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郊社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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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文既具,夫又何求?前朝舊儀,吾不敢受。
将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 六年,太常博士趙叡言:"本朝親享之禮,自明道以來,即大慶殿以為明堂,至於有司攝事之所,乃尚禦於圜丘。
竊見南郊齋宮有望祭殿,至就行禮。
"從之。
徽宗崇甯四年,诏:"營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過來歲,取旨興役。
"明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罷之。
政和三年八月,诏立明堂於大内之丙地,徙秘書省於宣德門之東,以其地為之。
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制作之本。
夏後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
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
堂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
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
每室四戶,戶兩夾窗。
此夏後氏之制也。
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
商人名曰'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
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
又曰'四阿重屋'者,阿,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
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
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堂也。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
夏商周之名雖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
《考工記》所言三代之制,亦各互見。
朕取夏後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從周人度以九尺之筵,上圓象天,下方象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
兼三代之制,黜諸儒之臆說,享帝、嚴父、聽朔、布政於一堂之上,於古皆合,其制大備。
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於是内出明堂圖式,於崇政殿宣示百官,命蔡京為明堂使,蔡攸讨論指畫制度,蔡儵、蔡翛、宋昇參詳,梁師成為都監,童師敏為承受;以開封尹盛章彈壓兵匠,章罷,以王革代之,複以章為參詳。
八月甲寅,開局興工,日役萬人,仍差天武、捧日兵士二千巡檢。
蔡京言:"三代之制,世室、重屋、明堂修廣不相襲。
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
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之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
今從周之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廣五筵(四丈五尺),共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廣四筵(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
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度以九尺之筵。
明堂、元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廣五筵(四丈五尺),左右個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青陽、總章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左右個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廣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總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廣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
"蔡攸言:"明堂五門,廊庑蓋以素瓦,而門堂則以琉璃,其地則随所向,而砌以五色之石,欄楯柱端以銅為辟邪之象,而飾以五方所向之色。
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
堂室柱門欄柱,并以丹偸塗之。
堂階為三級,每級崇三尺,共為一筵。
改火珠為雲龍之象。
階庭植松、梓、桧之木,宮門不設戟,而殿隅并垂鈴雲。
"诏以"元堂"犯聖祖之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
仍改敷右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
其明堂、青陽、總章、元堂、太室五門,并禦書榜之。
七年,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
诏:"明堂專以配帝嚴父,馀悉移於大慶、文德殿。
"群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列上明堂七議:"一曰,古者朔必告廟,示不敢專。
請視朝、聽朔必先奏告,以見繼述之意。
二曰,古者,天子負駞南鄉,以朝諸侯,聽朔則各随其方。
請自今禦明堂正南鄉之位,布政則随月而禦堂,其閏月則居門焉。
三曰,《禮記 月令》,天子居青陽、總章,每月異禮。
請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定時令,使有司奉而行之。
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之日。
請以每歲十月,於明堂受新曆,退而頒之郡國。
五曰,古者天子負駞,公侯伯子男,蠻夷戎狄四塞之國,各以内外尊卑為位。
請自今元正、冬至及朝會,并禦明堂,遼使依賓禮,蕃國各随其方,立於四門之外。
六曰,古者以明堂為布政之宮。
自今若有禦劄手诏,并請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廟堂,頒之天下。
七曰,赦書德音,舊制宣於文德殿。
自今請非禦樓肆赦,并請於明堂宣讀。
"九月,诏頒朔布政自十月為始。
