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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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積倉。

    涇府保盈倉。

    壽府太盈倉。

    汝府廣有倉。

    申府永積倉。

    皆以國除革】 秦府          廣盈倉 晉府          廣盈倉 周府          廣儲倉 楚府          廣阜倉 魯府          廣資倉 蜀府          廣備倉 代府          廣膳倉 肅府          廣貯倉 慶府          廣濟倉 岷府          廣益倉 韓府          廣受倉 瀋府          廣實倉 唐府          廣足倉 靖江王府        廣積倉 趙府          廣有倉 鄭府          廣源倉 襄府          廣羨倉 荊府          廣容倉 淮府          廣通倉 德府          廣受倉 崇府          豐積倉 吉府          廣實倉 益府          永盈倉 衡府          豐盈倉 榮府          廣益倉 凡倉廒建置。

    宣德十年、令天下衛所倉、並屬府州縣。

    惟遼東、甘肅、寧夏、萬全、沿海衛所、無州縣去處仍舊 ○正統元年、改陜西行都司、甘州中等一十三衛所倉、隸陜西布政司。

    令布按二司堂上官、輪流監督收放 ○六年、令福建各衛所倉、改隸有司。

    各府縣添設管糧通判縣丞各一員 ○景泰二年、改貴州永寧衛倉、隸四川布政司。

    添設都事一員、監督收放 ○四年、令湖廣郴州、桂陽、興寧等州縣、凡裡甲不及二十裡、倉糧不及一萬石者、管糧同知縣丞等官、俱裁革 ○隆慶二年奏準、蘭州所屬廣積、西古城、什字川、積積灘、一滌城、把石溝堡、六倉主兵錢糧、改屬臨鞏兵備道、與原客兵糧草、一同管理 凡管糧專官。

    宣德元年、令陜西布政司、專委參議一員、監督涼州等五倉、收放糧斛 ○三年、令推陞郎中員外郎、及禦史、長史等官六員、為各部侍郎、分投總督浙江、江西、湖廣、河南、山東、山西等布政司、並南北直隸府州縣、徵收稅糧 ○六年、改蘇松嘉湖等府縣治農通判縣丞等官、為管糧官 ○令蘇松常鎮嘉湖六府、添設通判一員、每縣添設縣丞一員、催徵稅糧 ○七年題準、山西添設郎中一員、總理大同糧儲 ○正統二年、添設四川按察司僉事一員、巡督邊儲。

     ○又添設主事一員、提督固原靖虜衛廣盈倉糧料 ○三年、添設山東按察司僉事一員、總理登萊青三府沿海倉糧。

    其各倉舊隸衛所者、俱改隸有司 ○又添設陜西布政司參議、按察司僉事各一員、於甘肅監收倉糧 ○又令禦史一員、巡視陜西行都司邊衛倉糧 ○又令陜西延安府阜益、廣有、永盈、常積、寧塞五倉並慶陽府定邊倉、戶部差主事一員、提督收放 ○又令陜西巡撫都禦史提督各邊倉糧。

    巡按禦史巡察。

    取回提督主事等官 ○又令添設陜西按察司僉事一員、專管收糧 ○六年、令巡撫南直隸都禦史、兼理浙江嘉興湖州二府稅糧 ○九年、添設四川布政司參議一員、提督鹽井等衛邊倉 ○十一年、添設山西按察司副使一員、管理大同糧儲 ○又添設蔚州同知一員、提督柴溝堡倉收支 ○十三年、添設山東日照縣佐貳官一員、管本縣備倭一所、及安東衛守城二所倉糧 ○又添設陜西按察司副使二員、與見任副使僉事、輪流於甘肅寧夏等倉、監督收放 ○景泰三年、添設山東布按二司佐貳官各一員、於遼東管理定遼左等二十五衛糧儲 ○又令各司府州縣起運南京倉糧、各委堂上官一員總領○四年、添設陜西按察司副使一員、監收糧草 ○五年、添設山西潞州管糧同知一員 ○天順二年、令湖廣布按二司、每年輪委堂上官一員、監督銅鼓等一十四倉糧 ○又令添設登萊青三府、及膠州潞州文登等州縣、通判同知判官縣丞各一員、管糧 ○又令陜西布政司右參議一員、督理糧草 ○成化元年、令陜西按察司副使一員、巡察延綏榆林等處邊倉。

    三年更代 ○二年、令遼東管糧山東布按二司官、三年一代 ○三年、添設陜西臨洮府同知一員、於蘭縣監督收放糧草 ○五年、添設廣東廣州府通判一員管糧 ○又添設陜西布政司參議一員、於甘肅等六倉、監收糧斛。

    其按察司收糧副使僉事、仍兼巡歷地方 ○八年、添設陜西慶陽府通判一員、分管定邊便利、寧塞、利益、臣積、宏阜、常積、七倉。

    延安府添設通判二員。

    一員、分管廣盈、永充、廣有、永益、廣足、永盈、富有、七倉。

    一員、分管府谷縣倉、並清水、廣濟、豐盈、神木、柏林、阜益、常盈、七倉 ○又添設浙江寧紹台溫四府通判各一員、專管沿海衛所倉 ○又添設河南開封、懷慶、江西袁州、福建福州等府、通判各一員、管糧 ○又添設山西尉州判官一員、專管收支天城陽和二處倉場糧草。

