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二 郊社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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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樽所,執樽者舉幂,刺史酌醴齊。

    參軍事引刺史詣社神座前,南向跪,奠爵,興,少退,南向立。

    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西向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某官姓名,敢昭告於社神:維神德兼博厚,道著方直,載生品物,含養庶類。

    謹因仲春(仲秋),祇率常禮,恭以制币、犧齊、粢盛、庶品,備茲明薦,用伸報本,以後土句龍氏配神作主。

    尚飨(縣祝文以下并同)。

    "訖,祝興,刺史再拜。

    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

    刺史拜訖,參軍事引刺史詣配座酒樽所,取爵於坫,執樽者舉幂,刺史酌醴齊,參軍事引詣後土氏神座前,西向跪,奠爵,興,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左,南面跪,讀祝文曰:"爰茲仲春(仲秋),厥日惟戊,敬修常祀,薦於社神。

    惟神功著水土,平易九州,昭配之義,實通祀典。

    謹以犧齊、粢盛、庶品,式陳明薦,作主侑神。

    尚飨。

    "祝興,刺史再拜。

    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

    刺史拜訖,參軍事引刺史進當社神座前南向立,祝各以爵酌福酒,合置一爵,祝持爵進於刺史之右,東向立。

    刺史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興。

    祝帥執馔者以俎進,減社神座前胙肉(各取前腳第二骨),共置一俎上,興。

    祝持俎東向進,刺史受以授左右,刺史跪取爵,飲卒爵,祝進受爵,複於坫,刺史興,再拜。

    參軍事引刺史降自北階,詣罍洗盥手,洗爵,自稷壇北階升,詣稷神酒樽所,執樽者舉幂,刺史酌醴齊。

    參軍事引刺史詣稷神座前,南向跪,奠爵,興,少退,南向立。

    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西面跪,讀祝文曰:"敢昭告於稷神:惟神播生百榖,首茲八政,用而不匮,功濟氓黎。

    恭以制币、犧齊、粢盛、庶品,祇奉舊章,備茲瘗禮,以後稷棄配神作主。

    尚飨。

    "訖,祝興,刺史再拜。

    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

    刺史拜訖,參軍事引刺史詣配座酒樽所,刺史取爵於坫,執樽者舉幂,刺史酌醴齊。

    參軍事引刺史詣後稷氏座前,西向跪,奠爵,興,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南面跪,讀祝文曰:"敢昭告於後稷氏:爰以仲春(仲秋),恭修常禮,薦於稷神。

