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郊社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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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丘陵'也。
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者,北郊之丘也。
丘方而下,所以象地,此所謂'為下必因川澤'也。
泰壇,南郊之壇也,以之燔柴;泰折,北郊之坎也,以之瘗埋。
言'壇',則知泰折之為坎;言'折',則知泰壇之為圜。
言'泰',則大之至也;言'壇'、'折',則人為之也。
祭祀必於自然之丘,所以緻敬;燔瘗必於人為之壇、折,所以盡文。
宗廟之禮,瘗埋於兩階之間,則壇必設於圜丘之南,折必設於方丘之北矣。
燔柴以升煙,瘗埋以達氣,則燔必於樂六變之前,瘗必於樂八變之前矣。
先王燔瘗於郊丘,其牲角繭栗,其牲體全脀(《國語》曰:"郊禘之事有全脀。
"),其羹其器犧尊、疏布幂、椫杓、豆登、鼎俎、簠簋、匏爵之類(《詩》曰:"于豆于登。
"《記》曰:"器用陶匏。
"《大宗伯》:"凡祀大神、祭大示,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齍。
"《記》又曰:"以供上帝之粢盛。
"《國語》曰:"天子親春郊禘之盛。
"則郊有簠簋可知矣),其藉蒲越、藁稭(《記》曰:"筦箪之安,藁稭之尚。
"),其樂歌黃锺、太蔟,奏大呂、應锺,其舞《雲門》、《鹹池》,其鼓雷鼓、靈鼓,其車玉辂、素車,其旂太常,其服大裘、衮冕,其搢執則大圭、鎮圭,其位則神南面、王北面,示北面、王南面,而日月從祀則日居東、月居西(《記》曰:"祭社之禮,君南鄉於北牖下,答陰之義。
"惟此。
則圜丘之上,王北鄉可知也。
又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
郊主日而配月。
"則日月之位固東西設矣。
郊主日,猶王燕則主膳夫,王嫁女則主諸侯,古法見君則主侍人,皆緻嚴於尊而郊祀於卑也。
其禮不過因其自然,以報本反始、教民嚴上而已)。
古者,郊祀大略如此而已。
更秦,則興鄜、密上下之四畤,以祠五帝;至漢,則增之以北畤,以祠五帝。
秦之祠天不於圜丘,謂天好陰,而兆於高山之下;其祠地不於方丘,謂地貴陽,而兆於澤中之圜丘。
漢之祠天不於南郊,而於甘泉;其祠地不於北郊,而於汾陰、河東,以至壇有八觚(後世壇有八陛,祀天其上,奏樂其下,非先王掃地而祭之意),席有六采,樂有玉女,車有鸾辂,傕駒龍馬,一切侈靡,而匡衡、劉向之徒,邪正異同之說,蜂起一時。
元始之間,缪戾尤甚,春則天地同牢於南郊,冬夏則天地分祭於南郊。
光武兆南郊於雒陽之陽,兆北郊於雒陽之陰,其禮儀度數,一遵元始之制,而先王之禮隳廢殆盡,良可悼也。
" 右經傳所載古郊祀之禮。
《周禮》,以蒼璧禮天("禮"謂始告神時,薦於神座,《書》曰"周公植璧秉圭"是也。
此禮天以冬至,謂天皇大帝在北極者也。
禮神必象其類,璧圜象天。
植音值。
疏曰:"《易》雲'天元而地黃',蒼、元皆是天色,故用蒼也。
此以玉禮神,當燔柴之節也。
"楊氏曰:"天皇大帝亦出於《星經》,在《六經》無所見。
"),牲、币放其器之色(放,方往反。
币以從爵,若人飲酒有酬币。
疏曰:"按《聘禮》飨時有酬币,明此既非禮神之币,則獻屍後、酬屍時,亦有币之從爵也。
"《春官 宗伯》。
楊氏曰:"《大宰》注雲:玉币所以禮神,疏引《太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為證,謂王親自執玉币奠於神座,以禮神也。
