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六 郊社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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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五行也。

    故春即祭戶,戶者人所出入,亦春萬物始觸戶而出也。

    夏祭竈,竈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夏亦火王,長養萬物。

    秋祭門,門以閉藏自固也,秋亦萬物成熟,内備自守。

    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在地中,冬亦水王,萬物伏藏。

    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祭五祀,天子、諸侯以牛,卿、大夫以羊。

    一說戶以羊,竈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

    或曰,中霤用牛,馀不得用豚,井以魚。

    " 陳氏《禮書》曰:"五祀見於《周禮》、《禮記》、《儀禮》,雜出於《史傳》多矣,特《祭法》以司命、泰厲為七祀,而《左傳》昭二十五年、《家語 五帝篇》,則以五祀為重、該、修、熙、黎,句龍之五官;《月令》以五祀為門、行、戶、竈中霤;《白虎通》、劉昭、範晔、高堂隆之徒,以五祀為門、井、戶、竈、中霤。

    鄭氏釋《大宗伯》之五祀,則用《左傳》、《家語》之說;釋《小祝》之五祀,用《月令》之說;釋《王制》之五祀則用《祭法》之說。

    而荀卿謂五祀執薦者百人,侍西房。

    侍西房,則五祀固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則五祀固非門、戶之類。

    然則所謂五祀者,其名雖同,其祭各有所主。

    七祀之制,不見他經。

    鄭氏以七祀為周制,五祀為商制。

    然《周官》雖天子亦止於五祀,《儀禮》雖士亦備五祀,則五祀無尊卑隆殺之數矣。

    《祭法》自七祀推而下之,至於適士二祀,庶人一祀,非周禮也。

    然《禮》所言五祀,蓋皆門、戶之類而已。

    門、戶,人所資以出入者也;中霤,人所資以居者也;竈、井,人所資以養者也。

    先王之於五者,不特所資如此,而又事有所本,制度有所興,此所以祀而報之也。

    中霤,土之所用事,故祀於中央;竈,火之所用事,故祀於夏;井,水之所用事,故祀於冬;戶在内而奇,陽也,故祀於春;門在外而耦,陰也,故祀於秋。

    兩漢、魏、晉之立五祀,井皆與焉,特隋唐參用《月令》、《祭法》之說,五祀祭行,及李林甫之徒,複修《月令》,冬亦祀井而不祀行。

    然則行神亦特軷於始行而已,非先王冬日之常祀也。

    考之於《禮》,五祀之牲牛牪(《小司徒》,小祭祀共牛牲)。

    凡祭五祀於廟,有主,有屍。

    觀《月令》臘先祖、五祀同時,則五祀祭於廟可知也。

    《曾子問》,既殡而祭五祀,屍及三飯,則五祀有屍可知也。

    既殡而祭,不酳不酢,則凡祭五祀,固有侑酳與酢矣。

    老婦之祭,先儒以為竈配,則五祀固有配矣。

    先儒又謂卿以上宗廟有主,五祀亦有主矣。

    大夫以下宗廟無主,五祀亦如之,然大夫之廟未嘗無主,五祀有主與否,不可考也。

    " 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

    王自為立七祀。

    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

    諸侯自為立五祀。

    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

    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竈(司命主督察三命,中霤主堂室居處,門、戶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厲主殺罰,竈主飲食之事。

    《明堂月令》:春曰"其祀戶,祭先脾",夏曰:"其祀竈,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霤,祭先心",秋曰"其祀門,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腎"。

    《聘禮》曰:"使者出,釋币於行;歸,釋币於門。

    "《士喪禮》曰:"疾病,禱於五祀。

    "司命與厲,其時不著,今時民家或春秋祀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竈在旁,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厲也。

    或者合而祠之。

    山即厲也,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謬也。

    《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疏曰:"司命者,宮中小神。

    熊氏曰:'非天之所命,故祭於宮中。

    '皇氏雲:'司命者,文昌宮星。

    '其義非也。

    曰中霤者,主堂室神。

    曰國門者,謂城門也。

    曰國行者,謂行神,在國門外之西。

    曰泰厲者,謂古帝王無後者也,此鬼無所依歸,好為民作禍,故祀之也。

    王自為立七祀者,前是為民所立,與衆共之,四時常祀,及為群姓禱祀;其自為立者,王自禱祭,不知其當同是一神,為是别更立七祀也。

    諸侯為國立五祀者,減天子戶、竈二祀,故為立五祀也。

    曰公厲者,謂古諸侯無後者,諸侯稱公,其鬼為厲,故曰公厲。

    諸侯自為立五祀者,義與天子同。

    大夫立三祀者,減諸侯司命、中霤,故為三祀也。

    曰族厲者,謂古大夫無後者鬼也。

    族,衆也。

    大夫衆多,其鬼無後者衆,故曰族厲。

    曰門、曰行者,其大夫無民國,故不言國門、國行也。

    雲'司命主督察三命'者,按《援神契》雲:'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慶,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

    '受命,謂年壽也;遭命,謂行善而遇兇也;随命,謂随其善惡而報之。

    雲'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者,鄭解厲稱山之意。

    漢時人民嫌惡厲,漢時巫祝之人意以厲神是厲山氏之鬼為之,故雲厲山。

    所以謬者,鬼之無後,於是為厲,厲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厲山之神,何得其鬼為厲?故雲謬也。

    "《祭法》《曲禮》:天子、諸侯、大夫祭五祀。

    注曰:"五祀:戶、竈、中霤、門、行也,此蓋殷時制也。

    《祭法》曰:天子立七祀,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士立二祀,謂周制也。

    "疏曰:"祭五祀者,春祭戶,夏祭竈,季夏祭中霤,秋祭門,冬祭行也。

    雲'此蓋殷時制也'者,以天子、諸侯、大夫同雲祭五祀,既無差等,故疑殷時制也。

    按《王制》雲,大夫祭五祀,文與此同,而鄭雲五祀謂司命也、中霤也、門也、行也、厲也,與此不同者,《王制》之文,上雲'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既有尊卑等級,疑是周禮,故引《祭法》五祀以解之。

    與此不同,是有地大夫祭五祀,無地大夫祭三祀。

    "又疏曰:"鄭注《曲禮》,大夫五祀為夏殷法;注《王制》,大夫五祀是有采地者。

    鄭何以知然?《曲禮》文連於大夫五祀,故知非周,而《王制》王立七祀,故知周禮。

    大夫五祀,是有采地者,以彼推此,大夫三祀則周諸侯之大夫無地者也。

    ")。

     《朱子語錄》:"問:'五祀皆有屍,竈則以誰為屍?'曰:'今亦無可考者。

    但如墓祭,則以冢人為屍,以此推之,則祀竈之屍,必有膳夫之類,祀門之屍,必是阍人之類,又如祀山川,則是虞、衡之類。

    '" 黃氏曰:"《祭法》七祀,《宗伯》五祀,司命、泰厲非地類,血祭者唯五耳。

    《月令》四時祀戶、竈、門、行、中霤,是也。

    " 漢立五祀。

    《白虎通》雲:"戶一祀,竈二祀,門三祀,井四祀,中霤五祀,歲一遍。

    有司行事,禮頗輕於社稷(祀戶以羊,竈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

    " 嶽氏曰:"古有七祀,於前代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