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郊社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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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星辰 《大宗伯》,以實柴祀日、月、星、辰(實柴,實牛柴上也。

    星謂五緯,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

    疏曰:"五緯即五星:東方歲星,南方熒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鎮星。

    言緯者,二十八宿随天左轉為經,五星右旋為緯。

    按昭七年《左氏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

    '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

    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

    '是其事,但二十八星面有七,不當日月之會直謂之星,若日月所會則謂之宿,謂之辰,謂之次,亦謂之房。

    故《尚書 允征》雲:'辰弗集於房。

    '孔注雲:'房,日月所會。

    '是也。

    《祭義》曰:'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

    '則郊祭并祭日、月可知,其馀星也、辰也,亦自明矣。

    "),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槱,羊九反。

    燎,良召反。

    槱,積也。

    《詩》曰:"芃芃棫樸,薪之槱之。

    "積柴實牲體焉。

    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

    鄭司農雲:"司中,三能、三階也。

    司命,文昌宮星。

    風師,箕也。

    雨師,畢也。

    "元謂:"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

    或曰,中能、上能也。

    "棫音域。

    樸音蔔。

    能,他來反。

    《春官》。

    黃氏曰:"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未可信。

    鄭又以為中能、上能,則當時已有兩說矣。

    "又曰:"風師,箕,雨師,畢,亦未可信。

    箕好風,畢好雨,見於《書》者如此。

    即以為風師、雨師,恐未然也。

    三代之禮,散亡久矣。

    諸儒之說,於經有據而理安者方可信,出於谶緯不經,與凡臆度義起而於理不安者皆難信。

    "楊氏曰:"先鄭釋司中、司命,是一說,後鄭又是一說。

    竊謂惟皇上帝,降衷於民,非帝之外别有司中之神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非乾道之外别有司命之神也。

    蓋統言之則曰帝,曰乾;祀典專指一事之所主而祀之,以報其德,則曰司中,曰司命,義與司民、司祿同。

    注家穿鑿異同,又以星象言之,過矣。

    ")。

    《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司民,星名,謂軒轅角也。

    小司寇於祀司民而獻民數於王,重民也。

    《秋官》。

    《司民》:"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

    "疏曰:"雲'及孟冬祀司民之日'者,謂司寇於孟冬祭祀司民星之日,以與司民為節。

    此日,司寇獻其民數於王。

    雲'王拜受之,登於天府'者,重此民數,民為邦本故也。

    先鄭雲:'文昌宮三能屬軒轅角,相與為體。

    近文昌為司命,次司中,次司祿,次司民。

    '《武陵太守星傳》:文昌第一曰上将,第二曰次将,第三曰貴相,第四曰司命,第五曰司中,第六曰司祿。

    不見有司民。

    三台六星,兩兩相居,起文昌東南,别在太微,亦無司民之事。

    故後鄭不從。

    雲'司民,軒轅角也'者,按:軒轅星有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故依之也。

    ")。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榖數,則受而藏之("數榖數",上所主反,下所具反。

    司民,軒轅角也。

    司祿,文昌第六星,或曰下能也。

    祿之言榖也,年榖登乃後制祿。

    祭此二星者以孟冬,既祭之而上民、榖之數於天府。

    上,時掌反。

    楊氏曰:"愚按:當獻民數之時而祭司民,所以報天生烝民之德也。

    當獻榖數之時而祭司祿,所以報天生百榖之德也。

    然則所謂天者,其昊天上帝欤?曰:莫非天也。

    凡天之生物,隻氣數到自生。

    天生烝民,有烝民之氣數;百榖雖植物,亦有百榖之氣數。

    氣數之所主處,便自有神,亦如五土之神、五榖之神之類是也。

    即一事之所主而名之,曰司;因一事之功而祭報之,則曰司民,司祿之神,亦如司春、司夏、司寒、司中、司命之類是也。

    其大者,如乾坤六子之神,日月星辰之神,嶽渎山川之神,亦不越乎氣數。

    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此也。

    先鄭、後鄭以星言之,人各一說,此不可以為據。

    ")。

     按: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出於《周禮》,注家以為四司皆星也,未知何據。

    而星宿之名,多出於緯書。

    又先、後鄭之說,自為牴牾,此後人之所以難據以為信也。

    但信齋楊氏皆歸之於天與氣數,而以為非有一星以主之,則其說又似太渺茫。

    蓋天之有日、月、星、辰,猶君之有百司、庶府也。

    謂品物歲功一出於天,而無日、月、星、辰以司之,是猶謂政教号令一出於君,而無百司、庶府以行之也。

    況金、木、水、火、土,人間有此五物,則天上亦有此五星以主之,而《洪範》言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則司風雨者亦星也。

