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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過此二途。
迩後羲之、獻之,并造其極,其為狀也,輪囷蕭索,則《虞頌》以嘉氣非雲;離會飄流,則《曹風》以麻衣似雪:盡能窮其神妙也。
衛恒祖述飛白,而造散隸之書,開張隸體,微露其白,拘束于飛白,蕭灑于隸書,處其季孟之間也。
(劉彥祖《飛曰贊》雲:“蒼颉觀鳥,悟迹興文。
名繁類殊,有革有因。
世絕常妙,索草鐘真。
爰有飛白,貌豔藝珍。
若乃較析毫芒,纖微和惠。
素翰冰鮮,蘭墨電制。
直準箭飛,屈拟蠖勢。
”)梁武帝謂蕭子雲言:“頃見王獻之書,白而不飛,卿書飛而不白,可斟酌為之,令得其衷。
”子雲乃以篆文為之,雅合帝意。
既括镞而藉羽,則望遠而益深。
雖創法于八分,實窮微于小篆。
其後歐陽詢得之。
蔡伯喈,即飛白之祖也。
贊曰:“妙哉飛白,祖自八分。
有美君子,潤色斯文。
絲萦箭激,電繞雪雰。
淺如流霧,濃若屯雲。
舉衆仙之奕奕,舞群鶴之紛紛。
誰其覃思,于戲蔡君。
” ○草書 案草書者,後漢征士張伯英之所造也。
梁武帝《草書狀》曰:“蔡邕雲:‘昔秦之時,諸侯争長,簡檄相傳,望烽走驿。
以篆隸之難,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書,蓋今草書是也。
’餘疑不然。
創制之始,其閑者鮮,且此書之約略,既是蒼黃之世,何粗魯而能識之?”又雲:“杜氏之變隸,亦由程氏之改篆。
其先出自杜氏,以張為祖,以衛為父,索為伯叔,二王為兄弟,薄為庶息,羊為仆隸者。
”懷瓘以為諸侯争長之日,則小篆及楷隸未生,何但于草。
蔡公不宜至此,誠恐後誣。
案杜度漢章帝時人,元帝朝史遊已作草,又評羊薄等,未曰知書也。
歐陽詢與楊驸馬書章草《千文》,批後雲:“張芝草聖,皇象八絕。
并是章草,西晉悉然。
迨乎東晉,王逸少與從弟洽變章草為今草,韻媚宛轉,大行于世,章草幾将絕矣。
”懷瓘案,右軍之前,能今草者不可勝數,諸君之說,一何孟浪。
欲杜衆口,亦猶蹑履減迹,扣鐘銷音也。
又王愔雲:“稿書者,若草非草,草行之際者。
”非也。
案稿亦草也,因草呼稿,正如真正書寫而又塗改,亦謂之草稿,豈必草行之際,謂之草者。
蓋取諸渾沌,天造草昧之意也,變而為草法此也。
故孔子曰“禅谌草創之”是也。
楚懷王使屈原造憲令,草稿未成,上官氏見欲奪之。
又董仲舒欲言災異,草稿未上,主父偃竊而奏之,并是也。
如淳曰:“所作起草為稿。
”姚察曰:“草猶粗也,粗書為本曰‘稿’。
”蓋草書之文,祖出于此;草書之先,因于起草。
自杜度妙于章草,崔瑗、崔寔父子繼能,羅晖、趙襲亦法此藝。
襲與張芝相善,芝自雲:“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
”然伯英學崔、杜之法,溫故知新,因而變之,以成今草,轉精其妙。
字之體勢,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而血脈不斷。
及其連者,氣候通而隔行。
唯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繼前行之末,世稱一筆書者起自張伯英,即此也。
實亦約文該思,應指宣言,列缺施鞭,飛廉縱辔也。
伯英雖始草創,遂造其極。
(索靖《草書狀》雲:“聖皇禦世,随時之宜。
蒼颉既工,書契是為。
損之草隸,以崇簡易。
草書之狀也,宛若銀鈎,飄若驚鸾。
舒翼未發,若舉複安。
于是多才之英,笃藝之彥。
役心精微,躭思文憲。
守道兼權,觸類生變。
離析入體,靡形不判。
聘辭放手,雨行冰散。
高音翰厲,溢越流漫。
著絕藝于纨素,垂百代之殊觀。
”)張伯英,即草書之祖也。
贊曰:“草法簡略,省繁錄微。
譯言宣事,如矢應機。
霆不暇發,電不及飛。
征士已沒,道愈光輝。
明神在享,其靈有歇。
斯藝漫流,終古無絕。
” 論曰:夫卦象所以陰骘其理,文字所以宣載其能。
卦則渾天地之竊冥,秘鬼神之變化;文能以發揮其道,幽贊其功。
是知卦象者,文字之祖,萬物之根。
衆學分镳,馳骛不息。
或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也。
固須原心反本,無漫學焉。
今欲稽其濫觞,不可遵諸子之非,棄聖人之是。
先賢說文字所起,與八卦同作,又雲八卦非伏羲自重。
夫《易》者太古之書,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
彌綸乎天地,錯綜乎四時,究極人神,盛德大業也。
子曰:“學以聚之,問以辨之。
”蓋欲讨論根源,悉其枝派。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諸儒之說,是或不經。
左丘明恥之,愧無獨斷之明,以釋天下之惑。