    渾源州判官一員、專管收支大同右衛倉場糧草 ○又添設陜西靜寧州判官三員、分管甘州、肅州、山丹、三倉。

    秦州判官三員、分管涼州、鎮番、永昌、三倉。

    河州判官二員、分管西寧、莊浪、二倉。

    蘭縣縣丞二員、分管鎮夷、高臺、二倉。

    金縣縣丞一員、分管古浪倉。

    布按二司監收官、照舊監督 ○九年、添設廣西布政司參政一員、管糧 ○十一年、添設河南布政司右參議一員、管糧 ○又添設四川重慶府通判、潼川州同知、內江、仁壽、南溪、嶽池、鄰水、大竹、夾江、遂寧等縣主簿各一員、專管收糧 ○又題準、大同糧草缺官收放、添除判官五員、俱隸蔚州等州帶俸 ○十二年、令戶部郎中一員、總理遼東糧儲。

    其山東布按二司官、仍舊監督 ○又添設陜西鞏昌府階州判官一員、收放岷州倉糧。

    徽州判官一員、收放洮州食糧。

    隴西縣縣丞一員、收放西固城倉糧 ○十三年、令四川福建布政司、於堂上官內、各委一員管糧 ○又添設陝西慶陽府通判一員、管糧 ○十五年、令山東布政司、於見任參議內、推委一員管糧 ○又取回遼東總理糧儲郎中、令巡撫都禦史督同山東布按二司官、禁革姦弊 ○十六年、添設貴州布政司右參政一員、管糧 ○又令仍差郎中二員、分理遼東大同糧草 ○又添設山西澤州代州同知各一員、管糧 ○十八年、添設湖廣郴州同知一員、管糧 ○二十年、添設陜西平涼府通判一員、專管糧草 ○又添設鞏昌府通判一員、管理靖虜衛廣盈倉、打剌赤堡安定會寧二倉 ○又題準、金復海蓋等衛、添設監收糧斛州同知各一員、於濟南府屬州帶俸 ○二十二年、差給事中查盤邊儲 ○二十三年、添設大同判官一員、收放平虜衛倉場糧草。

    吏目一員、收放井坪所倉場糧草。

    俱於大同所屬州支俸 ○又添設四川布政司參政一員、管糧 ○弘治一年題準、陜西布政司參議、移駐涼州、管理西寧、莊浪、廣儲、常盈、豐盈等五倉。

    按察司委副使或僉事一員、前去甘州、管理甘肅、永豐、永昌、鎮夷、富積、肅州等六倉。

    請敕分投監督收放 ○五年奏準、陜西都行二司所屬四十七衛所地方廣闊、一僉事不能周遍。

    將前設僉事一員、仍照前項分轄地方、整理糧儲、提督行都司甘州等一十五衛屯田。

    一員、專管都司所屬三十七衛所屯田糧草 ○十四年、添設山西大同府通判三員。

    一員於東路天城陽和二城、一員於左右威遠三城、一員於平虜井坪朔州三城、專管各倉場糧草。

    仍令巡撫都禦史、及管糧郎中提督。

    各衛原設判官吏目、盡行裁革 ○十五年奏準、固原洮岷等衛屯田、仍令固原管糧僉事專一管理、請敕行事 ○十六年、添除通判二員、於鞏昌府帶俸。

    一駐劄甘州、管西自永昌至肅州倉場。

    一駐劄涼州、管東自紅城子堡至鎮番倉場。

    專一往來監督收放 ○又添設遼東通判一員、分管錦義、寧遠、廣寧等前後中右屯七衛。

    令自在州知州、帶管定邊左右中、金州、復州、海州、蓋州、七衛。

    安樂州知州、帶管定遼前後、瀋陽、鐵嶺、遼海、三萬、東寧、七衛。

    各倉糧 ○正德二年、將原裁革添設山西按察司僉事、照舊另選一員、前去管理 ○六年、令山東沿海軍糧、查照安東事例、青登萊三府、各專委通判一員、監督收放。

    依時催徵 ○九年議準、四川巡撫每年坐委布政司堂上官一員、親詣江油龍州等處駐劄、督催各該府州委官運納松潘錢糧 ○十年、添設湖廣銅鼓、五開、大庸、永定等邊衛、管糧通判共二員。

    裁革澧州管糧判官 ○十二年、準給甘肅管糧僉事一員關防 ○又題準、令雲南管理鹽法參政兼管糧儲 ○十三年、命鑄延綏管糧僉事二員關防印記 ○又添設寧夏鄰近府、分通判一員、管理糧草 ○又令於平涼府添注通判一員、管理本鎮東西中三路糧草 ○嘉靖元年、題設遼東分守道、以山東布政司參政或參議一員、總理糧儲 ○又議準、松茂二邊軍糧、除添設通判一員、專在松潘駐劄外。

    其江油灌縣糧運可通去處、於各府同知通判員內、每內輪差一員、前往二縣駐劄管理 ○七年、令原駐涼州布政司分守官、移駐莊浪、分管莊浪鎮羌一帶倉糧。

    原駐甘州按察司分巡官、移駐涼州、分管涼州永昌鎮番古浪千戶所倉糧。

    甘州管糧僉事、照舊管理甘州等五衛、并山丹衛高臺千戶所倉糧。

    肅州兵備副使、就近管理肅州衛鎮夷千戶所倉糧。

    西寧兵備副使、就近管理西寧衛倉糧 ○八年奏準、差都禦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