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選舉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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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書策不容一字,木燭隻許兩條,迫促驚忙,幸皆成就,若比禮部所試,事校不同。

    及駁放公亮等敕文,以為《孤竹管賦》出於《周禮》正經,閱其程試之文,多是不知本末。

    '乃知唐試進士,許挾書及見燭如此。

    "又曰:"高锴為禮部侍郎知貢舉,閱三歲,頗得才實。

    始,歲取四十人,才益少,诏減十人,猶不能滿,此《新唐書》所載也。

    按《登科記》:開成元年,中書門下奏進士元額二十五人,诏加四十人,奉敕依奏。

    是年及二年、三年,锴在禮部,每舉所放各四十人,至四年,始令每年放三十人為定,則《唐書》所雲誤矣。

    《摭言》載锴第一榜,裴思謙以仇士良關節取狀頭,锴庭譴之,思謙回顧厲聲曰:'明年打脊取狀頭!'第二年,锴知舉,誡門下不得受書題,思謙自攜士良一緘入貢院,既而易紫衣,趍至階下,白曰:'軍容有狀薦裴思謙秀才。

    '锴接之,書中與求巍瓘。

    锴曰:'狀元已有人,此外可副軍容意旨。

    '思謙曰:'卑吏奉軍容處分,裴秀才非狀元請侍郎不放。

    '锴俯首良久曰:'然則略要見裴學士。

    '思謙曰:'卑吏便是也。

    '锴不得已,遂從之。

    思謙及第後,宿平康裡,賦詩雲:'銀缸斜背解明璫,小語低聲賀玉郎。

    從此不知蘭麝貴,夜來新惹桂枝香。

    '然則思謙俊俊不羁之士耳,锴徇兇璫之意,以為舉首,史謂頗得才實,恐未盡然。

    先是,太和三年,锴為考功員外郎,取士有不當,監察禦史姚中立奏停考功'别頭'試。

    六年,侍郎賈餗又奏複之,事見《選舉志》。

    " 按:唐科目考校無糊名之法,故主司得以采取譽望,然以錢徽、高锴之事觀之,權幸之囑託,亦可畏也。

    東漢及魏、晉以來,吏部尚書司用人之柄,然其時诿曰"取行實甄材能",故為尚書者,必使久於其任,而後足以察識。

    今唐人禮部所試,不過於寸晷之間,程其文墨之小技,則所謂主司者,當於将試之時,擇士大夫之有學識操守者,俾主其事可矣,不必專以禮部為之。

    今高锴之為侍郎知貢舉也,至於三年,仇士良之挾勢以私裴思謙也,至於再囑,於是锴亦不能終拂兇璫以取禍矣。

    此皆預設與久任之弊也。

     元和中,中書舍人李肇撰《國史補》,其略曰:"進士為時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實在其中,由此而出者,終身為文人,故争名常為時所弊。

    其都會謂之舉場,通稱謂之秀才,投刺謂之鄉貢,得第謂之進士,互相推敬謂之先輩,俱捷謂之同年(近年及第,未過關試,皆稱新及第進士,所以韓中丞儀嘗有《知聞近過關試》,儀以一篇紀之曰:"短行軸了付三铨,休把新銜惱筆尖。

    今日便稱前進士,好留春色與明年。

    ")有司謂之座主,京兆府考而升之者謂之等第,外府不試而貢者謂之拔解(然拔解亦須預託人為詞賦,非謂白薦),将試各相保謂之合保,群居而賦謂之私試,造請權要謂之關節,激揚聲價謂之還往,既捷,列名於慈恩寺塔謂之題名會,大燕於曲江亭子謂之曲江會(曲江大會在關試後,亦謂之關宴。

    宴後同年各有所之,亦謂之離會),籍而入選謂之春關,不捷而醉飽謂之打眊矂,匿名造謗謂之無名子,退而肄業謂之過夏,執業以出謂之夏課(亦謂之秋卷),挾藏入試謂之書策,此其大略也。

    其風俗系於先達,其制置存於有司。

    雖然,賢者得其大者,故位極人臣常有十二三,登顯列十有六七,而元魯山、張睢陽有焉,劉辟、元翛有焉。

    " 永徽之後,以文儒亨達鮮不由兩監者,於時場籍先兩監而後鄉貢,蓋以朋友之臧否、文藝之優劣,切磋琢磨,匪朝伊夕,抑揚去就,與衆共之故也。

     天府解送,自開元、天寶之際,率以在上十人謂之"等第",必求名實相副,以滋教化之原。

    小宗伯倚而選之,或至渾化,不然,十得七八,苟異於是,則往往牒貢院請落由。

    暨鹹通、乾符則為形勢吞嚼,故廢置不定。

     同、華解衆推利市,與京兆無異,若首送,無不捷者。

     谏議大夫殷侑言:"《三史》為書,勸善懲惡,亞於《六經》。

    比來史學多廢,至有身處班列,而朝廷舊章莫能知者。

    "於是立史科及《三傳》科。

     文宗太和八年,宰相王涯以為禮部取士乃先以榜示中書,非至公之道。

    自今一委有司,以所試雜文、鄉貫、三代名諱送中書門下。

     唐衆科之目,進士為尤貴,而得人亦最為盛,歲貢常不減八九百人。

    缙紳雖位極人臣,而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

    其推重,謂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艱難,謂之"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先是,進士試詩賦及時務策五道,明經策三道。

