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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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臚寺 國初置侍儀司、為從六品衙門。

    職專朝會賓客吉兇禮儀之事。

    洪武九年、改為殿庭儀禮司。

    設使、副、承奉、鳴贊、序班。

    十三年、革承奉、添設司儀。

    十九年、更使為司正、副為左右司副。

    三十年、始改鴻臚寺、陞正四品衙門。

    定設卿、左右少卿、左右寺丞。

    屬官、主簿、司儀司賓署各署丞、鳴贊、序班等官。

    後又設外夷通事亦隸焉 凡朝賀等禮、本寺合用官員 每日 皇極門朝參 掌禮堂上官一員  奏事堂上官一員 鳴贊一員     糾儀序班二員 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引人并舉案等項序班各七員 傳贊序班四員   門洞糾儀序班二員【添設】 催人序班二員 午門外鳴贊二員   引朝見糾儀序班四員 朔朢日 皇極殿朝參 掌禮堂上官一員  奏事堂上官一員 鳴贊一員     糾儀序班四員 齊文武班序班四員 傳贊序班八員 皇極門外鳴贊二員  糾儀序班二員 擺班序班四員   催人序班二員 掖門糾儀序班四員 萬壽聖節 掌禮官一員    宣表目官一員 宣表官一員    緻詞官一員【以上俱堂上官】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二員 接贊鳴贊五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二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陳設表案序班二員 舉玉帛案序班二員 陳設方物案序班每案四員 導引表案序班二員 東西引進表官序班各二員 東西引官吏監生人等序班各二員 東西角門、左右掖門、金水橋、催人序班各四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并撒方物案序班十四員 正旦冬至同、但添傳制官一員 東宮千秋節 掌禮官一員    宣箋目官一員 宣箋官一員    緻詞官一員【以上俱堂上官】 內贊鳴贊一員   典儀官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接贊鳴贊二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五員 陳設箋案序班四員 舉玉帛案序班四員 陳設方物案序班二員 導引箋案序班二員 殿前序班二員   引進箋官序班四員 齊文武班并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十員 正旦冬至同、但添傳令官一員 進曆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制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四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引進曆上殿官序班二員 設曆案并舉案序班四員 扶案序班一員 東西引進曆官序班各二員 引外夷人員通事序班八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弘政門、宣治門、糾儀并催人序班各二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三員 進春同、但不用傳制官、添緻詞官一員。

    扶寶山芒神序班一員 郊祀駕回 掌禮堂上官一員  緻詞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二員   對贊鳴贊二員 通贊鳴贊四員   東西擺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殿內、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弘政門、宣治門、糾儀催人序班各三員 聽受 誓戒同、但不用緻詞官、添傳制官一員 頒詔 掌禮堂上官一員  宣詔堂上官一員 扶詔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對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扶案序班二員   陳設案序班六員 齊文武官序班各三員 皇極殿東丹陛上、傳贊序班三員 東纏腰至皇極門北、傳贊序班三員 內糾儀序班二員 皇極門北至南、傳贊序班二員 皇極門南至午門北、傳贊序班二員 午門南至端門北、傳贊序班六員 端門南至承天門北、傳贊序班六員 承天門外、對贊鳴贊一員 承天門外、通贊鳴贊三員 承天門外東、傳贊序班二員 承天門外西、傳贊序班二員 承天門外橋南、東西齊文武序班六員 外糾儀序班二員 冊封遣官傳制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制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四員 對贊鳴贊二員 殿上、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 設冊案、節案、寶案、并舉案、序班每案四員 東西引遣官序班各二員 東西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序班各三員 進士傳臚 掌禮堂上官一員  傳臚堂上官三員 緻詞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一員 通贊鳴贊二員   對贊鳴贊二員 東西引進士序班五員 舉黃榜案序班四員 導案堂上官二員 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 東西傳贊等項序班各三員 殿內、丹墀、糾儀序班各三員 進士上表 引狀元進表、序班二員。

    餘同前。

    但無傳臚緻詞官 經筵 掌禮堂上官一員  內贊鳴贊二員 舉禦案序班二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