    惟神功葉稼穑,闡修農政,允茲從祀,用率舊章。

    謹以制币、犧齊、粢盛、庶品,式陳明薦,作主配神,尚飨。

    "訖,祝興,刺史再拜。

    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

    刺史拜訖,參軍事引刺史詣稷神座前,南向立,飲福受胙、如社壇之儀。

    訖,參軍事引刺史降自北階,還本位。

    初,刺史獻将畢,贊者引亞獻詣罍洗,盥手洗爵,升獻如刺史之儀(唯不讀祝文,不受胙)。

    亞獻将畢,贊禮者引終獻詣罍洗,升酌終獻,如亞獻之儀訖,降複位。

    諸祝各進神座前,跪徹豆,興,還樽所。

    贊唱曰"賜胙,再拜",非飲福受胙者皆再拜。

    贊唱者又曰"再拜",刺史以下皆再拜。

    參軍事少進刺史之左,西面白:"請就望瘗位。

    "刺史就望瘗位,西向立,祝於神前取币及血寘於坎。

    贊唱者曰"可瘗",坎東西面各二人寘土。

    半坎,參軍事進刺史左,白"禮畢",遂引刺史出還次。

    贊禮者引祭官以下次出,諸祝及執樽、罍、篚者降複掌事位。

    贊唱者曰"再拜",祝以下皆再拜以出。

    其祝版燔於齋所。

     △諸裡祭社稷儀 前一日,社正及諸社人應祭者各清齋一日於家正寝(正寝者,謂人家前堂待賓之所)。

    應設馔之家先修治神樹之下,又為瘗坎於神樹之北,方深取足容物。

    掌事者設社正位於稷座西北十步,東面,諸社人位於其後,東面南上。

    設祝奉血豆位於瘗坎之北,南向。

    祭器之數:每座酒樽二并勺一,以巾覆之;俎一、笾二、豆二、爵二、簠二、簋二(無禮器者,量以馀器充之)。

    祭日,未明,烹牲於廚(唯以特豕。

    祝以豆取牲血,而置於馔所),夙興,掌馔者實祭器(牲體載右胖折節,如州縣制,分載二俎。

    其樽一實元酒為上,一實清酒次之。

    笾實棗栗,豆實菹醢,簠實黍稷,簋實稻梁)。

    掌事者以席入,社神之席設於神樹下,稷神之席設於神樹西,俱北向。

    質明,社正以下各服其服。

    掌事者以盥水器入,設於神樹北十步所,加勺巾二、爵一於其下,盛以箱;又以酒樽入,設於神北近西,社神之樽在東,稷神之樽在西,俱東上南向(置爵二及祝版於樽下)。

    執樽者立於樽後。

    掌事者入實樽酒訖,祝及執樽者(其祝以社人有學識者充之)入,當社神北,南向,以東為上,皆再拜。

    執酒樽者就樽後立,其執盥者就盥器後立。

    贊禮引社正以下俱就位,立定,贊禮者贊"再拜",社正以下皆再拜。

    祝詣樽所,贊禮者贊"再拜",社正以下皆再拜。

    掌事者以馔入,各設於神座前(菹醢居前左右廂,黍稷在其間,俎居其外)訖,掌事者出。

    贊禮者引社正詣盥器所,執盥者酌水,社正洗手,取巾拭手訖,洗爵,拭爵訖,贊禮者引社正詣社神酒樽所酌酒訖,贊禮者引社正詣社神座前跪,奠爵於馔右,興,少退,南向立。

    祝持版進社神座東,西而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某坊(村則雲某村,次下準此)社正姓名,合社若幹人等,令昭告於社神:惟神載育黎元,長茲庶物,時屬仲春(仲秋),日惟吉戊,謹率常禮,恭用特牲、清酌、粢盛、庶品,祇薦社神。

    尚飨。

    "祝興。

    社正以下及社人等俱再拜。

    贊禮者引社正詣稷神樽所,取爵酌酒訖,贊禮者引社正詣稷神座前南向跪,奠酒於馔右,興,少退,南向立。

    祝持版進於稷神座西,東向跪,讀祝文曰:"若幹人等敢昭告於稷神:惟神主茲百榖,粒此群黎,今仲春吉戊(秋雲"仲秋"),謹率常禮,恭以特牲、清酌、粢盛、庶品,祇薦於稷神。

    尚飨。

    "祝興。

    社正以下及社人俱再拜。

    贊禮者引社正立於社神座前,南向,祝以爵酌社稷神福酒,合置一爵,進社正之右。

    社正再拜受酒訖,跪,祭酒,遂飲卒爵。

    祝受爵,還樽所,社正興,再拜。

    贊禮者引社正還本位。

    立定,贊禮者贊"再拜",社正及社人俱再拜訖,祝以血置於坎,坎東西各一人寘土。

    半坎,贊禮者少前,白"禮畢",遂引社正等出。

    祝與執樽者複位,再拜訖,出。

    其馀馔,社人等俱於此餕,如常會之儀。

    其祝版燔於祭所。

     宋制,祀太社、太稷為大祀,每歲春秋二仲月及臘日奉之。

    其常祀,州縣惟春秋二祭。

     真宗景德四年,戶部員外郎、判太常禮院言:"天下祭社稷、釋奠,長吏多不親行事,及阙三獻之禮,甚非為民祈福、尊師設教之意。

    望令禮官申明舊典。

    "诏付有司。

     神宗元豐三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太社太稷祝版、牲币、馔物,請并瘗於坎,更不設燔燎。

