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六 郊社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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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從祀每位皆左十笾,右十豆,俱為三行,俎二在笾豆前,登一、槃一(神州地祇、五官神同)在笾豆間,簠一、簋一在笾豆外,簠在左,簋在右,爵一置於俎上。
内壝神位,每位皆左二笾,右二豆,俎一在神位前,爵一次之,簠一、簋一在爵之前,簠在左,簋在右,登一在笾豆之間。
又設樽罍之位:二成每方各犧樽二,山樽二,壇下每方設蜃樽二,散樽二,在神位之左,蜃樽、散樽外,馀皆有罍副之,凡樽罍皆加勺、幕。
又設正配位笾、豆、簠、簋、俎、鬥、鼎各一,於馔幔之内。
太府卿、少府監帥其屬陳玉币於篚,皇地祇玉以黃琮,币以黃,配帝币亦如之;神州地祇玉以兩圭有邸,币以黑;五行、五官、五方嶽、鎮、海、渎諸神,币各從其方色。
禮神之玉,各置於神位前,瘗玉加於币(先是,郊祀樽、彜、笾、豆、簠、簋之類,襲用前代,無所考正。
上遠稽三代,作郊廟禋祀之器,至是舉而用之,粲然大備。
手诏具《親祀圜壇門》)。
前期一日,尚辇奉禦進輿於垂拱殿,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以出,稱警跸如常儀。
乘黃令進玉辂於宣德門外,左輔奏"請降輿升辂",至齋宮明禋殿前,回辂南向;左輔奏"請降辂乘輿入齋殿",侍衛如常儀。
祭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至大次,禮儀使等分立大次前。
有司奏"請行事",皇帝服衮冕以出,禮儀使等前導至中壝門外,殿中監跪進大圭,皇帝執以人,宮架《儀安之樂》作;至午陛,樂止。
登歌樂作,至第二成版位東向立,樂止。
禮儀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宮架作《甯安之樂》、《廣生儲祐之舞》,八成止,皇帝再拜。
禮儀使奏請搢大圭,盥手,登歌樂作;帨手訖,執大圭至壇,樂止。
登歌《嘉安之樂》作,殿中監進鎮圭,皇帝搢大圭,執鎮圭,詣皇地祇神位前,南向跪,奠鎮圭於缫藉,執大圭,俯伏,興,搢圭。
禮儀使奏請受玉币,奠訖,俯伏,興,再拜,樂止。
《恭安樂》作,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奠圭、币如前儀。
禮儀使前導皇帝還版位,登歌樂作;至位東向立,樂止。
禮部、戶部尚書以下奉馔俎,宮架《豐安之樂》作;奉奠訖,樂止。
皇帝再詣罍洗,搢大圭,盥手,登歌樂作;帨手,洗爵,拭爵訖,執大圭至壇上,樂止。
登歌《光安之樂作》,詣皇地祇神位前,搢大圭,跪,執爵祭酒三,奠爵訖,執圭,俯伏,興,樂止。
太祝讀冊,皇帝再拜訖,登歌《英安之樂》作,詣太祖皇帝神位前如前儀。
皇帝還版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
皇帝還小次,登歌樂作;殿中監跪受大圭,簾降,樂止。
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文安之樂》作;舞者立定,樂止。
亞獻盥帨訖,作《隆安之樂》、《厚載凝福》之舞,禮畢,樂止。
終獻行禮如前儀。
皇帝詣飲福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
《禧安之樂》作,皇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既奠,再受爵,飲福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止。
皇帝還版位如前儀。
禮部、戶部尚書撤俎、豆,登歌《成安之樂》作,卒撤,樂止。
禮部尚書等降複位,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宮架《甯安之樂》作,一成止。
皇帝詣望瘗位,登歌樂作,降自子陛,樂止。
宮架樂作,至位北向立,樂止。