    建中二年,中書舍人趙贊權知貢舉,乃以箴、論、表、贊代詩賦,而皆試策三道。

    太和八年,禮部複罷進士議論而試詩賦。

    文宗從内出題以試進士,謂侍臣曰:"吾患文格浮薄,昨自出題,所試差勝。

    "乃诏禮部歲取登第者三十人,苟無其人,不必充其數。

    時文宗好學嗜古,鄭單以經術位宰相,深嫉進士浮薄,屢請罷之。

    帝曰:"敦厚、浮薄,色色有之。

    進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廢。

    "因得不罷。

     容齋洪氏《随筆》曰:"唐以賦取士,而韻數多寡、平仄次叙,元無定格。

    故有三韻者,《花萼樓賦》以題為韻是也;有四韻者,《蓂莢賦》以'呈瑞聖朝',《舞馬賦》以'奏之天庭',《丹甑賦》以'國有豐年',《泰階六符賦》以'元亨利貞',為韻是也;有五韻者,《金莖賦》以'日華川上動'為韻是也;有六韻者,《水止魍魉》《人鏡》、《三統指歸》、《信及豚魚》、《洪鐘待撞》、《君子聽音》、《東郊朝日》、《蠟日新天》、《宗樂德》、《訓胄子》諸篇是也;有七韻者,《日再中》、《射已之鹄》、《觀紫極舞》、《五聲聽政》諸篇是也;八韻有二平六仄者,《六瑞賦》以'儉故能廣,被褐懷玉'《日五色賦》以'日麗九華、聖符土德',《徑寸珠賦》以'澤浸四荒,非寶遠物'為韻是也;有三平五仄者,《宣耀門觀試舉人》以'君聖臣肅,謹擇多士',《懸法象魏》以'正月之吉、懸法象魏',《元酒》以'薦天明德,有古遺味',《五色土》以'王子畢封,依以建社',《通天台》以'洪台獨出,浮景在下',《幽蘭》以'遠芳襲人,悠久不絕',《日月合璧》以'兩耀相合,候之不差',《金柅》以'直而能一,斯可制動'為韻是也;有五平三仄者,《金用砺》以'商高宗命傅說之官'為韻是也;有六平二仄者,《旗賦》以'風卷雲舒,軍容清肅'為韻是也。

    自太和以後,始以八韻為常。

    唐莊宗時,常覆試進士,翰林學士承旨盧質以《後從谏則聖》為賦題,以'堯舜禹湯,傾心求過'為韻。

    舊例,賦韻四平四仄,質出韻乃五平三仄,大為識者所诮,豈非是時已有定格乎?國朝太平興國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廣文館及諸州府禮部試進士賦,并以平仄次用韻。

    其後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 九年,中書門下奏:"面奉進止,令條流進士數,及減下諸色入仕人等。

    進士,準太和四年格,及第每年不過二十五人,今請加至四十人;明經,準太和八年敕減下人數外,及第不得過一百一十人,今請再減下十人。

    " 武宗會昌五年,舉格節文:"公卿百家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外州府舉士人等,修明經、進士業者,并隸名所在監及官學,仍精加考試。

    所送人數:其國子監明經,舊格每年送三百五十人,今請送二百人,進士依舊格送三十人,其隸名明經亦請送二百人;其宗正寺進士送二十人;其東監、同、華、河中所送進士不得過三十人,明經不得過五十人;其鳳翔、山南西道東道、荊南、鄂嶽、湖南、鄭滑、浙西、浙東、鄜坊、宣商、泾邠、江南、江西、淮南、西川、東川、陝虢等道所送進士不得過一十五人,明經不得過二十人;其河東、陳許汴、徐泗、易定、齊德、魏博、澤潞、幽孟、靈夏、淄青、郓曹、兖海、鎮冀、麟勝等道所送進士不得過一十人,明經不得過十五人;金汝、鹽豐、福建、黔府、桂府、嶺南、安南、邕容等道所送進士不得過七人,明經不得過十人。

    其諸支郡所送人數,請申觀察使為解都送,不得諸州各自申解。

    諸州府所試進士雜文,據元格并合封送省。

    準開成三年五月三日敕落下者,今緣自不送所試以來,舉人公然拔解;今諸州府所試,各須封送省司檢勘,如病敗不近詞理,州府妄給解者,試官停見任用阙。

    " 時宰相李德裕尤惡進士。

    初,舉人既及第,綴行通名,詣主司第謝。

    其制:序立西階下,北上東向;主人席東階下,西向;諸生拜,主司答拜,乃叙齒、謝恩,遂升階,與公卿觀者皆坐,酒數行,乃赴期集。

    又有曲江會、題名席。

    至是,德裕奏:"國家設科取士,而附黨背公,自為門生。

    自今一見有司而止,其期集、參谒、曲江、題名皆罷。

    "德裕嘗論公卿子弟囏於科舉,武宗曰:"向聞楊虞卿兄弟朋比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