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職官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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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代尚書(八座附) 秦尚書四人(不分曹名)。

    漢成帝初置尚書五人,其一人為仆射,四人分為四曹(尚書曹名,自此而有):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民曹(主凡吏民上書。

    以"人"字改焉。

    自後曆代曹部皆同),客曹(主外國夷狄)。

    後又置三公曹(主斷獄),是為五曹。

    後漢尚書五曹六人,其三公曹尚書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州郡),吏曹(掌選舉、齋祠。

    《後漢志》謂之常侍曹,亦謂之選部),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辭訟、罪法,亦謂之賊曹),民曹(掌繕理、功作、鹽池、苑囿),客曹(掌羌胡朝賀;法駕出則護駕。

    後漢光武分二千石曹及客曹為南主客、北主客二曹)。

    兩梁冠,納言帻。

    或說有六曹(按《後志》雲分客曹為二,是六天曹也。

    又《晉志》雲以前漢五曹更加中都官曹,為六曹也。

    按應劭《漢官》雲二千石主中都官事,則不應更有中都官曹也。

    今依劭說,為五曹六人。

    魏朗字叔英,又為尚書,再升紫微,謇谔禁省,為百僚所服。

    又張陵字處仲,為尚書。

    歲朝,梁冀帶劍入省,陵叱令奪劍,劾冀,诏以歲俸贖罪。

    又鄭均字仲虞,為尚書,淡洎無為,以病罷還第,賜尚書祿,号為"白衣尚書")。

    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書。

    晉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無五兵)。

    太康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為六曹尚書(無駕部、三公、客曹)。

    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書(皆銅印黑绶,進賢兩梁冠,納言帻,绛朝服,佩水蒼玉,乘轺車,皂輪,執笏負荷;加侍官者,武冠、左貂金蟬)。

    宋有吏部、祠部、度支、左民(左民尚書統右民及駕部二曹)、都官、五兵六尚書(尚書納言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

    齊、梁與宋同(侯景改梁五兵為七兵尚書。

    又《職官錄》曰:"齊尚書品服悉與今同。

    "),亦别有起部,而不常置也。

    陳與梁同。

    後魏初有殿中(掌殿内兵馬、倉庫)、樂部(掌伎樂及角使五百)、駕部(掌牛馬驢騾)、南部(掌南邊州郡)、北部(掌北邊州郡)五尚書。

    其後亦有吏部(初日選部)、兵部、都官、度支、七兵、祠部、民曹等尚書,又有金部、庫部、虞曹、儀曹、右民、宰官(元禔為宰官尚書)、都牧(元祯為都牧尚書)、牧曹、右曹、太倉、太官、祈曹、神都、儀同曹等尚書(自金部以下,但有尚書之名,而不詳職事)。

    北齊有吏部、殿中(殿中統殿中曹,主駕行百官留守名帳、宮殿禁衛,及儀曹、三公、駕部四曹)、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六尚書。

    後周無尚書。

    隋有吏、禮、兵、刑、戶、工六部尚書。

    唐尚書與隋同(龍朔二年,改尚書為太常伯,鹹通初複舊)。

    曆代吏部尚書及侍郎品秩,悉高於諸曹。

     八座,後漢以六曹尚書并令、仆二人謂之八座。

    魏以五曹尚書、二仆射、一令為八座。

    宋、齊八座與魏同(晉、梁、陳不言八座之數)。

    隋以六尚書、左右仆射及令為八座。

    唐與隋同(凡曆代尚書,有五曹則兼以二仆射、一令為八座;有六曹則以左、右仆射為一座,兼令共為八座,若有六曹而左、右仆射并阙,則以尚書仆射及令為八座;若尚書唯有五曹,又無左、右仆射,則不備矣)。

     宋制,判省事一人,以諸司三品以上充,總轄二十四司及集議定谥、文武官封贈、注甲發付選人、出雪投狀之事。

    令史三人,驅使官三人,散官一人(至和中,宣徽南院使吳育言:"國家總覽萬機,唯在綱要,小大之務,各有攸司。

    若朝廷職舉而事簡,則坐制天下,不勞而治矣。

    今尚書都省是其本也。

    自唐末五代,因循苟且,雜置他局,事無本末,不相維持,使天子之大有司廢為間所。

    凡細瑣之務,動幹朝廷,遂至君相焦勞,日不暇給,如百川浩蕩而不治其本源,萬目開張而不得其綱領,雖欲盡力,其勢莫可以正也。

    臣前判尚書都省,見其官司局次,燦然具存。

    其如有大論議,當下衆官雜定,以質所長,而久廢不舉。

    今惟定谥時一會都堂,是存其小而廢其大者,深足惜也。

    竊謂久廢之職,豈能一人盡正其名謂,當随宜講舊而漸複之;且於諸學士中分命知六行尚書事;其舍人、待制、大兩省官即知左右丞、郎中員外事;其馀館職或有名望朝士即知郎中、員外事;仍於舊相或前任兩府重臣中除一兩人判都省,然後各使檢詳典故,度其可行者奏複之。