    " 又言:"《周禮 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社為陰祀,血者陰幽之物。

    陰祀而用幽陰之物,所謂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

    今祭社稷儀注,不用血祭,皆違經禮。

    請祭社稷以埋血為始。

    郊天先祭血,次薦腥,次薦焰,次薦熟;社稷、五祀先薦焰,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已。

    近世,社稷、五祀不薦焰,皆未應禮。

    請社稷、五祀先薦焰,次薦熟。

    古者祭社,君南向於北墉下,所以答陰也。

    今社壝内不設北墉,而有司攝事,乃設東向之位,於禮非是。

    請太社壝内設北墉,以備親祠南向答陰之位;其有司攝事,則立北墉下少西。

    《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今自太社、太稷下至郡縣社稷,皆用少牢而祭,殊不應禮。

    夫為一郡邑報功者,當用少牢;為天下報功者,當用太牢。

    所有春秋祈報太社、太稷,請於羊豕之外,加以角握二。

    "并從之。

     七年,诏諸州社稷於壇側建齋廳三楹,以備望祭。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太社壇廣五丈,高五尺,四出陛,五色土為之;太稷壇在西,如社壇之制。

    社以石為主,其形如鐘,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

    州縣社壇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出陛;稷壇如社壇之制。

    四門同一壝,二十五步。

    壇飾各随方色,帱以黃土。

     五年,知歙州歙縣盧知原言:"社稷之祭,郡邑以長吏及以次官充三獻官,著於甲令,比來州郡多委曹掾攝事。

    請申嚴有司,應奉祀官非實有疾故,不得辄委他官行禮。

    "從之。

     高宗紹興元年,禮官請歲以春秋二仲及臘前祭太社太稷,設位於天慶觀,以酒脯一獻。

    明年,望祭於臨安天甯觀。

     八年,改祀於惠照齋宮。

    以言者謂用血祭,始用羊豕皆四,笾豆皆十有二,備三獻,如祀天地之儀。

    徙齋宮之棂星門於南,除其地以設牲器。

     十四年,诏築壇壝於觀橋之東。

    壇成,立石主,置太社令一員。

     孝宗淳熙四年,命臨安守臣更立望祭殿及庖室、齋廬,其儀皆如祭神州。

    唯設太社、太稷位於壇之南方、北向,後土句龍氏、後稷氏位於其西,東向。

     △祀社稷儀注 △陳設 前祀二日,本司修除壇之内外。

    設祀官次於壇西門之外道北,南向。

    祀日,掌事者設神位版於壇上,席以莞。

    執樽、罍者設祭器,掌馔者實之。

    正、配每位笾八,在神位前左,重三行;豆八,在神位前右,重三行;俎二,在笾豆外,分左右;槃一,在笾豆之間;簠簋各一,在二俎之間。

    設樽二於壇上西北隅,配位之樽在西,俱南向西上,樽置於坫,加以勺、幂。

    設洗二,各於子陛之西,南向(社稷各一)。

    罍在洗西,加勺、幂;篚在洗東,北肆,置巾、爵。

    設三獻位於壇西北,祝位二,又於其西,俱道北,南向東上。

    又設祝位於稷壇上,東向南上。

    設初獻飲福位於稷壇上神座之東北,南向。

    設望瘗位於瘗坎之南,北向東上,開瘗坎,各於壇之北壬地,方深取足容物。

    南出陛置香爐合并燭於神座之前。

    币置篚,陳於左;祝版置坫,陳於右。

     △行禮 祀日,質明,諸祀官各服其服。