《大宗伯》注疏隻雲非禮神之币,乃酬屍之币,是禮神、酬屍各有币也。
然《經》但雲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則币一而已。
注疏又别而為二,恐未必然也。
又按《通典》雲:禮神之玉以蒼璧,其牲及币各随玉色,币用缯,長丈八尺。
《通典》之說,蓋以鄭元注《聘禮》釋币制雲制丈八尺。
疏雲若作制币者,每卷丈八尺為制,合為匹也。
"以上禮天玉币)。
郊特牲(疏曰:"郊所以用特牲者,天神至尊,無物可稱,故用特牲。
郊與配座皆特牲。
《召诰》雲'用牲于郊,牛二'是也。
又《禮器》曰:'祭天,特牲。
'"),祭天地之牛,角繭栗(《王制》。
又《國語 楚語》曰:"郊特不過繭栗。
")。
郊事則有全烝(烝,升也。
全其牲化而升之。
《國語 周語》),陽祀用騂牲毛之(騂私營反騂牲赤色。
毛之,取純毛也。
元謂:陽祀,祭天於南郊及宗廟也。
《地官 牧人》。
又《祭法》曰:"用傕犢。
"楊氏曰:"鄭氏謂以蒼璧禮天,牲币各放其方之色,則當用蒼犢。
《祭法》乃雲用傕犢,其色不同,故以蒼璧、蒼犢為祀昊天圜丘所用,以傕犢為祀感生帝南郊所用。
鄭元、王肅兩家問難,備見《郊特牲》疏,今不備載。
愚竊以理推之,天道渾全,陰陽五行具備,不比五方各偏主一色。
遠望則其色蒼,純陽則其色赤,故《說卦》曰'《乾》為大赤',故周為赤色,用傕犢。
又如夏用元牡,殷用白牡,亦是天道渾全,不偏主一色,又何以蒼犢為疑?若鄭分圜丘與郊為二,則諸儒辨之明矣。
")郊血(疏曰:"崔氏雲:《周禮》之法,郊天以燔柴為始,宗廟以祼地為始,社稷以血為始,小祀疈辜為始。
此雲'郊血'者,謂正祭之時,薦於屍座之前也。
'至敬不飨味而貴氣臭也'者,解郊血義。
血,氣也。
夫熟食有味,味者為人道,人道卑近而天神尊貴,事宜極敬,極敬不亵近,故用血也。
用血是貴氣而不重味,故雲'貴氣臭'也。
"《郊特牲》。
又《禮器》"郊血"疏曰:"凡郊與大飨三獻之屬,正祭之時皆有血,有腥,有焰,有熟。
此雲'郊血',《周語》雲:'禘郊之事則有全脀。
'是郊祭天有熟也,有熟則腥可知也。
今言'郊血'者,皇氏雲:此據設之先後,郊則先設血,後設腥與焰、熟,雖以郊為主,其祭天皆然也。
")。
帝牛不吉,以為稷牛(養牲必養二也。
疏曰:"郊天既以後稷為配,故養牲養二,以蔔祭也。
若帝牛不吉或死傷,以為稷牛者,為猶用也。
為用稷牛而為帝牛,其祭稷之牛,臨時别取牛用之)。
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滌音迪。
滌牢中所搜除處。
搜,所流反。
疏曰:"此說覆上文'帝牛不吉而取稷牛'之事,以帝牛既尊,必須在滌三月,今帝牛不吉,故取稷牛,已在滌三月也。
其祀稷之牛,臨時别取,故雲'稷牛唯具'。
"《郊特牲》。
此上祀天之牲)。
酒正辨五齊,曰泛齊、醴齊、盎齊、缇齊、沈齊(泛,方劍反。
齊,才細反。
盎,烏浪反。
缇音體。
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成而汁滓相将,盎成而翁翁然蔥白色,缇者成而紅赤,沈者成而滓沈。
自醴以上尤濁,盎以下差清,其象類則然,古之法式未可盡聞。
疏:"三酒,事酒酌有事之人,謂於祭末卑賤之人得飲之。
昔酒久釀乃熟,故名昔酒,酌無事之人,於祭末群臣陪位不行事者飲之。
清酒更久於昔酒,祭時賓長獻屍,屍酢賓長,不敢與王之臣共器同酌,故酌清以自酢。
事酒春成,以漢之醳酒況之,昔酒久乃成,冬釀接春成;清酒又久於昔酒,冬釀接夏成。
五齊、三酒俱用秋稻,麴蘖,但三酒味厚,人所飲也,五齊味簿,所以祭也。
通言之,齊亦曰酒,故《禮》雲'醴酒醍酒'。
其鬯酒則自用黑黍為之,與此别。
"陳氏曰:"齊之作也,始則其氣泛然,次則有酒之體,中則盎然而浮,久則赤,終則沈。
