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 職官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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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五率。
及江左,省前後率,孝武太元中又置。
宋、齊止署左、右二率。
梁二率視禦史中丞,銅印墨绶,武冠绛,朝服。
左率領七營,右率領四營。
陳有二率。
後魏曰左、右衛率。
北齊謂之左、右衛率坊。
後周東宮有司戎、司武、司衛等員。
隋曰左、右率,兼有副率二人。
炀帝改左、右衛率為左、右侍率,兼置副率二人。
唐為左、右衛率府。
龍朔二年,改其府為左、右典戎衛,鹹亨元年複舊。
置率各一人,領兵宿衛、督攝隊伍、總判府事(李靖為中書令、行左衛率,轉兵部尚書)。
副率二人(掌貳率事)。
長史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通判自長史以下胄曹。
以上諸率府并同。
錄事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句稽、監印。
倉曹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官員假使、儀式、糧廪、膳羞、田園、公廨、遇所、監藥等事。
兵曹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府内衛士以上名帳差科及公私馬驢等。
胄曹參軍各一人,隋置,為铠曹。
唐長安中,改為胄曹參軍。
神龍初,複為铠曹。
太極中,複為胄曹。
掌軍器、儀仗、公廨營造、罪罰。
長吏以下官局所領職務,諸率府并同。
親府、勳府、翊府中郎将各一人。
梁左、右衛率共領十一營,一率各領殿中将軍十人、員外将軍十人。
北齊左、右衛坊率,各領騎官備身員外,又有内直備身正副都督。
隋左、右衛率下直閤四人,直寝八人,直齋、直後各十人。
唐則曰親、勳、翊三府,各置中郎将、左右郎将各一人。
唐置錄事、兵曹參軍各一人。
宋制,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内率府率率府副率,不常置。
中興後,惟監門率府副率為環衛階官。
○左右司禦率府 隋文帝置左、右宗衛,官制如左、右衛,各掌以皇族侍衛。
炀帝改左、右武侍率。
唐為左、右宗衛率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司禦衛,後改衛為率府。
神龍初,複為宗衛。
景雲二年,複為司禦率府。
置率各一人,掌與左、右衛率同(副率以下職亦同,他準此)。
副率二人。
長史、錄事及倉、兵、胄參軍各一人。
○左右清道率府 隋有左、右虞候,各置開府一人,掌斥堠,伺奸非。
長史以下如左、右衛。
炀帝改開府為左、右虞候,并置副率二人。
唐為左、右虞候率府,職拟左、右金吾。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清道衛。
神龍初,又為虞候率府。
開元初,為清道率府。
各置率一人,掌斥堠道路,先驅、後殿,伺察奸非。
副率二人,長史、錄事及倉、兵、曹參軍各一人。
宋至道元年,東宮置左清道率府副率兼左春坊谒者,主贊引。
真宗登位省。
仁宗在東宮,複以郭承慶、夏元亨為之,登位複省。
○左右監門率府 隋左、右監門率各置一人,掌諸門禁。
炀帝改為監門将軍。
唐複為左、右監門率,拟左、右監門。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崇掖衛。
鹹亨初複舊。
垂拱中,改為鶴禁衛。
神龍初,複舊。
各置率一人,掌門禁、副率各二人,長史、錄事參軍及兵、胄二曹參軍各一人。
○左右内率府 隋置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領備身以上(所領千牛以下,與千牛衛同),禁内侍衛,供奉兵仗。