    贊禮者引三獻官以下入,就位立,贊禮者少前,初獻之左,贊"請行事"。

    執事者瘗血,贊唱者曰"拜",獻官以下皆再拜訖,祝詣社壇升自酉陛,就位,東向立。

    俟初獻将詣罍、洗,祝詣社壇,跪取币於篚,興,立於社神座左。

    贊禮者引初獻詣社壇罍、洗北,南向,執罍者酌水,初獻搢笏,盥手。

    執篚者取巾於篚,授初獻帨手訖,即受巾,奠於篚。

    初獻執笏,升自子陛,詣社神座前,南向,搢笏,跪,三上香。

    祝以币東向跪,授初獻訖,興,詣配位前南向立。

    初獻受币,奠於社神座前,執笏,俯伏,興,再拜訖,引初獻詣後土神座前,西向,如上儀訖。

    祝次詣稷神座前,東向立。

    初獻降壇,詣稷壇罍洗,升獻并如社壇之儀訖,降還位。

    祝複位,立少頃,引初獻再詣社壇罍、洗,南向。

    執罍者酌水,初獻搢笏,盥手,帨手訖,又取爵以授初獻,執罍者酌水,初獻洗爵。

    又授巾,初獻拭爵訖,巾奠於篚。

    初獻執笏升自子陛,執事者引初獻詣社神酒樽所,舉幂,酌酒於爵。

    初獻詣後氏神座前,西向跪,執爵,三祭酒,奠爵。

    初獻執笏,俯伏,興,少退,南向立。

    初獻将詣罍洗,祝詣社壇,持版於社神座之右,西面跪讀祝訖,初獻再拜,祝奠版於神座右坫,興。

    次詣配位前,北向立。

    執事者引初獻詣配位酒樽所,舉幂,酌酒於爵。

    初獻詣後土氏神座前,西向跪,執爵,三祭酒,奠爵。

    初獻執笏,俯伏,興,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於後土神座之右,北面跪,讀祝畢,初獻再拜。

    祝奠版於神座右坫,興,詣稷神座前西向立。

    初獻降壇,詣稷壇罍洗盥帨、洗爵訖,升自子陛,執事者詣稷神酒樽所舉幂,酌酒於爵。

    初獻詣稷神座前,南向,搢笏,跪,執爵,三祭酒,奠爵,執笏,俯伏,興,少退,南向立。

    祝持版於稷神之右,西面跪,讀祝畢,初獻再拜,祝奠版於神座右坫,興,次詣配位前北向立。

    執事者引初獻詣配位酒樽所,舉幂,酌酒於爵。

    初獻詣後稷氏神座前西向跪,執爵,三祭酒,奠爵,執笏,俯伏,興,少退,西向立。

    祝持版於後稷神座之右,北面跪讀祝畢,初獻再拜,祝奠版於神座右坫,興,初獻降複位。

    次引亞獻詣社壇罍洗北,南向,搢笏,盥手,帨手,洗爵,執笏,升自酉陛,詣社神座前南向,搢笏,跪,執爵,三祭酒,奠爵,執笏,俯伏,興,再拜。

    次詣後土氏神座前,如上儀訖,降壇。

    詣稷壇罍洗、升獻,并如社壇之儀訖,降複位。

    次引終獻詣社稷壇罍洗、升獻,如亞獻之儀,降複位。

    次引初獻詣稷壇,升自子陛,詣飲福位南向立。

    執事者各以爵酌酒,合置一爵,持爵詣初獻之左,西向立。

    初獻再拜,搢笏,跪,受爵,祭酒,啐酒,奠爵。

    執馔者以俎減社稷神座前胙肉,合置一俎上,又以豆取稷黍飯合置一豆,先以飯授初獻,受訖,又以俎授初獻,受訖,皆以授執馔者。

    初獻取爵飲卒爵,執事者受虛爵,複於坫。

    初獻執笏,俯伏,興,再拜,降複位。

    引初獻以下詣社稷壇望瘗位北向立,執事者以篚詣神位跪取祝版、币及馔物牲之左髀,寘於坎,以火焚半。

    贊禮者曰"可瘗",寘土半坎訖,贊禮者少前贊"禮畢",引初獻以下出退。

     舊制:用羊豕各一口;笾十二,菱、芡、栗、鹿脯、榛實、乾桃、乾{艹橑}、乾棗,形鹽、魚鱐、糗餌、粉餈;登二,太羹;鉶鼎三,鉶羹;盤一,毛血;簋二、黍、稷;簠二,稻、粱;豆十二,芹、筍、葵、菁、韭、〈拖,中“扌改酉”〉食、魚醢、豚拍、鹿臡、醯醢、糁食;兔俎八;羊腥七體,羊熟十一,羊腥胃、肺,羊熟腸、胃、肺;豕腥七體,豕熟十一,豕腥膚,豕熟膚;樽、罍二十四,實以酒,并同皇地祇。

