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郊社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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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近古而合乎禮者也。
有唐始在孝和時,則以高宗配之;在明皇時,則以睿宗配之;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之。
禮官杜鴻漸、王涯輩皆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
當仁宗之初,倘有建是論者,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當時無一人言者,故使宗周之典禮,不明於聖代,而有唐之曲學,流弊乎後人。
願陛下深诏有司,博謀群賢,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循宗周之典禮,替有唐之曲學。
治平元年正月上。
"於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再詳定以聞。
孫抃等奏議曰:"仁宗繼體保成,置天下於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於人,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為後嚴父之大孝。
"司馬光等奏曰:"臣等竊以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故祖已訓高宗曰:'祀無豐於昵。
'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
'祭則事親者不以數祭為孝者,貴於得禮而已。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
景祐二年,仁宗诏禮院官稽案禮典,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明堂,恐於祭法不合。
必若此行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意也。
臣等竊謂宜遵舊,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為便。
"诏從孫抃等議,以仁宗配享明堂。
或問朱子曰:"《我将》之詩,乃祀文王於明堂之樂章。
《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於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成物之時也。
此乃周公以義起之,非古制也。
不知周公以後,将以文王配邪,以時王之父配邪?"曰:"諸儒正持此二議,至今不決,看來隻得以文王配。
且周公所制之禮,不知在武王之時,在成王之時。
若在成王時,則文王乃其祖也,亦自可見。
"又問:"繼周者如何?"曰:"隻得以有功之祖配之。
"問:"周公郊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說如何?"曰:"此是周公創立一個法如此,将文王配明堂,永為定例。
以後稷配郊推之,自可見後來妄将嚴父之說亂了。
" 治平四年七月(時神宗已即位),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季秋大享明堂,請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嚴父之義。
"诏恭依。
熙甯四年六月,诏以今年季秋有事於明堂,冬至更不行南郊之禮。
恩賞就明堂禮畢施行。
太常禮院言:"親祀明堂,惟昊天上帝、英宗皇帝及五方帝,并皇帝親獻;五人帝、五官神位,即命分獻。
"從之。
元豐三年,诏:"曆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
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
以配上帝,馀從祀群神悉罷。
" 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詳定:"謹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
以義推之,稱昊天上帝者,一帝而已,如'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之類是也;稱上帝者,昊天上帝及五帝,如'類造上帝,封於大神'之類是也;稱五帝者,昊天上帝不與,如'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之類也,繇是而言,則《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與《周禮》所稱上帝同矣。
其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
"并據知太常禮院趙居錫、楊傑、王仲修,檢讨楊完、何珣直狀:"謹按《周禮 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
'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明上帝與五帝異矣。
則《孝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
考之《易》、《詩》、《書》所稱上帝非一。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詩》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
'又曰:'上帝是祇。
'《書》曰:'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
'如此類者,豈可皆以五帝而言之?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至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座而已。
唐《顯慶禮》亦止祀昊天上帝於明堂。
今大享在近,議者猶以謂上帝可以及五帝。
請如聖诏,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至誠精禋,以稱皇帝嚴父之意。
"诏如趙君錫等所議。
楊氏曰:"愚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然則上帝之與五帝同乎,異乎?山陰黃度曰:'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
周人祀天於圜丘,祀上帝於明堂,皆報本也;祀五帝於四郊,所以緻其生物之功也。
《大宗伯》言禋祀昊天上帝,而不言祀五帝,義可知矣。
'由此觀之,則明堂祀上帝者,祀天也,非祀五帝也。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其說何從始乎?遭秦滅學,專用夷禮。
漢興,襲秦四畤,增之為五畤。
自是以後,郊祀用新垣平之言,則祠五帝;明堂用公玉帶之言,則祀五帝。
皆以五畤為主,不知有上帝、五帝之分也。
成帝即位,用匡衡之說改郊祀,明年,衡坐事免官,衆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祠者遂複甘泉泰畤及雍五畤如故。
夫明堂祀五帝,自武帝首行之。
光武中興以後,始建明堂,明帝、章帝、安帝遵行不變,大抵以武帝汶上明堂為法,不知周人祀上帝於明堂之意矣。
是故漢儒之注釋明堂者,皆雲祀五帝,蓋其見聞習熟然也。
其後晉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隻設昊天上帝一位。
未幾,韓楊建言,以漢魏故事,兼祀五帝,無祀一天者,竟複明堂五帝位,是又習熟漢魏故事而然也。
