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宗廟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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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於他處,遷此就彼,亦有居民,此其可議者三也。
昔者奉安祖宗帝後神禦,散於寺觀之内,神考合集諸殿會於一宮,今乃析而為二,歲時酌獻,銮輿分詣,禮既繁矣,事神則難,此其可議者四也。
顯承殿奉安以來,一祖五宗神靈協會既久,何用遷徙,宗廟重事,豈宜輕動,此其可議者五也。
望别行詳議。
" 瓘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輕改前議者,謂神考素有修西宮之意,蔡京親聞先訓,而實錄備載其語,故不可以不恭依也。
以臣觀之,此乃蔡京矯誣神考之訓,無足信者。
元豐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禦史有請,宣仁以其地為神考廟宮。
而紹聖大臣反謂宣仁輕蔑神考,裁損廟制,於是重建顯承殿以為奉安之地。
當哲宗之時,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毀宣仁者,無所不至,豈有親聞神考之言可以證元祐之失,而乃隐忍不聞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為矯誣也。
"不從。
诏仁宗、神考廟永祀不祧。
诏曰:"蓋聞有天下者事七世,則疊毀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則不遷之廟非一。
伏以藝祖應天順人,肇造區夏;太宗受命繼代,底定寰宇;真宗以聖繼聖,撫全盛之運,故仁祖并尊為百世不祧之廟。
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澤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議!英宗皇帝享祚日淺,未究施設。
神宗皇帝以聖神不世出之資,慨然大有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業盛大,謙抑不居,而廟祏之制,未議尊崇。
宜令禮官稽參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廟制,詳議以聞。
" 十一月,權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請如聖诏,尊崇廟祏,永祀不祧,與天無極。
"於是三省表請付外施行,有诏恭依。
崇甯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祔太廟第八室。
诏曰:"欽惟哲宗實繼神考,傳序正統,十有六年。
升祔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間。
考禮與書,曾靡有合。
比閱近疏,特诰從臣并與禮官,博盡衆見,列奏來上,援據甚明。
謂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備七世,當英宗祔廟,上祧順祖,暨神考祔廟,又祧翼祖,則哲宗祔廟,父子相承,自當為世。
祧遷之序,典禮可稽,覽之惕然,敢不敬聽。
其合行事件,令禮部、太常寺詳議聞奏。
" 十二月,禮部、太常寺言:"祧遷之序,當祧宣祖昭武睿聖皇帝、昭憲皇後杜氏神主藏於西夾室,居翼祖簡恭睿德皇帝、簡穆皇後劉氏石室之次。
當遷之主每遇祫享,即依典禮。
其祧遷祭告,興工擇日,學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
"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廟為十室,複翼祖、宣祖廟。
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繼,自當為世,故上祧宣祖於夾室,據經合禮,已依所奏。
去古既遠,禮文殘阙,諸儒之說不同。
鄭氏謂:'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廟與親廟四,并而為七。
'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内。
