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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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荀卿子曰:"欲觀聖王之迹,則於其粲然者矣,後王是也。
君子審後王之道,而論於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議。
"然則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固通儒事也。
《詩》、《書》、《春秋》之後,惟太史公号稱良史,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後之執筆操簡牍者,卒不易其體。
然自班孟堅而後,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
至司馬溫公作《通鑒》,取千三百馀年之事迹,十七史之紀述,萃為一書,然後學者開卷之馀,古今鹹在。
然公之書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
竊嘗以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隋之喪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該一代之始終,無以參稽互察為也。
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聖人蓋已預言之矣。
爰自秦漢以至唐宋,禮樂兵刑之制,賦斂選舉之規,以至官名之更張,地理之沿革,雖其終不能以盡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
如漢之朝儀、官制,本秦規也,唐之府衛、租庸,本周制也,其變通張弛之故,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
其不相因者,猶有溫公之成書,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後學之所宜究心乎!唐杜岐公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
其後,宋白嘗續其書,至周顯德,近代魏了翁又作《國朝通典》。
然宋之書成而傳習者少,魏嘗屬稿而未成書,今行於世者,獨杜公之書耳,天寶以後蓋阙焉。
有如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
蓋古者因田制賦,賦乃米粟之屬,非可析之於田制之外也。
古者任土作貢,貢乃包篚之屬,非可雜之於稅法之中也。
乃若叙選舉則秀、孝與铨選不分,叙典禮則經文與傳注相汨,叙兵則盡遺賦調之規而姑及成敗之迹,諸如此類,甯免小疵。
至於天文、五行、藝文,曆代史各有志,而《通典》無述焉。
馬、班二史各有諸侯王、列侯表,範晔《東漢書》以後無之,然曆代封建王侯未嘗廢也。
王溥作唐及五代會要,首立帝系一門,以叙各帝曆年之久近,傳授之始末,次及後妃、皇子、公主之名氏封爵,後之編會要者仿之,而唐以前則無其書。
凡是二者,蓋曆代之統紀,典章系焉,而杜書亦複不及,則亦未為集著述之大成也。
愚自蚤歲蓋嘗有志於綴緝,顧百憂薰心,三馀少暇,吹竽已澀,汲绠不修,豈複敢以斯文自詭?昔夫子言夏、殷之禮,而深慨文獻之不足微,釋之者曰:"文,典籍也。
獻,賢者也。
"生乎千百載之後,而欲尚論千百載之前,非史傳之實錄具存,何以稽考?儒先之緒言未遠,足資讨論,雖聖人亦不能臆為之說也。
竊伏自念:業紹箕裘,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於文獻蓋庶幾焉。
嘗恐一旦散轶失墜,無以屬來哲,是以忘其固陋,辄加考評,旁搜遠紹,門分彙别,曰田賦,曰錢币,曰戶口,曰職役,曰征榷,曰市籴,曰土貢,曰國用,曰選舉,曰學校,曰職官,曰郊社,曰宗廟,曰王禮,曰樂曰,兵曰刑,曰輿地,曰四裔,俱效《通典》之成規。
自天寶以前,則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自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則續而成之。
曰經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緯,曰物異,則《通典》元未有論述,而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