禮直官曰"可瘗",舉爟火,瘗半坎,禮儀使跪奏"禮畢"宮架樂作;皇帝出中壝門,殿中監受大圭,皇帝至大次,樂止。
有司奏解嚴,皇帝常服乘大辇還齋宮,鼓吹振作。
皇帝升禦座,百官稱賀,皇帝降座,鳴鞭,殿上侍立官以次退,所司放仗,還内如常儀。
徽宗夏至親祠後土於方澤凡四(政和四年五月十二日;宣和二年五月十八日,五年五月十四日,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程子曰:"元祐時,朝廷議行北郊,隻為五月間天子不可服大裘,皆以為難行。
不知郊天、郊地,禮制自不同。
天是資始,故凡物皆尚純,藉用藁稭,器用陶匏,服用大裘是也;地則資生,安可亦用大裘?當時諸公知大裘不可服,不知别用一服。
是時,蘇子瞻便據《昊天有成命》之詩,謂郊祀同。
文潞公便謂譬如祭父母,作一處何害?曰:'此詩冬至、夏至皆歌,豈不可邪?'郊天地又與共祭父母不同也,此是報本之祭,須各以其類祭,豈得同時邪?" 朱子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别立廟室,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
" 楊氏曰:"愚按:古者祭天地有正祭,有告祭,禮雖不同,義各有當。
冬至一陽生,此天道之始也;陽一噓而萬物生,此又天道生物之始也。
故《周官 大司樂》以圜锺為宮,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六變以祀天神,所以順天道之始而報天也。
祭天必於南郊,順陽位也。
夏至一陰生,此地道之始也;陰一噏而萬物成,又地道成物之始也。
故《大司樂》以函锺為宮,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八變以祀地示,所以順地道之始而報地也。
祭地必於北郊,順陰位也。
此所謂正祭也。
舜之嗣堯位也,類于上帝,望于山川,歲二月東巡守,則柴于岱宗,望秩于山川。
武王之伐商也,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後土,又柴望并舉,大告武成。
成王之營洛也,丁巳,用牲于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
凡因事并告天地,有同日而舉,有繼日而舉者,此所謂告祭也。
然祀上帝則曰'類',類者,謂仿郊祀之禮而為之,則非正祭天也。
告地而舉望祭之禮,或社祭之禮,則非正祭地矣。
蓋特祭天地,乃報本之正祭也,故其禮一而專;并祭天地,因事而告祭也,不必拘其時,不必擇其位,雖舉望、祀、社,可以該地示,故其禮要而簡。
所謂'禮雖不同,義各有當'者,此也。
自漢以來,分冬至、夏至二祀為南、北郊。
南郊則周人之圜丘也,北郊則周人之方澤也。
然後之人主欲行親郊之禮者,未聞以南郊為難,而常以北郊為難。
夫五月雖盛暑之月,他事之當舉、他事之當行者,未嘗廢也,而獨難於北郊,何也?諸儒謬誤之說惑之也。
按《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惟祀地之服,經無明文,鄭注亦未嘗及之,賈公彥始為之疏曰:'昆侖、神州亦服大裘可知。
'夫賈公彥一時率爾之言,未嘗深考其故,豈有夏至陽極之月,而可服大裘哉?而崔靈遠恩、孔穎達與杜佑《通典》亦為是說,於是祀天地之服,不問寒暑,必服大裘,而北郊遂為不可行之禮。
至本朝元祐中,議北郊禮,論者猶以大裘不可服為言,於是始有請於冬至南郊而合祭天地者矣,若顧臨等所言是也;有援虞、周告祭之禮,以證祀地之正祭者矣,如蘇轼之言是也。
因諸儒一時謬誤之言,而欲廢祀地之大典,可不惜哉!或曰:'正祭、告祭之禮不同,而人主父事天,母事地,其心則一也。
告祭不拘其時,不擇其位,而可以對越天地,則正祭不拘其時,不擇其位,奚為不可以對越天地乎?'曰:因天道之始而祀天,因地道之始而祀地,以類求類,此報本之祭也。
當天道之始而祀地,於義何居?周公制禮,冬至祀天,夏至祀地,其地不可易矣,周公豈欺我哉?" 又曰:"按《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
'先鄭、後鄭注皆雲'大裘之上,又有元衣',何也?《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君子羔裘豹飾,缁衣以裼之。
