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職官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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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令主染色,染有均平之法,故準而則之。

    ")漢因之,及主物價、練染。

    初,少府屬官有東織、西織,成帝省東織,更名西織為織室。

    北齊中尚方領泾州雍州絲局、定州綢绫局丞。

    後周有司織下大夫。

    隋有司織、司染二署,炀帝令為織染一署,令掌織紝組绶、绫錦、冠帻并染色等。

    唐因之,有令、丞。

     掌冶署。

    秦及漢郡國有鐵官(諸郡國出鐵者,署鐵官長、丞)。

    晉冶令掌工徒鼓鑄,隸衛尉。

    江左以來,省衛尉,始隸少府。

    宋有東冶、南冶,各置令、丞(東冶令、丞各一人,南冶令、丞各一人),而屬少府。

    齊因之。

    江南諸郡縣有鐵者,或置冶令,或置冶丞,多是吳所置。

    梁陳有東、西冶(東冶重,西冶輕,其西冶即宋、齊之南冶)。

    北齊諸冶屬太府。

    後周有冶工、鐵工中士。

    隋有掌冶署令、丞。

    唐於京師置冶署,有令、丞各一人,掌造鑄金銀銅鐵、塗飾琉璃玉作等事。

     暴室丞(後漢暴室丞,宦者也。

    主中婦人病疾者就此室理之,其皇後、貴人有罪,亦就此室。

    屬少府。

    其後無之),海丞(漢平帝置少府海丞一人,掌海稅,後無),果丞(與海丞同置,掌諸果實,後無)。

     宋少府監判監事一人,以朝官充。

    凡天子器玩、後妃服飾、雕文錯彩工巧之事,分隸於文思院、後苑造作所。

    本監但掌造門戟、神衣、旌節,郊廟諸壇祭玉、法物,鑄牌印朱記,百官拜表案、褥之事。

    諸州鑄錢監,并屬少府,監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

    元豐正官制,置監、少監、丞、主簿各一人,掌百工伎巧之政令。

    所隸官屬五:文思院掌造金銀、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繪素裝钿之飾,以供輿辇、冊寶、法物及凡器服之用。

    監官文臣一員,武臣二員。

    绫錦院掌織紝錦繡,以供乘輿及凡服飾之用。

    監官三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及内侍充。

    染院掌染絲枲币帛。

    監官二人,以京朝官及内侍充。

    裁造院掌裁造服飾。

    監官二人,以京朝官及内侍充。

    文繡院掌纂繡,以供乘輿服禦及賓客祭祀之用。

    建炎初,以将作、少府監并歸工部,紹興三年複置将作監,少府事總焉(寄祿官少府監後為中散大夫)。

     ○将作監(少監 丞 主簿 左校 右校 甄官 中校等署 東園主章令) 今将作,亦少皥氏以五雉為五工正,以利器用(雉有五種,故曰五雉),唐虞共工、《周官》考工之官,蓋其職也。

    秦有将作少府,掌治宮室。

    漢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将作大匠。

    後漢位坎河南尹,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領之。

    章帝建初元年,複置。

    初以任隗為之,掌修作宗廟、路寝、宮室、陵園木土之工,并樹桐梓之類列於道側(《後漢志》注曰:"古列樹以表道。

    ")。

    魏、晉因之。

    江左至宋、齊,皆有事則置,無事則省。

    而梁改為大匠卿,陳因之,後魏亦有之。

    北齊有将作寺,其官曰大匠(兼領功曹、主簿、長史、司馬等官屬)。

    後周有匠師中大夫,掌城郭宮室之制;又有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

    隋與北齊同,至開皇二十年,改寺為監,大匠為大監,初加置副監。

    炀帝改大監、少監為大匠、少匠,五年又改為大監、少監,十三年又改大令、少令。

    唐複皆為匠。

    龍朔二年,改将作為膳工監(大匠、少匠随監名改),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營繕監,神龍元年複舊。