王氏謂:'非太祖而不毀,不為常數。
'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外。
惟我祖考功隆德大,萬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則七廟當祧者,二宗而已。
遷毀之禮,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
禮以義起,稱情為本,可令有司集議典禮以聞。
"禮官言:"先王之制,廟止於七,後王以義起禮,乃有增至九廟者。
詳酌典故,當自朝廷。
"禮部尚書徐铎又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僖祖,皆嘗祧而複。
令存宣祖於當祧之際,複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備九廟,禮無不稱。
" 九月,诏曰:"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惟我治朝,祖功宗德,聖賢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於古,先尊為不祧者至於五宗,遷毀之禮近及祖考。
永惟景祐欽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殺,雖欲如古莫可得也。
博考諸儒之說,詳求列辟之宜,顧守經無以見其全,而適時當必通其變,爰稽衆議,肇作尋倫。
惟恩以稱情而為宜,則禮以義起而無愧,是用酌鄭氏四親之論,取王肅九廟之規,參合二家之言著為一代之典,自我作古,垂之将來,庶安宗廟之靈,以永邦家之福。
其合行典禮,令禮部、太常寺詳議聞奏。
" 十月,诏曰:"仰惟翼祖在天,毓璿源而濬發;安陵有衍,粲皇武於始基。
然循七世八室之規,則數逾於古;遵四廟五宗之法,則禮未應遷。
是用仰奉二祧之靈,複還列聖之次,雖豐不昵,雖遠當隆,豈惟稽三代之徽猷,蓋亦用本朝之故事。
其己祧翼祖、當祧宣祖廟并複。
" 四年三月,诏以複翼祖、宣祖廟,增太廟殿為十室。
尋以吏部侍郎王甯為修奉使。
六月,九廟奉禮畢,宰臣蔡京率百官拜表稱賀。
五年,三省言:"西京會聖宮諸陵,旦望節日薦獻如景靈宮令式。
會聖宮制度樸素,宜加修飾,凡陳設器皿之類,并三年一易,違者以違制論。
"從之。
高宗建炎二年十月,上幸揚州,奉太廟神主於壽甯寺。
景靈宮神禦,奉安於溫州。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郡國廟,國朝惟祖宗所嘗幸則有之。
建炎初,虜圍西京急,留守孫昭遠遣其将王仔,奉啟運宮神禦問道走揚州,後遷於福州;而永安軍會聖宮、揚州章武殿之禦容,則遷於溫州天慶觀。
紹興十三年,複奉溫州神禦還臨安,奉安於萬壽觀之後殿,惟啟運留福州,以守臣提舉。
成都府新繁縣禦容殿者,始在重光寺藥師院。
雍熙間,僧道輝畫太祖皇帝禦容於佛屋之後壁。
熙甯六年,趙清獻為成都守,請建殿奉安,神宗不許,但令設闆屋欄楣,以扃護之。
元豐七年,走馬承受趙選者更具奏,得旨修建殿宇,創置門鑰,宦官監守,朝谒以時。
紹興元年,終南山上清太平宮道士訾全真等複持太宗、真宗禦容,自岐下抵宣撫使張忠獻,忠獻即遣使奉安於太祖之側。
四年,宣撫副使吳武安玠更自武興送仁宗、英宗、神宗禦容至殿奉安。
二十七年,楊文安椿為兵部侍郎,言於朝,有旨别加營繕,始更為殿門外向,二十九年乃成。
時,王時亨知府事,請賜宮額及殿名。
不報。
淳熙中,胡長文人蜀,始議即府之聖壽寺創殿以奉禦容,殿宇甚華,供奉之物亦浸備,乃複乞宮額於朝。
先是,長文創雄笾軍數千人,列營府治之側。
又言石室學宮聚川峽之士,而每遇科舉皆歸試其鄉,乞為之别立解額。
事未行,議者因謂今蜀已有太學及殿前司,獨久景靈宮爾,繇是格不下。
今春秋以府通判朝谒用素馔,道士讀祝文猶如終南之禮雲。
三年,上幸杭州,太廟神主并奉安於溫州,祭享皆差官攝事。
紹興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原廟在郡有漢故事,而太廟神主禮宜在都。
今新邑未奠,宜考古師載主之義,遷之行阙,以彰聖孝。
"於是就臨安府建太廟,上行款谒之禮。
十三年,有司請擇爽垲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随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還列聖晬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
