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征榷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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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鐵礬
齊管子曰:"海王之國(海王者,言以負海之利而王其業。
王,音於況反),謹正鹽莢(正,稅也,音征)。
十口之家,十人食鹽。
百口之家,百人食鹽。
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少半,猶劣薄也),大女食鹽三升少半,吾子食鹽二升少半(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此其大曆也(曆,數)。
鹽百升而釜(鹽十三兩七铢一黍十分之一為升,當米六合四勺也。
百升之鹽,七十六斤十二兩十九铢二累為釜,當米六鬥四升),今鹽之重,升加分強,釜五十也(分強,半強也。
今使鹽官稅其鹽之重,每一鬥加半合為強而取之,則一釜之鹽得五十合而為之強)。
升加一強,釜百也。
升加二強,釜二百也。
锺二千(十釜之鹽,七百六十八斤為锺,當米六斛四鬥是),十锺二萬,百锺二十萬,千锺二百萬。
萬乘之國,人數開口千萬也(舉其大數而言之也。
開口,謂大男、大女之所食鹽也)。
禺筴之商,日二百萬(禺,讀為"偶"。
偶,對也。
商,計也。
對其大男、大女食鹽者之口數而立筴,以計所稅之鹽,一日計二百萬,合為二百锺),十日二千萬,一月六千萬。
萬乘之正,九百萬也萬(萬乘之國,大男、大女食鹽者千萬人,而稅之,鹽一日二百锺,十日二千锺,一月六千锺也。
今又施其鹽數,以千萬人如九百萬人之數,則所稅之鹽一日百八十锺,十日千八百锺,一月五千四百锺)。
月人三十錢之籍,為錢三千萬(又變其稅千四百锺之鹽而籍其錢,計一月每人籍錢三十,凡千萬人,為錢三萬萬矣。
以此籍之數而比其常籍,則當一國而有三千萬人矣),今吾非籍之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諸君,謂老男、老女也。
六十以上為老男,五十以上為老女也。
既不籍於老男、老女,又不籍於小男、小女,乃能以十萬人而當三千萬人者,蓋鹽官之利耳。
鹽官之利既然,則鐵官之利可知也。
鹽官之利當一國而三千萬人,鐵官之利當一國而三萬人焉,故能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人耳,其常籍人之數猶在此外)。
使君施令曰'吾将籍於諸君、吾子',則必嚣号,令天給之鹽筴,則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數也。
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有一針、一刀,若其事立(若,猶然後);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大鋤謂之铫。
羊昭反);行服連(辇名,所以載作器,人挽者)、轺(羊昭反)、輂(居玉反)者(大車駕馬),必有一斤、一鋸、一錐、一鑿,若其事立。
不爾而成事者,天下無有。
'今針之重加一也,三十針一人之籍(針之重,每十分加一分為強強取之,則一女之籍得三十針也矣)。
刀之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刀之重,每十分加六分以為強而取之,五六為三十也,則一女之籍得五刀)。
耜鐵之重加七,三耜鐵,一人之籍也(耜鐵之重,每十分加七分以為強而取之,則一農之籍得三耜鐵也)。
其馀輕重皆準此而行(其器彌重,其加彌多),然則舉臂勝(音升)事,無不服籍者。
"桓公曰:"然則國無山海不王乎?"管子曰:"因人之山海,假之名有海之國(雖無海而假名有海,則亦雖無山而假名有山),售鹽於吾國(彼國有鹽而籴於吾國為售耳),釜十五吾受而官出之以百(受,取也。
假令彼鹽平價釜當十錢者,吾又加五錢而取之,所以來之也。
既得彼鹽,則令吾國鹽官又出而籴之,釜以百錢也),我未與其本事也(與,用也。
本事,本鹽也)。
受人之事,以重相推(以重相推,謂加五錢之類也。
推,猶度也),此用人之數也(彼人所有而皆為我用也)。
"又曰:"齊有渠展之鹽(渠展,齊地,沛水所流入海之處,可煮鹽之所也,故曰渠展之鹽)請君伐菹薪(草枯曰菹,采居反),煮水為鹽(煮海水),正(音征)而積之。
十月始征,至於正月,成三萬六千锺,下令曰:'孟春既至,農事且起,大夫無得繕冢墓,理宮室,立台榭,築牆垣。
北海之衆,無得聚庸(庸,功也)而煮鹽(北海之衆,謂北海煮鹽之人。
本意禁人煮鹽,下令託以農事,慮有妨奪,先自大夫起,欲人不知其機,斯為權術)。
此則坐長十倍,以令粜之。
梁、趙、宋、衛、濮陽,彼盡饋食之國(本國自無鹽,遠饋而食),無鹽則腫,守圉之國("圉"與"禦"同,古通用)用鹽獨甚。
"桓公乃使粜之,得成金萬斤。
按:《周禮》所建山澤之官雖多,然大概不過掌其政令之厲禁,不在於征榷取财也。
至管夷吾相齊,負山海之利,始有鹽鐵之征。
觀其論鹽,則雖少男、少女所食;論鐵,則雖一針、一刀所用,皆欲計之,苛碎甚矣。
故其言曰:"利出一孔者,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
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養(養,利也),隘其利途。
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
"又曰:"夫人予則喜,奪則怒。
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形而不見奪之理,故民可愛而洽於上也。