    然則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何害其為星乎? 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注見《祭日月門》)。

    大司樂乃奏黃锺,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天神,謂五帝及日、月、星、辰)。

    孟冬,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注謂祭日、月、星、辰也。

    《月令》)。

     傳:幽宗,祭星也(幽宗,祭星壇名也。

    幽,間也。

    "宗"當為"禜",禜,壇域也。

    星至夜而出,故曰幽也。

    為茔域而祭之,故曰幽禜也。

    《祭法》)。

    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昭公元年《左氏傳》)。

    祭星曰布(李巡曰:"祭星者,以祭布露也,故曰布。

    "孫炎曰:"既祭,布散於地,似星布列也。

    "),祭風曰磔(謂散磔牲體,象風之散物,因名雲。

    郭雲:"今俗當大道中磔狗,雲以止風,此其象。

    "《爾雅》 楊氏曰:"《肆師》,立大祀、次祀、小祀。

    先鄭雲:'小祀,司命已下。

    '後鄭雲:'小祀又有司中、風師、雨師。

    '黃氏曰:'風雨功用博,必非小祀也。

    鄭以風雨為箕、畢星,亦有玉,豈小祀哉?'按黃氏雲箕畢星亦有玉者,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按《大司樂》,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磬》,以祀四望。

    後鄭注雲,此言祀者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或亦用此樂與?"疏曰:"《大宗伯》:天神雲祀,地祇雲祭,人鬼雲享。

    四望是地祇,不雲祭而變稱祀,明經意本同司中等神,故變文見用樂也。

    無正文,故雲'或'、'與',以疑之也。

    ")。

    季冬乃畢祀天之神祇(天之神祇: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月令》)。

     周制,仲秋之月,祭靈星於國之東南(東南祭之,就歲星之位也。

    歲星,五星之始,最尊,故就其位。

    王者所以複祭靈星者,為人祈時以種五榖,故别報其功也。

    《五經通義》曰:"靈星為立屍,故雲'絲衣其紑,載弁絿絿'。

    言王者祭靈星公屍所服也。

    ")。

     《月令》:立春後醜日,祭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於國城西南;秋分日,享壽星於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於國城西北。

     秦始皇時,雍有日、月、參、辰、南北鬥、熒惑、太白、歲星、鎮星、辰星、二十八宿、風伯、雨師廟,各以歲時奉祠。

     漢高祖八年,命郡國、縣邑立靈星祠(時或言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祀,至今血食,以其有播種之功也。

    於是高祖命立靈星祠。

    《三輔故事》,長安城東十裡有靈星祠。

    一雲,靈星,龍左角,為天田,主榖,農祥晨見而祭之。

    言祠後稷而謂之靈星者,以後稷又配食星也),常以歲時祠以牛(古時,歲再祭靈星,春秋用少牢),壬、辰位祠之(壬為水,辰為龍,就其類也)。

    縣邑令長侍祠。

    舞者童男十六人(即古之二羽),舞象教田,初為芟除,次耕種,次耘耨、驅爵及獲刈、舂簸之形,象成功也。

     武帝時,亳人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貴者泰一,泰一佐者五帝。

    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東南郊,日一太牢;七日(每日以一太牢,凡七日祭也),為壇開八通之鬼道。

    "於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城東南郊,常奉祠如忌方。

    其後,人上書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

    "天子許之,令太祝領祠之於忌泰一壇上,如其方。

     置壽宮神君(壽宮,奉神之宮也)。

    神君最貴者曰泰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屬,皆從之。

    非可得見,聞其言,言與人音等。

    時去時來,來則風肅然。

    居室帷中,時晝言,然常以夜。

    天子祓,然後入(崇潔自除祓,然後入)。

    因巫為主人,關飲食,所欲言,行下(神所欲言,下之於巫)。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