唐為左、右内率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奉裕率。
鹹亨初,複舊。
各置率一人,掌侍衛左右,供奉兵仗。
副率、長史、錄事參軍及兵、胄二曹參軍各一人。
千牛各十六人,掌執細刀弓箭,宿衛侍從。
備身各二十八人,掌宿衛侍從。
龍朔二年,改太子左、右千牛備身為太子左、右奉裕,尋複舊。
○太子旅贲中郎将 旅贲中郎将一人,職如武贲中郎将,宋初置。
天子有武贲,習武訓也;諸侯有旅贲,禦災害也。
唐諸率府初有中郎、郎将官。
永徽元年,以太子名"忠",改諸率府中郎将為旅贲郎将,其郎将改為翊軍。
後或改或省。
○太孫官屬附 唐永淳元年三月,立皇孫重照為皇太孫,将置府寮,高宗召吏部郎中王方慶問曰:"前代故事如何?"方慶進曰:"臣按《周禮》,有嫡子無嫡孫。
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亦不立太孫。
晉惠帝永甯元年,立愍懷太子第三子襄陽王尚為皇太孫,太子官屬即轉為太孫官屬。
南齊永明十年,立文惠太子長子南郡王昭業為皇太孫,便居東宮。
今皇太子在而立太孫,旁求載籍,未有前例。
"上曰:"自我作古,可乎?"對曰:"五帝不相沿樂。
苟不失上下之序,不虧政理之道,亦何事而不可?"上悅,使方慶詳求典故、官屬、乃奏太孫府置師、傅、友、文學、祭酒,及長史、曹掾、主簿、管記、司錄以下六曹從事等官,各加王府一級。
上後頗以為疑,竟不補授而止。
《朱子語錄》曰:"或問東宮官屬,曰:'《唐六典》載太子東宮官制甚詳,如一小朝廷。
置詹事以統衆務,則猶朝廷之尚書也。
置左、右二春坊以領衆局,則猶朝廷之中書、門下省也。
左、右春坊又皆設官,又各帥其屬之意。
崇文館猶朝廷之館閣。
贊善大夫猶朝廷之谏議大夫。
其官職一視朝廷,而為之隆殺。
此等制度猶存,今之東宮官屬極苟簡。
左、右春坊,舊制選賢德者為之,今遂用武弁之小有才者,其次惟有講讀數員而已。
如贊善大夫諸官,又但為階官,非實有職業。
神宗以《唐六典》改官制,當時亦有不曾讨論者,如東宮官屬之不備是也。
舊嘗入劄,論東宮官制疏略,宜仿舊損益之,不報。
'" ○六院四轄 ◎檢院 周置大司寇。
南梁武帝天監元年,诏於公府置。
唐天寶九載,改理匦使為獻納使,後又改知匦使。
宋雍熙元年,改匦為檢(東延恩曰崇仁,南招谏曰思谏,西申冤曰申明,北通元曰招賢)。
景德四年,改為登聞檢院,命樞密直學士張詠判(仍差内品監門,不得關預公事)。
隸谏議大夫,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
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期機密、陳乞恩賞、理雪冤濫及奇方異術,皆受以通達。
凡進狀者先鼓院,若為所抑,則詣檢院(外有理檢院使,今不置。
始於淳化三年置理檢院於乾元門西北廊,以知制诰錢若水領之,複唐制也。
至道三年廢。
天聖七年,上因讀《唐史》,見匦甬達下民冤枉之事,乃置匦甬,仍專命禦史中丞為理檢院使,以分記)。
中興之初,因舊制,置局於阙門之前(舊左宣德門外,仗隸門下省),建炎三年,專隸谏院。
南渡以來,創治所於和甯門之下。
紹興戊寅,複承平之制,移置居雙阙之左。
◎登聞鼓院 古者,朝有诽謗之木、敢谏之鼓,所以通治道而來谏者也。
宋朝曰鼓司,以内臣掌之,鼓在宣德門南街北廊。
至道三年,命太子中舍王濟句當鼓司,用朝臣句當自此始。
景德四年,诏改為登聞鼓院,掌諸上封而進之,以達萬人之情,隸司谏、正言。
凡文武臣僚閤門無例通進文字者,先經登聞鼓院進狀,未經鼓院者,檢院不得收接。
建炎元年,因舊制,置局於阙門之前。
(高宗即位於南京,召李綱為宰相,綱奏曰:"今艱難之際,四方休戚利害,日欲上聞,而士民之願效其智慮者尤多,而檢、院鼓猶未置,恐非所以通下情而急先務也。
")三年,專隸谏院。
◎進奏院 唐藩鎮皆置邸京師,以大将主之,謂之上都留後,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
