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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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講官案序班二員 侍班序班二員 慶成宴 掌禮堂上官一員【其餘堂上官俱侍班】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二員 通贊鳴贊四員 丹陛、丹墀、東西擺班序班各二員 殿內糾儀序班二員 殿內東西宴席一班至七班、執事序班共十八員 殿內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東西王門、及丹陛中左右門、傳贊序班共十員 糾儀序班各二員 東西丹墀傳贊序班各三員 糾儀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三員 日食月食救護 通贊鳴贊三員   對贊鳴贊一員 陳設序班四員   執鼓侍班序班四員 齊官員人等班次等項序班共二十六員 凡大朝賀。

    本寺堂上官先入。

    候 上禦中極殿、奏執事官行禮、畢。

    奏請陞殿。

    候 上出禦皇極殿。

    外贊贊排班、班齊、四拜。

    內贊贊進表。

    贊宣表目。

    堂上官一員宣表目訖。

    內贊贊宣表。

    外贊贊跪。

    堂上官一員宣表訖。

    外贊贊俯伏。

    堂上官一員于露臺祝贊訖。

    外贊贊俯伏、四拜。

    堂上官一員奏傳制。

    由殿東門出、至丹陛、稱有制。

    外贊贊跪。

    傳制畢。

    外贊贊俯伏、贊三舞蹈、山呼、四拜。

    卿奏禮畢。

    外贊贊禮畢。

     萬壽聖節行禮同、惟不傳制 凡每日常朝。

    文武百官入、至皇極門丹墀、分班序立。

     上禦座。

    鳴鞭訖。

    本寺卿贊入班。

    鳴贊贊拜、叩頭、畢。

    百官仍分班序立。

    本寺堂上官於禦前宣奏 午門外謝恩見辭人員數、畢。

    門外鳴贊贊班齊、五拜、三叩頭、禮畢。

    卿贊奏事。

    各衙門官以次奏事、畢。

    遇有王府及鎮巡等官差來、并外夷朝貢等項人員。

    該 賜酒飯者、堂上官引至禦前宣奏、承 旨。

    若文武官員人等、該 禦前行禮、有賜酒飯者、堂上官承 旨畢。

    卿仍贊奏事、奏事畢。

    再鳴鞭。

     駕起。

    初鳴鞭後、如有太常寺奏忌辰、及大臣遣祭復命、候畢、方贊入班。

    有王府進表、及出差人繳節、守衛官進事件揭帖、尚寶司等衙門請寶等項、候畢、方贊奏事 凡常朝起鼓後遇雨。

    內官傳出有事進、無事退。

    各官由廊下、趨至皇極門下。

    待 上坐定、鳴鞭訖。

    本寺堂上官跪奏內官傳朝官免叩頭。

    奏畢。

    宣奏謝恩見辭人員。

    傳出行禮 上命叩頭。

    堂上官承 旨、傳出叩頭、待平身。

    各衙門奏事如常儀 凡大朝賀、朔朢日朝參、傳制、及太常寺奏祭祀。

    本寺官俱先一日、於禦前奏請陞殿 凡郊廟奏祭祀。

    萬曆五年題準、是日如遇忌辰者、除巳祧、及內殿無祭、不忌外。

    俱移於前一日行 凡大朝賀、文武百官、及外夷人員、先期赴朝天宮等處習儀二日。

    本寺官於禦前奏知。

    如遇免 朝、具本題知 凡謝恩見辭。

    洪武間定 謝恩 除授文武官員 文武官員調除 文武官員為事免罪 文武官員 欽賞鈔物等件 文武官員給親完聚 旗軍奏準給親完聚 旗軍 欽賜鈔物等件 文武官員 欽蒙賜祭安葬 武官替職 欽依放回官員 歲貢生員入監 試職官實授文武官 欽免稅糧 軍人陞充總小旗 文武官患病 欽賜醫治 官吏準免重役放回 文武官 欽授誥敕 免謝恩 撥過各衙門吏典 旗軍調撥別衛 見 欽取緻仕官員 在外文武官員到京公幹 在京文武官員公幹回還 外國進貢人員 各處舉到孝廉人材秀才 歲貢生員 各處糧長進圖冊等項 各處官吏生員起復各處文官給由 各處軍官到京聽差 各處吏典承差禮生到京公幹 各處耆宿糧長軍民人等奏事 在京武官征進取回 文武官員為事降調到京 各處僧道醫術舉到 官員監生畢姻省親病痊回還 舍人監生旗軍差往各處公幹回還復命 免見 在京文武官員患病痊可 各處取到農吏土民 各衙門吏典承差考滿 僉補校尉力士廚役 外衛旗軍管解人物到京 辭文武官員赴任 文武官員到京公幹回還 文武官員往各處公幹 文武官員回家祭祀遷葬 武官替職回還 外衛官軍聽差回衛 外國進貢人員回還 官員監生回家畢姻省親 行人舍人監生差往各處公幹 免辭各處糧長進圖冊回還 外衛旗軍聽差回衛 旗軍差往各處公幹 各處吏典承差禮生到京公幹回還 凡謝恩見辭官員人等。

    先於本寺報名、該 面見辭、及領敕繳敕、或賜酒飯者、預先具白本題 知次日早、俱於午門外行五拜三叩頭禮。

    俟常朝官叩頭畢、本寺官具名數帖宣念、行禮畢、其該 面謝見辭者、仍引赴禦前、謝恩者居先、次見、次辭。

     賜敕與酒飯者、復贊叩頭 凡謝恩見辭官員人等。

    先於本寺報名、該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