:"大戰于甘,乃召六卿。
"蓋古之天子寄軍政於六卿,居則以田,警則以戰,所謂入使治之,出使長之之義。
其職在國則以比長、闾胥、族師、黨正、州長、鄉大夫為稱,在軍則以卒伍、司馬、将軍為号,所以異軍國之名。
諸侯之制,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其将亦命卿也。
晉獻公初作二軍,公将上軍,未有其号,魏獻子、衛文子始有将軍之稱(《左傳》曰:"晉閻沒、女寬謂魏子曰:'豈将軍食之而有不足。
'"注曰:"獻子為中軍率,故謂之将軍。
"又《禮記》曰:"将軍文子之喪。
")。
自戰國置大将軍,周末又置前、後、左、右将軍。
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
漢興,置大将軍、骠騎将軍,位次丞相,車騎将軍、衛将軍、左右前後将軍,皆金印紫绶,位次上卿(《後漢志》曰:"漢将軍比公者四,謂大将軍、骠騎、車騎、衛将軍。
")。
掌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孝武征閩越、東瓯,又有伏波、樓船;及伐朝鮮、大宛,複置橫海、度遼、貳師。
宣帝增以蒲類、破羌。
權時之制,若此非一,亦不常設。
光武中興,諸将軍皆稱大;及天下已定,武官悉省。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四平起於魏初。
後漢有三鎮之稱,魏有鎮北之号。
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将軍以統宿衛七軍。
及五王作難,東海王越以頃興事皆由殿省,乃奏宿衛有侯爵者皆罷之。
時殿中武官并封侯,由是出者略盡,皆涕泣而去。
乃以東海國官領左右衛,以國兵宿衛。
晉、宋以來,以領軍、護軍、左右二衛、骁騎、遊擊将軍,謂之六軍(《宋輿服志》曰:"骠騎、車騎,衛将軍及諸将軍加大者,皆金章紫绶,武冠,佩水蒼玉。
諸軍司馬,銀章青绶,朝服武冠。
")。
其四安、四平、左、右、前、後、征虜等将軍及四中郎将,晉代荀羨、王胡之并居此官。
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齊以二衛、四軍、五校,骁騎、遊擊、積射、強弩、殿中員外、殿中武衛七将軍,殿中司馬左右及虎贲中郎将,冗從仆射,羽林監,武騎常侍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梁武帝以将軍之名高下舛雜,命更加釐定,於是有司奏置一百二十五号将軍,以鎮衛、骠騎、車騎為二十四班,四征、四中為二十三班,八鎮為二十二班,八安為二十一班,四平、四翊為二十班,凡三十六号,為重号将軍。
又有五德将軍(忠勇、軍師、武臣、爪牙、龍騎、雲麾、鎮兵、翊師、宣惠、果毅、智威、仁威、勇威、信威、嚴威、智武、仁武、勇武、信武、嚴武是為五德将軍也),以班多者為貴。
凡十品、二十四班。
品取其盈數,班法氣候之數。
制簿悉以大号居後,以為選法,自小遷大也。
前史所記,以位得從公,故将軍之名次於台槐之下。
至是備其班品,叙於百官之外,凡一百二十五将軍。
後魏将軍之名多矣,謂骠騎、軍騎、衛為三将軍;未年有八柱國大将軍,其中六人各督二大将軍,凡十二大将軍(元贊、元育、元廓、侯莫陳順、宇文導、達奚武、李遠、豆盧甯、字文貴、賀蘭祥、楊忠、王雄等是也)。
又各分統開府二人,一開府領一軍兵,是為二十四軍,分掌禁旅,當爪牙禦侮之寄。
自大統十六年以後,功臣位至柱國及大将軍者衆矣,鹹是散秩,無複統禦(後周武帝三年,改諸軍軍士并為侍官)。
隋炀帝以左右翊衛、左右屯衛、左右禦衛、左右候衛,凡十二衛,各置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以總府事(每衛各置長史、錄事參軍、司倉、兵、騎、铠等參軍員。
軍人總名衛士),蓋魏、周十二大将軍之遺制。
