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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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衛 安莊衛
安南衛 普安衛
烏撒衛 畢節衛
赤水衛 永寧衛
黃平守禦千戶所 普市守禦千戶所
萬全都司所屬宣府前等一十六衛所、共牛一千一百二十八隻
宣府前衛 宣府左衛
宣府右衛 懷來衛
隆慶左衛 隆慶右衛
保安右衛 永寧衛
開平衛 長安嶺堡
雲州堡 龍門衛
美峪守禦千戶所 永寧後衛
龍門守禦千戶所 興和守禦千戶所
四川都司所屬成都右等二十三衛所、共牛一萬三千三百三十五隻
成都右衛 成都中衛
成都前衛 成都後衛
寧川衛 敘南衛
瀘州衛 重慶衛
利州衛 松潘衛
茂州衛 建昌衛
寧番衛 鹽井衛
建昌前衛 越嶲衛
會川衛 保寧守禦千戶所
青川守禦千戶所 大渡河守禦千戶所
雅州守禦千戶所 黔江守禦千戶所
灌縣守禦千戶所
遼東都司所屬定遼左等二十四衛、共牛五千一百八隻
定遼左衛 定遼中衛
定遼前衛 定遼後衛
東寧衛 瀋陽中衛
鐵嶺衛 三萬衛
遼海衛 海州衛
蓋州衛 復州衛
金州衛 廣寧衛
廣寧左衛 廣寧右衛
廣寧中衛 廣寧左屯衛
廣寧右屯衛 廣寧中屯衛
廣寧前屯衛 廣寧後屯衛
義州衛 寧遠衛
福建都司所屬汀州等一十三衛共牛五千二百一十四隻
汀州衛 建寧衛
延平衛 邵武衛
永寧衛 鎮東衛
漳州衛 福州左衛
福州右衛 福州中衛
平海衛 泉州衛
興化衛
直隸永清等三衛、共牛三千一百一十七隻
永清衛 寧山衛
興州後屯衛
中都留守司所屬鳳陽等九衛所、共牛一萬二百一十九隻
鳳陽衛 鳳陽中衛
鳳陽右衛 留守左衛
留守中衛 懷遠衛
長淮衛
皇陵衛 洪塘湖屯田千戶所
見今報冊屯牛、共五萬三千一百六十四隻
遼東都司五千一百三十一隻
山東都司三百九十五隻
福建都司四千三百九十二隻
福建行都司二百五十六隻
廣西都司四百五十九隻
貴州都司二千一百五十六隻
四川都司四千七百七十一隻
四川行都司八千五百六十六隻
湖廣都司五千四百三十一隻
湖廣行都司一千六百三隻
山西行都司一千一十九隻
萬全都司一千三百八十五隻
陝西都司寧夏左屯等衛、共一萬四千六百九十隻
直隸寧山衛二千八百二十一隻
直隸興州後屯衛八十九隻
永樂二年、令太僕寺給山東屯牛
○又令陝西蘭州等衛屯牛、凡百人、官共給牛一隻
○宣德以後、各處衛分牛隻數目、俱由五軍都督府照會工部立案備照。
倒死者、著令買補。
孳生者、查勘明白、年終依例造冊、奏送該府、轉行工部知會 ○弘治八年議準、南京廣洋等衛、洪武永樂年間、俵散屯牛無存。
每年造報虛冊、科害屯軍。
悉令除豁裁革 ○嘉靖十四年、令發太倉銀六千兩、與甘肅佃種荒田軍民、收買牛隻犁鏵。
其牛隻、秋成不必收價、責令餵養。
如有倒死盜賣、嚴併追補。
遇事故頂聞等項、務將原給牛犁告官、隨田交割
倒死者、著令買補。
孳生者、查勘明白、年終依例造冊、奏送該府、轉行工部知會 ○弘治八年議準、南京廣洋等衛、洪武永樂年間、俵散屯牛無存。
每年造報虛冊、科害屯軍。
悉令除豁裁革 ○嘉靖十四年、令發太倉銀六千兩、與甘肅佃種荒田軍民、收買牛隻犁鏵。
其牛隻、秋成不必收價、責令餵養。
如有倒死盜賣、嚴併追補。
遇事故頂聞等項、務將原給牛犁告官、隨田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