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國用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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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運
秦欲攻匈奴,運糧,使天下飛刍挽粟(運載刍稿令疾至,故曰飛刍。
挽粟,謂引車船也。
音晚),起於黃、腄(音誰。
東萊二縣)、琅琊負海之郡,轉輸北河(言沿海諸郡,皆令轉輸至北河。
北河,今朔方之北河也),率三十锺而緻一石(六斛四鬥為锺。
計其道路所費,凡用百九十二斛乃得一石)。
漢興,高帝時,漕運山東之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
婁敬說帝都關中。
張良曰:"關中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變,順流而下,足以委輸,敬說是也。
"孝文時,賈誼上說曰:"天子都長安,而以淮南東道為奉地,镪道數千,不輕緻輸,郡或乃越諸侯而遂調均發徵,至無狀也。
古者天子地方千裡,中之而為都,輸将繇使,其遠者不在五百裡而至;公侯地百裡,中之而為都,輸将繇使,遠者不在五十裡而至。
輸者不苦其繇,繇者不傷其費,故遠方人安。
及秦,不能分人寸地,欲自有之,輸将起海上而來,一錢之賦,數十錢之費,不輕而緻也。
上之所得甚少,而人之所苦甚多也。
" 孝武建元中,通西南夷,作者數萬人,千裡負擔饋糧,至十馀锺緻一石。
其後,東滅朝鮮,置滄海郡,人徒之衆,拟西南夷。
又衛青擊匈奴,取河南地(今朔方)。
複興十萬馀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東鹹被其勞。
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於帝曰:"異時關東運粟,漕水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而渭水道九百馀裡,時有難處。
引渭穿渠,起長安,傍南山下,至河三百馀裡,徑易漕,度可三月罷,而渠下民田萬馀頃,又可得以溉,此損漕省卒,而卒肥關中之地,得榖。
"上以為然,發卒穿渠以漕運,大便利也。
其後,番系言:"漕從山東西,歲百馀萬石,更底柱之險,敗亡甚多,而亦頗費。
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阪下(皮氏,今绛郡龍門縣。
汾陰、蒲阪,今河東郡寶鼎、河東二縣),度可得五千頃,故盡河僡棄地,度可得榖二百萬石以上。
榖從渭上,與關中無異,而底柱之東,可無複漕。
"上又以為然,發卒作渠田。
數歲,河移徙,渠不到,田者不能償種。
久之,河東渠田廢,予越人,令少府以為稍入(時越人徙者以田予之,其租稅入少府,其入未多,故謂之稍)。
其後,又有人上書欲通褒斜道(褒、斜,二水名。
褒水東流,南入沔,今漢中郡褒城縣。
斜水北流入渭,今武功縣及扶風郡)。
及漕,事下禦史大夫張湯,湯言:"抵蜀從故道,多阪,回遠。
今穿褒斜道,少阪,近四百裡。
而褒水通沔,斜水通渭,皆可以行船漕。
漕從南陽上沔入褒,褒之絕水至斜,間百馀裡,以車轉,從斜入渭。
如此,漢中榖可緻,而山東從沔無限,便於底柱之漕,且褒、斜材木竹箭之饒,拟於巴蜀。
"上以為然,拜湯子卬為漢中守,發數萬人作褒斜道五百馀裡。
道果便近,而水多湍石,不可漕。
武帝作柏梁台,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徒奴婢衆,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籴乃足。
元封元年,桑弘羊請令民入粟補吏、贖罪,他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緻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
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馀榖。
