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二 宗廟考二
關燈
小
中
大
高皇後,并在邺廟。
廟之所祠,則文帝之高祖處士(沛國谯人曹萌)、曾祖高皇(萌之子騰)、祖大皇帝共一廟,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廟,百代不毀,所祠止於親廟四室。
其年十一月,洛京廟成,則以親盡遷處士主,置園邑,使宗正曹恪持節迎高祖以下神主,共一廟,猶為四室而已。
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更奏定七廟之制,曰:"武皇帝肇造洪業,為魏太祖。
文帝繼天革命,為魏高祖。
上集成大命,宜為魏烈祖。
於太祖廟北為二祧,其左為文帝廟,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其明帝時見在造廟及稱祖,當時之制,非前代舊規也)。
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其馀四廟,親盡疊遷,一如周後稷、文武廟祧之禮。
" 吳孫權不立七廟,以父堅嘗為長沙太守,乃於臨湘縣立堅廟。
依後漢奉南頓故事,令太守奉祠。
後又尊堅廟曰始祖廟,而不在京師,於建業立兄長沙桓王廟。
子亮立,明年,於宮東立權廟曰太祖廟,既不在宮南,又無昭穆之制。
晉武帝受禅,追尊皇祖宣王為宣皇帝,伯考景王為景皇帝,考文王為文皇帝。
太始二年,有司奏置七廟。
帝重其役,诏宜權立一廟。
於是群臣議奏:"上古清廟一宮,尊遠神祇。
逮至周室,制為七廟,以辨宗祧。
聖旨深宏,遠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廟之繁華,遵一宮之遠旨。
舜承堯禅,受終於文祖,遂陟帝位,蓋三十載,月正元日,又格於文祖,此則虞氏不改唐廟,因仍舊宮。
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廟。
"奏可。
於是追祭征西将軍、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與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為三昭三穆。
是時宣皇未升,太祖虛位,所以祠六世,與景帝為七廟。
其禮則據王肅說也。
七月,又诏曰:"前奏就魏舊廟,誠亦有準。
然祗奉神明,情猶未安,宜更營造。
"於是改創宗廟。
廟制:於中門外之左,通為屋,四阿。
殿制:堂高三尺,随見廟數為室,代滿備遷毀。
神主尺二寸,後主一尺與尺二寸中間。
木以栗。
六年,因廟陷,當改創,群臣議奏曰:"古者七廟異所,自宜如禮。
"又曰:"古雖七廟,自近代以來,皆一廟七室,於禮無廢,於情為叙,亦随時之宜。
"至十年,乃更改築於宣陽門内,窮極壯麗,然坎位之制猶如初耳。
武帝崩,遷征西(六世祖)。
惠帝崩,遷豫章(五世祖)。
元帝既即位,上繼武帝,於元為祢,如漢光武上繼元帝故事也。
時西京湮沒,江左建廟,皆更新造。
尋以登懷帝之主,又遷颍川(四世祖),位雖七室,其實五世,蓋從刁協議,以兄弟為世數故也。
時宗廟始建,舊儀多阙,或以惠、懷二帝應各為世,則颍川世數過七,宜在疊毀。
事下太常。
賀循以為:禮,兄弟不相為後,不得以承代為世。
殷之盤庚不序陽甲,漢之光武不繼成帝,别立廟寝,使臣下祭之,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繼之著義也。
惠帝無後,懷帝承統,弟不後兄,則懷帝自上繼世祖,不繼惠帝,當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
議者以聖德沖遠,未便改舊。
諸如此禮,通所未論。
是以惠帝尚在太廟,而懷帝複入,數則盈八。
盈八之理,由惠帝不出,非上祖宜遷也。
下世既升,上世乃遷,遷毀對代,不得相通,未有下升一世而上毀二世者也。
惠、懷二帝俱繼世祖,兄弟旁親,同為一世,而上毀亦為一世。
今以惠帝之崩已毀豫章,懷帝之入複毀颍川,如此則一世再遷,祖位橫析,求之古義,未見此例。
惠帝宜出,尚未輕論,況可輕毀一祖而無義例乎?颍川既無可毀之理,則見神之數居然自八,此蓋有由而然,非謂數之常也。
既有八神,則不得不於七室之外權安一位也。
至尊於惠、懷俱是兄弟,自上後世祖,不繼二帝,則二帝之神行應别出,不為廟中恒有八室也。
又武帝初成太廟時,正神止七,而楊元後之神亦權立一室。
永熙元年,告世祖谥於太廟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拘於七之舊例也。
又議者以景帝俱巳在廟,惠、懷一例。