");辨三酒,曰事酒、昔酒、清酒(元謂事酒,酌有事者之酒;昔酒,今之酋久白酒,所謂舊醳者也;清酒,今中山冬釀,接夏而成)。
大祭三貳(鄭司農雲:"三貳,三益副之也。
大祭天地。
"元謂王服大裘衮冕所祭也)。
幂人,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幂,莫曆反。
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質。
疏曰:"祭天無灌,唯有五齊、三酒,實於八尊。
疏布者,大功布為幂,覆此八尊。
此據正尊而言,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則十六尊,皆以疏布幂之也。
"又曰:"鄭知此經祭祀是天地之神者,以其下經畫布幂六彜,是宗廟之祭用六彜,即知此疏布幂八尊無灌,是天地可知。
舉天地,則四望、山川、社稷、林澤皆用疏布,皆是尚質之義也。
"又"以畫布幂六彜。
"疏曰:"天地亦有秬鬯之彜,用疏布,互舉以明義也。
存之。
")。
大羹不和;犧尊疏布鼏、椫杓(大音泰。
和,胡卧反。
犧,素何反;王,如字。
椫,章善反,又市戰反。
疏曰:"大羹不和者,大羹,肉汁也;不和,無鹽梅也。
天古初,變腥但煮肉而飲其汁,未知調和。
後人祭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謂之大羹不和。
犧尊者,先儒雲,刻尊為犧牛。
椫杓者,椫,白理木也。
貴素,故用白理木為杓。
"《禮器》。
楊氏曰:"《周禮 司尊彜》有六尊:犧尊,象尊,壺尊,著尊,大尊,山尊。
其尊名兩相對,則十二尊也。
天地八尊,不知所用何尊。
《禮器》言犧尊疏布鼏、椫杓,則知祭天八尊專用犧尊,以疏布為幂,以椫木為其杓也。
")。
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秬鬯,不和郁者。
飾之,謂設巾。
疏曰:"此直共秬黍之酒,無郁也,故注雲'不和郁'者也。
"《春官》)。
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疏曰:"按《小宰》注雲:天地大神,至尊不祼。
此祭上帝有秬鬯者,凡鬯有二:若和之以郁,謂之郁鬯,郁人所掌是也,祭宗廟而灌也;若不和郁,謂之秬鬯,鬯人所掌是也。
謂五齊之酒,以秬黍為之,以芬芳調暢,故言秬鬯,故得以事上帝。
"《表記》。
已上祀天酒齊、粢盛)。
蒲越、槀鞂(《郊特牲》曰:"莞蕈之安,而蒲越、槀鞂之尚,明之也。
"莞音官,徐音九。
簟,大點反。
越音活。
稿,古老反。
鞂,簡入反。
蒲越、稿鞂,藉神席也。
明之者,神明之也。
疏曰:"凡常居下莞上簟,祭天則蒲越、稿鞂之尚也。
今禮及隋禮,稿鞂為祭天席,蒲越為配帝席,俱藉神也。
")。
器用陶匏(陶謂瓦器,謂酒尊及豆簋之屬。
故《周禮》旊人為簋。
匏謂酒爵。
《郊特牲》。
《郊特牲》"而社稷大牢"疏曰:"其祭天之器則用陶匏。
陶,瓦器,以薦菹醢之屬,故《詩》述後稷郊天雲'于豆于登'。
注雲:'木曰豆,瓦曰登',是用薦物也。
匏酌獻酒,故《詩 大雅》美公劉雲,'酌之用匏'。
注雲:'儉以質。
'祭天尚質,故酌亦用匏為尊。
"《通典》雲:"尊及薦菹醢器并以瓦,爵以匏片為之。
")。
卬盛于豆,于豆于登。
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時(卬,五郎反。
盛音成。
卬,我也。
木曰豆,瓦曰登。
豆,薦菹醢也;登,薦大羹也。
箋雲:"胡之言'何'也。
亶,誠也。
我後稷盛菹醢之屬,當于豆者于登者,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則居安之,歆享之,何芳臭之誠得其時乎!美之也。