凡叙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曆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
凡論事則先取常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
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
命其書曰《文獻通考》,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而其每門著述之成規,考訂之新意,各以小序詳之。
昔江淹有言,修史之難,無出於志。
誠以志者,憲章之所系,非老於典故者不能為也。
陳壽号善叙述,李延壽亦稱究悉舊事,然所著二史,俱有紀傳而獨不克作志,重其事也。
況上下數千年,貫串二十五代,而欲以末學陋識操觚竄定其間,雖複窮老盡氣,刿目鉥心,亦何所發明?聊輯見聞,以備遺忘耳!後之君子,傥能芟削繁蕪,增廣阙略,矜其仰屋之勤,而俾免於覆車之愧,庶有志於經邦稽古者或可考焉。
古之帝王未嘗以天下自私也,故天子之地千裡,公、侯皆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而王畿之内複有公卿大夫采地祿邑,各私其土,子其人,而子孫世守之。
其土壤之肥硗,生齒之登耗,視之如其家,不煩考覈而奸僞無所容,故其時天下之田悉屬於官。
民仰給於官者也,故受田於官,食其力而輸其賦,仰事俯育,一視同仁,而無甚貧甚富之民,此三代之制也。
秦始以宇内自私,一人獨運於其上,而守宰之任驟更數易,視其地如傳舍,而闾裡之情僞,雖賢且智者不能周知也。
守宰之遷除,其歲月有限,而田土之還受,其奸敝無窮,故秦漢以來,官不複可授田,遂為庶人之私有,亦其勢然也。
雖其間如元魏之泰和、李唐之貞觀,稍欲複三代之規,然不久而其制遂隳者,蓋以不封建而井田不可複行故也。
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私也,秦廢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矣。
三代以上,田産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廢井田,而始捐田産以予百姓矣。
秦於其當與者取之,所當取者與之,然所襲既久,反古實難。
欲複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啟紛争;欲複井田,是強奪民之田畝以召怨僁。
書生之論所以不可行也。
随田之在民者稅之,而不複問其多寡,始於商鞅。
随民之有田者稅之,而不複視其丁中,始於楊炎。
三代井田之良法壞於鞅,唐租庸調之良法壞於炎。
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稱,而後之為國者莫不一遵其法,一或變之,則反至於煩擾無稽,而國與民俱受其病,則以古今異宜故也。
作《田賦考》第一,叙曆代因田制賦之規,而以水利、屯田、官田附焉。
凡七卷。
生民所資,曰衣與食;物之無關於衣食而實適於用者,曰珠、玉、五金。
先王以為衣食之具未足以周民用也,於是以適用之物,作為貨币以權之,故上古之世,以珠、玉為上币,黃金為中币,刀、布為下币(刀、布即古錢之名)。
然珠、玉、黃金為世難得之貨,至若權輕重,通貧富,而可以通行者,惟銅而已,故九府圜法,自周以來,未之有改也。
然古者俗樸而用簡,故錢有馀;後世俗侈而用糜,故錢不足。
於是錢之直日輕,錢之數日多。
數多而直輕,則其緻遠也難,自唐以來,始創為飛券、鈔引之屬,以通商賈之厚赍貿易者。
其法蓋執券、引以取錢,而非以券、引為錢也。
宋慶曆以來,蜀始有交子;建炎以來,東南始有會子。
自交、會既行,而始直以楮為錢矣。
夫珠、玉、黃金,可貴之物也,銅雖無足貴,而適用之物也。
以其可貴且適用者制币而通行,古人之意也。
至於以楮為币,則始以無用為用矣。
舉方尺腐敗之券,而足以奔走一世,寒藉以衣,饑藉以食,貧藉以富,蓋未之有。
然銅重而楮輕,鼓鑄繁難而印造簡易,今舍其重且難者,而用其輕且易者,而又下免犯銅之禁,上無搜銅之苛,亦一便也。
作《錢币考》第二。
凡二卷。
古者戶口少,而皆才智之人;後世生齒繁,而多窳惰之輩。
鈞是人也,古之人,方其為士,則道問學;及其為農,則力稼穑;及其為兵,則善戰陣。
投之所向,無不如意。
是以千裡之邦,萬家之聚,皆足以世守其國,而扞城其民,民衆則其國強,民寡則其國弱,蓋當時國之與立者民也。
光、嶽既分,風氣日漓,民生其間,才益乏而智益劣。
士拘於文墨,而授之介胄則慚;農安於犁鋤,而問之刀筆則廢。