"其意不過欲巧為之法,陰奪民利而盡取之,既以此相桓公霸諸侯,而齊世守其法。
故晏子曰"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
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
山林之木,衡麓守之;澤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
縣鄙之人,入從其政;偪介之闗暴征其私布常無藝徴斂無度。
蓋極言其苛如此。
然則桑、孔之為,有自來矣。
漢高祖接秦之敝,量利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而山川、園池、市肆祖稅之入,自天子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自為奉養,不領於天下之經費。
秦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漢興,循而未改。
按:史既言高祖省賦,而複言鹽鐵之賦仍秦者,蓋當時封國至多,山澤之利在諸侯王國者,皆循秦法取之以自豐,非縣官經費所榷也。
孝惠、高後時,吳有豫章銅山,即招緻天下亡命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
班固贊曰:"吳王擅山海之利,能薄斂以使其衆,逆亂之萌,自其子興。
古者諸侯不過百裡,山海不以封,蓋防此矣。
" 武帝元狩四年,置鹽鐵官。
元狩中,兵連不解,縣官大空,富商大賈冶鑄鬻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
於是以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
五年,僅、鹹陽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
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鬻鹽,官為牢盆(蘇林曰:"牢,價直也。
今世人言雇手牢。
"如淳曰:"牢,廪食也。
古者名廪為牢。
盆,煮鹽盆也")。
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以緻富羨,役利細民。
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
敢私鑄鐵器鬻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
"使僅、鹹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
吏益多賈人矣。
孔僅使天下鑄作器,而縣官以鹽鐵缗錢之故,用少饒矣。
益廣關,置左右輔。
初,大農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缗,上林财物衆,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
蔔式為禦史大夫,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鹽味苦,器脆惡),賈貴,強令民買之,乃因孔僅言事,上不說。
先公曰:"孔僅、鹹陽所言,前之屬少府者其利微,今改屬大農,則其利盡,此聚斂之臣飾說以蓋其私也。
管仲之鹽鐵,其大法稅之而已,鹽雖官嘗自煮之以權時取利,亦非久行,鐵則官未嘗冶鑄也,與孔、桑之法異矣。
" 元封元年,因桑弘羊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名往往均輸鹽鐵官,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所在縣。
鹽官凡二十八郡: 河東(安邑) 太原(晉陽) 南郡(巫) 钜鹿(堂陽) 勃海(章武) 千乘 琅琊(海曲。
長廣) 會稽(海鹽) 犍為
王,音於況反),謹正鹽莢
十口之家,十人食鹽。
百口之家,百人食鹽。
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
鹽百升而釜
百升之鹽,七十六斤十二兩十九铢二累為釜,當米六鬥四升),今鹽之重,升加分強,釜五十也
今使鹽官稅其鹽之重,每一鬥加半合為強而取之,則一釜之鹽得五十合而為之強)。
升加一強,釜百也。
升加二強,釜二百也。
锺二千
萬乘之國,人數開口千萬也
開口,謂大男、大女之所食鹽也)。
禺筴之商,日二百萬
偶,對也。
商,計也。
對其大男、大女食鹽者之口數而立筴,以計所稅之鹽,一日計二百萬,合為二百锺),十日二千萬,一月六千萬。
萬乘之正,九百萬也萬
今又施其鹽數,以千萬人如九百萬人之數,則所稅之鹽一日百八十锺,十日千八百锺,一月五千四百锺)。
月人三十錢之籍,為錢三千萬
以此籍之數而比其常籍,則當一國而有三千萬人矣),今吾非籍之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
六十以上為老男,五十以上為老女也。
既不籍於老男、老女,又不籍於小男、小女,乃能以十萬人而當三千萬人者,蓋鹽官之利耳。
鹽官之利既然,則鐵官之利可知也。
鹽官之利當一國而三千萬人,鐵官之利當一國而三萬人焉,故能有二國之籍者六千萬人耳,其常籍人之數猶在此外)。
使君施令曰'吾将籍於諸君、吾子',則必嚣号,令天給之鹽筴,則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數也。
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有一針、一刀,若其事立