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
"《大雅 生民》詩。
陳氏曰:"《爾雅》: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笾,瓦豆謂之登。
先儒謂宗廟之簋豆用木,天地之簋豆用瓦。
然《詩》述祀天之禮,言'于豆于登',則祀天有木豆矣。
")。
鼎,聖人亨以享上帝(《易 鼎卦》。
已上祀天之器)。
四圭有邸,以祀天(邸,丁禮反,又音帝。
鄭司農雲:"中央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
《爾雅》曰:'邸,本也。
'圭本著於璧,故四圭有邸,圭末四出故也。
或說四圭有邸,有四角也。
"著,直略反。
疏曰:"司農雲於中央為璧,謂用一大玉琢出中央為璧形,亦肉倍好為之,四面琢各出一圭。
璧之大小,圭之長短,無文。
天子以十二為節,蓋四廂圭各尺二寸,與鎮圭同。
其璧為邸,蓋徑六寸,總三尺,與大圭長三尺又等,故雲'一玉俱成'也。
又'或說四圭有邸,有四角'也者,此說四角,角即短矣。
以無正文,故兩釋之也。
"《春官 典瑞》。
楊氏曰:"'四圭有邸以祀天',即《冬官》'玉人之事,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也;玉人之事,其工也;典瑞,所掌之官也。
'玉人之事'疏曰:'先鄭雲:中央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
'又雲:'圭末四出。
'若然,此尺二寸者,未知璧在中央,通兩畔總計為尺二寸;未知除璧之外,兩畔之圭各有一尺二寸。
據下'祼圭尺有二寸'而言,則此四圭,圭别尺有二寸,仍未審以璧為邸,邸徑幾許。
《禮》既無文,不可強記也。
"《江都集禮》徐乾議曰:"《周禮 典瑞》雲:'四圭有邸以祀天',又雲:'蒼璧禮天。
'兩玉不同而并雲祀天,是有二天可知也。
"徐邈曰:"璧以禮神,圭以自執,故曰植璧秉圭,非圜丘與郊各有所施。
楊氏曰:"徐邈植璧秉圭之言,若足以破注疏二天之說。
或者又謂璧圜色蒼,所以象天,天有四時,四圭有邸,亦所以象天,非王所執之圭也。
伏睹《國朝會要》禮制局言:'以蒼璧禮天,四圭有邸以祀天。
'蓋蒼璧以象體,四圭有邸以象用,故於蒼璧言禮,於四圭有邸言祀。
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初,祀神在薦獻之時,蓋一祭而兩用也。
此義與徐邈不同,姑兩存之。
"已上系祀天之玉)。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鄭司農雲:"大裘,羔裘也。
"元謂:"《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
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缋,宗彜、藻、火、粉米、黼、黻希繡。
'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觀焉。
華蟲,五色之蟲,《缋人職》曰'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以章之'是也。
'希'讀為'絺',或作'黹',字之誤。
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所謂'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彜,尊其神明也。
"疏曰:"元謂'書曰'至'希繡',而雲'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觀焉'者,欲明舜時十二章,至周無十二章之意也。