按:漢初,緻山東之粟,不過歲數十萬石耳。
至孝武,而歲至六百萬石,則幾十倍其數矣。
雖征斂苛煩,取之無藝,亦由河渠疏利,緻之有道也。
昭帝元鳳二年,诏:"曰前年減漕三百萬石。
"三年,诏曰:"民被水災,頗匮於食,其止四年勿漕。
" 孝宣即位,歲數豐穰,耿壽昌五鳳中奏言:"故事,歲漕關東榖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
宜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等郡榖,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
"天子從其計。
禦史大夫蕭望之奏言:"壽昌欲近籴漕關内之榖,築倉理船,費直二萬萬馀(萬萬,億也),有動衆之功,恐生旱氣,人被其災,壽昌習於商功分铢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
"帝不聽,漕事果便。
光武北征,命寇恂守河内,收四百萬斛以給軍,以辇車骊駕,轉輸不絕。
虞诩為武都太守,開漕船道,而水運通利。
明帝永平十三年,汴渠成。
河、汴分流,複其舊迹。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
建武時,光武欲修之而未果。
其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兖、豫百姓怨歎。
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乃诏發卒數十萬,遣景與将作谒者王吳修汴渠堤,自榮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馀裡。
十裡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潰漏之患。
費以百億計。
緻堂胡氏曰:"世言隋炀帝開汴渠以幸揚州。
文士考《禹貢》言堯都冀州,居河下流,而八都貢賦重於用民力,故每州必記入河之水。
獨淮與河無相通之道,求之故迹而不得,乃疑汴水自禹以來有之,不起於隋。
世既久遠,或名鴻溝,或名官渡,或名汴渠,大概皆自河入淮,故淮可引江湖之舟以達於冀也。
今據《後漢書》,則平帝時己有汴渠,曰'河、汴決壞',則謂輸受之所也。
至是,發卒四十萬修渠堤,則平地起兩岸,而汴水行其中也。
十裡立一水門,更相洄注,則以節制上流,恐河溢為患也。
是正與今之汴渠制度無異,特未有導洛之事耳。
史曰'渠堤自榮陽而東',則上疑其為鴻溝,下疑其為官渡者,恐未得其要。
官渡直黃河也,故袁、曹相距,沮授曰:'悠悠黃河,吾其濟乎!'汴渠自西而東,鴻溝乃橫亘南北,故曰未得其要也。
獨所謂自禹以來有汴者,此則不易之論也。
" 漢丞相諸葛亮勸農講武,作木牛流馬運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閣,息民休士三年而後用之。
木牛,其法:"方腹曲胫,一腳四足,頭入領中,舌著於腹。
載多而行少,宜住,可大用,而不可小使;特行者數十裡,群行者二十裡。
曲者為牛頭,雙者為牛腳,橫者為牛領,轉者為牛足,覆者為牛背,方者為牛腹,垂者為牛舌,曲者為牛肋。
刻者為牛齒,立者為牛角,細者為牛鞅,攝者為牛鞦軸。
牛禦雙轅,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載一歲糧,日行三十裡,而人不大勞,牛不飲食。
"流馬亦有尺寸之數。
先公曰:"邸閣者,倉禀之異名欤!魏晉以來多稱之。
《晉史 景紀》言,蜀将姜維寇狄道,帝曰:'姜維攻羌,收其質任,聚榖作邸閣訖而複轉行至此'雲雲。
是邸閣者,倉禀之名耳。
" 魏齊王正始四年,司馬宣王使鄧艾行陳、項以東至壽春(今淮陽郡至壽春郡)。
艾以為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
宣王從之,乃開廣漕渠。
東南有事,興衆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語在《屯田篇》)。
晉武帝太始十年,鑿陝南山,決河,東注洛以通運漕(雖有此诏,竟未成功)。