乃诏度地築宮為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徽宗居中,元天太聖後及昭憲而下二十一後居後。
七月,新宮成,上親詣行禮。
十月,遣官自溫州奉迎神禦至,上乃詣天章閣西殿告遷徽宗及顯恭、顯肅二後神禦并奉安焉。
掌宮内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
上元結燈樓,寒食設秋千,七夕設摩〈日侯〉羅簾幕,歲時一易。
歲時酌獻二百四十羊。
凡帝後忌辰,通用僧道四七人作法事。
十八年,增建道院。
後又以韓世忠賜第增築天興殿五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
遇孟享,皇帝齋於内殿,行事官齋於本司。
其日質明,皇帝先詣聖祖位前,三上香、進茶、三進酒;次詣宣祖位前,又次詣太祖、太宗至於徽宗位前,并如上儀。
次日,皇帝詣元天大聖後,次詣昭憲皇後至顯肅皇後位前,行禮并如前殿、後殿之儀。
自渡江後,行在靡有定所,神禦奉安他州,朝獻則遣官分詣。
至紹興十二年,和議成,駐跸臨安,始備太廟原廟之制。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自休兵後,太祖創冊寶殿,凡帝後寶冊洎郊廟金玉禮器皆藏焉。
始時令太常寺官一員季點,然第省閱文曆而已。
乾道五年春,因有盜竊禮器者,中書門下始奏令每季取索赤曆點檢足備,用印封鎖,具有無損失申省(二月己醜降旨)。
慶元五年夏,太常寺奏太廟遺失皇後金寶二,命大理寺治之(六月庚寅降旨)。
既而廟之衛卒赴有司自首,坐獄死。
蓋故事冊寶,以中人領其工作,及盜去鑿而售之,中乃鐵胎也,繇是事敗。
自後朝廷益謹其事,月以察官、禮官、中官各一員檢視,謂之點寶。
禮器中瑤爵、玉瓒二事絕佳,人間所未見。
其他圭壁,大抵多水漿色也。
冊寶中惟昭慈聖憲皇後谥冊以象牙,馀皆珉玉。
又有徽宗皇帝谥寶,玉色尤溫粹。
十五年,诏仿東都舊制,創欽先孝思殿於崇政殿之東,凡朔望節序生辰,上皆親酌獻行香,用家人禮。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國朝宗廟之制,太廟以奉神主,一歲五享,朔祭而月薦新。
五享以宗室諸主、朔祭以太常卿行事景靈宮,以奉塑像。
歲四孟享,上親行之。
帝後大忌,則宰相率百官行香,僧道士作法事,而後妃六宮,亦皆繼往天章閣以奉畫像。
時節朔望、帝後生辰日皆遍薦之,内臣行事。
欽先孝思殿亦奉神禦,上日焚香。
而諸陵之上宮,亦有禦容,時
昔者奉安祖宗帝後神禦,散於寺觀之内,神考合集諸殿會於一宮,今乃析而為二,歲時酌獻,銮輿分詣,禮既繁矣,事神則難,此其可議者四也。
顯承殿奉安以來,一祖五宗神靈協會既久,何用遷徙,宗廟重事,豈宜輕動,此其可議者五也。
望别行詳議。
" 瓘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輕改前議者,謂神考素有修西宮之意,蔡京親聞先訓,而實錄備載其語,故不可以不恭依也。
以臣觀之,此乃蔡京矯誣神考之訓,無足信者。
元豐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禦史有請,宣仁以其地為神考廟宮。
而紹聖大臣反謂宣仁輕蔑神考,裁損廟制,於是重建顯承殿以為奉安之地。
當哲宗之時,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毀宣仁者,無所不至,豈有親聞神考之言可以證元祐之失,而乃隐忍不聞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為矯誣也。
"不從。
诏仁宗、神考廟永祀不祧。
诏曰:"蓋聞有天下者事七世,則疊毀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則不遷之廟非一。
伏以藝祖應天順人,肇造區夏;太宗受命繼代,底定寰宇;真宗以聖繼聖,撫全盛之運,故仁祖并尊為百世不祧之廟。
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澤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議!英宗皇帝享祚日淺,未究施設。
神宗皇帝以聖神不世出之資,慨然大有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業盛大,謙抑不居,而廟祏之制,未議尊崇。
宜令禮官稽參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廟制,詳議以聞。