以至九流、百工、釋老之徒,食土之毛者,曰以繁夥,其肩摩袂接,三孱不足以滿隅者,總總也,於是民之多寡,不足為國之盛衰。
官既無藉於民之材,而徒欲多為之法,以征其身,戶調、口賦,日增月益,上之人厭棄賤薄,不
君子審後王之道,而論於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議。
"然則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固通儒事也。
《詩》、《書》、《春秋》之後,惟太史公号稱良史,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後之執筆操簡牍者,卒不易其體。
然自班孟堅而後,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
至司馬溫公作《通鑒》,取千三百馀年之事迹,十七史之紀述,萃為一書,然後學者開卷之馀,古今鹹在。
然公之書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
竊嘗以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隋之喪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該一代之始終,無以參稽互察為也。
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聖人蓋已預言之矣。
爰自秦漢以至唐宋,禮樂兵刑之制,賦斂選舉之規,以至官名之更張,地理之沿革,雖其終不能以盡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
如漢之朝儀、官制,本秦規也,唐之府衛、租庸,本周制也,其變通張弛之故,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
其不相因者,猶有溫公之成書,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後學之所宜究心乎!唐杜岐公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
其後,宋白嘗續其書,至周顯德,近代魏了翁又作《國朝通典》。
然宋之書成而傳習者少,魏嘗屬稿而未成書,今行於世者,獨杜公之書耳,天寶以後蓋阙焉。
有如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
蓋古者因田制賦,賦乃米粟之屬,非可析之於田制之外也。
古者任土作貢,貢乃包篚之屬,非可雜之於稅法之中也。
乃若叙選舉則秀、孝與铨選不分,叙典禮則經文與傳注相汨,叙兵則盡遺賦調之規而姑及成敗之迹,諸如此類,甯免小疵。
至於天文、五行、藝文,曆代史各有志,而《通典》無述焉。
馬、班二史各有諸侯王、列侯表,範晔《東漢書》以後無之,然曆代封建王侯未嘗廢也。
王溥作唐及五代會要,首立帝系一門,以叙各帝曆年之久近,傳授之始末,次及後妃、皇子、公主之名氏封爵,後之編會要者仿之,而唐以前則無其書。
凡是二者,蓋曆代之統紀,典章系焉,而杜書亦複不及,則亦未為集著述之大成也。
愚自蚤歲蓋嘗有志於綴緝,顧百憂薰心,三馀少暇,吹竽已澀,汲绠不修,豈複敢以斯文自詭?昔夫子言夏、殷之禮,而深慨文獻之不足微,釋之者曰:"文,典籍也。
獻,賢者也。
"生乎千百載之後,而欲尚論千百載之前,非史傳之實錄具存,何以稽考?儒先之緒言未遠,足資讨論,雖聖人亦不能臆為之說也。
竊伏自念:業紹箕裘,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於文獻蓋庶幾焉。
嘗恐一旦散轶失墜,無以屬來哲,是以忘其固陋,辄加考評,旁搜遠紹,門分彙别,曰田賦,曰錢币,曰戶口,曰職役,曰征榷,曰市籴,曰土貢,曰國用,曰選舉,曰學校,曰職官,曰郊社,曰宗廟,曰王禮,曰樂曰,兵曰刑,曰輿地,曰四裔,俱效《通典》之成規。
自天寶以前,則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自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則續而成之。
曰經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緯,曰物異,則《通典》元未有論述,而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
凡叙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曆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