景帝盛德元功,王基之本,義著祖宗,百世不毀,故所以特在本廟,且亦世代尚近,數得相容,安神而已,無逼上祖,如王氏昭穆既滿,終應别廟也。
以今方之,既輕重義異,又七廟七世之親;昭穆,父子位也。
若當兄弟旁滿,辄毀上祖,則祖位空懸,世數不足,何取於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然後成七哉!今七廟之義,出於王氏。
從祢已上至於高祖,親廟四世,高祖已上複五世六世無服之祖,故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七也。
故世祖定郊廟禮,京兆、颍川曾、高之親,豫章五世,征西六世,以應此義。
今至尊繼統,亦宜有五六世之祖,豫章六世,颍川五世,俱不應毀。
今既雲豫章先毀,又當重毀颍川,此為廟中之親惟從高祖巳下,無複高祖以上二世之祖,於王氏之義,三昭三穆廢阙其二,甚非宗廟之本所據承,又違世祖祭征西、豫章之意,於一王定禮所阙不少。
時尚書仆射刁協與循異議,循答義深備,辭多不載,竟從循議焉。
於時百度草創,舊禮未備三祖,毀主,權居側室。
至太興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雖上繼世祖,然於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
今祠太廟,不親執觞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禮不安。
可依禮更處。
"太常恒言:"今聖上繼武皇帝,宜準漢世祖故事,不親觞爵。
"又曰:"今上承繼武帝,而廟之昭穆,四世而已。
前太常賀循、博士傅純,并以為惠、懷及愍宜别立廟。
然臣愚謂廟室當以客主為限,無拘常數。
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則當祭祢而已。
推此論之,宜還複豫章、颍川以全七廟之禮。
"骠騎長史溫峤議:"凡言兄弟不相入廟,既非禮文。
且光武奮劍振起,不策名於孝平,務神其事,以應九世之谶。
又古不共廟,故别立焉。
今上以策名而言,殊於光武之事,躬奉烝嘗,於繼既正,於情又安矣。
太常恒欲還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謂是宜。
"骠騎将軍王導從峤議。
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
又若以一帝為一世,則不祭祢,反不及庶人。
"帝從峤議,悉施用之。
於是乃更定制,還複豫章、颍川於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懷、愍三帝自從《春秋》尊卑之義,在廟不替也。
元帝崩,豫章複遷。
然元帝神位猶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
明帝崩,颍川又遷,猶十室也。
於時續廣太廟,故三遷主并還西儲,名之曰祧,以準遠廟。
成帝崩,康帝承統,以兄弟一世,故不遷京兆,始十一室也。
穆帝永和二年,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當遷祧室。
昔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毀主,中興之初,權居天府,在廟門之西。
鹹康中,太常馮懷表續太廟奉還於西儲夾室,謂之為祧,疑亦非禮。
今京兆遷入,是為四世遠祖,長在太祖之上。
昔周室太祖世遠,故遷有所歸。
今晉廟宣皇為主,而四廟居之,是屈祖就孫也。
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
"領司徒蔡谟議:"四府君宜改築别室,若未展者,當入就太廟之室。
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
殷祭之日,征西東面,處宣皇之上。
其後遷廟之主,藏於征西之祧,祭薦不絕。
"護軍将軍馮懷議:"《禮》'無廟者為壇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禘則祭於壇也。
"輔國将軍谯王司馬無忌等議:"禘,諸儒謂太王、王季遷主,藏於文、武之祧。
如此,府君遷主,宜在宣帝廟中。
然今無寝室,宜變通而改築。
又殷祫太廟,征西東面。
"尚書郎孫綽與無忌議同,曰:"太祖雖位始九五,而道以從暢,替人爵之尊,笃天倫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