狐裘,黃衣以裼之。
'《論語》曰:'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
'裘之上未嘗無衣,裘而無衣,則近於亵矣。
凡衣必象裘色,凡冕服皆元上纁下。
大裘者,黑羔裘也。
元衣之下,用黑羔裘,取其同色也。
凡冕服皆元上纁下,何也?《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蓋取諸乾坤。
乾為天,其色元;坤為地,其色黃。
但土旺於季夏,南方屬火,其色赤黃,而兼赤為纁,故裳用纁也。
《玉藻》曰:'衣正色,裳間色。
'鄭注雲:'謂冕服元上纁下是也。
'自黃帝始備衣裳之制,舜觀古人之象,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於衣,繡宗彜、藻、火、粉米於裳,凡十二章。
曆代皆然,至周而又備缫旒之數。
《郊特牲》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儘十有二旒,則天數也。
'自衮冕而下,享先公則鷩冕者,不敢以天子之服臨先公也。
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不敢以至尊之服施於所卑也。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祭祀冕服,同乎異乎?曰:冬至祀天,夏至祀地;蒼壁禮天,黃琮禮地。
各因其類以象天地之性者,不容以不異也。
冕服者,王之所服以事昊天上帝、後土地祇,不容以不同也,但夏至不用大裘爾。
《周禮 屦人》曰:'凡四時祭祀,以宜服之。
'夫屦猶辨四時之宜,則冕服可知矣。
唐長孫無忌曰:'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
按周郊祀被衮以象天,戴冕,儘十二旒,與大裘異。
《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禦寒。
冬至報天,啟蟄祈榖,服裘可也;孟夏迎夏,龍見而雩,如之何而可服?故曆代惟服衮章。
'斯言也,信而有證矣。
" 按:北郊之議,始於元豐初,至元豐六年始罷合祭,元祐七年複合祭,紹聖以後複罷之,政和四年始親祀地祇於方澤。
蓋自元豐六年至宣和之末,共四十二年,凡十一郊,惟元祐七年一次合祭,及政和四年以後,四次親祠方澤而已,其馀六郊則遂廢地祇之祀矣。
夫本以合祭為非禮,分祭為禮,至分合之議不決,則廢親祠,而權以上公攝事者且二十年。
蓋病其非禮,而反至於廢禮,以為不當并祀於圜丘,而終不能親祠於方澤,則固不若一遵祖宗之法,三歲并祀南郊之為愈也。
要之,《周禮》冬至圜丘,夏至方澤,其禮甚正,亦無難行者。
諸儒議論所以不能以時決者,其拘牽有二:禮文煩缛則憚勞,賞赉優渥則憚費。
如陳古靈之說,每遇親郊之歲,一日宿太廟以告,一日宿北郊以祭地,一日宿南郊以祀天,是欲以二祀并在一時,則不至倍費矣,而執禮之勞加甚。
如曾曲阜之說,親郊之歲,依古禮以夏至親祠方澤,一如郊禮,至冬至則舉圜丘之祀,是以二祀分在二時,則不至甚勞矣,而賞赉之費倍增。
然禮文乃百王相承之大典,不可損略,而賞赉則五季姑息之敝政,何難更張?則如政和三年之诏,以郊天後一歲祭地方澤,應奉支賜務從簡省,毋使有偏而不舉之失,乃為至論。
但恐當時方倡豐豫之說,繁費未必能省,所以中興之後,國勢倥偬。
則不複能遵而行之也。
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太常寺讨論:夏日至祭皇地祇,以太祖皇帝配。
正配二位,每位樽、爵、笾、豆各一,實以酒脯、鹿臡,以獻官一員行禮。
立冬祭神州地祇,以太宗皇帝配,於天慶觀望祭。
二年,禮官言:"國朝祀皇地祇,設位於壇之北方,南向。
政和四年,禮局議設於南方,北向。
今北面望祭,北向為難,且於經無據,請仍南向。
"從之。
太常寺每歲常祀,夏日至祭皇地祇,系於行在錢湖門外惠照院望祭齋宮設位行禮,以太祖皇帝配。
三獻官,依儀:初獻系差宰執;亞獻禮部尚書、侍郎,有故或阙,次輪别曹長貳,次給舍、谏議;終獻太常卿少、禮部郎官,有故或阙,差北司官,次輪别曹郎官。