然古人必為日、月、星辰於衣者,取其明也。
山,取其人所仰。
龍,取其能變化。
華蟲,取其文理。
作缋者,缋,畫也,衣是陽,陽至輕浮,畫亦輕浮故衣缋也,宗彜者,據周之彜尊,有虎彜、蜼彜,因於前代,則虞時有蜼彜、虎彜可知。
藻,水草,取其有文。
火,取其明。
粉米,取其潔,亦取養人。
黼,謂白黑為形,則斧文,近刃白,近上黑,取其斷割焉。
黻,黑與青為形,則兩己相背,取臣民背惡向善。
希繡者,謂刺缯為繡,但裳主陰,刺亦是沈深之義。
雲'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者,若孔君義
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者,北郊之丘也。
丘方而下,所以象地,此所謂'為下必因川澤'也。
泰壇,南郊之壇也,以之燔柴;泰折,北郊之坎也,以之瘗埋。
言'壇',則知泰折之為坎;言'折',則知泰壇之為圜。
言'泰',則大之至也;言'壇'、'折',則人為之也。
祭祀必於自然之丘,所以緻敬;燔瘗必於人為之壇、折,所以盡文。
宗廟之禮,瘗埋於兩階之間,則壇必設於圜丘之南,折必設於方丘之北矣。
燔柴以升煙,瘗埋以達氣,則燔必於樂六變之前,瘗必於樂八變之前矣。
先王燔瘗於郊丘,其牲角繭栗,其牲體全脀
"),其羹其器犧尊、疏布幂、椫杓、豆登、鼎俎、簠簋、匏爵之類
"《記》曰:"器用陶匏。
"《大宗伯》:"凡祀大神、祭大示,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齍。
"《記》又曰:"以供上帝之粢盛。
"《國語》曰:"天子親春郊禘之盛。
"則郊有簠簋可知矣),其藉蒲越、藁稭
"),其樂歌黃锺、太蔟,奏大呂、應锺,其舞《雲門》、《鹹池》,其鼓雷鼓、靈鼓,其車玉辂、素車,其旂太常,其服大裘、衮冕,其搢執則大圭、鎮圭,其位則神南面、王北面,示北面、王南面,而日月從祀則日居東、月居西
"惟此。
則圜丘之上,王北鄉可知也。
又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
郊主日而配月。
"則日月之位固東西設矣。
郊主日,猶王燕則主膳夫,王嫁女則主諸侯,古法見君則主侍人,皆緻嚴於尊而郊祀於卑也。
其禮不過因其自然,以報本反始、教民嚴上而已)。
古者,郊祀大略如此而已。
更秦,則興鄜、密上下之四畤,以祠五帝;至漢,則增之以北畤,以祠五帝。
秦之祠天不於圜丘,謂天好陰,而兆於高山之下;其祠地不於方丘,謂地貴陽,而兆於澤中之圜丘。
漢之祠天不於南郊,而於甘泉;其祠地不於北郊,而於汾陰、河東,以至壇有八觚
元始之間,缪戾尤甚,春則天地同牢於南郊,冬夏則天地分祭於南郊。
光武兆南郊於雒陽之陽,兆北郊於雒陽之陰,其禮儀度數,一遵元始之制,而先王之禮隳廢殆盡,良可悼也。
" 右經傳所載古郊祀之禮。
《周禮》,以蒼璧禮天
此禮天以冬至,謂天皇大帝在北極者也。
禮神必象其類,璧圜象天。
植音值。
疏曰:"《易》雲'天元而地黃',蒼、元皆是天色,故用蒼也。
此以玉禮神,當燔柴之節也。
"楊氏曰:"天皇大帝亦出於《星經》,在《六經》無所見。
"),牲、币放其器之色
币以從爵,若人飲酒有酬币。
疏曰:"按《聘禮》飨時有酬币,明此既非禮神之币,則獻屍後、酬屍時,亦有币之從爵也。
"《春官 宗伯》。
楊氏曰:"《大宰》注雲:玉币所以禮神,疏引《太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為證,謂王親自執玉币奠於神座,以禮神也。
《大宗伯》注疏隻雲非禮神之币,乃酬屍之币,是禮神、酬屍各有币也。
