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二 郊社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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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禮,宜進胙慈闱,并受帝祉。

    乞下有司草具儀注進呈。

    "從之。

     禮部、太常寺具上儀注:郊祀獻禮畢,皇帝将詣飲福位次,贊者引光祿卿詣南壝門外幕次,易常服;次帥執事者入詣進胙幄内,以所進胙設於腰輿匣内。

    胙以牛腥體肩三、臂二、臑二。

    次辇官擎腰輿進行,光祿卿從至端誠殿上,以腰輿随地之宜置定,辇官權於殿下立。

    光祿卿以胙授進胙官,進胙官受訖,光祿卿以下先退。

    次進胙官帥捧擎人擎腰輿入詣齋殿前,以腰輿望德壽宮設定,執事内侍鋪設褥位於其後以俟。

    皇帝還齋殿,服履袍訖,内侍官前導,詣褥位。

    執事内侍啟匣蓋,内侍官奏請皇帝稍前躬視訖,複位。

    執事内侍封鎖匣訖,奏"請拜",皇帝再拜訖,掌表内侍以表投進胙官,進胙官受表訖,皇帝還齋殿。

    次進胙官帥捧擎人擎腰輿以出,至端誠殿上權置定,辇官升殿,捧擎降殿進行,親從官援衛至泰禋門外,進胙官騎從至德壽宮門外,進胙官下馬後,從以入,至殿下置定,以表并胙授德壽宮提舉官供進訖,進胙官以下乃退。

    自後遇郊,并如上儀。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隆興二年,孝宗初行大禮,時湯慶公思退為左相,上問:"郊於明堂之費如何?"戶部尚書韓仲通曰:"郊之費倍於明堂。

    "侍郎錢靖禮言:"不過增二十萬。

    若從祖宗故事,一切從儉,自宜大有減省。

    "上以為然,乃诏除賞軍、事神外,并從省約。

    其秋,金虜入寇,遂用明年正月辛亥朔旦行之。

    上自宮徂郊,乘玉辂,用鹵簿之半,禮畢,乘平辇而歸。

    乾道三年再郊,始複備五辂,歸用大安辇焉。

     光宗紹興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親郊於圜壇。

    為值雨,望祭殿行禮。

    風雨大至,上震懼,始感疾。

     甯宗嘉泰三年,秘書省言:"看詳福州進士張容圖繳進《南郊辨駁冊》内太子、庶子之星,以為皇儲未慶,理宜加祀;并宋星乃國朝受命之符,興王之地,及感生帝本朝系火德,尤宜尊崇,乞并特加祀於圜丘。

    容圖所陳數事,實關國體,辭理可采,乞下禮、寺施行。

    "從之。

     五年,臣僚言:"伏睹郊禋在即,陛下祗奉神示,其純誠固有以昭格矣,而躬行盛德,又自足以上當天心,不惟緻敬於練日告虔之時也。

    然臣以為一人緻其精一於上,必百官有司駿奔無射而不匮於下,斯可以鹹助聖德,而潛通於聈冥,自然神示降格,而福祿之來下也。

    《周頌》有曰:'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

    '《春秋傳》曰:'有司一人不備其職,不可以祭。

    祭者,薦其敬也,薦其美也。

    '臣請得而詳陳之。

    '商人尚聲,臭味未成,滌蕩其聲,樂三阕然後出迎牲。

    聲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間也。

    '此祭宗廟之文也。

    而周家祀天祭地,奏黃锺、歌大呂,奏太蔟、歌應锺,其為昭告於天地之間則一也。

    樂工、瞽師,蓋聲音之所自出。

    今登歌之樂列於壇上,簉於上龛,蓋上帝、地祗、太祖、太宗并侑之側也;而宮架之樂,列於午階之下,則百神之所同聽也。

    夫樂莫尚於和平,以平時群祀言之,絲竹管弦,類有斷阕,未知今複何以戛擊、搏拊?鼓吹、佾舞之工蓋數百人,窭人賤工安能蠲潔,而無請系名之人,亦與其間,垢穢擾雜,殆不可辨,此不可不嚴者一也。