" 十一月,權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請如聖诏,尊崇廟祏,永祀不祧,與天無極。
"於是三省表請付外施行,有诏恭依。
崇甯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祔太廟第八室。
诏曰:"欽惟哲宗實繼神考,傳序正統,十有六年。
升祔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間。
考禮與書,曾靡有合。
比閱近疏,特诰從臣并與禮官,博盡衆見,列奏來上,援據甚明。
謂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備七世,當英宗祔廟,上祧順祖,暨神考祔廟,又祧翼祖,則哲宗祔廟,父子相承,自當為世。
祧遷之序,典禮可稽,覽之惕然,敢不敬聽。
其合行事件,令禮部、太常寺詳議聞奏。
" 十二月,禮部、太常寺言:"祧遷之序,當祧宣祖昭武睿聖皇帝、昭憲皇後杜氏神主藏於西夾室,居翼祖簡恭睿德皇帝、簡穆皇後劉氏石室之次。
當遷之主每遇祫享,即依典禮。
其祧遷祭告,興工擇日,學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
"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廟為十室,複翼祖、宣祖廟。
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繼,自當為世,故上祧宣祖於夾室,據經合禮,已依所奏。
去古既遠,禮文殘阙,諸儒之說不同。
鄭氏謂:'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廟與親廟四,并而為七。
'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内。
王氏謂:'非太祖而不毀,不為常數。
'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外。
惟我祖考功隆德大,萬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則七廟當祧者,二宗而已。
遷毀之禮,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
禮以義起,稱情為本,可令有司集議典禮以聞。
"禮官言:"先王之制,廟止於七,後王以義起禮,乃有增至九廟者。
詳酌典故,當自朝廷。
"禮部尚書徐铎又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僖祖,皆嘗祧而複。
令存宣祖於當祧之際,複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備九廟,禮無不稱。
" 九月,诏曰:"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
惟我治朝,祖功宗德,聖賢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於古,先尊為不祧者至於五宗,遷毀之禮近及祖考。
永惟景祐欽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殺,雖欲如古莫可得也。
博考諸儒之說,詳求列辟之宜,顧守經無以見其全,而適時當必通其變,爰稽衆議,肇作尋倫。
惟恩以稱情而為宜,則禮以義起而無愧,是用酌鄭氏四親之論,取王肅九廟之規,參合二家之言著為一代之典,自我作古,垂之将來,庶安宗廟之靈,以永邦家之福。
其合行典禮,令禮部、太常寺詳議聞奏。
" 十月,诏曰:"仰惟翼祖在天,毓璿源而濬發;安陵有衍,粲皇武於始基。
然循七世八室之規,則數逾於古;遵四廟五宗之法,則禮未應遷。
是用仰奉二祧之靈,複還列聖之次,雖豐不昵,雖遠當隆,豈惟稽三代之徽猷,蓋亦用本朝之故事。
其己祧翼祖、當祧宣祖廟并複。
" 四年三月,诏以複翼祖、宣祖廟,增太廟殿為十室。
尋以吏部侍郎王甯為修奉使。
六月,九廟奉禮畢,宰臣蔡京率百官拜表稱賀。
五年,三省言:"西京會聖宮諸陵,旦望節日薦獻如景靈宮令式。
會聖宮制度樸素,宜加修飾,凡陳設器皿之類,并三年一易,違者以違制論。
"從之。
高宗建炎二年十月,上幸揚州,奉太廟神主於壽甯寺。
景靈宮神禦,奉安於溫州。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郡國廟,國朝惟祖宗所嘗幸則有之。