懷帝永嘉元年,修千金堨於許昌以通運。
成帝鹹和六年,以海賊寇抄,運漕不繼,發王公以下千馀丁,各運米六斛。
穆帝時,頻有大軍,糧運不繼,制王公己下十三戶共借一人,助度支運。
趙王虎以租入殷廣,轉輸勞煩,令中倉歲入百萬斛,馀皆儲之水次;令刑贖之家得以錢代财帛,無錢聽以榖麥,皆随時價輸水次倉。
後魏自徐揚内附之後(徐州,今彭城。
揚州,今壽州),仍代經略江淮。
於是轉運中州,以實邊鎮,百姓疲於道路。
有司請於水運之次,随便置倉,乃於小平、石門、白馬津、漳涯、黑水、濟州、陳郡、大梁凡八所,各立邸閣,每軍國有需,應機漕引。
此費役微省。
時三門都将薛欽上言:"計京西水次汾、華二州,恒農、河北、河東、平陽等郡,年常綿絹及赀麻皆折公物,雇車牛送京,道險人敝,費公損私。
略計華州一車,官酬絹八疋三丈九尺,别有私人雇價布八十疋;河東一車,官酬絹五疋二丈,别有私人雇價布五十疋。
自馀州郡,雖未練多少,推之遠近,應不減此。
今求車取雇絹三疋,市木造船,不勞采斫。
計船一艘,舉十三車,車取三疋,合有三十九疋,雇作首并匠及船上雜具食直,足以成船。
計一船賸二七十八疋,布七百八十疋。
又租車一乘,官格二十斛成載;私人雇價,遠者五鬥布一疋,近者一石布一疋。
準其私費,一車有布遠者八十疋,近者四十疋。
造船一艘,計舉七百石,準其雇價,應有千四百疋。
今取布三百疋造船一艘,并船上覆理雜事,計一船有賸布千一百疋。
又其造船之處,皆須鋸材人功,并削船茹,依功多少,即給當州郡門兵,不假更召。
汾州有租庸調之處,去汾不過百裡,華州去河不滿六十,并令計程依舊酬價,車送船所。
船之所運,唯達〈氵雷〉陂。
其陸路後〈氵雷〉陂至倉門,調一車雇絹一疋,租一車布五疋,則於公私為便。
"诏從之,而未能盡行也。
孝文太和七年,薄骨律鎮将刁雍上表曰:"奉诏高平、安定、統萬(薄骨律鎮,今靈武郡。
高平,今平涼郡。
安定,即今郡。
統萬,即朔方郡也)及臣所守四鎮,出車五千乘,運屯榖五十萬斛,付沃野鎮以供軍糧。
臣鎮去沃野八百裡,道多深沙,輕車往來,猶以為難,設令載榖二十石,每至深沙,必至滞陷。
又榖在河西,轉至沃野,越渡大河,計奉五千乘運十萬斛,百馀日乃得一返,大廢生人耕墾之業。
車牛艱阻,難可全至,一歲不過三運,五十萬斛乃經三年。
臣聞鄭、白之渠,遠引淮海之粟,溯流數千裡,周年乃得一至,猶稱國有儲糧,人用安樂。
求於〈山牽〉〈山屯〉山(在今平涼郡高平縣,今笄頭山語訛亦曰汧沌山,即〈山牽〉〈山屯〉山也)河水之次造船二百艘,二船為一船,一船勝二十斛,一舫十人,計須千人。
臣鎮内之兵,率皆習水。
一運二十萬斛,方舟順流,五日而至。
自沃野牽上,十日還到,合六十日得一返。
從三月至九月三返,運送六十萬斛,計用人工輕於車運十倍有馀,不費牛力,又不廢田。
"诏曰:
挽粟,謂引車船也。
音晚),起於黃、腄
東萊二縣)、琅琊負海之郡,轉輸北河
北河,今朔方之北河也),率三十锺而緻一石
計其道路所費,凡用百九十二斛乃得一石)。
漢興,高帝時,漕運山東之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
婁敬說帝都關中。
張良曰:"關中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變,順流而下,足以委輸,敬說是也。
"孝文時,賈誼上說曰:"天子都長安,而以淮南東道為奉地,镪道數千,不輕緻輸,郡或乃越諸侯而遂調均發徵,至無狀也。
古者天子地方千裡,中之而為都,輸将繇使,其遠者不在五百裡而至;公侯地百裡,中之而為都,輸将繇使,遠者不在五十裡而至。
輸者不苦其繇,繇者不傷其費,故遠方人安。
及秦,不能分人寸地,欲自有之,輸将起海上而來,一錢之賦,數十錢之費,不輕而緻也。
上之所得甚少,而人之所苦甚多也。
" 孝武建元中,通西南夷,作者數萬人,千裡負擔饋糧,至十馀锺緻一石。
其後,東滅朝鮮,置滄海郡,人徒之衆,拟西南夷。
又衛青擊匈奴,取河南地
複興十萬馀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東鹹被其勞。
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於帝曰:"異時關東運粟,漕水從渭中上,度六月而罷,而渭水道九百馀裡,時有難處。