合用禮料:牲牢(羊一口,豕一口),笾二十有六(菱二、芡二、栗二、鹿脯二、乾棗、濕棗、乾桃、濕桃、乾{艹橑}、榛栗實、〈麥豊〉、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食臭〉、餌、粉、餈),簠八(稻粱各四),登一(太羹),槃一(毛、血),簋八(黍、稷各四),豆二十有六(〈食也〉食、糁食、芹、兔醢、深蒲、醓醢二、苔菹、雁醢、筍、魚醢三、葵、臝醢、脾折、蠯醢、大蛤、蚳醢、豚拍、韭、昌本、菁、鹿臡、茆、麋臡二),俎八(羊腥七體,豕腥七體,羊熟十一,豕熟十一,羊腥腸、胃、肺,羊熟腸、胃、肺,豕腥膚,豕熟膚),樽罍共二十有四(著樽二,一實元酒加明水,一實盎齊;太樽二,一實泛齊,一實醴齊;山樽二,一實盎齊,一實醍齊;犧樽二,一實沈齊,一實事酒;象樽二,一實昔酒,一實清酒。
以上各加罍二隻,系實明水)。
内壝神位,每位皆左二笾,右二豆,俎一在神位前,爵一次之,簠一、簋一在爵之前,簠在左,簋在右,登一在笾豆之間。
又設樽罍之位:二成每方各犧樽二,山樽二,壇下每方設蜃樽二,散樽二,在神位之左,蜃樽、散樽外,馀皆有罍副之,凡樽罍皆加勺、幕。
又設正配位笾、豆、簠、簋、俎、鬥、鼎各一,於馔幔之内。
太府卿、少府監帥其屬陳玉币於篚,皇地祇玉以黃琮,币以黃,配帝币亦如之;神州地祇玉以兩圭有邸,币以黑;五行、五官、五方嶽、鎮、海、渎諸神,币各從其方色。
禮神之玉,各置於神位前,瘗玉加於币
上遠稽三代,作郊廟禋祀之器,至是舉而用之,粲然大備。
手诏具《親祀圜壇門》)。
前期一日,尚辇奉禦進輿於垂拱殿,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以出,稱警跸如常儀。
乘黃令進玉辂於宣德門外,左輔奏"請降輿升辂",至齋宮明禋殿前,回辂南向;左輔奏"請降辂乘輿入齋殿",侍衛如常儀。
祭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至大次,禮儀使等分立大次前。
有司奏"請行事",皇帝服衮冕以出,禮儀使等前導至中壝門外,殿中監跪進大圭,皇帝執以人,宮架《儀安之樂》作;至午陛,樂止。
登歌樂作,至第二成版位東向立,樂止。
禮儀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宮架作《甯安之樂》、《廣生儲祐之舞》,八成止,皇帝再拜。
禮儀使奏請搢大圭,盥手,登歌樂作;帨手訖,執大圭至壇,樂止。
登歌《嘉安之樂》作,殿中監進鎮圭,皇帝搢大圭,執鎮圭,詣皇地祇神位前,南向跪,奠鎮圭於缫藉,執大圭,俯伏,興,搢圭。
禮儀使奏請受玉币,奠訖,俯伏,興,再拜,樂止。
《恭安樂》作,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奠圭、币如前儀。
禮儀使前導皇帝還版位,登歌樂作;至位東向立,樂止。
禮部、戶部尚書以下奉馔俎,宮架《豐安之樂》作;奉奠訖,樂止。
皇帝再詣罍洗,搢大圭,盥手,登歌樂作;帨手,洗爵,拭爵訖,執大圭至壇上,樂止。
登歌《光安之樂作》,詣皇地祇神位前,搢大圭,跪,執爵祭酒三,奠爵訖,執圭,俯伏,興,樂止。
太祝讀冊,皇帝再拜訖,登歌《英安之樂》作,詣太祖皇帝神位前如前儀。
皇帝還版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
皇帝還小次,登歌樂作;殿中監跪受大圭,簾降,樂止。
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文安之樂》作;舞者立定,樂止。
亞獻盥帨訖,作《隆安之樂》、《厚載凝福》之舞,禮畢,樂止。
終獻行禮如前儀。
皇帝詣飲福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
《禧安之樂》作,皇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既奠,再受爵,飲福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止。
皇帝還版位如前儀。
禮部、戶部尚書撤俎、豆,登歌《成安之樂》作,卒撤,樂止。
禮部尚書等降複位,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宮架《甯安之樂》作,一成止。