     七年,權禮部侍郎齊慶胄奏:"郡縣春秋祈報,社稷壇壝、器服之度,升降跪起之節,鄙野不經。

    請以祥符所頒《祭器圖制》、《元豐郊廟祀禮》、《政和五禮新儀》與其沿革,及今所用冕服、壇壝之制,祭祀之儀,參類為書,镂版以賜。

    "福官謂:"祥符《祭器圖制》,以竹木,今臨安上丁、上戊及祀風雷亦用之。

    請以《祥符圖制》及郡縣壇壝、冕服祀儀,類為一書,命臨安守臣刻之,摹上禮部,下之四方,名曰《淳熙編類祀祭儀式》。

    "從之。

     △朱子州縣社稷壇說 州縣社壇方二丈五尺(四步,今每步六分之一。

    凡言"方"者,皆徑也。

    此言方二丈五尺者,從東至西二丈五尺,從南至北二丈五尺也。

    遺二十五步,其說亦然),高三尺(既言壇高三尺,又言壇分三級,則是以一尺為一級也),四出陛(此陛之級即壇之級也,但於四面陛之兩旁各以石砌作慢道隔斷,使其中為陛級,外為壇級可也)。

    稷壝如社壇之制(社以石為主,其形如鐘,長二尺五寸,方一尺一寸,剡其上,培其下半。

    舊法惟社有主,而稷無主,不曉其意,恐不可以己意增添。

    其言壇上之南方,非壇之中也。

    蓋神位坐南向北,而祭器設於神位之北,故此石主當壇上南陛之上。

    若在壇中央,即無設祭處矣)。

    四門同一壝,二十五步(壝方二十五步者,亦是徑二十五步,謂從東至西二十五步。

    以丈計之,六尺為步,則為十五丈也。

    四角築土為壝,高三尺許,使壇上與齋廳相望得見。

    壝上不用瓦,蓋以磚西面砌,使其走水,尤為堅固。

    四門,當中開門。

    古法不言闊狹,恐須闊一丈馀,庶幾行禮執事之人往來寬展,不相妨礙。

    兩旁各立一華表,高一丈許,上以橫木貫之,如門之狀。

    華表於禮無文,但見州縣有如此者。

    或恐易得損壞,不作亦得。

    但壇面二丈五尺,乃是上一級之數,下面更兩級,一級須展一尺,即壇腳須徑二丈九尺。

    壇飾各随方色,上蓋以黃土。

    古者,社稷不屋有明文,不用磚砌無所考。

    然亦不言磚砌者,中原土密,雖城壁亦不用磚;今南方土疏,不砌恐易壞。

    赤土飾之,又恐僭於郊壇,不可用也)。

    瘗坎於壇之北壬地,南出陛,方深取足容物(瘗坎在壇之北壬地,即是合在北壝門内兩壇邊,各於中央下日隔取壬地,各用磚石砌作二小天井,深闊三四尺許。

    其南作踏道上下,閉時以土實之,臨祭即令人取去土,掃令潔淨。

    祭畢,即使人特币及祝版之屬,從踏道下送入坎中,然後下土築實,依條差人守視。

    又曰:"右出《政和五禮新儀》,以行事儀考之,二壇東西相并,坐南向北,石主在壇上之南方。

    北門壝外空地須令稍寬,可容獻官席位。

    空地之北,乃作齋廳,以備風雨,設獻官位。

    獻官南面行事。

    社各植以土之所宜木。

    壇壝等當用古尺,不當用大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