唐武德初,秦王既平王世充及窦建德,高祖以秦王功殊今古,自昔位号不足以為稱,乃特置天策上将軍以拜焉,位在王公上。
及升儲宮,遂廢天策府。
二年七月,高祖以天下未定,事資武力,将舉關中之衆以臨四方,乃置十二軍,分關中諸府以隸焉(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元戈軍,醴泉道為丹钺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甯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麟州道為苑遊軍,泾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
每軍将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楊恭仁、劉弘基、長孫順德等為其将),督耕戰之備。
自是士馬強勁,無敵於天下。
五年省。
七年,以突厥寇掠,複置十二軍,後又省之。
其後定制,有左右衛、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左右千牛、凡十六衛,大将軍各一人(左右衛及左右金吾總謂之四衛,其馀謂之雜衛),将軍總三十人(左、右千牛衛将軍各一人,馀衛各二人)。
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六軍,大将軍各一人,将軍各三人,皆有衛署。
其骠騎、輔國、鎮軍、冠軍四大将軍,雲麾、勇武、壯武、宣威、明威、定遠、甯遠、遊騎、遊擊等九将軍,并為五品以上武散官。
先天二年正月十日诏:"往者衛士計戶取充使,二十一八幕,六十出軍,既憚劬勞,鹹欲避匿。
今改取二十五以上充,十五年即放出。
頻經征
紹興五年,高宗車駕幸平江,過秀州,執政從行者四人,在前者傳呼'宰相',趙忠簡也;次呼'樞密',張魏公也,時為知院事;次呼'參政',沈必先也;最後又呼'樞密',則簽書權朝美雲。
予為檢詳時,葉審言、黃繼道為長貳,亦同一稱。
而二三十年以來,遂有知院、同知之目,初出於典谒、街卒之口,久而朝士亦然,名不雅古,莫此為甚。
" ○都副承旨 五代有承旨、副承旨,以諸衛将軍充
仁浦曰:"臣悉能記之。
"遂口占以對,無一差誤)。
宋太平興國中,以楊守一充都承旨,都承旨自守一始也。
是時都承旨、副承旨多用士人,真宗後稍稍遂用吏人。
毆陽修建言請複舊制,不克行。
熙甯二年,始以東上閤門使李評為樞密都承旨,李绶為之副,不用院吏而更用士人,自評始也
評訴於上。
命檢故事,不獲,乃诏都承旨、副承旨見樞密使、副,并如閤門使禮)。
熙甯五年,以尚書比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寬為起居舍人、充史館修撰、兼都承旨。
先是或用士人,亦止於右職中選。
用文館兼領,自孝寬始也。
元豐三年,用張誠一為客省使、都承旨,自是都承複用武臣。
元祐中,複以文臣帶待制充都承旨
至崇甯以後,則專用武臣矣
紹興二年,權禮部侍郎趙子畫充徽猷閣待制、密院都承旨。
自改官制後除文臣,自子畫始
建炎四年,高宗在會稽,以武臣辛宗道為都承旨,頗用事。
紹興元年十二月,辛宗道既免,乃诏依元祐職制,置都承旨一員,并差兩制為之,然但聞一二人而已。
淳熙中,王抃久用事,孝宗惡焉,遂複用士人。
○檢詳 檢詳之職古無之。
宋熙甯四年,诏以編修《經武要略》官四人王存、陳侗、劉奉世、蘇液檢詳樞密院諸房文字,禮遇視中書檢正官。
元豐三年,诏定置三員。
及改官制,檢詳官尋罷。
建炎三年,樞密院請依祖宗朝置檢詳諸房文字兩員,叙位在左右司之下。
紹興二年,诏樞密院己置都承旨一員,減檢詳一員。
樞密請置二員,從之。
三十二年,诏樞密院諸房令檢詳書拟,從左右司請也。
乾道二年,诏樞密院檢詳系掌朝廷機要文字,不許出谒及接見賓客,亦令遵兩省官施行。