皇帝詣望瘗位,登歌樂作,降自子陛,樂止。
宮架樂作,至位北向立,樂止。
禮直官曰"可瘗",舉爟火,瘗半坎,禮儀使跪奏"禮畢"宮架樂作;皇帝出中壝門,殿中監受大圭,皇帝至大次,樂止。
有司奏解嚴,皇帝常服乘大辇還齋宮,鼓吹振作。
皇帝升禦座,百官稱賀,皇帝降座,鳴鞭,殿上侍立官以次退,所司放仗,還内如常儀。
徽宗夏至親祠後土於方澤凡四
程子曰:"元祐時,朝廷議行北郊,隻為五月間天子不可服大裘,皆以為難行。
不知郊天、郊地,禮制自不同。
天是資始,故凡物皆尚純,藉用藁稭,器用陶匏,服用大裘是也;地則資生,安可亦用大裘?當時諸公知大裘不可服,不知别用一服。
是時,蘇子瞻便據《昊天有成命》之詩,謂郊祀同。
文潞公便謂譬如祭父母,作一處何害?曰:'此詩冬至、夏至皆歌,豈不可邪?'郊天地又與共祭父母不同也,此是報本之祭,須各以其類祭,豈得同時邪?" 朱子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别立廟室,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
" 楊氏曰:"愚按:古者祭天地有正祭,有告祭,禮雖不同,義各有當。
冬至一陽生,此天道之始也;陽一噓而萬物生,此又天道生物之始也。
故《周官 大司樂》以圜锺為宮,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六變以祀天神,所以順天道之始而報天也。
祭天必於南郊,順陽位也。
夏至一陰生,此地道之始也;陰一噏而萬物成,又地道成物之始也。
故《大司樂》以函锺為宮,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八變以祀地示,所以順地道之始而報地也。
祭地必於北郊,順陰位也。
此所謂正祭也。
舜之嗣堯位也,類于上帝,望于山川,歲二月東巡守,則柴于岱宗,望秩于山川。
武王之伐商也,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後土,又柴望并舉,大告武成。
成王之營洛也,丁巳,用牲于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
凡因事并告天地,有同日而舉,有繼日而舉者,此所謂告祭也。
然祀上帝則曰'類',類者,謂仿郊祀之禮而為之,則非正祭天也。
告地而舉望祭之禮,或社祭之禮,則非正祭地矣。
蓋特祭天地,乃報本之正祭也,故其禮一而專;并祭天地,因事而告祭也,不必拘其時,不必擇其位,雖舉望、祀、社,可以該地示,故其禮要而簡。
所謂'禮雖不同,義各有當'者,此也。
自漢以來,分冬至、夏至二祀為南、北郊。
南郊則周人之圜丘也,北郊則周人之方澤也。
然後之人主欲行親郊之禮者,未聞以南郊為難,而常以北郊為難。
夫五月雖盛暑之月,他事之當舉、他事之當行者,未嘗廢也,而獨難於北郊,何也?諸儒謬誤之說惑之也。
按《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惟祀地之服,經無明文,鄭注亦未嘗及之,賈公彥始為之疏曰:'昆侖、神州亦服大裘可知。
'夫賈公彥一時率爾之言,未嘗深考其故,豈有夏至陽極之月,而可服大裘哉?而崔靈遠恩、孔穎達與杜佑《通典》亦為是說,於是祀天地之服,不問寒暑,必服大裘,而北郊遂為不可行之禮。
至本朝元祐中,議北郊禮,論者猶以大裘不可服為言,於是始有請於冬至南郊而合祭天地者矣,若顧臨等所言是也;有援虞、周告祭之禮,以證祀地之正祭者矣,如蘇轼之言是也。
因諸儒一時謬誤之言,而欲廢祀地之大典,可不惜哉!或曰:'正祭、告祭之禮不同,而人主父事天,母事地,其心則一也。
告祭不拘其時,不擇其位,而可以對越天地,則正祭不拘其時,不擇其位,奚為不可以對越天地乎?'曰:因天道之始而祀天,因地道之始而祀地,以類求類,此報本之祭也。
當天道之始而祀地,於義何居?周公制禮,冬至祀天,夏至祀地,其地不可易矣,周公豈欺我哉?" 又曰:"按《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
'先鄭、後鄭注皆雲'大裘之上,又有元衣',何也?《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君子羔裘豹飾,缁衣以裼之。
狐裘,黃衣以裼之。