然《經》但雲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則币一而已。
注疏又别而為二,恐未必然也。
又按《通典》雲:禮神之玉以蒼璧,其牲及币各随玉色,币用缯,長丈八尺。
《通典》之說,蓋以鄭元注《聘禮》釋币制雲制丈八尺。
疏雲若作制币者,每卷丈八尺為制,合為匹也。
"以上禮天玉币)。
郊特牲
郊與配座皆特牲。
《召诰》雲'用牲于郊,牛二'是也。
又《禮器》曰:'祭天,特牲。
'"),祭天地之牛,角繭栗
又《國語 楚語》曰:"郊特不過繭栗。
")。
郊事則有全烝
全其牲化而升之。
《國語 周語》),陽祀用騂牲毛之
毛之,取純毛也。
元謂:陽祀,祭天於南郊及宗廟也。
《地官 牧人》。
又《祭法》曰:"用傕犢。
"楊氏曰:"鄭氏謂以蒼璧禮天,牲币各放其方之色,則當用蒼犢。
《祭法》乃雲用傕犢,其色不同,故以蒼璧、蒼犢為祀昊天圜丘所用,以傕犢為祀感生帝南郊所用。
鄭元、王肅兩家問難,備見《郊特牲》疏,今不備載。
愚竊以理推之,天道渾全,陰陽五行具備,不比五方各偏主一色。
遠望則其色蒼,純陽則其色赤,故《說卦》曰'《乾》為大赤',故周為赤色,用傕犢。
又如夏用元牡,殷用白牡,亦是天道渾全,不偏主一色,又何以蒼犢為疑?若鄭分圜丘與郊為二,則諸儒辨之明矣。
")郊血
此雲'郊血'者,謂正祭之時,薦於屍座之前也。
'至敬不飨味而貴氣臭也'者,解郊血義。
血,氣也。
夫熟食有味,味者為人道,人道卑近而天神尊貴,事宜極敬,極敬不亵近,故用血也。
用血是貴氣而不重味,故雲'貴氣臭'也。
"《郊特牲》。
又《禮器》"郊血"疏曰:"凡郊與大飨三獻之屬,正祭之時皆有血,有腥,有焰,有熟。
此雲'郊血',《周語》雲:'禘郊之事則有全脀。
'是郊祭天有熟也,有熟則腥可知也。
今言'郊血'者,皇氏雲:此據設之先後,郊則先設血,後設腥與焰、熟,雖以郊為主,其祭天皆然也。
")。
帝牛不吉,以為稷牛
疏曰:"郊天既以後稷為配,故養牲養二,以蔔祭也。
若帝牛不吉或死傷,以為稷牛者,為猶用也。
為用稷牛而為帝牛,其祭稷之牛,臨時别取牛用之)。
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
滌牢中所搜除處。
搜,所流反。
疏曰:"此說覆上文'帝牛不吉而取稷牛'之事,以帝牛既尊,必須在滌三月,今帝牛不吉,故取稷牛,已在滌三月也。
其祀稷之牛,臨時别取,故雲'稷牛唯具'。
"《郊特牲》。
此上祀天之牲)。
酒正辨五齊,曰泛齊、醴齊、盎齊、缇齊、沈齊
齊,才細反。
盎,烏浪反。
缇音體。
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成而汁滓相将,盎成而翁翁然蔥白色,缇者成而紅赤,沈者成而滓沈。
自醴以上尤濁,盎以下差清,其象類則然,古之法式未可盡聞。
疏:"三酒,事酒酌有事之人,謂於祭末卑賤之人得飲之。
昔酒久釀乃熟,故名昔酒,酌無事之人,於祭末群臣陪位不行事者飲之。
清酒更久於昔酒,祭時賓長獻屍,屍酢賓長,不敢與王之臣共器同酌,故酌清以自酢。
事酒春成,以漢之醳酒況之,昔酒久乃成,冬釀接春成;清酒又久於昔酒,冬釀接夏成。
五齊、三酒俱用秋稻,麴蘖,但三酒味厚,人所飲也,五齊味簿,所以祭也。
通言之,齊亦曰酒,故《禮》雲'醴酒醍酒'。
其鬯酒則自用黑黍為之,與此别。
"陳氏曰:"齊之作也,始則其氣泛然,次則有酒之體,中則盎然而浮,久則赤,終則沈。
");辨三酒,曰事酒、昔酒、清酒
大祭三貳
大祭天地。
"元謂王服大裘衮冕所祭也)。
幂人,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
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質。
疏曰:"祭天無灌,唯有五齊、三酒,實於八尊。
疏布者,大功布為幂,覆此八尊。
