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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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府
國初設東宮官屬。
有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左右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副使、同知左右率府事、諭德、贊善、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等官。
皆以勳舊大臣兼之、不別設。
已又改贊善為贊善大夫。
設贊讀。
洪武十年、置通事司。
設司令、司丞。
尋革。
十四年、設左右司直郎。
十五年、置左右春坊。
設大學士。
又置司經局。
設洗馬、校書、正字。
二十二年、以各衙門無所統屬、始置詹事院。
二十三年、設校書。
二十五年、改院為府。
左右春坊、司經局、皆列署府中。
府、設詹事一員。
少詹事二員。
府丞一員。
主簿一員。
錄事二員。
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
左右庶子各一員。
左右諭德各一員。
左右中允各二員。
左右贊善各二員。
左右司直郎各二員。
司經局、設洗馬二員。
校書二員。
正字二員。
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
左右司諫各一員。
通事舍人二員。
皆以侍從輔導 東宮為職。
左右春坊、則專典 東宮上奏請下啟箋講讀之事。
司直郎、掌彈劾糾舉。
清紀郎佐之。
司諫、掌箴誨鑒戒之事、以拾遺補過。
洗馬、掌收貯經史子集、刊緝圖書。
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進覽。
校書、正字、掌繕寫裝潢、並詮其訛謬、調其音切、以助洗馬。
主簿、管勾會文移、檢稽脫失。
錄事佐之。
通事舍人、典 東宮朝參謁辭見之禮、與承令勞問之事。
而皆統之于本府 凡東宮講讀。
洪武初、置大本堂。
令皇太子 親王講學。
設官授經。
後皇太子居 文華殿。
各官分班入直。
并選秀才入充伴讀。
永樂二年、令春坊司經局官、與翰林院官、日分二員講書。
以尚書、春秋、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
直述大義、輯成篇章。
進呈 禦覽、然後赴文華殿講說。
三師三少、及詹事府官、鴻臚寺、并每科給事中一員侍立。
進講畢。
眾官齊出。
若有召問。
亦須前項官員、一同進出。
如有獨進、并獨自留後者。
許給事中、鴻臚寺官、并司直清紀郎、糾劾之。
其遇上位發落過五府軍政、六部緊要事務、及撫諭四夷 恩意。
其大經大法。
詹事府官、同春坊司經局官、將緣由於文華殿讀書之後、眾官未退之時、一一敷陳。
天順以後。
講讀止用 東宮官、與翰林官 凡遇正旦、冬至節、行慶賀禮、并進曆、進春等事。
本府例該啟皇太子知。
必先奏聞。
俟得旨、方具啟本進 凡遇皇太子千秋節、行慶賀禮。
奏啟本同進 凡正旦、冬至、千秋節、禮部官進箋、并進曆進春。
通事舍人二員舉案 凡正旦、冬至、皇太子千秋節。
兩坊局官二員、與翰林院官、於文華殿侍班 凡東宮官屬、與翰林院官、互兼職事。
遇有講讀纂修考試等事、本府官皆預。
與翰林院同 凡本府官於午門內出入。
洪武二十六年、令給牌為驗。
後不給凡本府合用紙劄。
每月於刑部都察院關給。
筆墨印色、順天府買辦送用 左春坊 右春坊 司經局 建置俱見詹事府 凡講讀纂修考試等事。
坊局官皆預【詳見翰林院】 凡坊局官吏俸糧。
舊於禮部帶支。
後奏準、俱從詹事府支給 凡紙劄印色等項。
俱於詹事府分給南京詹事府 後不設官。
止設主簿一員 南京左春坊 南京右春坊 南京司經局 後俱不設官 順天府 國初、為北平府。
永樂初、改為順天府。
十年、陞正三品衙門。
定設府尹、府丞、治中、通判、推官、
有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左右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副使、同知左右率府事、諭德、贊善、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等官。
皆以勳舊大臣兼之、不別設。
已又改贊善為贊善大夫。
設贊讀。
洪武十年、置通事司。
設司令、司丞。
尋革。
十四年、設左右司直郎。
十五年、置左右春坊。
設大學士。
又置司經局。
設洗馬、校書、正字。
二十二年、以各衙門無所統屬、始置詹事院。
二十三年、設校書。
二十五年、改院為府。
左右春坊、司經局、皆列署府中。
府、設詹事一員。
少詹事二員。
府丞一員。
主簿一員。
錄事二員。
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
左右庶子各一員。
左右諭德各一員。
左右中允各二員。
左右贊善各二員。
左右司直郎各二員。
司經局、設洗馬二員。
校書二員。
正字二員。
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
左右司諫各一員。
通事舍人二員。
皆以侍從輔導 東宮為職。
左右春坊、則專典 東宮上奏請下啟箋講讀之事。
司直郎、掌彈劾糾舉。
清紀郎佐之。
司諫、掌箴誨鑒戒之事、以拾遺補過。
洗馬、掌收貯經史子集、刊緝圖書。
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進覽。
校書、正字、掌繕寫裝潢、並詮其訛謬、調其音切、以助洗馬。
主簿、管勾會文移、檢稽脫失。
錄事佐之。
通事舍人、典 東宮朝參謁辭見之禮、與承令勞問之事。
而皆統之于本府 凡東宮講讀。
洪武初、置大本堂。
令皇太子 親王講學。
設官授經。
後皇太子居 文華殿。
各官分班入直。
并選秀才入充伴讀。
永樂二年、令春坊司經局官、與翰林院官、日分二員講書。
以尚書、春秋、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
直述大義、輯成篇章。
進呈 禦覽、然後赴文華殿講說。
三師三少、及詹事府官、鴻臚寺、并每科給事中一員侍立。
進講畢。
眾官齊出。
若有召問。
亦須前項官員、一同進出。
如有獨進、并獨自留後者。
許給事中、鴻臚寺官、并司直清紀郎、糾劾之。
其遇上位發落過五府軍政、六部緊要事務、及撫諭四夷 恩意。
其大經大法。
詹事府官、同春坊司經局官、將緣由於文華殿讀書之後、眾官未退之時、一一敷陳。
天順以後。
講讀止用 東宮官、與翰林官 凡遇正旦、冬至節、行慶賀禮、并進曆、進春等事。
本府例該啟皇太子知。
必先奏聞。
俟得旨、方具啟本進 凡遇皇太子千秋節、行慶賀禮。
奏啟本同進 凡正旦、冬至、千秋節、禮部官進箋、并進曆進春。
通事舍人二員舉案 凡正旦、冬至、皇太子千秋節。
兩坊局官二員、與翰林院官、於文華殿侍班 凡東宮官屬、與翰林院官、互兼職事。
遇有講讀纂修考試等事、本府官皆預。
與翰林院同 凡本府官於午門內出入。
洪武二十六年、令給牌為驗。
後不給凡本府合用紙劄。
每月於刑部都察院關給。
筆墨印色、順天府買辦送用 左春坊 右春坊 司經局 建置俱見詹事府 凡講讀纂修考試等事。
坊局官皆預【詳見翰林院】 凡坊局官吏俸糧。
舊於禮部帶支。
後奏準、俱從詹事府支給 凡紙劄印色等項。
俱於詹事府分給南京詹事府 後不設官。
止設主簿一員 南京左春坊 南京右春坊 南京司經局 後俱不設官 順天府 國初、為北平府。
永樂初、改為順天府。
十年、陞正三品衙門。
定設府尹、府丞、治中、通判、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