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田賦考六

關燈
郡同(租挈,收田租之約令。

    郡謂四方諸郡),其議減,令吏民免農,盡地利,平徭行水,勿使失時(平徭者,均齊渠堰之力役,謂俱得水之利)。

    "後十六歲,趙中大夫白公(此時無公爵,蓋相呼尊老之稱也)複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音藥)陽(谷口,今雲陽縣治谷是也),注渭中,袤二百裡,溉田四千五百馀頃,因名曰白渠。

    民得其饒,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

    鄭國在前,白渠起後。

    舉锸為雲,決渠為雨(锸,鍬)。

    泾水一石,其泥數鬥。

    且溉且糞,長我禾黍(水停淤泥,可以當糞)。

    衣食京師,億萬之口。

    "言此兩渠之饒也。

     自河決瓠子後二十馀歲,歲數不登,而梁、楚尤甚。

    天子既封禅,巡祭山川,其明年旱,乾封少雨,乃發卒塞瓠子決河,築宮其上,名"宣房宮",而道河北行二渠,複禹舊迹,梁、楚乃無水災。

    是後,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關中輔渠、靈轵(輔渠,倪寬所穿)引堵水,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钜定,太山下引汶水,皆穿渠為溉田,各萬馀頃,他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勝言,然其著者在宣房。

     元帝時,召信臣造鉗盧陂。

     建昭中,召信臣為南陽太守,於穰縣理南六十裡造鉗盧陂,累石為堤,傍開六石門以節水勢,澤中有鉗盧王池,因以為名。

    用廣溉灌,歲歲增多至三萬頃,人得其利。

    及後漢,杜詩為太守,後收其業,時歌之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 《息夫躬傳》:躬言:"秦開鄭國渠以富國強兵,今為京師,土地肥饒,可度地勢水泉,廣灌溉之利。

    "天子使躬持節領護三輔都水,躬上表,欲穿長安城,引漕注太倉下,以省轉輸。

    議不可成,乃止。

     《翟方進傳》:汝南有鴻隙大陂,郡以為饒。

    成帝時,關東數水,陂溢為害。

    方進為相,與禦史大夫孔光共遣掾行視,以為決去陂水,其地肥美,省、隄防費,而無水憂,遂奏罷之。

    及翟氏滅,鄉曲歸惡,言方進請陂下良田不得而奏罷陂雲。

    王莽時,常枯旱,郡中追怨方進,童謠曰:"壞陂誰?翟子威。

    飯我豆食羹芋魁。

    反乎覆,陂當複,誰雲者?兩黃鹄。

    " 後漢章帝建初中,王景為廬江太守。

    郡部安豐縣有楚孫叔敖所起芍陂,先是荒廢,景重修之,境内豐給(陂徑百裡,灌田萬頃,在今安豐縣界)。

     順帝永和五年,馬臻為會稽太守,始立鏡湖,築塘周回三百十裡,灌田九千頃,至今人獲其利。

     晉武帝鹹甯元年,東南水災,杜預請決壞諸陂,從之。

     诏曰:"今年霖雨過差,又有蟲災,颍川、襄城,自春以來略不下種,深以為慮。

    主者何以為百姓計?"當陽侯杜預上疏曰:"臣辄思惟,今者水災,東南特劇,非但五榖不收,居業并損,下田所在渟汙,高地皆多墝塉,百姓困窮,方在來年。

    雖诏書切告長吏、二千石為之設計,而不廓開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蓋薄。

    當今秋夏蔬食之時,而百姓已有不贍,前至冬春,野無青草,則必指仰官榖,以為生命。

    此乃一方之大事,不可不早為思慮。

    臣愚謂既以水為田,當恃魚菜螺蚌,而洪陂汎濫,貧弱者終不能得。

    今者,宜大壞兖及荊河州東界(兖州東界,今濟陽、濟陰、東平、魯郡之間。

    荊河州東界,今汝南、汝陰、谯郡之間也)諸陂,随其所歸而宣導之,令饑者盡得水産之饒,百姓不出境界之内,朝暮野食,此目下日給之益也。

    水去之後,填淤之田,畝收數锺,至春大種五榖,五榖必豐,此又明年之益也。

    "杜預又言:"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為便,非不爾也,然此施於新田草萊,與百姓居相絕離者耳。

    往者東南草創人稀,故得火田之利。

    頃來戶口日增,而陂堰歲決,良田變生蒲葦,人居沮澤之際,水陸失宜,放牧絕種,樹木立枯,皆陂之害也。

    陂多則土薄水淺,潦不下潤,故每有水雨,辄複橫流,延及陸田。

    言者不思其故,因雲此種不可陸種。

    臣計漢之戶口,以驗今之陂處,皆陸業也。

    其或有舊堰,則堅完修固,非今所謂當為人害也。

    臣見尚書胡威啟宜壞陂,其言墾至。

    臣又見宋漢、侯相、應遵上便宜,求壞泗陂,徙運道。

    時下都督度支共處當,各據所見,不從遵言。

    臣按遵上事,運道東詣壽春,有舊渠,可不由泗陂出,泗陂在彼地界,壞地凡萬三千馀頃,傷敗成業。

    遵縣領應佃三千六百口,可謂至少,而無患地狹,不足肆力,此皆水之為害也。

    當所共恤,而都督度支方複執異,非所見之難,直以不同害理也。

    人心所見既不同,利害之情又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