    其次諸司、寺、監從而舉之。

    至於金榖之計,見屬三司者,亦無相妨,并且依舊。

    事不驚俗,體皆有宜。

    歲年之間,此制一定,有所責成,則高拱無為之治,可以馴緻矣。

    "論者嘉之,然以因襲既久,難於驟革,其論卒不行)。

     容齋洪氏《随筆》曰:"祖宗朝,曾為執政,其後入朝為他官者甚多,自元豐改官制後,但為尚書。

    曾孝寬自簽書樞密去位,複拜吏部尚書。

    韓忠彥自知樞密院出藩,以吏書召。

    李清臣、蒲宗孟、王存皆嘗為左丞,而清臣、存複拜吏書,宗孟兵書。

    先是,元祐六年,清臣除目下,為給事中範祖禹封還,朝廷未決;繼又進拟宗孟兵部、右丞,蘇轍言:'不如且止。

    '左仆射呂大防於簾前奏:'諸部久阙尚書,見在人皆資淺未可用,又不可阙官,須至用前執政。

    '轍曰:'尚書阙官已數年,何嘗阙事?'遂已。

    胡宗愈嘗為右丞,召拜禮書、吏書。

    自崇甯以來,乃不複然。

     嶽氏《愧郯錄》曰:"今世為尚書者,'尚'字皆從平聲,都省之名亦然。

    珂嘗竊疑其義有所未解,考之《宋書 百官志》,而後知其訛。

    《志》之言曰:'尚書,古官也。

    舜攝帝位,命龍作納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會,鄭元雲若今尚書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謂之尚書。

    尚猶主也。

    漢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書,謂之六尚。

    戰國時已有尚衣、尚冠之屬矣。

    秦時有尚書令、尚書仆射、尚書丞。

    '然則尚書之稱,尚書從去聲,而非平聲,亦既明甚。

    第鄭康成注《周禮 司會》曰,司會周官之長,若今尚書。

    唐陸德明釋其音曰常,雖有此據,了不知其義之所由取,此殆今世襲稱之始也。

    徽宗朝複殿中省,有六尚。

    今内官省品秩,猶有尚官等稱謂,益無可疑雲。

    " ○曆代郎官 尚書郎,漢置四人,分掌尚書事: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财帛委輸。

    後漢尚書侍郎三十六人(《後漢志》曰:"尚書六曹侍郎三十六人,一曹六人也。

    "),主作文書起草。

    取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箋奏,選有吏能者為之。

    從三署諸台試,初上台稱守尚書郎中,滿歲稱尚書郎,三歲稱侍郎,五歲遷大縣。

    其遷為縣令,縣令秩滿自占縣,诏書賜錢三萬,與三台租錢,馀官則否。

    吏部典劇,多超遷者。

    鄭弘為仆射,奏以台職任尊而賞薄,人無樂者。

    諸吏郎補二千石,自此始也。

    八座受成事,決於郎,下筆為诏策,出言為诏命(後漢尚書陳忠上疏曰:"尚書出納帝命,為王喉舌之官。

    臣等既愚闇諸,郎多文俗吏,鮮有雅才,每為诏文,宣示内外,轉相求請。

    ")。

    其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錦緤為之(緤,私列反。

    緤,系也);給帳帷、茵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湯官供餅餌及五熟果食之屬,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

    給尚書郎侍使一人,女侍使二人,皆選端正妖麗,執香爐、香囊護衣服,奏事明光殿,因得侍省中。

    省中皆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

    以丹朱漆地,故謂之丹墀。

    尚書郎口含雞舌香,以其奏事答對,欲使氣息芬芳也。

    奏事則與黃門侍郎對揖,黃門侍郎稱已聞,乃出。

    丞、郎月賜赤管大筆一雙,隃麋墨一笏(馮豹為尚書郎,每奏事未報,常俯伏省閤下,或從昏至明。

    天子默使持被覆之,不驚也。

    日暮,諸郎下,豹每獨在後,帝嘉之。

    隃麋今汧陽縣,出墨)。

    魏自黃初改秘書為中書,置通事郎掌诏草(即今中書舍人之任),而尚書郎有二十三人(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課),非複漢時職任。

    青龍二年,尚書令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十五郎。

    每一郎缺,白試諸孝廉能給文案者五人,謹封奏其姓名以補之(魏韓宣為尚書郎,常以職事當受罰,已縛,束杖未行,文帝辇過,聞而赦之)。

    晉尚書郎選極清美,号為大臣之副。

    武帝時有三十四曹(加魏直事、屯田、起部、左士、右士;其民曹、中兵、外兵,分為左、右,主客又分為左、右、南、北;無農部、定課、考功,凡三十四曹);後又置運曹,為三十五曹。