抑又有甚焉者,唐開元中,王仲邱奏謂:'禋享上帝,有合經義,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請二禮并行,以成大享之義。
'本朝皇祐中,宋祁奏以上帝、五帝二禮并存,以明聖人尊天奉神之義,不敢有所裁抑。
夫祀上帝於明堂,周禮也;祀五帝於明堂,漢禮也。
合周、漢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又祀上帝,其義何居!是說也,創於王仲邱,襲於宋祁,後之言禮者,習熟見聞,又将循此以為不易之典。
甚矣!知天之學不明,諸儒惑於古今同異,而莫知所決,行之既久,而莫覺其誤也。
肆我神祖,聖學高明,洞見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屏黜邪說,斷然行之,不以為疑。
非聰明睿智不惑之主,其孰能與於此哉!" 詳定禮文所言:"祀帝於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於明堂,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梁儀曹郎朱異請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祐大享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配帝、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中,禮院議昊天上帝、配帝用犢與羊豕各一,五帝、五人用犢與羊豕各五。
皆未應禮。
今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謂用牛羊豕各一。
"六月,太常禮院言:"今年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後三年之内,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皆備而不作。
"從之。
是後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又言:"按晉摯虞議,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并陳,笾豆鹹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
《開元》、《開寶禮》及見行儀注,明堂之享,席用藁稭,器陶匏,并與郊祀無别,殊非所謂'禮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
請以莞席代藁稭、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樽、罍,并用宗廟之器。
"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請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诏以季秋擇日有事於明堂。
九月辛酉,帝大享於明堂,诏:"明堂禮畢,禦紫宸殿,群臣起居,不奏祥瑞。
禦樓惟行肆赦儀,稱賀并罷。
"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四年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
禮畢,詣景靈宮及寺觀恭謝。
先時,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之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於簾内行恭謝之禮,百僚稱賀訖,宣群官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曰:"皇帝臨禦,海内晏安,五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
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将俾文武稱慶於庭。
吾自臨決萬機祇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之明?矧複皇帝緻賀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闱左,
有唐始在孝和時,則以高宗配之;在明皇時,則以睿宗配之;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之。
禮官杜鴻漸、王涯輩皆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
當仁宗之初,倘有建是論者,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當時無一人言者,故使宗周之典禮,不明於聖代,而有唐之曲學,流弊乎後人。
願陛下深诏有司,博謀群賢,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循宗周之典禮,替有唐之曲學。
治平元年正月上。
"於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再詳定以聞。
孫抃等奏議曰:"仁宗繼體保成,置天下於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於人,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為後嚴父之大孝。
"司馬光等奏曰:"臣等竊以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故祖已訓高宗曰:'祀無豐於昵。
'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
'祭則事親者不以數祭為孝者,貴於得禮而已。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
景祐二年,仁宗诏禮院官稽案禮典,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明堂,恐於祭法不合。
必若此行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意也。
臣等竊謂宜遵舊,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為便。
"诏從孫抃等議,以仁宗配享明堂。
或問朱子曰:"《我将》之詩,乃祀文王於明堂之樂章。
《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於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成物之時也。
此乃周公以義起之,非古制也。
不知周公以後,将以文王配邪,以時王之父配邪?"曰:"諸儒正持此二議,至今不決,看來隻得以文王配。
且周公所制之禮,不知在武王之時,在成王之時。
若在成王時,則文王乃其祖也,亦自可見。
"又問:"繼周者如何?"曰:"隻得以有功之祖配之。
"問:"周公郊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說如何?"曰:"此是周公創立一個法如此,将文王配明堂,永為定例。
以後稷配郊推之,自可見後來妄将嚴父之說亂了。
" 治平四年七月
"诏恭依。
熙甯四年六月,诏以今年季秋有事於明堂,冬至更不行南郊之禮。
恩賞就明堂禮畢施行。
太常禮院言:"親祀明堂,惟昊天上帝、英宗皇帝及五方帝,并皇帝親獻;五人帝、五官神位,即命分獻。
"從之。
元豐三年,诏:"曆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
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
以配上帝,馀從祀群神悉罷。
" 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詳定:"謹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
