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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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有勘別用者、亦從吏部推舉
凡記注起居、及編纂章奏。
萬曆三年、內閣題準、倣國初起居注官遺意、令日講官、日輪一員、專記注起居、錄聖諭詔敕冊文等項。
其諸司章奏、另選講讀並史官六員、專管編纂、以吏戶禮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員、常川在館供事。
聖諭詔敕等項、令兩房官、錄送記注。
其各曹章奏、六科奉旨發抄到部、即全錄送閣、轉發編纂。
月終、將記注編纂等稿、送內閣公同各官、投匱封鎖、年終、並入大匱、藏之東閣左右。
每常朝、禦皇極門、即輪該日記注起居、並編纂官、共四員、列於東班各科給事中之上若午朝、禦會極門、列於禦座西稍南。
及遇郊祀、耕耤、幸學、大閱諸典禮、亦令侍班隨從紀錄凡駕詣郊壇或巡狩、行幸、親征。
內閣官扈從、制敕房官隨行書辦。
遇有敕旨、即時撰寫 凡內閣收貯 禦製文字、實錄、玉牒副本、古今書籍、及紙劄筆墨等項。
典籍等官收掌。
嘉靖七年、令學士一員、編纂禦劄 凡內閣擬撰各王府冊誥、及文官誥敕、進稿畢、編類勘合。
中書舍人領出書寫、原稿繳納。
奏捷、並賀謝等緻詞。
鴻臚寺領出宣念 凡兩京鄉試、及會試考試官。
禮部奏行本院會試於大學士學士等官、鄉試於春坊司經局官、及本院講讀修撰內、內閣具名奏請欽命。
其會試同考試史官、於本院講讀官、及春坊司經局官內、與各衙門官相兼推選。
收掌試卷、用制敕房官一員 凡武舉會試考試官。
兵部奏行內閣、於本院學士講讀修撰、及坊局官內、具名、奏請欽命 凡殿試讀卷官。
內閣於大學士學士等官內具名、從禮部奏請、至日、與各衙門該讀卷官、詳定試卷。
次日同詣文華殿、內閣官、將第一甲三卷、以次進讀、俟禦筆批定、出、將二甲三甲姓名、填寫黃榜。
又次日早、同詣中極殿、內閣官進至禦座前、以次拆卷將姓名籍貫 面奏。
司禮監官、授制敕房官填榜畢。
開寫傳臚帖子。
內閣官一員、捧榜至皇極殿、授禮部尚書。
制敕房官、將帖子授鴻臚寺官傳臚。
其受卷、彌封、掌卷官。
從內閣於本院、及春坊等官、並制敕房官內推選、與各衙門官相兼執事 凡進士登科立石題名於國子監。
從禮部奏請欽命內閣大學士一員撰文 凡頒詔。
內閣官一員、捧詔自皇極殿左門入。
至中極殿、候駕興、捧出至皇極殿、授于禮部尚書 凡朝鮮等國、頒詔等差。
學士等官充正使、從禮部奏請欽點 凡東宮、及親王冠禮、內閣官充賓贊。
婚禮、充納徵等使。
從禮部奏請欽命 凡冊封親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從禮部奏請欽點。
其祭告祈禱、或遣學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貼黃。
奏請命學士等官一員、同該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闕右門清理、本院官專管撰述 凡聖節、冬至、正旦大朝賀。
及頒詔、進實錄等大禮。
本院講讀編檢等官四員、于皇極殿寶座東、向西、與中書舍人對立侍班 凡東宮千秋節、及冬至、正旦朝賀。
本院修撰等官二員、於文華殿內、與春坊司經局官對立侍班 凡郊祀慶成等宴。
本院學士侍坐殿內、在文官四品之上。
正統三年、內閣辦事者、六品亦坐殿內、列學士之下。
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另列于丹陛之東西稍北。
其預經筵者、與講讀官俱坐于中左門 凡聖駕幸國子監、聽講。
本院學士、侍坐于三品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印信。
缺官掌管、俱從內閣題請。
奉旨、吏部補本銓注凡每年春秋祭 文廟。
傳制、專遣內閣大學士、或禮部尚書。
其分獻、用本院官二員 凡庶吉士。
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考選、送院讀書、奏請學士以上等官二員教習。
本院仍行戶部給燈油錢、兵部撥皂隸、刑部給紙劄、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順天府給筆墨、光祿寺給酒飯。