○編修官 編修官古無之。
慶曆四年,史館王洙、承旨單士甯編修例冊,編修之名自此始。
熙甯二年,樞密院乞将祖宗以來法制所宜施行於久遠者,并與删取大旨,著為畫一,及聖政釐革,檢尋本院文書,以次記錄。
其事目:曰兵制,凡招揀、屯戍、訓練之類皆附焉;曰馬政,曰邊防,曰夷狄,曰屬國,曰守城,曰器械,曰捕盜,曰選材,曰責效,各以其事類相從,一如兵制,候編成策,仍於逐門各留空紙,以備書載将來處置事件。
從之。
诏以《經武要略》為名。
熙甯三年,以館職王存、顧臨等同編《經武要略》,兼删定諸房例冊。
元祐四年,诏密院條例久未編修,又自官制後舊事例,他司所存者亦未删正,命承旨司取索編修。
以奉議郎蔡傞、宣德郎衛規充編修官。
舊以四員為額,紹興兵興,裁省其半。
三年,樞密請置檢詳二員,編修止存一員。
後複編修官随事置,無定員,以本院官兼者不入銜。
○宣徽院 唐置宣徽南、北院使,有副使
梁因之,後唐省副使。
院在樞密院北,二使共院而各設廳事。
使各一人,以檢校官為之,或領節度及兩使留後,阙則樞密副使一人兼領。
二使亦有兼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者。
南院使資望比北院使稍優,然事皆通掌,隻用南院印。
掌總領内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會、宴飨供帳之事,應内外進奉,悉檢視其名物。
分掌四案,曰兵案,曰騎案,曰倉案,曰胄案。
其吏史則有都句押官、前行、後行。
其給使則有知客、押衙、道引、行首之屬。
故事,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事以先後入叙位。
宋熙甯四年,诏位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下,著為令。
九年,诏:"今後遇以職事侍殿,或中書、樞密院合班問聖體及非次慶賀,并特叙二府班。
"官制行,罷宣徽院,以職事分隸省、寺,而使号猶存。
初,王拱辰治平中知宣徽院,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明年檢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尋遷南院,立班序位視簽樞。
元豐六年,拱辰除安武軍節度使,再任,自此遂罷使名不複除,獨太子少師張方平許依舊領南院使緻仕。
哲宗即位,始遷太子太保而罷使名。
元祐三年,複置南、北院使,儀品恩數如舊制,在京人從視簽樞。
六年,以馮京為南院使,而張方平亦複使名。
中書舍人韓川言:"祖宗設此官,禮均二府,以待勳舊,未嘗帶以緻仕。
且宣徽,武官也;宮保,文官也,不宜混并。
"不聽。
方平亦固辭不拜。
七年,馮京亦以使緻仕。
紹聖三年,議者言官名雖複,而無所治之事,乃罷之。
按:樞密、宣徽院皆始於唐,然唐之《職官志》及《會要》略不言建置本末。
蓋因肅、代以後,特設此官以處宦者,其初亦無甚司存職業,故史所不載。
及其後宦者之勢日盛,則此二官日尊。
及五代以來,至於宋朝,則皆以大臣為之。
然樞密既專掌兵,事繁任重,故其官不可一日廢,而副貳屬官亦不容不備。
宣徽位尊而事簡,故常以樞密院官兼之,或以待勳舊大臣之罷政者。
及官制行,而事各有所隸,則愈覺贅疣,故遂廢罷雲。
○将軍總叙 三代之制,天子六軍,其将皆命卿,故《夏書》曰:"大戰于甘,乃召六卿。
"蓋古之天子寄軍政於六卿,居則以田,警則以戰,所謂入使治之,出使長之之義。
其職在國則以比長、闾胥、族師、黨正、州長、鄉大夫為稱,在軍則以卒伍、司馬、将軍為号,所以異軍國之名。
諸侯之制,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其将亦命卿也。
晉獻公初作二軍,公将上軍,未有其号,魏獻子、衛文子始有将軍之稱
'"注曰:"獻子為中軍率,故謂之将軍。