    大匠一人(總判),少匠二人(通判。

    初一人,太極元年加置一人),天寶中,改大匠為大監,少匠為少監,領左校、右校、甄官、中校四署。

     丞,漢有二人,後漢一人。

    魏、晉因之。

    東晉以後,有事則置,無事則省。

    梁又置一人,陳因之。

    後魏有之。

    北齊四人。

    後周有匠師中士。

    隋二人。

    唐四人。

     主簿,晉置。

    自後與丞同。

    隋二人,唐因之。

     左、右校署。

    秦及漢初有左、右、前、後、中五校令,後唯置左、右校令。

    後漢因之,掌左、右工徒。

    魏并左校、右校於材官。

    晉左、右校屬少府。

    宋以後并有左校令、丞。

    北齊亦有之。

    隋左右校令、丞屬将作。

    唐因之。

    左校署令、丞二人(掌營構木作、采材等事),右校署令、丞二人(掌營土作、瓦泥,并燒石灰、廁溷等事)。

     甄官署令、丞一人。

    後漢有前、後、中甄官令,屬将作。

    晉有甄官署,掌磚瓦之事。

    宋、齊、北齊、隋悉有之。

    唐因之,掌營磚石瓷瓦。

     中校署令,秦、漢有,自後無。

    唐置令、丞各一人,掌舟車、雜兵仗、廄牧。

     東園主章令,漢有之,武帝更名木工(如淳曰:"章謂木材也。

    舊将作大匠主材史名章曹掾。

    "顔思古曰:"今所謂木锺者,蓋章聲之轉耳。

    東園主章掌材,以供東園匠。

    "東園匠,官名,主作陵内器物,屬少府)。

    唐無。

     宋将作監判監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

    凡土木匠工之政隸三司修造案,本監但掌祠祀供省牲牌、鎮石、炷香、焚版币之事。

    元豐正官名,置監、少監各一人,丞、主簿各一人,掌宮室、城郭、舟車營繕之事。

    凡出納籍帳,歲受而會之,上於工部。

    所隸官屬十:修内司,掌宮城、太廟繕修之事,監官二人,以朝官及内侍充。

     東西八作司,掌京城内外繕修之事,句當官各三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充。

    竹木務,掌受諸路水運材植,抽算商販竹,以經營造,句當官一人,以京朝官充。

     事材場,掌計度财物,前期樸斫,以經營造,監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充。

     麥〈麥肙〉場,掌受京畿諸縣夏租〈麥肙〉,以給圬墁,監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

    窯務,掌陶土為磚瓦,以給繕營及瓶缶之用,監官三人,諸司使、副充。

    丹粉所,掌燒變丹粉,以供繪飾,監官一人,内侍充。

    作坊物料庫,掌儲積财物,以備給用,監官三人,以京朝官及内侍三班使臣充。

    退材場,掌受京城内外退棄材木,掄其長短曲直,中度者以給營造,餘備薪爨,監官一人,以京朝官充。

    簾箔場,掌抽算竹木蒲葦,以供簾箔之用,監官二人,以京朝官充。

    建炎三年,與少府俱并歸工部。

    紹興三年,置将作監,少府事總焉。

    隆興初,宮室無所營繕,職務簡省,百工器用屬之文思院上下界,隸工部,本監惟置丞一員,馀官虛而不除。

    乾道以後,人才盛多,監、少、丞、簿無阙,凡台省久次與郡邑之有聲者,悉借徑於此,号為儲才之地,而營繕之事,多俾府尹、畿漕分任其責(寄祿官将作監丞後為宣議郎,主簿後為承務郎)。

     ○國子監(祭酒 司業 丞 主簿 國子博士 助教 太學 廣文 四門 律學 書學 算學等博士 武學宗學附) 孫卿在齊為三老,稱祭酒(胡廣曰:"凡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

    古者賓得主人馔,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地,故以祭酒為稱。

    "漢之侍中、魏之散騎常侍,功高者并為祭酒,用其義也。

    公府有祭酒,亦因其名)。

    漢吳王濞年老不朝,為劉氏祭酒,則祭酒之名久矣(王莽以安車驷馬迎夏侯勝為講學祭酒,勝推而不受)。

    又漢置博士,至東京,凡十四人,而聰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謂之博士祭酒。

    蓋本曰仆射,中興轉為祭酒。

    魏因之。

    晉武帝鹹甯四年,初立國子學,置國子祭酒一人(永嘉中,又置儒林祭酒,以杜夷為之)。

    國子,周之舊名,《周官》有師氏之職,即魏國子祭酒(《周禮》師氏以三德、三行教國子,又有保氏而養國子以道,教之六藝也)。

    晉介帻,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舊視侍中、列曹尚書(劉毅、嵇紹并為此官。

    又袁瓌字山甫,為國子祭酒。

    時屢經喪亂,禮教陵遲,瓌上疏求立學徒,帝從之。

    國學之興,自瓌始也。

    又裴頠為祭酒時,奏立太學,起講堂,築門立,刻石以寫《五經》也)。

    宋代不置學,則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明帝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祭酒一人,有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

    齊高帝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準諸曹尚書,博士準中書郎,助教準南台禦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

    其後國諱廢學。

    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

    學既建,乃省總明觀。

    八年,國子博士何允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元服臨試;月馀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齊、梁号為國師,陳、後魏亦曰國子祭酒。

    其初定中原,先立太學,置《五經》博士。

    北齊國子寺有祭酒一人。

    隋開皇十三年,國子寺罷隸太常(凡國學諸官,自漢以下并屬太常,至隋始革之),又改寺為學。

    仁壽元年罷國子學,唯立太學一所,省國子祭酒、博士,置太學博士總知學事。

    炀帝即位,改國子學為國子監,依舊置祭酒。

    唐因之。

    龍朔元年,東都亦置。

    龍朔二年,改為司成館,又改祭酒為大司成。

    鹹亨初複舊。

    光宅元年,改國子監為成均監,神龍元年複舊。

    領國子學(學生三百人)、太學(學生五百人)四門(學生五百人,俊士八百人)、律學(學生五十人)、書學(學生三十人。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