"尚書郎徐禅議:"《禮》'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歲祫則祭之。
今四祖遷主可藏之石室,有禱則祭於壇墠。
"又遣禅至會稽,訪處士虞喜。
喜答曰:"漢世韋元成等以毀主瘗於園,魏朝議者雲應埋兩階之間。
且神主本在太廟,若今側室而祭,則不如永藏。
又四君無追号之禮,益明應毀而無祭。
"是時簡文為撫軍将軍,與尚書郎劉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如先朝舊儀。
"時陳留範宣兄子問此禮,宣答曰:"舜廟所以祭,皆是庶人,其後世遠而不毀,不居舜廟上,不序昭穆。
今四君号猶依本,非以功德緻祀也。
若依虞主之瘗,則猶藏子孫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則又非本廟之階。
宜思其變,别築一室,親未盡則禘祫處宣帝之上,親盡則無緣下就子孫之列。
"其後太常劉遐等同蔡谟議。
博士張憑議:"或疑陳於太祖者,皆其後之毀主,憑按古義無别前後之文也。
禹不先鲧,則遷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
"於是京兆遷入西儲,同謂之祧,如前三祖遷主之禮,故正室猶十一也。
穆帝崩,哀帝、海西并為兄弟,無所登除。
簡文帝上繼元皇帝,世秩登進,於是颍川、京兆二主複還昭穆之位。
至簡文崩,颍川又遷。
按:漢光武既即帝位,以昭穆當為元帝後,遂祀昭、宣、元於太廟,躬執祭禮。
而别祀成、哀以下於長安,使有司行事。
此禮之變也。
然其時漢已為王莽所篡,光武起自匹夫,誅王莽,夷群盜,以取天下,雖曰中興,事同創業。
又其祖長沙定王與武帝同出,景帝則於元、成服屬已為疏遠。
先儒胡緻堂謂雖遠祖高帝而不紹,元帝自帝其舂陵侯以下四親而祠之,於義亦未為大失者,此也。
則成、哀而下,行既非尊,屬又已遠,姑不廢其祀可矣。
至於晉元帝以琅邪王而事惠、懷、愍,簡文以會稽王而事成帝以下諸君,君臣之義非一日矣。
一旦入繼大統,即以漢世祖為比,遽欲自尊,而於其所嘗事之君於行為侄者,即擯之而不親祀,此何禮邪?況又取已祧之遠祖複入廟還昭穆之位,則所以嚴事宗廟者,不幾有同兒戲乎!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始改作太廟殿,正室十四間,東西儲各一間,合十六間。
棟高八丈四尺。
備法駕遷神主於行廟,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孫各用其位之儀服。
四主不從帝者儀,是與太康異也。
及孝武崩,京兆又遷,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廟之所祠,則文帝之高祖處士
其年十一月,洛京廟成,則以親盡遷處士主,置園邑,使宗正曹恪持節迎高祖以下神主,共一廟,猶為四室而已。
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更奏定七廟之制,曰:"武皇帝肇造洪業,為魏太祖。
文帝繼天革命,為魏高祖。
上集成大命,宜為魏烈祖。
於太祖廟北為二祧,其左為文帝廟,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
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其馀四廟,親盡疊遷,一如周後稷、文武廟祧之禮。
" 吳孫權不立七廟,以父堅嘗為長沙太守,乃於臨湘縣立堅廟。
依後漢奉南頓故事,令太守奉祠。
後又尊堅廟曰始祖廟,而不在京師,於建業立兄長沙桓王廟。
子亮立,明年,於宮東立權廟曰太祖廟,既不在宮南,又無昭穆之制。
晉武帝受禅,追尊皇祖宣王為宣皇帝,伯考景王為景皇帝,考文王為文皇帝。
太始二年,有司奏置七廟。
帝重其役,诏宜權立一廟。
於是群臣議奏:"上古清廟一宮,尊遠神祇。
逮至周室,制為七廟,以辨宗祧。
聖旨深宏,遠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廟之繁華,遵一宮之遠旨。
舜承堯禅,受終於文祖,遂陟帝位,蓋三十載,月正元日,又格於文祖,此則虞氏不改唐廟,因仍舊宮。
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廟。
"奏可。
於是追祭征西将軍、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與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為三昭三穆。
是時宣皇未升,太祖虛位,所以祠六世,與景帝為七廟。
其禮則據王肅說也。
七月,又诏曰:"前奏就魏舊廟,誠亦有準。