"又《禮記》曰:"将軍文子之喪。
")。
自戰國置大将軍,周末又置前、後、左、右将軍。
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
漢興,置大将軍、骠騎将軍,位次丞相,車騎将軍、衛将軍、左右前後将軍,皆金印紫绶,位次上卿
")。
掌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孝武征閩越、東瓯,又有伏波、樓船;及伐朝鮮、大宛,複置橫海、度遼、貳師。
宣帝增以蒲類、破羌。
權時之制,若此非一,亦不常設。
光武中興,諸将軍皆稱大;及天下已定,武官悉省。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四平起於魏初。
後漢有三鎮之稱,魏有鎮北之号。
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将軍以統宿衛七軍。
及五王作難,東海王越以頃興事皆由殿省,乃奏宿衛有侯爵者皆罷之。
時殿中武官并封侯,由是出者略盡,皆涕泣而去。
乃以東海國官領左右衛,以國兵宿衛。
晉、宋以來,以領軍、護軍、左右二衛、骁騎、遊擊将軍,謂之六軍
諸軍司馬,銀章青绶,朝服武冠。
")。
其四安、四平、左、右、前、後、征虜等将軍及四中郎将,晉代荀羨、王胡之并居此官。
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齊以二衛、四軍、五校,骁騎、遊擊、積射、強弩、殿中員外、殿中武衛七将軍,殿中司馬左右及虎贲中郎将,冗從仆射,羽林監,武騎常侍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梁武帝以将軍之名高下舛雜,命更加釐定,於是有司奏置一百二十五号将軍,以鎮衛、骠騎、車騎為二十四班,四征、四中為二十三班,八鎮為二十二班,八安為二十一班,四平、四翊為二十班,凡三十六号,為重号将軍。
又有五德将軍
凡十品、二十四班。
品取其盈數,班法氣候之數。
制簿悉以大号居後,以為選法,自小遷大也。
前史所記,以位得從公,故将軍之名次於台槐之下。
至是備其班品,叙於百官之外,凡一百二十五将軍。
後魏将軍之名多矣,謂骠騎、軍騎、衛為三将軍;未年有八柱國大将軍,其中六人各督二大将軍,凡十二大将軍
又各分統開府二人,一開府領一軍兵,是為二十四軍,分掌禁旅,當爪牙禦侮之寄。
自大統十六年以後,功臣位至柱國及大将軍者衆矣,鹹是散秩,無複統禦
隋炀帝以左右翊衛、左右屯衛、左右禦衛、左右候衛,凡十二衛,各置大将軍一人、将軍二人,以總府事
軍人總名衛士),蓋魏、周十二大将軍之遺制。
唐武德初,秦王既平王世充及窦建德,高祖以秦王功殊今古,自昔位号不足以為稱,乃特置天策上将軍以拜焉,位在王公上。
及升儲宮,遂廢天策府。
二年七月,高祖以天下未定,事資武力,将舉關中之衆以臨四方,乃置十二軍,分關中諸府以隸焉
每軍将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
自是士馬強勁,無敵於天下。
五年省。
七年,以突厥寇掠,複置十二軍,後又省之。
其後定制,有左右衛、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左右千牛、凡十六衛,大将軍各一人
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六軍,大将軍各一人,将軍各三人,皆有衛署。
其骠騎、輔國、鎮軍、冠軍四大将軍,雲麾、勇武、壯武、宣威、明威、定遠、甯遠、遊騎、遊擊等九将軍,并為五品以上武散官。
先天二年正月十日诏:"往者衛士計戶取充使,二十一八幕,六十出軍,既憚劬勞,鹹欲避匿。
今改取二十五以上充,十五年即放出。
頻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