此據正尊而言,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則十六尊,皆以疏布幂之也。
"又曰:"鄭知此經祭祀是天地之神者,以其下經畫布幂六彜,是宗廟之祭用六彜,即知此疏布幂八尊無灌,是天地可知。
舉天地,則四望、山川、社稷、林澤皆用疏布,皆是尚質之義也。
"又"以畫布幂六彜。
"疏曰:"天地亦有秬鬯之彜,用疏布,互舉以明義也。
存之。
")。
大羹不和;犧尊疏布鼏、椫杓
和,胡卧反。
犧,素何反;王,如字。
椫,章善反,又市戰反。
疏曰:"大羹不和者,大羹,肉汁也;不和,無鹽梅也。
天古初,變腥但煮肉而飲其汁,未知調和。
後人祭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謂之大羹不和。
犧尊者,先儒雲,刻尊為犧牛。
椫杓者,椫,白理木也。
貴素,故用白理木為杓。
"《禮器》。
楊氏曰:"《周禮 司尊彜》有六尊:犧尊,象尊,壺尊,著尊,大尊,山尊。
其尊名兩相對,則十二尊也。
天地八尊,不知所用何尊。
《禮器》言犧尊疏布鼏、椫杓,則知祭天八尊專用犧尊,以疏布為幂,以椫木為其杓也。
")。
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
飾之,謂設巾。
疏曰:"此直共秬黍之酒,無郁也,故注雲'不和郁'者也。
"《春官》)。
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
此祭上帝有秬鬯者,凡鬯有二:若和之以郁,謂之郁鬯,郁人所掌是也,祭宗廟而灌也;若不和郁,謂之秬鬯,鬯人所掌是也。
謂五齊之酒,以秬黍為之,以芬芳調暢,故言秬鬯,故得以事上帝。
"《表記》。
已上祀天酒齊、粢盛)。
蒲越、槀鞂
"莞音官,徐音九。
簟,大點反。
越音活。
稿,古老反。
鞂,簡入反。
蒲越、稿鞂,藉神席也。
明之者,神明之也。
疏曰:"凡常居下莞上簟,祭天則蒲越、稿鞂之尚也。
今禮及隋禮,稿鞂為祭天席,蒲越為配帝席,俱藉神也。
")。
器用陶匏
故《周禮》旊人為簋。
匏謂酒爵。
《郊特牲》。
《郊特牲》"而社稷大牢"疏曰:"其祭天之器則用陶匏。
陶,瓦器,以薦菹醢之屬,故《詩》述後稷郊天雲'于豆于登'。
注雲:'木曰豆,瓦曰登',是用薦物也。
匏酌獻酒,故《詩 大雅》美公劉雲,'酌之用匏'。
注雲:'儉以質。
'祭天尚質,故酌亦用匏為尊。
"《通典》雲:"尊及薦菹醢器并以瓦,爵以匏片為之。
")。
卬盛于豆,于豆于登。
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時
盛音成。
卬,我也。
木曰豆,瓦曰登。
豆,薦菹醢也;登,薦大羹也。
箋雲:"胡之言'何'也。
亶,誠也。
我後稷盛菹醢之屬,當于豆者于登者,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則居安之,歆享之,何芳臭之誠得其時乎!美之也。
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
"《大雅 生民》詩。
陳氏曰:"《爾雅》: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笾,瓦豆謂之登。
先儒謂宗廟之簋豆用木,天地之簋豆用瓦。
然《詩》述祀天之禮,言'于豆于登',則祀天有木豆矣。
")。
鼎,聖人亨以享上帝
已上祀天之器)。
四圭有邸,以祀天
鄭司農雲:"中央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
《爾雅》曰:'邸,本也。
'圭本著於璧,故四圭有邸,圭末四出故也。
或說四圭有邸,有四角也。
"著,直略反。