以義推之,稱昊天上帝者,一帝而已,如'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之類是也;稱上帝者,昊天上帝及五帝,如'類造上帝,封於大神'之類是也;稱五帝者,昊天上帝不與,如'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之類也,繇是而言,則《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與《周禮》所稱上帝同矣。
其将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
"并據知太常禮院趙居錫、楊傑、王仲修,檢讨楊完、何珣直狀:"謹按《周禮 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
'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明上帝與五帝異矣。
則《孝經》所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
考之《易》、《詩》、《書》所稱上帝非一。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詩》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
'又曰:'上帝是祇。
'《書》曰:'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
'如此類者,豈可皆以五帝而言之?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至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座而已。
唐《顯慶禮》亦止祀昊天上帝於明堂。
今大享在近,議者猶以謂上帝可以及五帝。
請如聖诏,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至誠精禋,以稱皇帝嚴父之意。
"诏如趙君錫等所議。
楊氏曰:"愚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然則上帝之與五帝同乎,異乎?山陰黃度曰:'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時者也。
周人祀天於圜丘,祀上帝於明堂,皆報本也;祀五帝於四郊,所以緻其生物之功也。
《大宗伯》言禋祀昊天上帝,而不言祀五帝,義可知矣。
'由此觀之,則明堂祀上帝者,祀天也,非祀五帝也。
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其說何從始乎?遭秦滅學,專用夷禮。
漢興,襲秦四畤,增之為五畤。
自是以後,郊祀用新垣平之言,則祠五帝;明堂用公玉帶之言,則祀五帝。
皆以五畤為主,不知有上帝、五帝之分也。
成帝即位,用匡衡之說改郊祀,明年,衡坐事免官,衆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祠者遂複甘泉泰畤及雍五畤如故。
夫明堂祀五帝,自武帝首行之。
光武中興以後,始建明堂,明帝、章帝、安帝遵行不變,大抵以武帝汶上明堂為法,不知周人祀上帝於明堂之意矣。
是故漢儒之注釋明堂者,皆雲祀五帝,蓋其見聞習熟然也。
其後晉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隻設昊天上帝一位。
未幾,韓楊建言,以漢魏故事,兼祀五帝,無祀一天者,竟複明堂五帝位,是又習熟漢魏故事而然也。
抑又有甚焉者,唐開元中,王仲邱奏謂:'禋享上帝,有合經義,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請二禮并行,以成大享之義。
'本朝皇祐中,宋祁奏以上帝、五帝二禮并存,以明聖人尊天奉神之義,不敢有所裁抑。
夫祀上帝於明堂,周禮也;祀五帝於明堂,漢禮也。
合周、漢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又祀上帝,其義何居!是說也,創於王仲邱,襲於宋祁,後之言禮者,習熟見聞,又将循此以為不易之典。
甚矣!知天之學不明,諸儒惑於古今同異,而莫知所決,行之既久,而莫覺其誤也。
肆我神祖,聖學高明,洞見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屏黜邪說,斷然行之,不以為疑。
非聰明睿智不惑之主,其孰能與於此哉!" 詳定禮文所言:"祀帝於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於明堂,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梁儀曹郎朱異請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祐大享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配帝、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中,禮院議昊天上帝、配帝用犢與羊豕各一,五帝、五人用犢與羊豕各五。
皆未應禮。
今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謂用牛羊豕各一。
"六月,太常禮院言:"今年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後三年之内,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皆備而不作。
"從之。
是後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又言:"按晉摯虞議,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并陳,笾豆鹹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
《開元》、《開寶禮》及見行儀注,明堂之享,席用藁稭,器陶匏,并與郊祀無别,殊非所謂'禮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
請以莞席代藁稭、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樽、罍,并用宗廟之器。
"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請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诏以季秋擇日有事於明堂。
九月辛酉,帝大享於明堂,诏:"明堂禮畢,禦紫宸殿,群臣起居,不奏祥瑞。
禦樓惟行肆赦儀,稱賀并罷。
"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四年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
禮畢,詣景靈宮及寺觀恭謝。
先時,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之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於簾内行恭謝之禮,百僚稱賀訖,宣群官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曰:"皇帝臨禦,海内晏安,五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
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将俾文武稱慶於庭。
吾自臨決萬機祇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之明?矧複皇帝緻賀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闱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