凡論事則先取常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
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
命其書曰《文獻通考》,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而其每門著述之成規,考訂之新意,各以小序詳之。
昔江淹有言,修史之難,無出於志。
誠以志者,憲章之所系,非老於典故者不能為也。
陳壽号善叙述,李延壽亦稱究悉舊事,然所著二史,俱有紀傳而獨不克作志,重其事也。
況上下數千年,貫串二十五代,而欲以末學陋識操觚竄定其間,雖複窮老盡氣,刿目鉥心,亦何所發明?聊輯見聞,以備遺忘耳!後之君子,傥能芟削繁蕪,增廣阙略,矜其仰屋之勤,而俾免於覆車之愧,庶有志於經邦稽古者或可考焉。
古之帝王未嘗以天下自私也,故天子之地千裡,公、侯皆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而王畿之内複有公卿大夫采地祿邑,各私其土,子其人,而子孫世守之。
其土壤之肥硗,生齒之登耗,視之如其家,不煩考覈而奸僞無所容,故其時天下之田悉屬於官。
民仰給於官者也,故受田於官,食其力而輸其賦,仰事俯育,一視同仁,而無甚貧甚富之民,此三代之制也。
秦始以宇内自私,一人獨運於其上,而守宰之任驟更數易,視其地如傳舍,而闾裡之情僞,雖賢且智者不能周知也。
守宰之遷除,其歲月有限,而田土之還受,其奸敝無窮,故秦漢以來,官不複可授田,遂為庶人之私有,亦其勢然也。
雖其間如元魏之泰和、李唐之貞觀,稍欲複三代之規,然不久而其制遂隳者,蓋以不封建而井田不可複行故也。
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私也,秦廢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矣。
三代以上,田産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廢井田,而始捐田産以予百姓矣。
秦於其當與者取之,所當取者與之,然所襲既久,反古實難。
欲複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啟紛争;欲複井田,是強奪民之田畝以召怨僁。
書生之論所以不可行也。
随田之在民者稅之,而不複問其多寡,始於商鞅。
随民之有田者稅之,而不複視其丁中,始於楊炎。
三代井田之良法壞於鞅,唐租庸調之良法壞於炎。
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稱,而後之為國者莫不一遵其法,一或變之,則反至於煩擾無稽,而國與民俱受其病,則以古今異宜故也。
作《田賦考》第一,叙曆代因田制賦之規,而以水利、屯田、官田附焉。
凡七卷。
生民所資,曰衣與食;物之無關於衣食而實適於用者,曰珠、玉、五金。
先王以為衣食之具未足以周民用也,於是以適用之物,作為貨币以權之,故上古之世,以珠、玉為上币,黃金為中币,刀、布為下币
然珠、玉、黃金為世難得之貨,至若權輕重,通貧富,而可以通行者,惟銅而已,故九府圜法,自周以來,未之有改也。
然古者俗樸而用簡,故錢有馀;後世俗侈而用糜,故錢不足。
於是錢之直日輕,錢之數日多。
數多而直輕,則其緻遠也難,自唐以來,始創為飛券、鈔引之屬,以通商賈之厚赍貿易者。
其法蓋執券、引以取錢,而非以券、引為錢也。
宋慶曆以來,蜀始有交子;建炎以來,東南始有會子。
自交、會既行,而始直以楮為錢矣。
夫珠、玉、黃金,可貴之物也,銅雖無足貴,而適用之物也。
以其可貴且適用者制币而通行,古人之意也。
至於以楮為币,則始以無用為用矣。
舉方尺腐敗之券,而足以奔走一世,寒藉以衣,饑藉以食,貧藉以富,蓋未之有。
然銅重而楮輕,鼓鑄繁難而印造簡易,今舍其重且難者,而用其輕且易者,而又下免犯銅之禁,上無搜銅之苛,亦一便也。
作《錢币考》第二。
凡二卷。
古者戶口少,而皆才智之人;後世生齒繁,而多窳惰之輩。
鈞是人也,古之人,方其為士,則道問學;及其為農,則力稼穑;及其為兵,則善戰陣。
投之所向,無不如意。
是以千裡之邦,萬家之聚,皆足以世守其國,而扞城其民,民衆則其國強,民寡則其國弱,蓋當時國之與立者民也。
光、嶽既分,風氣日漓,民生其間,才益乏而智益劣。
士拘於文墨,而授之介胄則慚;農安於犁鋤,而問之刀筆則廢。
以至九流、百工、釋老之徒,食土之毛者,曰以繁夥,其肩摩袂接,三孱不足以滿隅者,總總也,於是民之多寡,不足為國之盛衰。
官既無藉於民之材,而徒欲多為之法,以征其身,戶調、口賦,日增月益,上之人厭棄賤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