建炎初,虜圍西京急,留守孫昭遠遣其将王仔,奉啟運宮神禦問道走揚州,後遷於福州;而永安軍會聖宮、揚州章武殿之禦容,則遷於溫州天慶觀。
紹興十三年,複奉溫州神禦還臨安,奉安於萬壽觀之後殿,惟啟運留福州,以守臣提舉。
成都府新繁縣禦容殿者,始在重光寺藥師院。
雍熙間,僧道輝畫太祖皇帝禦容於佛屋之後壁。
熙甯六年,趙清獻為成都守,請建殿奉安,神宗不許,但令設闆屋欄楣,以扃護之。
元豐七年,走馬承受趙選者更具奏,得旨修建殿宇,創置門鑰,宦官監守,朝谒以時。
紹興元年,終南山上清太平宮道士訾全真等複持太宗、真宗禦容,自岐下抵宣撫使張忠獻,忠獻即遣使奉安於太祖之側。
四年,宣撫副使吳武安玠更自武興送仁宗、英宗、神宗禦容至殿奉安。
二十七年,楊文安椿為兵部侍郎,言於朝,有旨别加營繕,始更為殿門外向,二十九年乃成。
時,王時亨知府事,請賜宮額及殿名。
不報。
淳熙中,胡長文人蜀,始議即府之聖壽寺創殿以奉禦容,殿宇甚華,供奉之物亦浸備,乃複乞宮額於朝。
先是,長文創雄笾軍數千人,列營府治之側。
又言石室學宮聚川峽之士,而每遇科舉皆歸試其鄉,乞為之别立解額。
事未行,議者因謂今蜀已有太學及殿前司,獨久景靈宮爾,繇是格不下。
今春秋以府通判朝谒用素馔,道士讀祝文猶如終南之禮雲。
三年,上幸杭州,太廟神主并奉安於溫州,祭享皆差官攝事。
紹興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原廟在郡有漢故事,而太廟神主禮宜在都。
今新邑未奠,宜考古師載主之義,遷之行阙,以彰聖孝。
"於是就臨安府建太廟,上行款谒之禮。
十三年,有司請擇爽垲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随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還列聖晬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
乃诏度地築宮為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徽宗居中,元天太聖後及昭憲而下二十一後居後。
七月,新宮成,上親詣行禮。
十月,遣官自溫州奉迎神禦至,上乃詣天章閣西殿告遷徽宗及顯恭、顯肅二後神禦并奉安焉。
掌宮内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
上元結燈樓,寒食設秋千,七夕設摩〈日侯〉羅簾幕,歲時一易。
歲時酌獻二百四十羊。
凡帝後忌辰,通用僧道四七人作法事。
十八年,增建道院。
後又以韓世忠賜第增築天興殿五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
遇孟享,皇帝齋於内殿,行事官齋於本司。
其日質明,皇帝先詣聖祖位前,三上香、進茶、三進酒;次詣宣祖位前,又次詣太祖、太宗至於徽宗位前,并如上儀。
次日,皇帝詣元天大聖後,次詣昭憲皇後至顯肅皇後位前,行禮并如前殿、後殿之儀。
自渡江後,行在靡有定所,神禦奉安他州,朝獻則遣官分詣。
至紹興十二年,和議成,駐跸臨安,始備太廟原廟之制。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自休兵後,太祖創冊寶殿,凡帝後寶冊洎郊廟金玉禮器皆藏焉。
始時令太常寺官一員季點,然第省閱文曆而已。
乾道五年春,因有盜竊禮器者,中書門下始奏令每季取索赤曆點檢足備,用印封鎖,具有無損失申省
慶元五年夏,太常寺奏太廟遺失皇後金寶二,命大理寺治之
既而廟之衛卒赴有司自首,坐獄死。
蓋故事冊寶,以中人領其工作,及盜去鑿而售之,中乃鐵胎也,繇是事敗。
自後朝廷益謹其事,月以察官、禮官、中官各一員檢視,謂之點寶。
禮器中瑤爵、玉瓒二事絕佳,人間所未見。
其他圭壁,大抵多水漿色也。
冊寶中惟昭慈聖憲皇後谥冊以象牙,馀皆珉玉。
又有徽宗皇帝谥寶,玉色尤溫粹。
十五年,诏仿東都舊制,創欽先孝思殿於崇政殿之東,凡朔望節序生辰,上皆親酌獻行香,用家人禮。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國朝宗廟之制,太廟以奉神主,一歲五享,朔祭而月薦新。
五享以宗室諸主、朔祭以太常卿行事景靈宮,以奉塑像。
歲四孟享,上親行之。
帝後大忌,則宰相率百官行香,僧道士作法事,而後妃六宮,亦皆繼往天章閣以奉畫像。
時節朔望、帝後生辰日皆遍薦之,内臣行事。
欽先孝思殿亦奉神禦,上日焚香。
而諸陵之上宮,亦有禦容,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