然祗奉神明,情猶未安,宜更營造。
"於是改創宗廟。
廟制:於中門外之左,通為屋,四阿。
殿制:堂高三尺,随見廟數為室,代滿備遷毀。
神主尺二寸,後主一尺與尺二寸中間。
木以栗。
六年,因廟陷,當改創,群臣議奏曰:"古者七廟異所,自宜如禮。
"又曰:"古雖七廟,自近代以來,皆一廟七室,於禮無廢,於情為叙,亦随時之宜。
"至十年,乃更改築於宣陽門内,窮極壯麗,然坎位之制猶如初耳。
武帝崩,遷征西
惠帝崩,遷豫章
元帝既即位,上繼武帝,於元為祢,如漢光武上繼元帝故事也。
時西京湮沒,江左建廟,皆更新造。
尋以登懷帝之主,又遷颍川
時宗廟始建,舊儀多阙,或以惠、懷二帝應各為世,則颍川世數過七,宜在疊毀。
事下太常。
賀循以為:禮,兄弟不相為後,不得以承代為世。
殷之盤庚不序陽甲,漢之光武不繼成帝,别立廟寝,使臣下祭之,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繼之著義也。
惠帝無後,懷帝承統,弟不後兄,則懷帝自上繼世祖,不繼惠帝,當同殷之陽甲,漢之成帝。
議者以聖德沖遠,未便改舊。
諸如此禮,通所未論。
是以惠帝尚在太廟,而懷帝複入,數則盈八。
盈八之理,由惠帝不出,非上祖宜遷也。
下世既升,上世乃遷,遷毀對代,不得相通,未有下升一世而上毀二世者也。
惠、懷二帝俱繼世祖,兄弟旁親,同為一世,而上毀亦為一世。
今以惠帝之崩已毀豫章,懷帝之入複毀颍川,如此則一世再遷,祖位橫析,求之古義,未見此例。
惠帝宜出,尚未輕論,況可輕毀一祖而無義例乎?颍川既無可毀之理,則見神之數居然自八,此蓋有由而然,非謂數之常也。
既有八神,則不得不於七室之外權安一位也。
至尊於惠、懷俱是兄弟,自上後世祖,不繼二帝,則二帝之神行應别出,不為廟中恒有八室也。
又武帝初成太廟時,正神止七,而楊元後之神亦權立一室。
永熙元年,告世祖谥於太廟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拘於七之舊例也。
又議者以景帝俱巳在廟,惠、懷一例。
景帝盛德元功,王基之本,義著祖宗,百世不毀,故所以特在本廟,且亦世代尚近,數得相容,安神而已,無逼上祖,如王氏昭穆既滿,終應别廟也。
以今方之,既輕重義異,又七廟七世之親;昭穆,父子位也。
若當兄弟旁滿,辄毀上祖,則祖位空懸,世數不足,何取於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然後成七哉!今七廟之義,出於王氏。
從祢已上至於高祖,親廟四世,高祖已上複五世六世無服之祖,故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七也。
故世祖定郊廟禮,京兆、颍川曾、高之親,豫章五世,征西六世,以應此義。
今至尊繼統,亦宜有五六世之祖,豫章六世,颍川五世,俱不應毀。
今既雲豫章先毀,又當重毀颍川,此為廟中之親惟從高祖巳下,無複高祖以上二世之祖,於王氏之義,三昭三穆廢阙其二,甚非宗廟之本所據承,又違世祖祭征西、豫章之意,於一王定禮所阙不少。
時尚書仆射刁協與循異議,循答義深備,辭多不載,竟從循議焉。
於時百度草創,舊禮未備三祖,毀主,權居側室。
至太興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雖上繼世祖,然於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
今祠太廟,不親執觞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禮不安。
可依禮更處。
"太常恒言:"今聖上繼武皇帝,宜準漢世祖故事,不親觞爵。
"又曰:"今上承繼武帝,而廟之昭穆,四世而已。
前太常賀循、博士傅純,并以為惠、懷及愍宜别立廟。
然臣愚謂廟室當以客主為限,無拘常數。
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則當祭祢而已。
推此論之,宜還複豫章、颍川以全七廟之禮。
"骠騎長史溫峤議:"凡言兄弟不相入廟,既非禮文。
且光武奮劍振起,不策名於孝平,務神其事,以應九世之谶。
又古不共廟,故别立焉。
今上以策名而言,殊於光武之事,躬奉烝嘗,於繼既正,於情又安矣。
太常恒欲還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謂是宜。
"骠騎将軍王導從峤議。
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
又若以一帝為一世,則不祭祢,反不及庶人。
"帝從峤議,悉施用之。
於是乃更定制,還複豫章、颍川於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懷、愍三帝自從《春秋》尊卑之義,在廟不替也。