五代以來,支郡不隸藩鎮補人為者,聽其置邸,隸藩鎮者兼掌焉。
宋緣舊制,皆本州鎮補人為進奏官。
其軍監、場務、轉運司則差知後官則副知掌之。
逐州就京師各置進奏院。
太平興國六年,諸州罷知後之名,簡知後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并充進奏官,命供奉官張文璨提轄諸道進奏院。
監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诏敕及諸司符牒,辨其州府軍監以頒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牍狀牒以奏禦,及分授諸司。
中興以來,隸門下後省,給事中點檢。
訖乾道九年,依舊隸後省,合傳報事,令後省錄以報行。
◎官诰院 宋初於右掖門置院,四司诰身案并集於此,以備中書除改,本司郎官各主其事。
淳化五年,始專置官司於省内。
凡官诰,各以本司诰身印印之,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命婦用司封,加勳用司勳。
掌文武官将校诰身及封贈。
官诰院提舉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帶職京朝官充。
元豐五年行官制,文武诰身屬吏部,蕃官诰屬兵部,封贈及命婦诰屬司封,加勳并将校诰屬司勳。
官诰院四部诰身案及吏人,随事隸本部。
七年,并司封、司勳、诰身案入吏部預書庫收掌。
崇甯四年,吏部轉置造官诰局。
五年罷,令尚書右選主管。
大觀元年複置,尋改為官诰院,仍隸左右司。
三年複罷歸吏部。
政和三年六月,诏依舊置官诰院,差官二員主管,少府監鑄印記,吏部制造诰身案記為文。
中興以來,因仍不改。
◎審計院 宋朝以三司使總邦計,司各有院,以秉中外泉榖出入之政,蓋會計之府也。
然案牍從委,典者不能偏察,而奸容焉。
淳化三年,始用戶部使樊知古奏,剔其冗籍,複别為院,置官專領之,以聽稍食之要貳。
置院之初,特掌騎兵、徒兵給受之數,猶未及諸司也。
元豐三年,合步、騎兩院為一,遂以其一主諸司。
自宮禁朝廷下至鬥食佐史,凡賦祿者,以式法審其名數而稽其辭受。
唯郊賜給己乃審,祿有疑予,則诏以法。
凡四方之計籍上於大農,則逆其會。
凡有司議調度會賦出則诹焉。
設員二,曰左、右廳。
分案六,史八人。
其名舊為諸軍諸司專句司,建炎元年避高宗禦諱,改諸軍諸司審計官。
◎糧料院 宋初仍舊制,以三司大将軍為都糧料使。
自開寶六年,以著作佐郎陸光範充,改用京官自此始。
太平興國五年,分
及江左,省前後率,孝武太元中又置。
宋、齊止署左、右二率。
梁二率視禦史中丞,銅印墨绶,武冠绛,朝服。
左率領七營,右率領四營。
陳有二率。
後魏曰左、右衛率。
北齊謂之左、右衛率坊。
後周東宮有司戎、司武、司衛等員。
隋曰左、右率,兼有副率二人。
炀帝改左、右衛率為左、右侍率,兼置副率二人。
唐為左、右衛率府。
龍朔二年,改其府為左、右典戎衛,鹹亨元年複舊。
置率各一人,領兵宿衛、督攝隊伍、總判府事
副率二人
長史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通判自長史以下胄曹。
以上諸率府并同。
錄事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句稽、監印。
倉曹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官員假使、儀式、糧廪、膳羞、田園、公廨、遇所、監藥等事。
兵曹參軍各一人,隋置。
唐因之。
掌府内衛士以上名帳差科及公私馬驢等。
胄曹參軍各一人,隋置,為铠曹。
唐長安中,改為胄曹參軍。
神龍初,複為铠曹。
太極中,複為胄曹。
掌軍器、儀仗、公廨營造、罪罰。
長吏以下官局所領職務,諸率府并同。
親府、勳府、翊府中郎将各一人。
梁左、右衛率共領十一營,一率各領殿中将軍十人、員外将軍十人。
北齊左、右衛坊率,各領騎官備身員外,又有内直備身正副都督。
隋左、右衛率下直閤四人,直寝八人,直齋、直後各十人。
唐則曰親、勳、翊三府,各置中郎将、左右郎将各一人。
