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 學校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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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官期親、釐務官子孫乃得試補。

    凡監學生皆給绫牒。

    若告谒在外,遇科舉試於曹司。

    嘉定七年,祭酒請以外舍分數及五分或六分最優者一人,與次年升内舍。

    後二年,家〈扌寅〉始以外優升。

    歲為定例。

     宗學 紹興十四年建於臨安,學生以百員為額:太學生五十人,小學生四十人,職事各五人。

    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一員。

    在學者皆南宮、北宅子孫,若親賢宅近屬,則别選館職以教授焉。

     甯宗嘉定九年,诏諸王宮學改作宗學,參之國朝典故,仍隸宗正寺,以宮教授改為博士、宗谕。

     葉適論學校曰:"何謂京師之學?有考察之法而以利誘天下。

    三代、漢儒,其言學法盛矣,皆人耳目之熟知,不複論。

    若東漢太學,則誠善矣。

    唐初猶得為美觀。

    本朝其始議建學,久而不克就,至王安石乃卒就之,然未幾而大獄起矣。

    崇、觀間以俊秀聞於學者,旋為大官,宣和、靖康所用誤朝之臣,大抵學校之名士也。

    及諸生伏阙捶鼓以請起李綱,天下或以為有忠義之氣,而朝廷以為倡亂動衆者無如太學之士。

    及秦桧為相,務使諸生為無廉恥以媚已,而以小利啗之,陰以拒塞言者。

    士人靡然成風,獻頌拜表,希望恩澤,一有不及,謗議喧然,故至於今日,太學尤弊,遂為姑息之地。

    夫正誼明道,以此律己,以此化人,宜莫如天子之學,而今也何使之至此?蓋其本為之法,使月書季考,校定分數之毫釐,以為終身之利害,而其外又以勢利招來之,是宜其至此而無怪也。

    何謂州縣之學?無考察之法,則聚食而已。

    往者崇觀、政和間,蓋嘗考察州縣之學如天子之學,使士之進皆由此,而罷科舉,此其法度未必不善,然所以行是法者,皆天下之下人也,故不久而遂廢。

    今州縣有學,宮室廪饩無所不備,置官立師其過於漢、唐甚遠,惟其無所考察而徒以聚食,而士之俊秀者不願於學矣。

    州縣有學,先王之馀意幸而複見,将以造士,使之俊秀,而其俊秀者乃反不願於學,豈非法度之有所偏而講之不至乎?今宜稍重太學,變其故習,無以利誘,擇當世之大儒久於其職,而相與為師友講習之道,使源流有所自出,其卓然成德者,朝廷官使之,為無難矣。

    而州縣之學,宜使考察,上於監司,聞於禮部,達於天子,其卓然成德者,或進於太學,或遂官之。

    人知由學,而科舉之陋稍可洗去;學有本統,而古人文憲庶不墜失。

    若此類者更法定制,皆於朝廷非有所難,顧自以為不可為耳。

    雖然,治道不明,其紀綱度數不一一揭而正之,則宜有不可為者;陛下一揭而正之,如此類者雖欲不為,亦不可得也。

    " 東萊呂氏曰:"先王之制度,雖自秦、漢以來皆弛壞廢絕,然其他如禮樂法度,尚可因影見形,因枝葉可以尋本根;惟是學校,幾乎與先王全然背馳,不可複考。

    且如禮,後世所傳固非先王之舊,如射飨、宗廟、明堂,雖是展轉參雜,而有識之者猶自可見;且樂如《韶樂》、《文始》、《五行》之舞,全然非舊,然知锺律者尚自可以推尋,複先王六律五音之舊;且如官名,後世至體統斷絕,然而自上臨下,以大統小,左右相司,彼此相參,推此尚可以及先王之舊。

    惟是學校一制,與古大不同。

    前此數者猶是流傳差誤,然學校不特流傳差誤,乃與先王之學全然背馳。

    且如唐、虞、三代設教,與後世學校大段不同,隻舉學官一事可見。

    在舜時,命夔典樂教胄子;在周時,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何故?皆是掌樂之官掌教,蓋其優遊涵養、鼓舞動蕩,有以深入人心處,卻不是設一個官司。

    自秦、漢以後,錯把作官司看了,故與唐、虞、三代題目自别,雖足以善人之形,而不足以善人之心,雖是法度具舉,然亦不過以法制相臨,都無深入人心道理。

    大抵教與政自是兩事,後世錯認,便把教做政看。

    若後世學校,全不可法。

    大率因枝葉可以見本根,今則但當看三代所以設教命官教養之意。

    且如《周禮》一書,設官設教所以便民,若師氏、保氏、大司樂、大胥、小胥之類,所教者不過是國子,然當時所謂鄉遂所以興賢能,在周三百六十之官,并不見有設教之官,雖是州序、黨遂略見於《周禮》,然而未嘗見其州序是何人掌之,其法又如何。

    隻看此,亦是學者所當深思。

    且如周公設官,下至於射夭鳥至微至纖之事,尚皆具載,豈於興賢能國之大教不見其明文?其他大綱小紀,表裡如此備具。

    學者須要識先王之意,隻緣不是官司。

    凡領於六官者,皆是法之所寓,惟是學校之官,不領於六官,非簿書期會之事。

    其上者三公論道不載於書,其下者學官設教不領於六官,蓋此二者皆是事大體重,非官司所領。

    惟是國子是世祿之官,鮮克由禮,以蕩淩德,實悖天道,不可不設官以教養之。

    然而所以教養之意,上與三公,其事大體重,均非有司簿書期會之可領。

    要當識先王之意,雖非六官之所掌,而所以設教,未嘗有理無事、有體無用,本末亦自備見,但不在官聯、官屬之中。

    舜之時,自國子之外,略不見其掌教之官,然'庶頑讒說,若不在時,侯以明之,撻以記之,書用識哉,欲并生哉。

    工以納言,時而颺之。

    '如此之備。

    在周人,學官雖不領於一屬,然而'比年入學,中年考校,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

    '終始備具。

    至於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這又見體用本末無窮。

    大抵學校大意,唐、虞、三代以前不做官司看,秦、漢以後卻做官司看了,所以後世之學不可推尋,求之唐、虞、三代足矣,秦、漢之事當束之不觀。

    今所詳編者,要當推此意。

    大抵看後世秦、漢一段,錯認教為政,全然背馳。

    自秦至五代,好文之君,時複能舉,如武帝表章《六經》,興太學,不足論;如光武為諸生投戈講義,初見三廱,亦不足論;如後魏孝文遷都洛陽,欲改戎狄之俗,亦不足論;如唐太宗貞觀之初,功成治定,将欲文飾治具,廣學舍千二百區,遊學者至八千馀人,亦不足道。

    這個都是要得鋪張顯設以為美觀。

    惟是擾攘之國、僻陋之邦、剛明之君,其視學校若弊屣斷梗,然而有不能已者,見得理義之在人心不可已處。

    今時學者,多是去看武帝、光武、魏孝文、唐太宗做是,不知這個用心内外不同,止是文飾治具,其去唐、虞、三代學校卻遠。

    卻是擾攘之時、剛武之君、偏迫之國本不理會,如南、北朝,雖是草創,若不足觀,卻不是文飾,自有一個不能已處,其去唐、虞、三代學校卻遠。

    惜乎,無鴻儒碩師發明之。

    這般處學者須深考,其他制度一一能考,亦自可見學校之所以得失,三代以上所以設教命官至理精義,要當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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