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 職官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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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總序(四輔二大附) 《記》曰:"虞、夏、商有師、保,有疑、丞,設四輔及三公(《尚書大傳》曰:"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

    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有志而不志,責之丞;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

    其爵視卿,其祿視次國之君。

    "),不必備,惟其人。

    語使能也。

    "故天子無爵,三公無官,參職天子,何官之稱?天文三台,以三公法焉(三台,星名。

    台,一作能)。

    伊尹曰:"三公調陰陽,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

    "周成王作《周官》,曰:"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者。

    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論道,以經緯國事,和理陰陽。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此三官名曰三孤。

    孤,特也。

    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人),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副貳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輔我一人之治)。

    "則三太,周之三公也,故不以一職為官名(公,八命也。

    九命則分陝為二伯)。

    又以三少為孤卿,與六卿為九焉(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也。

    《周禮正義》曰:"按《婚義》雲三公、九卿者,六卿并三孤而言九,其三公又下兼六卿。

    故《傳》雲司徒公、司馬公、司空公,公各兼二卿。

    按《顧命》,太保領冢宰,畢公領司馬,毛公領司空,别有芮伯為司徒,彤伯為宗伯,衛侯為司寇,則周時三公各兼一卿之職,與古異矣。

    "又《周禮》王畿有六卿,每二卿則公一人,蓋一公領二卿也)。

    舜之於堯,伊尹於湯,周公、召公於周,是其任也(賈誼曰:"天子不喻於前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太師之責也。

    古者齊太公職之。

    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誠不信,太傅之責也。

    古者周公職之。

    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叙,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不以節,此太保之責也。

    古者燕召公職之。

    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益諸侯,過大臣,不知文雅之辭,此少師之責也。

    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禦器倒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

    天子居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寝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此少保之責也。

    ")。

    故《周禮》建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

    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衆庶在其後(樹棘以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

    槐,懷也,言懷來人於此,欲與之謀也。

    群吏,謂府史也。

    州長,鄉、遂之官)。

    三公一命衮,若有加賜也,不過九命(三公八命矣,複加一命,則服衮龍,與王者之後同,多於此賜也,非命服也。

    虞、夏之制,天子有日月星辰。

    《周禮》曰:"諸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

    《春秋》九命作伯,尊公曰宰,言於海内無不宰統焉。

    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為三公(《韓詩外傳》曰:"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

    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

    山陵崩弛、川谷不通、五榖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

    ")。

    漢初唯有太傅、太尉,後加置太師、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哀帝時,議以漢舊無司徒,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

    《史記》曰,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

    漢初因秦置丞相,而弘為之。

    則丞相為三公矣)。

    王莽居攝,置四輔官(初,王莽為左輔,甄豐為右弼,甄邯為右丞。

    後又制以太師、太傅、國師、國将為四輔,位上公;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

    後漢唯有太傅一人,謂之上公。

    及有太尉、司徒、司空(光武初诏司徒、司空二府去"大",無稱爵),而無師、保(董卓盜為太師,非漢本制)。

    太尉公主天(部太常、衛尉、光祿勳),司徒公主人(部太仆、鴻胪、廷尉),司空公主地(部宗正、少府、司農),而分部九卿(漢制,三公号稱萬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

    《風俗通》雲,三公一歲其食萬石也。

    )蓋多以九卿為之。

    若天地災變,則皆冊免,自太尉徐防始焉(後漢本制,日食、星流及大雨雹等災變者,惟免太尉。

    自徐防為太尉,凡天地災變,三公皆免。

    至魏黃初二年,始罷此制)。

    漢制,三公不與盜賊,若領兵入見,皆交戟叉頸而前(使虎贲執刃夾之也。

    魏武為司空,破張繡,入觐天子,亦行此制,汗流洽背,自此不複朝觐也)。

    朝臣見三公皆拜,天子禦座即起,在輿為下。

    凡拜公,天子臨軒,六百石以上悉會,直事卿贊拜,禦史授印绶,公三讓,然後受。

    至安帝時,三府任薄,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其災眚變咎,則責免公台。

    靈帝臨朝,始遣使者就長安拜張溫為太尉。

    三公在外,自溫始也。

    至獻帝建安十三年,乃罷三公官。

    魏初複置,與後漢同(有太傅、太尉、司徒、司空),然皆無事,不與朝政(高柔上疏雲:"今公輔之臣,民所具瞻。

    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

    ")。

    初封司空崔林為安陽亭侯。

    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林字德孺。

    裴松之曰:"漢封丞相己為荀悅所譏。

    魏封三公,其失同也。

    ")。

    黃初二年,又分三公戶邑,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

    末年,增置太保。

    晉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義陽王子初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僟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骞為大将軍,凡八公,同時并置,惟無丞相焉,時所謂"八公同辰,攀雲附翼"者也。

    遂以太傅、太保為上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

    無其人則阙,蓋居者甚寡(諸公,品第一,食俸日五斛。

    太康二年,又給絹,春百疋,秋二百疋,綿二百斤。

    元康元年,給菜田十頃,田驺十人。

    立夏以後不及田者,食俸一年。

    又給虎贲二十人,特班劍。

    給朝車駕安車黑耳)。

    其太尉、司徒、司空,自漢曆魏,皆為三公。

    及晉迄於江左,相承不改(上公、三公之制不改)。

    前代三公冊拜,皆設小會,所以崇宰輔之制也。

    自魏末廢而不行,至晉拜石鑒(字林伯)為左光祿大夫,開府,領司徒,始有诏令會,遂以為常(十六國姚泓僭号,受經於博士淳于岐。

    岐病,泓親省疾,拜於床下。

    自是公侯見師傅皆拜)。

    宋皆有八公之官,而不言為八公也(《宋志》曰:"三公黃閤,前史無有義。

    按《禮記》:'士韠與天子同,公侯、大夫則異。

    '鄭元注雲:'士賤,與君同,不嫌也。

    '夫朱門洞啟,當陽之正色也。

    三公之與天子禮秩相亞,故黃其閤,以示謙不敢斥天子。

    宜是漢舊制。

    "韠音畢)。

    齊時三公,唯有太傅。

    梁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