其月,皇帝禦明堂平朔左個,頒天運政治,及八年戊戌歲運曆數於天下。
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輿自内殿出,負駞坐於明堂,大晟樂作,百官朝於堂下。
大臣升階進呈所頒布時令,左右丞一員跪請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左右丞乃下授頒政官,頒政官受而讀之,訖,出閤門奏禮畢,皇帝降禦座,百官乃退。
自是以為常。
重和元年九月辛卯,大享明堂,并祀五帝。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言:"《月令》'季秋大享帝',說者謂遍祭五帝也。
《曲禮》'大享不問蔔',說者謂祭五帝於明堂,莫適蔔也。
《周官》'太宰祀五帝,則掌百官誓戒',說者謂祀五帝於四郊及明堂,而王安石以謂:'五帝者,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惟其為五精之君,故分位於五室;惟其為昊天之佐,故與享於明堂。
'自神宗下诏,惟以英宗配上帝,而悉去從祀群神。
陛下肇新宏規,季秋大享,位五帝於其室,既無以祢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之黩。
則神宗黜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
"從之,乃诏從祀五帝。
禮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示於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
季秋大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
《禮》不蔔常祀,而蔔其日,蓋月有上辛、次辛,謀及蔔筮,所以極嚴恭之意也。
請明堂以吉辛為正。
" 诏:"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罷有司攝事。
"又诏:"明堂近在宮城,秋享實薦時事,行之久遠,宜極簡嚴。
其每歲季秋親祠,如孟月朝獻禮,更不差五使、儀仗等。
"自是迄宣和末歲,行親享之禮雲。
高宗紹興元年,上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配祀。
禮畢,不受賀,文武百官拜表稱賀如儀。
以嗣濮王仲湜為亞獻,右監門衛大将軍、信州防禦使令話為終獻。
時禮部尚書秦桧等言:"伏睹建炎恭行郊祀之禮,其時儀文制度與夫衣服、器皿之類,已不能如禮。
明年渡江,國步愈艱。
今歲複當郊祀,謹按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馀員,而鹵簿、儀仗、輿辇、宮架、祭器、法服,散失殆盡,及景靈宮、太廟行事與登門肆眚等禮,不可悉行。
至於祫享,親詣宗廟行禮,又不及天地,惟宗祀明堂,似乎簡易。
苟朝廷深原禮意,采先儒之說,漢武帝、孝章之制,而略其嚴父之文;志存享帝,而不拘於制度之末,獨明堂之禮,尚或可行。
乞博采群議,令有司參考典禮以聞。
" 禮部尚書胡直孺議曰:"謹按百王之禮,沿革不同,而祀天地於郊丘,祀上帝於明堂,祫享祖宗於太廟,此三者萬世不易之禮。
惟仁宗皇祐時,大享明堂,合祭天地,并侑祖宗,遍禮百神,聖訓有'禮緣人情'之語,而文彥博以仁祖為能達禮之情,適禮之變。
由此觀之,皇祐祀典本非為萬世不易之禮也。
國朝配祀,初無定制。
自英宗皇帝始專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争之,以為绌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谄辭。
其後神宗皇帝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時,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王安石亦以誤引《孝經》嚴父之文,惜乎不能将順上意,以辨正典禮。
謹按: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則創業之君,太祖是也。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
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
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於嚴父,故配帝并及於真宗。
今主上紹膺大統
将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 六年,太常博士趙叡言:"本朝親享之禮,自明道以來,即大慶殿以為明堂,至於有司攝事之所,乃尚禦於圜丘。
竊見南郊齋宮有望祭殿,至就行禮。
"從之。
徽宗崇甯四年,诏:"營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過來歲,取旨興役。
"明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罷之。
政和三年八月,诏立明堂於大内之丙地,徙秘書省於宣德門之東,以其地為之。
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制作之本。
夏後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
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
堂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
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
每室四戶,戶兩夾窗。
此夏後氏之制也。
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
商人名曰'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
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
又曰'四阿重屋'者,阿,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
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
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堂也。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
夏商周之名雖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
《考工記》所言三代之制,亦各互見。
朕取夏後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從周人度以九尺之筵,上圓象天,下方象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
兼三代之制,黜諸儒之臆說,享帝、嚴父、聽朔、布政於一堂之上,於古皆合,其制大備。
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於是内出明堂圖式,於崇政殿宣示百官,命蔡京為明堂使,蔡攸讨論指畫制度,蔡儵、蔡翛、宋昇參詳,梁師成為都監,童師敏為承受;以開封尹盛章彈壓兵匠,章罷,以王革代之,複以章為參詳。