'《論語》曰:'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
'裘之上未嘗無衣,裘而無衣,則近於亵矣。
凡衣必象裘色,凡冕服皆元上纁下。
大裘者,黑羔裘也。
元衣之下,用黑羔裘,取其同色也。
凡冕服皆元上纁下,何也?《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蓋取諸乾坤。
乾為天,其色元;坤為地,其色黃。
但土旺於季夏,南方屬火,其色赤黃,而兼赤為纁,故裳用纁也。
《玉藻》曰:'衣正色,裳間色。
'鄭注雲:'謂冕服元上纁下是也。
'自黃帝始備衣裳之制,舜觀古人之象,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於衣,繡宗彜、藻、火、粉米於裳,凡十二章。
曆代皆然,至周而又備缫旒之數。
《郊特牲》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儘十有二旒,則天數也。
'自衮冕而下,享先公則鷩冕者,不敢以天子之服臨先公也。
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不敢以至尊之服施於所卑也。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祭祀冕服,同乎異乎?曰:冬至祀天,夏至祀地;蒼壁禮天,黃琮禮地。
各因其類以象天地之性者,不容以不異也。
冕服者,王之所服以事昊天上帝、後土地祇,不容以不同也,但夏至不用大裘爾。
《周禮 屦人》曰:'凡四時祭祀,以宜服之。
'夫屦猶辨四時之宜,則冕服可知矣。
唐長孫無忌曰:'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
按周郊祀被衮以象天,戴冕,儘十二旒,與大裘異。
《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禦寒。
冬至報天,啟蟄祈榖,服裘可也;孟夏迎夏,龍見而雩,如之何而可服?故曆代惟服衮章。
'斯言也,信而有證矣。
" 按:北郊之議,始於元豐初,至元豐六年始罷合祭,元祐七年複合祭,紹聖以後複罷之,政和四年始親祀地祇於方澤。
蓋自元豐六年至宣和之末,共四十二年,凡十一郊,惟元祐七年一次合祭,及政和四年以後,四次親祠方澤而已,其馀六郊則遂廢地祇之祀矣。
夫本以合祭為非禮,分祭為禮,至分合之議不決,則廢親祠,而權以上公攝事者且二十年。
蓋病其非禮,而反至於廢禮,以為不當并祀於圜丘,而終不能親祠於方澤,則固不若一遵祖宗之法,三歲并祀南郊之為愈也。
要之,《周禮》冬至圜丘,夏至方澤,其禮甚正,亦無難行者。
諸儒議論所以不能以時決者,其拘牽有二:禮文煩缛則憚勞,賞赉優渥則憚費。
如陳古靈之說,每遇親郊之歲,一日宿太廟以告,一日宿北郊以祭地,一日宿南郊以祀天,是欲以二祀并在一時,則不至倍費矣,而執禮之勞加甚。
如曾曲阜之說,親郊之歲,依古禮以夏至親祠方澤,一如郊禮,至冬至則舉圜丘之祀,是以二祀分在二時,則不至甚勞矣,而賞赉之費倍增。
然禮文乃百王相承之大典,不可損略,而賞赉則五季姑息之敝政,何難更張?則如政和三年之诏,以郊天後一歲祭地方澤,應奉支賜務從簡省,毋使有偏而不舉之失,乃為至論。
但恐當時方倡豐豫之說,繁費未必能省,所以中興之後,國勢倥偬。
則不複能遵而行之也。
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太常寺讨論:夏日至祭皇地祇,以太祖皇帝配。
正配二位,每位樽、爵、笾、豆各一,實以酒脯、鹿臡,以獻官一員行禮。
立冬祭神州地祇,以太宗皇帝配,於天慶觀望祭。
二年,禮官言:"國朝祀皇地祇,設位於壇之北方,南向。
政和四年,禮局議設於南方,北向。
今北面望祭,北向為難,且於經無據,請仍南向。
"從之。
太常寺每歲常祀,夏日至祭皇地祇,系於行在錢湖門外惠照院望祭齋宮設位行禮,以太祖皇帝配。
三獻官,依儀:初獻系差宰執;亞獻禮部尚書、侍郎,有故或阙,次輪别曹長貳,次給舍、谏議;終獻太常卿少、禮部郎官,有故或阙,差北司官,次輪别曹郎官。
合用禮料:牲牢
以上各加罍二隻,系實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