    置郎中二十三人,更相統攝(晉魏舒為尚書郎,時欲沙汰郎官,非其才者罷之。

    舒日:"吾即其人也。

    "傡被而出,同僚無清論者鹹有愧色)。

    或為三十六曹。

    當五王之難,其都官、中騎、三曹郎畫出督戰,夜還理事。

    東晉有十五曹(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度支、都官、左民、騎部、倉部、庫部、中兵、外兵)。

    自過江之後,官資少減(王坦之,選曹将拟為尚書郎,坦之聞,曰:"自過江,尚書郎正用第二人,何得以此見拟!"其子國寶好傾側,婦父謝安惡之,除尚書郎。

    國寶以為中興膏腴之族,唯作吏部,不作馀曹郎,辭不拜。

    又宋江智淵改尚書庫部郎,時高流官序不為台郎,智淵門孤援寡,此選意不悅,固辭不拜。

    梁王筠除尚書殿中郎。

    王氏過江以來未有居郎署者。

    或勸不就,筠曰:"陸平原東南之秀,王文度獨步江東。

    吾得比蹤昔人,何所多恨。

    "乃忻然就職)。

    桓元僭位,改都官郎為賊曹。

    宋高祖時,有十九曹。

    元嘉以後有二十曹郎。

    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都官主軍事、刑獄,其馀曹所掌各如其名(宋武帝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并東晉舊十五曹合為十九曹。

    元嘉十八年增删定曹郎,即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論郎;後又省騎兵,故為二十曹)。

    齊依元嘉制,其拜吏部郎,亦有表讓之禮(齊謝眺遷尚書吏部郎,上表三讓。

    中書疑眺官未及讓,以問沈約。

    約曰:"宋元嘉中,範晔讓吏部,朱循之讓黃門,蔡興宗讓中書,并三表诏答,其事宛然。

    近代小官不讓,遂成常俗,恐此有乖讓意。

    王藍田、劉安西并貴重,初自不讓,今豈可慕此不讓邪?孫興公、孔僟并讓記室,今豈可三署皆讓邪?謝吏部今授超階,讓别有意,豈關官之大小邪?")。

    梁加三曹為二十三曹(殿中、虞曹、屯田)。

    其郎中舊用員外郎、正主簿、正佐有才地者為之,遷通直郎。

    天監三年,複置侍郎,視通直郎,郎中遷為之(梁到洽為尚書殿中郎,洽兄弟群從遞居此職,時人榮之。

    又殿中郎缺,武帝曰:"此曹舊用文學,且居雁行之首,宜詳擇其人。

    "乃以張緬為之)。

    陳有二十一曹。

    後魏三十六曹。

    至西魏改為十二部。

    北齊有二十八曹(吏部、考功、主爵、殿中、儀曹、三公、祠部、駕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倉部、左民、右民、金部、庫部)。

    其吏部、三公各二人,馀并一人,凡三十郎中(後魏、北齊唯置郎中)隋初,尚書有六曹、二十四司,凡領三十六侍郎(吏部、司勳、主客、膳部、兵部、職方、都官、司門、度支、戶部、比部、刑部等侍郎各二人,主爵、考功、禮部、祠部、駕部、庫部、金部、倉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分司官曹務,直禁省,如漢之制。

    至開皇三年,二十四司又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侍郎阙則攝其曹事(今尚書員外郎,其置自此始。

    以前曆代皆謂之尚書郎,各以曹名為稱首,或謂之侍郎,皆無員外之号。

    前代史傳及《職官要錄》或有言員外郎者,蓋謂員外散騎侍郎耳,非尚書之職;前代所言郎官上應列宿,蓋謂三署郎,非今所謂尚書郎中也)。

    炀帝即位,以尚書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今之侍郎,其置自此始也。

    或有曹加二人者。

    夫侍郎之名舊矣。

    漢凡諸郎皆掌更直,執戟宿衛諸殿門,以侍衛之故,通謂之侍郎。

    故武帝時,東方朔為郎,當時謂之"官不過侍郎,位不過執戟"是也。

    曆代尚書亦有侍郎。

    隋初尚書諸曹、二十四司諸郎,皆謂之侍郎,通若今之郎官耳,非今六部侍郎之任。

    自漢以來,尚書侍郎悉然)。

    改諸司侍郎但曰郎(則今郎中之職)。

    又改吏部為選部郎,禮部為儀部郎,兵部為兵曹郎,刑部為憲曹郎,工部為起曹郎,以異六侍郎之名。

    廢諸司員外郎,而每司增置一曹郎,各為二員。

    都司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品同諸曹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