內閣按月考試、俟有成效、奏請送吏部銓注本院、并除各衙門職事 凡禮部奏請考試歲貢生員、及乞恩就教舉人。
吏部奏請考試願就教職歲貢生員。
該部官、赴內閣領題送卷、本院官批定進呈
萬曆三年、內閣題準、倣國初起居注官遺意、令日講官、日輪一員、專記注起居、錄聖諭詔敕冊文等項。
其諸司章奏、另選講讀並史官六員、專管編纂、以吏戶禮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員、常川在館供事。
聖諭詔敕等項、令兩房官、錄送記注。
其各曹章奏、六科奉旨發抄到部、即全錄送閣、轉發編纂。
月終、將記注編纂等稿、送內閣公同各官、投匱封鎖、年終、並入大匱、藏之東閣左右。
每常朝、禦皇極門、即輪該日記注起居、並編纂官、共四員、列於東班各科給事中之上若午朝、禦會極門、列於禦座西稍南。
及遇郊祀、耕耤、幸學、大閱諸典禮、亦令侍班隨從紀錄凡駕詣郊壇或巡狩、行幸、親征。
內閣官扈從、制敕房官隨行書辦。
遇有敕旨、即時撰寫 凡內閣收貯 禦製文字、實錄、玉牒副本、古今書籍、及紙劄筆墨等項。
典籍等官收掌。
嘉靖七年、令學士一員、編纂禦劄 凡內閣擬撰各王府冊誥、及文官誥敕、進稿畢、編類勘合。
中書舍人領出書寫、原稿繳納。
奏捷、並賀謝等緻詞。
鴻臚寺領出宣念 凡兩京鄉試、及會試考試官。
禮部奏行本院會試於大學士學士等官、鄉試於春坊司經局官、及本院講讀修撰內、內閣具名奏請欽命。
其會試同考試史官、於本院講讀官、及春坊司經局官內、與各衙門官相兼推選。
收掌試卷、用制敕房官一員 凡武舉會試考試官。
兵部奏行內閣、於本院學士講讀修撰、及坊局官內、具名、奏請欽命 凡殿試讀卷官。
內閣於大學士學士等官內具名、從禮部奏請、至日、與各衙門該讀卷官、詳定試卷。
次日同詣文華殿、內閣官、將第一甲三卷、以次進讀、俟禦筆批定、出、將二甲三甲姓名、填寫黃榜。
又次日早、同詣中極殿、內閣官進至禦座前、以次拆卷將姓名籍貫 面奏。
司禮監官、授制敕房官填榜畢。
開寫傳臚帖子。
內閣官一員、捧榜至皇極殿、授禮部尚書。
制敕房官、將帖子授鴻臚寺官傳臚。
其受卷、彌封、掌卷官。
從內閣於本院、及春坊等官、並制敕房官內推選、與各衙門官相兼執事 凡進士登科立石題名於國子監。
從禮部奏請欽命內閣大學士一員撰文 凡頒詔。
內閣官一員、捧詔自皇極殿左門入。
至中極殿、候駕興、捧出至皇極殿、授于禮部尚書 凡朝鮮等國、頒詔等差。
學士等官充正使、從禮部奏請欽點 凡東宮、及親王冠禮、內閣官充賓贊。
婚禮、充納徵等使。
從禮部奏請欽命 凡冊封親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從禮部奏請欽點。
其祭告祈禱、或遣學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貼黃。
奏請命學士等官一員、同該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闕右門清理、本院官專管撰述 凡聖節、冬至、正旦大朝賀。
及頒詔、進實錄等大禮。
本院講讀編檢等官四員、于皇極殿寶座東、向西、與中書舍人對立侍班 凡東宮千秋節、及冬至、正旦朝賀。
本院修撰等官二員、於文華殿內、與春坊司經局官對立侍班 凡郊祀慶成等宴。
本院學士侍坐殿內、在文官四品之上。
正統三年、內閣辦事者、六品亦坐殿內、列學士之下。
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另列于丹陛之東西稍北。
其預經筵者、與講讀官俱坐于中左門 凡聖駕幸國子監、聽講。
本院學士、侍坐于三品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印信。
缺官掌管、俱從內閣題請。
奉旨、吏部補本銓注凡每年春秋祭 文廟。
傳制、專遣內閣大學士、或禮部尚書。
其分獻、用本院官二員 凡庶吉士。
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考選、送院讀書、奏請學士以上等官二員教習。
本院仍行戶部給燈油錢、兵部撥皂隸、刑部給紙劄、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順天府給筆墨、光祿寺給酒飯。
內閣按月考試、俟有成效、奏請送吏部銓注本院、并除各衙門職事 凡禮部奏請考試歲貢生員、及乞恩就教舉人。
吏部奏請考試願就教職歲貢生員。
該部官、赴內閣領題送卷、本院官批定進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