元帝崩,豫章複遷。
然元帝神位猶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
明帝崩,颍川又遷,猶十室也。
於時續廣太廟,故三遷主并還西儲,名之曰祧,以準遠廟。
成帝崩,康帝承統,以兄弟一世,故不遷京兆,始十一室也。
穆帝永和二年,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當遷祧室。
昔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毀主,中興之初,權居天府,在廟門之西。
鹹康中,太常馮懷表續太廟奉還於西儲夾室,謂之為祧,疑亦非禮。
今京兆遷入,是為四世遠祖,長在太祖之上。
昔周室太祖世遠,故遷有所歸。
今晉廟宣皇為主,而四廟居之,是屈祖就孫也。
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
"領司徒蔡谟議:"四府君宜改築别室,若未展者,當入就太廟之室。
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
殷祭之日,征西東面,處宣皇之上。
其後遷廟之主,藏於征西之祧,祭薦不絕。
"護軍将軍馮懷議:"《禮》'無廟者為壇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禘則祭於壇也。
"輔國将軍谯王司馬無忌等議:"禘,諸儒謂太王、王季遷主,藏於文、武之祧。
如此,府君遷主,宜在宣帝廟中。
然今無寝室,宜變通而改築。
又殷祫太廟,征西東面。
"尚書郎孫綽與無忌議同,曰:"太祖雖位始九五,而道以從暢,替人爵之尊,笃天倫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
"尚書郎徐禅議:"《禮》'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歲祫則祭之。
今四祖遷主可藏之石室,有禱則祭於壇墠。
"又遣禅至會稽,訪處士虞喜。
喜答曰:"漢世韋元成等以毀主瘗於園,魏朝議者雲應埋兩階之間。
且神主本在太廟,若今側室而祭,則不如永藏。
又四君無追号之禮,益明應毀而無祭。
"是時簡文為撫軍将軍,與尚書郎劉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如先朝舊儀。
"時陳留範宣兄子問此禮,宣答曰:"舜廟所以祭,皆是庶人,其後世遠而不毀,不居舜廟上,不序昭穆。
今四君号猶依本,非以功德緻祀也。
若依虞主之瘗,則猶藏子孫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則又非本廟之階。
宜思其變,别築一室,親未盡則禘祫處宣帝之上,親盡則無緣下就子孫之列。
"其後太常劉遐等同蔡谟議。
博士張憑議:"或疑陳於太祖者,皆其後之毀主,憑按古義無别前後之文也。
禹不先鲧,則遷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
"於是京兆遷入西儲,同謂之祧,如前三祖遷主之禮,故正室猶十一也。
穆帝崩,哀帝、海西并為兄弟,無所登除。
簡文帝上繼元皇帝,世秩登進,於是颍川、京兆二主複還昭穆之位。
至簡文崩,颍川又遷。
按:漢光武既即帝位,以昭穆當為元帝後,遂祀昭、宣、元於太廟,躬執祭禮。
而别祀成、哀以下於長安,使有司行事。
此禮之變也。
然其時漢已為王莽所篡,光武起自匹夫,誅王莽,夷群盜,以取天下,雖曰中興,事同創業。
又其祖長沙定王與武帝同出,景帝則於元、成服屬已為疏遠。
先儒胡緻堂謂雖遠祖高帝而不紹,元帝自帝其舂陵侯以下四親而祠之,於義亦未為大失者,此也。
則成、哀而下,行既非尊,屬又已遠,姑不廢其祀可矣。
至於晉元帝以琅邪王而事惠、懷、愍,簡文以會稽王而事成帝以下諸君,君臣之義非一日矣。
一旦入繼大統,即以漢世祖為比,遽欲自尊,而於其所嘗事之君於行為侄者,即擯之而不親祀,此何禮邪?況又取已祧之遠祖複入廟還昭穆之位,則所以嚴事宗廟者,不幾有同兒戲乎!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始改作太廟殿,正室十四間,東西儲各一間,合十六間。
棟高八丈四尺。
備法駕遷神主於行廟,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孫各用其位之儀服。
四主不從帝者儀,是與太康異也。
及孝武崩,京兆又遷,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