疏曰:"司農雲於中央為璧,謂用一大玉琢出中央為璧形,亦肉倍好為之,四面琢各出一圭。
璧之大小,圭之長短,無文。
天子以十二為節,蓋四廂圭各尺二寸,與鎮圭同。
其璧為邸,蓋徑六寸,總三尺,與大圭長三尺又等,故雲'一玉俱成'也。
又'或說四圭有邸,有四角'也者,此說四角,角即短矣。
以無正文,故兩釋之也。
"《春官 典瑞》。
楊氏曰:"'四圭有邸以祀天',即《冬官》'玉人之事,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也;玉人之事,其工也;典瑞,所掌之官也。
'玉人之事'疏曰:'先鄭雲:中央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
'又雲:'圭末四出。
'若然,此尺二寸者,未知璧在中央,通兩畔總計為尺二寸;未知除璧之外,兩畔之圭各有一尺二寸。
據下'祼圭尺有二寸'而言,則此四圭,圭别尺有二寸,仍未審以璧為邸,邸徑幾許。
《禮》既無文,不可強記也。
"《江都集禮》徐乾議曰:"《周禮 典瑞》雲:'四圭有邸以祀天',又雲:'蒼璧禮天。
'兩玉不同而并雲祀天,是有二天可知也。
"徐邈曰:"璧以禮神,圭以自執,故曰植璧秉圭,非圜丘與郊各有所施。
楊氏曰:"徐邈植璧秉圭之言,若足以破注疏二天之說。
或者又謂璧圜色蒼,所以象天,天有四時,四圭有邸,亦所以象天,非王所執之圭也。
伏睹《國朝會要》禮制局言:'以蒼璧禮天,四圭有邸以祀天。
'蓋蒼璧以象體,四圭有邸以象用,故於蒼璧言禮,於四圭有邸言祀。
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初,祀神在薦獻之時,蓋一祭而兩用也。
此義與徐邈不同,姑兩存之。
"已上系祀天之玉)。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
"元謂:"《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
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缋,宗彜、藻、火、粉米、黼、黻希繡。
'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觀焉。
華蟲,五色之蟲,《缋人職》曰'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以章之'是也。
'希'讀為'絺',或作'黹',字之誤。
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所謂'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彜,尊其神明也。
"疏曰:"元謂'書曰'至'希繡',而雲'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觀焉'者,欲明舜時十二章,至周無十二章之意也。
然古人必為日、月、星辰於衣者,取其明也。
山,取其人所仰。
龍,取其能變化。
華蟲,取其文理。
作缋者,缋,畫也,衣是陽,陽至輕浮,畫亦輕浮故衣缋也,宗彜者,據周之彜尊,有虎彜、蜼彜,因於前代,則虞時有蜼彜、虎彜可知。
藻,水草,取其有文。
火,取其明。
粉米,取其潔,亦取養人。
黼,謂白黑為形,則斧文,近刃白,近上黑,取其斷割焉。
黻,黑與青為形,則兩己相背,取臣民背惡向善。
希繡者,謂刺缯為繡,但裳主陰,刺亦是沈深之義。
雲'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者,若孔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