孔安國雲:“宓羲造書契,代結繩。
”非也。
迩後羲之、獻之,并造其極,其為狀也,輪囷蕭索,則《虞頌》以嘉氣非雲;離會飄流,則《曹風》以麻衣似雪:盡能窮其神妙也。
衛恒祖述飛白,而造散隸之書,開張隸體,微露其白,拘束于飛白,蕭灑于隸書,處其季孟之間也。
(劉彥祖《飛曰贊》雲:“蒼颉觀鳥,悟迹興文。
名繁類殊,有革有因。
世絕常妙,索草鐘真。
爰有飛白,貌豔藝珍。
若乃較析毫芒,纖微和惠。
素翰冰鮮,蘭墨電制。
直準箭飛,屈拟蠖勢。
”)梁武帝謂蕭子雲言:“頃見王獻之書,白而不飛,卿書飛而不白,可斟酌為之,令得其衷。
”子雲乃以篆文為之,雅合帝意。
既括镞而藉羽,則望遠而益深。
雖創法于八分,實窮微于小篆。
其後歐陽詢得之。
蔡伯喈,即飛白之祖也。
贊曰:“妙哉飛白,祖自八分。
有美君子,潤色斯文。
絲萦箭激,電繞雪雰。
淺如流霧,濃若屯雲。
舉衆仙之奕奕,舞群鶴之紛紛。
誰其覃思,于戲蔡君。
” ○草書 案草書者,後漢征士張伯英之所造也。
梁武帝《草書狀》曰:“蔡邕雲:‘昔秦之時,諸侯争長,簡檄相傳,望烽走驿。
以篆隸之難,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書,蓋今草書是也。
’餘疑不然。
創制之始,其閑者鮮,且此書之約略,既是蒼黃之世,何粗魯而能識之?”又雲:“杜氏之變隸,亦由程氏之改篆。
其先出自杜氏,以張為祖,以衛為父,索為伯叔,二王為兄弟,薄為庶息,羊為仆隸者。
”懷瓘以為諸侯争長之日,則小篆及楷隸未生,何但于草。
蔡公不宜至此,誠恐後誣。
案杜度漢章帝時人,元帝朝史遊已作草,又評羊薄等,未曰知書也。
歐陽詢與楊驸馬書章草《千文》,批後雲:“張芝草聖,皇象八絕。
并是章草,西晉悉然。
迨乎東晉,王逸少與從弟洽變章草為今草,韻媚宛轉,大行于世,章草幾将絕矣。
”懷瓘案,右軍之前,能今草者不可勝數,諸君之說,一何孟浪。
欲杜衆口,亦猶蹑履減迹,扣鐘銷音也。
又王愔雲:“稿書者,若草非草,草行之際者。
”非也。
案稿亦草也,因草呼稿,正如真正書寫而又塗改,亦謂之草稿,豈必草行之際,謂之草者。
蓋取諸渾沌,天造草昧之意也,變而為草法此也。
故孔子曰“禅谌草創之”是也。
楚懷王使屈原造憲令,草稿未成,上官氏見欲奪之。
又董仲舒欲言災異,草稿未上,主父偃竊而奏之,并是也。
如淳曰:“所作起草為稿。
”姚察曰:“草猶粗也,粗書為本曰‘稿’。
”蓋草書之文,祖出于此;草書之先,因于起草。
自杜度妙于章草,崔瑗、崔寔父子繼能,羅晖、趙襲亦法此藝。
襲與張芝相善,芝自雲:“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
”然伯英學崔、杜之法,溫故知新,因而變之,以成今草,轉精其妙。
字之體勢,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而血脈不斷。
及其連者,氣候通而隔行。
唯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繼前行之末,世稱一筆書者起自張伯英,即此也。
實亦約文該思,應指宣言,列缺施鞭,飛廉縱辔也。
伯英雖始草創,遂造其極。
(索靖《草書狀》雲:“聖皇禦世,随時之宜。
蒼颉既工,書契是為。
損之草隸,以崇簡易。
草書之狀也,宛若銀鈎,飄若驚鸾。
舒翼未發,若舉複安。
于是多才之英,笃藝之彥。
役心精微,躭思文憲。
守道兼權,觸類生變。
離析入體,靡形不判。
聘辭放手,雨行冰散。
高音翰厲,溢越流漫。
著絕藝于纨素,垂百代之殊觀。
”)張伯英,即草書之祖也。
贊曰:“草法簡略,省繁錄微。
譯言宣事,如矢應機。
霆不暇發,電不及飛。
征士已沒,道愈光輝。
明神在享,其靈有歇。
斯藝漫流,終古無絕。
” 論曰:夫卦象所以陰骘其理,文字所以宣載其能。
卦則渾天地之竊冥,秘鬼神之變化;文能以發揮其道,幽贊其功。
是知卦象者,文字之祖,萬物之根。
衆學分镳,馳骛不息。
或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也。
固須原心反本,無漫學焉。
今欲稽其濫觞,不可遵諸子之非,棄聖人之是。
先賢說文字所起,與八卦同作,又雲八卦非伏羲自重。
夫《易》者太古之書,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
彌綸乎天地,錯綜乎四時,究極人神,盛德大業也。
子曰:“學以聚之,問以辨之。
”蓋欲讨論根源,悉其枝派。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諸儒之說,是或不經。
左丘明恥之,愧無獨斷之明,以釋天下之惑。
孔安國雲:“宓羲造書契,代結繩。
”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