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三 郊社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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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夫王者所居,非謂王之常居也。

    疏家雲'明堂在國之南,丙巳之地,三裡之外,七裡之内,'此言雖未可以為據,然其制必凜然森嚴,肅然清靜,王者朝諸侯、出教令之時而後居焉,而亦可以事天地、交神明於此地而無愧焉。

    周人祀上帝於明堂,而以文王配之者,此也。

    說者乃以明堂為宗廟,又為大寝,又為太學,則不待辨說而知其謬矣。

    惟《考工記》謂明堂五室,《大戴禮》謂明堂九室,二說不同。

    前代欲建明堂者,或雲五室,或雲九室,往往惑於二說,莫知所決而遂止。

    愚謂五室取五方之義也;九室則五方之外而必備四隅也。

    九室之制,視五室為尤備。

    然王者居明堂,必順月令,信如《月令》之說,則為十二室可乎?此又不通之論也。

    惟朱子《明堂圖》謂:'青陽之右個乃明堂之左個,東之南即南之東;明堂之右個乃總章之左個,南之西即西之南;總章之右個乃元堂之左個,西之北即北之西;元堂之右個乃青陽之左個,北之東即東之北,但随其時之方位開門耳。

    太廟太室,則每時十八日居焉,古人制事多用井田遺意,此恐然也。

    '朱子所謂明堂,想是一個三間九架屋子者,指五方四隅,凡有九室之大略而言之也。

    然則朱子之說其亦有據乎?曰:漢承秦後,禮經無全書,姑以《考工記》觀之,亦粗可見。

    《考工記》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東西九筵,為八丈一尺,言明堂之廣也;南北七筵,為六丈三尺,言明堂之修也。

    五室,象五行之方位;有五方,則有四隅,不言可知也。

    夫有五方、四隅,則一堂之地,裂而為九室矣,又安得通而為一,複有九筵之廣、七筵之修乎?蓋明堂雲者,通明之堂也,所以朝諸侯、行王政者在是,所以享上帝、配祖考者在是,非七筵、九筵之修廣不能行也。

    五方、四隅,亦惟辨其方正。

    其位随王者所居之月,掌次以帷幕幄帟為之,以诏王居,以順月令,以奉天道耳,亦如所謂随其時之方位開門是也。

    此其大略也。

    "又按:"齊宣王欲毀明堂,孟子曰,王欲行王政,則勿毀之矣。

    此又王者巡狩之地,有明堂以朝諸侯、行政教,非在國之明堂也。

    " 又曰:"按:《月令》迎春東郊及祠高禖注,引《王居明堂禮》。

    漢《藝文志》有《明堂陰陽》三十三篇,《明堂陰陽說》五篇。

    魏相每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

    漢有此書,今無傳焉。

    " 右經傳及諸儒所言明堂制度(《北史 李谧傳》載谧著《明堂制度論》甚詳)。

     《孝經》:"子曰:孝莫大於嚴父(嚴,謂敬也,尊嚴其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言以父配天之禮,始於周公)。

    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明堂,天子布政之宮。

    周公因祀五方上帝於明堂,乃尊文王以配之),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謂諸侯修其職,來助祭)。

    " 《月令》:"季秋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為将飨帝也。

    春夏重舞,秋冬重吹也)。

    是月也,大飨帝。

    "(疏曰:"大飨與帝連文,故謂祭天。

    ")《詩 我将》,祀文王於明堂也:"我将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

    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伊嘏文王,既右享之。

    我其夙夜,畏天之威,於時保之。

    " 陳氏《禮書》曰:"先王之於天,尊而遠之,故祀於郊,而配以祖;親而近之,故祀於明堂,而配以父。

    《孝經》曰:'孝莫大於配天。

    '又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嚴父配天矣,又曰配上帝者,天則昊天上帝也,上帝則五帝與天也。

    明堂不祀昊天上帝,不可謂配天;五帝不與,不可謂配上帝。

    以上帝為昊天上帝邪?而《周禮》以'旅上帝'對'旅四望'言之,則上帝非一帝也。

    以明堂時祀昊天上帝邪?而《考工記》明堂有五室,則五室非一位也。

    《祭法》曰:'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鄭氏曰:'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

    '其說以為坐五帝於堂上,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坐五神於庭中,以武王配之。

    然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謂祖宗其廟耳,非謂配於明堂也(王肅曰:"審如鄭說,則經當言祖祀文王,不言宗祀也。