引渭穿渠,起長安,傍南山下,至河三百馀裡,徑易漕,度可三月罷,而渠下民田萬馀頃,又可得以溉,此損漕省卒,而卒肥關中之地,得榖。
"上以為然,發卒穿渠以漕運,大便利也。
其後,番系言:"漕從山東西,歲百馀萬石,更底柱之險,敗亡甚多,而亦頗費。
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阪下
汾陰、蒲阪,今河東郡寶鼎、河東二縣),度可得五千頃,故盡河僡棄地,度可得榖二百萬石以上。
榖從渭上,與關中無異,而底柱之東,可無複漕。
"上又以為然,發卒作渠田。
數歲,河移徙,渠不到,田者不能償種。
久之,河東渠田廢,予越人,令少府以為稍入
其後,又有人上書欲通褒斜道
褒水東流,南入沔,今漢中郡褒城縣。
斜水北流入渭,今武功縣及扶風郡)。
及漕,事下禦史大夫張湯,湯言:"抵蜀從故道,多阪,回遠。
今穿褒斜道,少阪,近四百裡。
而褒水通沔,斜水通渭,皆可以行船漕。
漕從南陽上沔入褒,褒之絕水至斜,間百馀裡,以車轉,從斜入渭。
如此,漢中榖可緻,而山東從沔無限,便於底柱之漕,且褒、斜材木竹箭之饒,拟於巴蜀。
"上以為然,拜湯子卬為漢中守,發數萬人作褒斜道五百馀裡。
道果便近,而水多湍石,不可漕。
武帝作柏梁台,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徒奴婢衆,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籴乃足。
元封元年,桑弘羊請令民入粟補吏、贖罪,他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緻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
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馀榖。
按:漢初,緻山東之粟,不過歲數十萬石耳。
至孝武,而歲至六百萬石,則幾十倍其數矣。
雖征斂苛煩,取之無藝,亦由河渠疏利,緻之有道也。
昭帝元鳳二年,诏:"曰前年減漕三百萬石。
"三年,诏曰:"民被水災,頗匮於食,其止四年勿漕。
" 孝宣即位,歲數豐穰,耿壽昌五鳳中奏言:"故事,歲漕關東榖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
宜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等郡榖,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
"天子從其計。
禦史大夫蕭望之奏言:"壽昌欲近籴漕關内之榖,築倉理船,費直二萬萬馀
"帝不聽,漕事果便。
光武北征,命寇恂守河内,收四百萬斛以給軍,以辇車骊駕,轉輸不絕。
虞诩為武都太守,開漕船道,而水運通利。
明帝永平十三年,汴渠成。
河、汴分流,複其舊迹。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久而不修。
建武時,光武欲修之而未果。
其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兖、豫百姓怨歎。
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乃诏發卒數十萬,遣景與将作谒者王吳修汴渠堤,自榮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馀裡。
十裡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潰漏之患。
費以百億計。
緻堂胡氏曰:"世言隋炀帝開汴渠以幸揚州。
文士考《禹貢》言堯都冀州,居河下流,而八都貢賦重於用民力,故每州必記入河之水。
獨淮與河無相通之道,求之故迹而不得,乃疑汴水自禹以來有之,不起於隋。
世既久遠,或名鴻溝,或名官渡,或名汴渠,大概皆自河入淮,故淮可引江湖之舟以達於冀也。
今據《後漢書》,則平帝時己有汴渠,曰'河、汴決壞',則謂輸受之所也。
至是,發卒四十萬修渠堤,則平地起兩岸,而汴水行其中也。
十裡立一水門,更相洄注,則以節制上流,恐河溢為患也。