羊昭反);行服連
不爾而成事者,天下無有。
'今針之重加一也,三十針一人之籍
刀之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
耜鐵之重加七,三耜鐵,一人之籍也
其馀輕重皆準此而行
"桓公曰:"然則國無山海不王乎?"管子曰:"因人之山海,假之名有海之國
假令彼鹽平價釜當十錢者,吾又加五錢而取之,所以來之也。
既得彼鹽,則令吾國鹽官又出而籴之,釜以百錢也),我未與其本事也
本事,本鹽也)。
受人之事,以重相推
推,猶度也),此用人之數也
"又曰:"齊有渠展之鹽
十月始征,至於正月,成三萬六千锺,下令曰:'孟春既至,農事且起,大夫無得繕冢墓,理宮室,立台榭,築牆垣。
北海之衆,無得聚庸
本意禁人煮鹽,下令託以農事,慮有妨奪,先自大夫起,欲人不知其機,斯為權術)。
此則坐長十倍,以令粜之。
梁、趙、宋、衛、濮陽,彼盡饋食之國
"桓公乃使粜之,得成金萬斤。
按:《周禮》所建山澤之官雖多,然大概不過掌其政令之厲禁,不在於征榷取财也。
至管夷吾相齊,負山海之利,始有鹽鐵之征。
觀其論鹽,則雖少男、少女所食;論鐵,則雖一針、一刀所用,皆欲計之,苛碎甚矣。
故其言曰:"利出一孔者,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
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養
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
"又曰:"夫人予則喜,奪則怒。
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形而不見奪之理,故民可愛而洽於上也。
"其意不過欲巧為之法,陰奪民利而盡取之,既以此相桓公霸諸侯,而齊世守其法。
故晏子曰"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
民參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
山林之木,衡麓守之;澤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
縣鄙之人,入從其政;偪介之闗暴征其私布常無藝徴斂無度。
蓋極言其苛如此。
然則桑、孔之為,有自來矣。
漢高祖接秦之敝,量利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而山川、園池、市肆祖稅之入,自天子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自為奉養,不領於天下之經費。
秦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漢興,循而未改。
按:史既言高祖省賦,而複言鹽鐵之賦仍秦者,蓋當時封國至多,山澤之利在諸侯王國者,皆循秦法取之以自豐,非縣官經費所榷也。
孝惠、高後時,吳有豫章銅山,即招緻天下亡命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
班固贊曰:"吳王擅山海之利,能薄斂以使其衆,逆亂之萌,自其子興。
古者諸侯不過百裡,山海不以封,蓋防此矣。
" 武帝元狩四年,置鹽鐵官。
元狩中,兵連不解,縣官大空,富商大賈冶鑄鬻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
於是以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
五年,僅、鹹陽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
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鬻鹽,官為牢盆
今世人言雇手牢。
"如淳曰:"牢,廪食也。
古者名廪為牢。
盆,煮鹽盆也")。
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以緻富羨,役利細民。
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
敢私鑄鐵器鬻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
"使僅、鹹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
吏益多賈人矣。
孔僅使天下鑄作器,而縣官以鹽鐵缗錢之故,用少饒矣。
益廣關,置左右輔。
初,大農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缗,上林财物衆,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
蔔式為禦史大夫,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
先公曰:"孔僅、鹹陽所言,前之屬少府者其利微,今改屬大農,則其利盡,此聚斂之臣飾說以蓋其私也。
管仲之鹽鐵,其大法稅之而已,鹽雖官嘗自煮之以權時取利,亦非久行,鐵則官未嘗冶鑄也,與孔、桑之法異矣。
" 元封元年,因桑弘羊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名往往均輸鹽鐵官,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所在縣。
鹽官凡二十八郡: 河東
長廣) 會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