八月甲寅,開局興工,日役萬人,仍差天武、捧日兵士二千巡檢。
蔡京言:"三代之制,世室、重屋、明堂修廣不相襲。
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
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之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
今從周之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
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度以九尺之筵。
明堂、元堂各修四筵
堂總修一十九筵
"蔡攸言:"明堂五門,廊庑蓋以素瓦,而門堂則以琉璃,其地則随所向,而砌以五色之石,欄楯柱端以銅為辟邪之象,而飾以五方所向之色。
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
堂室柱門欄柱,并以丹偸塗之。
堂階為三級,每級崇三尺,共為一筵。
改火珠為雲龍之象。
階庭植松、梓、桧之木,宮門不設戟,而殿隅并垂鈴雲。
"诏以"元堂"犯聖祖之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
仍改敷右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
其明堂、青陽、總章、元堂、太室五門,并禦書榜之。
七年,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
诏:"明堂專以配帝嚴父,馀悉移於大慶、文德殿。
"群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列上明堂七議:"一曰,古者朔必告廟,示不敢專。
請視朝、聽朔必先奏告,以見繼述之意。
二曰,古者,天子負駞南鄉,以朝諸侯,聽朔則各随其方。
請自今禦明堂正南鄉之位,布政則随月而禦堂,其閏月則居門焉。
三曰,《禮記 月令》,天子居青陽、總章,每月異禮。
請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定時令,使有司奉而行之。
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之日。
請以每歲十月,於明堂受新曆,退而頒之郡國。
五曰,古者天子負駞,公侯伯子男,蠻夷戎狄四塞之國,各以内外尊卑為位。
請自今元正、冬至及朝會,并禦明堂,遼使依賓禮,蕃國各随其方,立於四門之外。
六曰,古者以明堂為布政之宮。
自今若有禦劄手诏,并請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廟堂,頒之天下。
七曰,赦書德音,舊制宣於文德殿。
自今請非禦樓肆赦,并請於明堂宣讀。
"九月,诏頒朔布政自十月為始。
其月,皇帝禦明堂平朔左個,頒天運政治,及八年戊戌歲運曆數於天下。
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輿自内殿出,負駞坐於明堂,大晟樂作,百官朝於堂下。
大臣升階進呈所頒布時令,左右丞一員跪請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左右丞乃下授頒政官,頒政官受而讀之,訖,出閤門奏禮畢,皇帝降禦座,百官乃退。
自是以為常。
重和元年九月辛卯,大享明堂,并祀五帝。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言:"《月令》'季秋大享帝',說者謂遍祭五帝也。
《曲禮》'大享不問蔔',說者謂祭五帝於明堂,莫適蔔也。
《周官》'太宰祀五帝,則掌百官誓戒',說者謂祀五帝於四郊及明堂,而王安石以謂:'五帝者,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惟其為五精之君,故分位於五室;惟其為昊天之佐,故與享於明堂。
'自神宗下诏,惟以英宗配上帝,而悉去從祀群神。
陛下肇新宏規,季秋大享,位五帝於其室,既無以祢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之黩。
則神宗黜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
"從之,乃诏從祀五帝。
禮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示於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
季秋大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
《禮》不蔔常祀,而蔔其日,蓋月有上辛、次辛,謀及蔔筮,所以極嚴恭之意也。
請明堂以吉辛為正。
" 诏:"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罷有司攝事。
"又诏:"明堂近在宮城,秋享實薦時事,行之久遠,宜極簡嚴。
其每歲季秋親祠,如孟月朝獻禮,更不差五使、儀仗等。
"自是迄宣和末歲,行親享之禮雲。
高宗紹興元年,上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配祀。
禮畢,不受賀,文武百官拜表稱賀如儀。
以嗣濮王仲湜為亞獻,右監門衛大将軍、信州防禦使令話為終獻。
時禮部尚書秦桧等言:"伏睹建炎恭行郊祀之禮,其時儀文制度與夫衣服、器皿之類,已不能如禮。
明年渡江,國步愈艱。
今歲複當郊祀,謹按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馀員,而鹵簿、儀仗、輿辇、宮架、祭器、法服,散失殆盡,及景靈宮、太廟行事與登門肆眚等禮,不可悉行。
至於祫享,親詣宗廟行禮,又不及天地,惟宗祀明堂,似乎簡易。
苟朝廷深原禮意,采先儒之說,漢武帝、孝章之制,而略其嚴父之文;志存享帝,而不拘於制度之末,獨明堂之禮,尚或可行。
乞博采群議,令有司參考典禮以聞。
" 禮部尚書胡直孺議曰:"謹按百王之禮,沿革不同,而祀天地於郊丘,祀上帝於明堂,祫享祖宗於太廟,此三者萬世不易之禮。
惟仁宗皇祐時,大享明堂,合祭天地,并侑祖宗,遍禮百神,聖訓有'禮緣人情'之語,而文彥博以仁祖為能達禮之情,適禮之變。
由此觀之,皇祐祀典本非為萬世不易之禮也。
國朝配祀,初無定制。
自英宗皇帝始專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争之,以為绌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谄辭。
其後神宗皇帝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時,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王安石亦以誤引《孝經》嚴父之文,惜乎不能将順上意,以辨正典禮。
謹按: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則創業之君,太祖是也。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
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
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於嚴父,故配帝并及於真宗。
今主上紹膺大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