是正與今之汴渠制度無異,特未有導洛之事耳。
史曰'渠堤自榮陽而東',則上疑其為鴻溝,下疑其為官渡者,恐未得其要。
官渡直黃河也,故袁、曹相距,沮授曰:'悠悠黃河,吾其濟乎!'汴渠自西而東,鴻溝乃橫亘南北,故曰未得其要也。
獨所謂自禹以來有汴者,此則不易之論也。
" 漢丞相諸葛亮勸農講武,作木牛流馬運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閣,息民休士三年而後用之。
木牛,其法:"方腹曲胫,一腳四足,頭入領中,舌著於腹。
載多而行少,宜住,可大用,而不可小使;特行者數十裡,群行者二十裡。
曲者為牛頭,雙者為牛腳,橫者為牛領,轉者為牛足,覆者為牛背,方者為牛腹,垂者為牛舌,曲者為牛肋。
刻者為牛齒,立者為牛角,細者為牛鞅,攝者為牛鞦軸。
牛禦雙轅,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載一歲糧,日行三十裡,而人不大勞,牛不飲食。
"流馬亦有尺寸之數。
先公曰:"邸閣者,倉禀之異名欤!魏晉以來多稱之。
《晉史 景紀》言,蜀将姜維寇狄道,帝曰:'姜維攻羌,收其質任,聚榖作邸閣訖而複轉行至此'雲雲。
是邸閣者,倉禀之名耳。
" 魏齊王正始四年,司馬宣王使鄧艾行陳、項以東至壽春
艾以為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
宣王從之,乃開廣漕渠。
東南有事,興衆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晉武帝太始十年,鑿陝南山,決河,東注洛以通運漕
懷帝永嘉元年,修千金堨於許昌以通運。
成帝鹹和六年,以海賊寇抄,運漕不繼,發王公以下千馀丁,各運米六斛。
穆帝時,頻有大軍,糧運不繼,制王公己下十三戶共借一人,助度支運。
趙王虎以租入殷廣,轉輸勞煩,令中倉歲入百萬斛,馀皆儲之水次;令刑贖之家得以錢代财帛,無錢聽以榖麥,皆随時價輸水次倉。
後魏自徐揚内附之後
揚州,今壽州),仍代經略江淮。
於是轉運中州,以實邊鎮,百姓疲於道路。
有司請於水運之次,随便置倉,乃於小平、石門、白馬津、漳涯、黑水、濟州、陳郡、大梁凡八所,各立邸閣,每軍國有需,應機漕引。
此費役微省。
時三門都将薛欽上言:"計京西水次汾、華二州,恒農、河北、河東、平陽等郡,年常綿絹及赀麻皆折公物,雇車牛送京,道險人敝,費公損私。
略計華州一車,官酬絹八疋三丈九尺,别有私人雇價布八十疋;河東一車,官酬絹五疋二丈,别有私人雇價布五十疋。
自馀州郡,雖未練多少,推之遠近,應不減此。
今求車取雇絹三疋,市木造船,不勞采斫。
計船一艘,舉十三車,車取三疋,合有三十九疋,雇作首并匠及船上雜具食直,足以成船。
計一船賸二七十八疋,布七百八十疋。
又租車一乘,官格二十斛成載;私人雇價,遠者五鬥布一疋,近者一石布一疋。
準其私費,一車有布遠者八十疋,近者四十疋。
造船一艘,計舉七百石,準其雇價,應有千四百疋。
今取布三百疋造船一艘,并船上覆理雜事,計一船有賸布千一百疋。
又其造船之處,皆須鋸材人功,并削船茹,依功多少,即給當州郡門兵,不假更召。
汾州有租庸調之處,去汾不過百裡,華州去河不滿六十,并令計程依舊酬價,車送船所。
船之所運,唯達〈氵雷〉陂。
其陸路後〈氵雷〉陂至倉門,調一車雇絹一疋,租一車布五疋,則於公私為便。
"诏從之,而未能盡行也。
孝文太和七年,薄骨律鎮将刁雍上表曰:"奉诏高平、安定、統萬
高平,今平涼郡。
安定,即今郡。
統萬,即朔方郡也)及臣所守四鎮,出車五千乘,運屯榖五十萬斛,付沃野鎮以供軍糧。
臣鎮去沃野八百裡,道多深沙,輕車往來,猶以為難,設令載榖二十石,每至深沙,必至滞陷。
又榖在河西,轉至沃野,越渡大河,計奉五千乘運十萬斛,百馀日乃得一返,大廢生人耕墾之業。
車牛艱阻,難可全至,一歲不過三運,五十萬斛乃經三年。
臣聞鄭、白之渠,遠引淮海之粟,溯流數千裡,周年乃得一至,猶稱國有儲糧,人用安樂。
求於〈山牽〉〈山屯〉山
臣鎮内之兵,率皆習水。
一運二十萬斛,方舟順流,五日而至。
自沃野牽上,十日還到,合六十日得一返。
從三月至九月三返,運送六十萬斛,計用人工輕於車運十倍有馀,不費牛力,又不廢田。
"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