唐置錄事、兵曹參軍各一人。
宋制,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内率府率率府副率,不常置。
中興後,惟監門率府副率為環衛階官。
○左右司禦率府 隋文帝置左、右宗衛,官制如左、右衛,各掌以皇族侍衛。
炀帝改左、右武侍率。
唐為左、右宗衛率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司禦衛,後改衛為率府。
神龍初,複為宗衛。
景雲二年,複為司禦率府。
置率各一人,掌與左、右衛率同
副率二人。
長史、錄事及倉、兵、胄參軍各一人。
○左右清道率府 隋有左、右虞候,各置開府一人,掌斥堠,伺奸非。
長史以下如左、右衛。
炀帝改開府為左、右虞候,并置副率二人。
唐為左、右虞候率府,職拟左、右金吾。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清道衛。
神龍初,又為虞候率府。
開元初,為清道率府。
各置率一人,掌斥堠道路,先驅、後殿,伺察奸非。
副率二人,長史、錄事及倉、兵、曹參軍各一人。
宋至道元年,東宮置左清道率府副率兼左春坊谒者,主贊引。
真宗登位省。
仁宗在東宮,複以郭承慶、夏元亨為之,登位複省。
○左右監門率府 隋左、右監門率各置一人,掌諸門禁。
炀帝改為監門将軍。
唐複為左、右監門率,拟左、右監門。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崇掖衛。
鹹亨初複舊。
垂拱中,改為鶴禁衛。
神龍初,複舊。
各置率一人,掌門禁、副率各二人,長史、錄事參軍及兵、胄二曹參軍各一人。
○左右内率府 隋置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領備身以上
唐為左、右内率府。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奉裕率。
鹹亨初,複舊。
各置率一人,掌侍衛左右,供奉兵仗。
副率、長史、錄事參軍及兵、胄二曹參軍各一人。
千牛各十六人,掌執細刀弓箭,宿衛侍從。
備身各二十八人,掌宿衛侍從。
龍朔二年,改太子左、右千牛備身為太子左、右奉裕,尋複舊。
○太子旅贲中郎将 旅贲中郎将一人,職如武贲中郎将,宋初置。
天子有武贲,習武訓也;諸侯有旅贲,禦災害也。
唐諸率府初有中郎、郎将官。
永徽元年,以太子名"忠",改諸率府中郎将為旅贲郎将,其郎将改為翊軍。
後或改或省。
○太孫官屬附 唐永淳元年三月,立皇孫重照為皇太孫,将置府寮,高宗召吏部郎中王方慶問曰:"前代故事如何?"方慶進曰:"臣按《周禮》,有嫡子無嫡孫。
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亦不立太孫。
晉惠帝永甯元年,立愍懷太子第三子襄陽王尚為皇太孫,太子官屬即轉為太孫官屬。
南齊永明十年,立文惠太子長子南郡王昭業為皇太孫,便居東宮。
今皇太子在而立太孫,旁求載籍,未有前例。
"上曰:"自我作古,可乎?"對曰:"五帝不相沿樂。
苟不失上下之序,不虧政理之道,亦何事而不可?"上悅,使方慶詳求典故、官屬、乃奏太孫府置師、傅、友、文學、祭酒,及長史、曹掾、主簿、管記、司錄以下六曹從事等官,各加王府一級。
上後頗以為疑,竟不補授而止。
《朱子語錄》曰:"或問東宮官屬,曰:'《唐六典》載太子東宮官制甚詳,如一小朝廷。
置詹事以統衆務,則猶朝廷之尚書也。
置左、右二春坊以領衆局,則猶朝廷之中書、門下省也。
左、右春坊又皆設官,又各帥其屬之意。
崇文館猶朝廷之館閣。
贊善大夫猶朝廷之谏議大夫。
其官職一視朝廷,而為之隆殺。
此等制度猶存,今之東宮官屬極苟簡。
左、右春坊,舊制選賢德者為之,今遂用武弁之小有才者,其次惟有講讀數員而已。
如贊善大夫諸官,又但為階官,非實有職業。
神宗以《唐六典》改官制,當時亦有不曾讨論者,如東宮官屬之不備是也。
舊嘗入劄,論東宮官制疏略,宜仿舊損益之,不報。
'" ○六院四轄 ◎檢院 周置大司寇。
南梁武帝天監元年,诏於公府置。
唐天寶九載,改理匦使為獻納使,後又改知匦使。