    凡言宗者,尊也。

    周人既祖其廟,又宗其祀。

    ")。

    《月令》之五人帝、五人神,所以配食四郊也,其與享明堂,於經無見,又況降五神於庭中,降武王以配之,豈嚴父之意哉?然宗祀文王,則成王矣。

    成王不祀武王而祀文王者,蓋於是時,成王未畢喪,武王未立廟,故宗祀文王而已,此所以言周公其人也。

    《詩序》曰:'《豐年》,秋冬報。

    '則秋報者,季秋之於明堂也;冬報者,冬至之於郊也。

    先明堂而後郊者,禮由内以及外也;先嚴父而後祖者,禮由親以及尊也。

    明堂之祀,於郊為文,於廟為質。

    故郊掃地藁稭而已,明堂則有堂,有筵;郊特牲而已,明堂則維羊維牛。

    然郊有燔燎,而明堂固有升煙。

    漢武帝明堂禮畢,燎於堂下,古之遺制也。

    由漢及唐,或祠太一五帝(光武),或特祀五帝(光武、明帝),或除五帝之坐,同稱昊天上帝(晉武帝時,議除明堂五帝之坐,同稱昊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己。

    後又複帝位),或合祭天地(唐武後合祭天地於明堂,中宗仍之),或配以祖,或配以群祖(漢武帝祠明堂,高皇帝對之。

    章帝祠明堂,以光武配,後又以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顯宗配,各一太牢)。

    其服也,或以衮冕(東晉武帝),或以大裘(梁禮)。

    其獻也,或以一獻,或以三獻(梁朱異曰:"祀明堂改服大裘。

    "又以貴質,不應三獻,請停三獻,止於一獻。

    隋於雩壇行三獻禮)。

    抑又明堂之制,變易不常,與《考工》之說不同,皆一時之制然也。

    " 朱子曰:"古者,祭天於圜丘,掃地而行事,器用陶匏,牲用犢,其禮極簡。

    聖人之意,以為未足以盡其意之委曲,故於季秋之月,有大享之禮焉。

    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後稷配。

    後稷遠矣,配稷於郊,亦所以尊稷也。

    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以文王配焉。

    文王,親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親文王也。

    尊尊而親親,周道備矣。

    然則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

    " 楊氏曰:"愚按:郊祀配天,明堂配上帝,天與上帝一也,祀上帝祀并如郊祀。

    然《月令》有大飨之文,《我将》之詩有'維羊維牛'之語,則明堂之禮為尤備。

    故程子曰:'其禮必以宗廟之禮享之。

    '朱子亦曰:'祭於屋下,而以神祇祭之。

    '蓋謂此也。

    " 又曰:"按: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配帝即文王也。

    自漢以來,乃有并祭五帝之禮。

    鄭康成注《祭法》,祖文王、宗武王之說,差誤特甚。

    至唐以來,遂有三帝并侑之禮,皆非古人制禮之本意。

    故今具載於後,并列諸儒議論以明之。

    " 《祭法》,祖文王而宗武王。

    注曰:"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

    祖宗通言爾。

    《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月令》春曰其帝太皥,其神句芒;夏曰其帝炎帝,其神祝融;中央曰其帝黃帝,其神後土;秋曰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冬曰其帝僟顼,其神元冥。

    " 疏曰:"雲'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爾'者,以《明堂月令》五時俱有帝及神。

    又《月令》季秋大飨帝,故知明堂之神有五人神及五天帝也。

    《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知於明堂也。

    "又《郊特牲》疏雲:"五時迎氣及雩祭,則以五方人帝配之;九月大飨五帝,則以五人帝及文武配之。

    以文王配五天帝,則謂之祖;以武王配五人神,則謂之宗。

    崔氏雲,皆在明堂之上,祖、宗通言,故《祭法》雲祖文王,文王稱祖。

    《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是文王稱宗。

    文王既爾,則武王亦有祖、宗之号,故雲祖、宗通言。

    " 王肅駁鄭義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毀之名,非謂配食於明堂者也。

    審如鄭言,則經當言祖祀文王於明堂,不得言宗祀也。

    宗者,尊也。

    周人既祖其廟,又尊其祀,孰謂祖於明堂者乎?鄭引《孝經》以解《祭法》,而不曉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義旨也?" 《通典》:"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謂祀昊天上帝,先儒所釋不同。

    若以祭五帝,則以天帝皆坐明堂之中,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五官之神坐於庭中,以武王配之,通名曰祖宗,故雲祖文王而宗武王。

    文王為父,配祭於上;武王為子,配祭於下。

    如其所論,非為通理。

    但五神皆生為上公,死為貴神,生存之日,帝王享會,皆須升堂。

    今死為貴神,獨配於下,屈武王之尊,同下坐之義,為不便。

    意為合祭五帝於明堂,唯有一祭,《月令》所謂'九月大飨帝於明堂'也。

    五帝及神俱坐於上,以文武二祖汎配五帝及五神而祭之。

    以文王配祭五帝,則謂之祖;以武王配祭五神,則謂之宗,明二君同配,故《祭法》雲'祖文王而宗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