    '周人尚臭,灌用郁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膻芗'。

    此祭宗廟之文也。

    而《大雅》所言'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時。

    '毛氏曰:'木曰豆,瓦曰登。

    豆薦菹醢也,登,大羹也。

    '其求乎神之義則一也。

    今自圓壇之上暨於層龛之相承,位列甚衆,所謂笾、豆、簠、簋、登、鉶、樽、俎之實,内惟牲牢至期宰擊,馀如膴、鮑魚、鱐與夫兔、雁、螷、蚳之醢,麋、麋之臡,其類甚不一也,皆各司之所豫造也。

    餌、餈、酏、糁、黍、稷、稻、梁之食,芹、筍之菹,亦不一也,則皆神廚至期之所造也。

    竊聞豫造者先後遲速或不能指措日分,至有色惡、臭惡之慮,而先期呈馔之時,或兩辰浃,無乃太早,而所供之物或不可用,如醢、臡之屬,覆之瓦瓿,無複再察。

    其可改換者,未見倉卒而無複可察者,不可得而措手矣。

    蓋呈馔出於一時頃刻之間,而豫造之司吏卒,習於鹵莽之表,而有司掌之者,不過一巡視之而已。

    百司狃於文具,至於事神,亦複無忌,以至酒齊之設,凡有數等,京尹之司不過委之右選趨走之人,其為醇醨既不可品嘗,其不中度者甚多也。

    氣臭之不嚴如此,豈複有馨香之上達也哉?矧又有最甚者,名為供官,殆百馀人。

    祭之日,凡笾、豆、簠、簋、登、鉶、樽、俎之屬,滌濯者此曹也;笾、豆、簠、簋、登、鉶、樽、俎之實,鋪設者亦此曹也。

    滌濯固已鹵莽,而夜半設實於器,皆其手所敷頓,豈但蕡{艹橑}乾物之類,而醢、臡、餌、酏、腥、熟、酒、齊之屬亦皆出於其手之所置。

    竊聞此曹系籍奉常,平時所給微甚,籃縷垢穢,殆不可近,而況執事之夕,又複無所止宿,半夜而興,靧面濯手皆所不及也。

    僅有漫漶之服,以蒙其外,而可使之供祭實乎?至若贊引之人亦百馀輩,進退於神位、儀物之間,上焉則切近於至尊,次焉則随逐於禮官,平時亦皆供官之類耳。

    以垢汙之人,而蒙之以漫漶之服,是皆不可進退於神位、儀物之間者也。

    此不可不嚴者二也。

    昔魯人之祭也,日不足,繼之以燭,雖有疆力之容,肅敬之心,皆倦怠矣。

    有司跛倚,則為不敬之大。

    今圓壇一龛之位,通二龛、三龛至壝垺之内外,為位者八百。

    分獻之官,贊禮之人,不能審候壇上疾徐之節,但欲速於竣事。

    獻官既多,而禮生率常抽差六部寺、監、帥、漕之貼吏為之,既不閑習於禮,而贊引捷給獻官跪拜俯興酌奠皆不及於禮,端行無有,而并行如奔,其為怠慢甚矣。

    此不可不嚴者三也。

    夫三說如此,正合汲汲求所以整齊之。

    臣愚以為天下之事,一則治,散則偷,久則專,暫則忽。

    今郊禋大禮,其百司所供之物、所造之物,各有攸司,固不可不分任之也,而提綱總要,當出於一。

    不然,則禁之徒峻,察之徒苛,而下之便文逃責,終不可得而究也。

    奉常為九卿之長,蓋統攝齊一之所自出,況今郊禋大禮,實又奉常之所掌乎!臣前所陳登歌、宮架之工,奉常固自有籍矣,其有請者若千人而尚不足用,則未免以無請寄名者足之。

    今名為色長者,當考見絲竹管弦有無斷阙,速行修補,仍必拘集群工,洗沐浣濯,存其衣裝之可者,其有不整之人,責限令其措辦可也。

    今雖有浣濯之令,而莫之遵奉也。

    若其供官、贊引之人,垢弊已甚,又非樂工之比。

    乞從禦史台行下奉常,於一行人點名之外,更加逐一檢察,合用若幹人,除其間稍可備數之人,自馀垢弊已甚,必不可責其自辦者,令奉常具申朝廷,行下外祗備庫,将先來檢計退下漫漶舊弊之物,置造衲衣,一褐一袴,先期發下。

    奉常見名責領,色長至期盡去其垢弊之衣,而外襲之以法服,表裡鹹潔,可以執事於笾、豆、簠、簋、登、鉶、樽、俎之間,而親近於崇嚴清肅之地矣。

    若夫一行合千等人,名數猥衆,乞下臨安府,令於便近慈雲等處關報居民,灑掃為備;先期一夕,令執色之人,分就民居止宿,夜半而興,各靧面濯手,整束衣服,以趨祭所。

    仍周環壇下,約每十數步為置一盥帨,俾供官、禮生等人必先盥帨而後升壇。

    所是半夜鋪設,亦乞於分獻官差劄内就令分頭躬親同供官逐位鋪設,務令極其嚴潔,一一如法。

    所是神廚,雖已差官監造,亦必奉常譏察之。

    仍乞下臨安府大禮酒庫,專差文官監造,而豫造之廚從,所司亟撥人員,徑過奉常躬親監造可也。

    雖然,今奉常之官,朝廷分遺專一周旋檢察,如升歌、宮架之工,豫造、近造之廚,府屬所造之齊,供官贊引之役,察之必周,令之必嚴,皆歸於奉常,而不至於散漫苟且而無及於事也。

    彼分獻、贊引之人,必令詳緩如禮,亦從禦史台行下約束。