宋雍熙元年,改匦為檢
景德四年,改為登聞檢院,命樞密直學士張詠判
隸谏議大夫,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
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期機密、陳乞恩賞、理雪冤濫及奇方異術,皆受以通達。
凡進狀者先鼓院,若為所抑,則詣檢院
始於淳化三年置理檢院於乾元門西北廊,以知制诰錢若水領之,複唐制也。
至道三年廢。
天聖七年,上因讀《唐史》,見匦甬達下民冤枉之事,乃置匦甬,仍專命禦史中丞為理檢院使,以分記)。
中興之初,因舊制,置局於阙門之前
南渡以來,創治所於和甯門之下。
紹興戊寅,複承平之制,移置居雙阙之左。
◎登聞鼓院 古者,朝有诽謗之木、敢谏之鼓,所以通治道而來谏者也。
宋朝曰鼓司,以内臣掌之,鼓在宣德門南街北廊。
至道三年,命太子中舍王濟句當鼓司,用朝臣句當自此始。
景德四年,诏改為登聞鼓院,掌諸上封而進之,以達萬人之情,隸司谏、正言。
凡文武臣僚閤門無例通進文字者,先經登聞鼓院進狀,未經鼓院者,檢院不得收接。
建炎元年,因舊制,置局於阙門之前。
")三年,專隸谏院。
◎進奏院 唐藩鎮皆置邸京師,以大将主之,謂之上都留後,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知進奏院官。
五代以來,支郡不隸藩鎮補人為者,聽其置邸,隸藩鎮者兼掌焉。
宋緣舊制,皆本州鎮補人為進奏官。
其軍監、場務、轉運司則差知後官則副知掌之。
逐州就京師各置進奏院。
太平興國六年,諸州罷知後之名,簡知後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并充進奏官,命供奉官張文璨提轄諸道進奏院。
監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诏敕及諸司符牒,辨其州府軍監以頒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牍狀牒以奏禦,及分授諸司。
中興以來,隸門下後省,給事中點檢。
訖乾道九年,依舊隸後省,合傳報事,令後省錄以報行。
◎官诰院 宋初於右掖門置院,四司诰身案并集於此,以備中書除改,本司郎官各主其事。
淳化五年,始專置官司於省内。
凡官诰,各以本司诰身印印之,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命婦用司封,加勳用司勳。
掌文武官将校诰身及封贈。
官诰院提舉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帶職京朝官充。
元豐五年行官制,文武诰身屬吏部,蕃官诰屬兵部,封贈及命婦诰屬司封,加勳并将校诰屬司勳。
官诰院四部诰身案及吏人,随事隸本部。
七年,并司封、司勳、诰身案入吏部預書庫收掌。
崇甯四年,吏部轉置造官诰局。
五年罷,令尚書右選主管。
大觀元年複置,尋改為官诰院,仍隸左右司。
三年複罷歸吏部。
政和三年六月,诏依舊置官诰院,差官二員主管,少府監鑄印記,吏部制造诰身案記為文。
中興以來,因仍不改。
◎審計院 宋朝以三司使總邦計,司各有院,以秉中外泉榖出入之政,蓋會計之府也。
然案牍從委,典者不能偏察,而奸容焉。
淳化三年,始用戶部使樊知古奏,剔其冗籍,複别為院,置官專領之,以聽稍食之要貳。
置院之初,特掌騎兵、徒兵給受之數,猶未及諸司也。
元豐三年,合步、騎兩院為一,遂以其一主諸司。
自宮禁朝廷下至鬥食佐史,凡賦祿者,以式法審其名數而稽其辭受。
唯郊賜給己乃審,祿有疑予,則诏以法。
凡四方之計籍上於大農,則逆其會。
凡有司議調度會賦出則诹焉。
設員二,曰左、右廳。
分案六,史八人。
其名舊為諸軍諸司專句司,建炎元年避高宗禦諱,改諸軍諸司審計官。
◎糧料院 宋初仍舊制,以三司大将軍為都糧料使。
自開寶六年,以著作佐郎陸光範充,改用京官自此始。
太平興國五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