    夫以郊禋大禮,竊聞钜費至數百萬,而四方之犒費不與焉,皆非切於事神也,而聲音氣臭之用,莫嚴於圓壇一處耳。

    若夫先二日之朝獻,先一日之朝飨,其聲音氣臭之用,則同出乎此也。

    臣前所陳,弊害非一,此而不嚴,則钜費數百萬,皆所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也。

    臣觀士庶之家,或延缁黃設禱祠,主人齋戒於家,而僮仆莫不知懼於下,庖廚者屏氣不息,守護者呵禁甚虔。

    仰惟萬乘之尊,郊禋大禮,赫臨在下,陛下嚴恭寅畏,無一息之少間,而又臨之以五使之重,兢兢謹饬,而百官有司顧循習舊弊,不能凜然上承九重之意,其可不亟正之,以對越天地、祖宗之威靈!"從之。

     太祖在位十七年,南郊四(乾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開寶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九年四月三日)。

     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南郊五(太平興國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至道二年正月十日,雍熙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淳化四年正月二日)。

     真宗在位二十五年,南郊五(鹹平二年十一月七日,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景德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天禧元年正月十一日,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東郊一(大中祥符七年二月十六日)。

     仁宗在位四十一年,南郊九(天聖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景祐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寶元元年十月十八日,慶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皇祐五年十一月四日)。

     英宗在位四年,南郊一(治平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神宗在位十八年,南郊四(熙甯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元豐六年十一月五日)。

     哲宗在位十五年,南郊二(元祐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元符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徽宗在位二十五年,南郊八(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觀四年十一月三日,崇甯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政和三年十一月六日,六年十一月十日,宣和元年十一月十三日,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高宗在位三十六年,南郊七(建炎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紹興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十六年十一月十日,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孝宗在位二十八年,南郊六(乾道元年正月一日,三年十一月二日,六年十一月六日,九年十一月九日,淳熙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光宗在位五年,南郊一(紹熙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甯宗在位三十年,南郊三(慶元三年十一月五日,嘉泰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嘉定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