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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夫椎輪為大辂之始,以椎輪之樸,不如大辂之華。
蓋以拙勝工,豈以文勝質。
若謂文勝質,諸子不逮周、孔,複何疑哉?或以法可傳,則輪扁不能授之于子。
是知一緻而百慮,異軌而同奔。
鐘、張雖草創稱能,二王乃差池稱妙。
若以居先則勝,鐘、張亦有所師,固不可文質先後而求之。
蓋一以貫之求其合,天下之達道也。
雖則齊聖跻神,妙各有最。
若真書古雅,道合神明,則元常第一;若真行妍美,粉黛無施,則逸少第一;若章草古逸,極緻高深,則伯度第一;若章則勁骨,天縱草則,變化無方,則伯英第一;其間備精諸體,唯獨右軍。
次至大令。
然子敬可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逸少可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
然此五賢,各能盡心,而際于聖。
或有侮毀,亦猶日月之蝕,無損于明。
白雲在天,瞻望悠邈。
固同為終古獨絕,百世之模楷。
高步于人倫之表,栖遲于墨妙之門。
不可以規矩其形,律呂其度。
鵬抟龍躍,絕迹霄漢,所謂得玄珠于赤水矣。
其或繼書者,雖百世可知。
然史籀、李斯,即字書累葉之祖。
其所制作,并神妙至極,蓋無等夷;八分書則伯喈制勝,出世獨立,誰敢比肩。
至如崔及小張、韋、衛、皇、索等,雖則同品,不居其最。
并不備載較量,然各峻彼雲峰,增其海派,使後世資瞻仰而露潤焉。
趙壹有貶草之論,仍笑重張芝書為秘寶者。
嗟夫!“道不同,不相為謀。
”夫藝之在己,如木之加實,草之增葉。
繪以衆色為章,食以五味而美。
亦猶八卦成列,八音克諧,聾瞽之人,不知其謂。
若知其故,耳想心識,自該通審,其不知,則聾瞽者耳。
庾尚書以臧否相推,而列九品,升阮研與衛瓘、索靖、韋誕、皇象、鐘會同居第三等,此若棠杜之樹,植橘柚之林。
又抑薄紹之與齊高帝等三十人同為第七等,亦猶屈鹽梅之量,處掾屬之伍。
李夫人以程邈居第一品,且書傳所載,程創為隸法。
其于工拙,蔑爾無聞,遺迹又無,何以知其品第?又雲梁氏石書雅勁于韋、蔡。
以梁比蔡,豈不懸絕。
又張昶,伯英之弟,妙于草、隸、八分,混兄之書,故謂之“亞聖”。
衛恒兼精體勢,時人雲得伯英之骨,并居第四,仍與漢王同流。
又黜桓玄、謝安、蕭子雲、釋智永、陸柬之等與王知敬同居第五等,若此數子,豈與埒能?耆好不同,又加之以言,況可盡之于剛柔消息,貴乎适宜,形象無常,不可典要,固難平也。
蕭子雲言欲作《二王論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
又雲:“頃得書,意轉深,點畫之間,所言不得盡其妙者,事事皆然。
”誠哉是言也! “藝成而下,德成而上。
”然書之為用,施于竹帛,千載不朽,亦猶愈沒沒而無聞哉!萬事無情,勝寄在我。
苟視迹而合趣,或循幹而得人。
雖身沉而名飛,冀托之以神契。
每見片善,何慶如之。
懷瓘恨不果遊目天府,備觀名迹,徒勤勞乎其所未聞,祈求乎其所未見。
今錄所聞見,粗如前列。
學慚于博,識不迨能。
繕奇缵異,多所未盡。
且如抱絕俗之才,孤秀之質,不容于世,或複何恨?故孔子曰:“博學深謀而不遇者衆矣,何獨丘哉!”然識貴行藏,行忌明潔。
至人晦迹,其可盡知? 開元甲子歲,廣陵卧疾,始焉草創。
其觸類生變,萬物為象,庶乎《周易》之體也;其一字褒貶,微言勸戒,竊乎《春秋》之意也;其不虛美,不隐惡,近乎馬遷之書也。
冀其衆美,以成一家之言。
雖知不知為上,然獨善之與兼濟,取舍其為孰多?童蒙有求,思盈半矣。
且二王既沒,書或在茲。
語曰:“能言之者,未必能行;能行之者,未必能言。
”何必備能而後為評。
歲洎丁卯,薦筆削焉。
系論 趙撰(字克勳) 昔犧後作易,周公創禮,孔父修雅,豈徒異之而已将,實大造化之根,出君臣之義,考風俗之正耳。
若三聖不作則後王何述,故天地非伏皇不昭,長幼非周公不序,雅頌又非孔子不列矣。
是三聖者,所謂能弘其道而由之也。
茲又論夫文字發轫,箋翰殊出,本于其初以迄今代。
三千餘載眇然難知,而書斷之為義也。
聞我後之所好述古能以方之,不謂其智乎。
較前人之尤工陳清頌以别之,不謂其白乎。
體物備象有大易之制,紀時錄号同春秋之典。
自古文逮草迹列十書,而詳其祖首神品,至能筆出三等而備厥。
人所謂執簡之太素,含毫之萬象。
申之宇宙,能事斯畢矣。
若是夫古或作之有不能評之,評之有不能文之,今斯書也,統三美而絕舉成一家。
以孤振雖非孔父所刊,猶是丘明同事。
偉哉!獨哉!君哉!臣哉!前載所不述,非夫人之能,誰究哉!
”夫椎輪為大辂之始,以椎輪之樸,不如大辂之華。
蓋以拙勝工,豈以文勝質。
若謂文勝質,諸子不逮周、孔,複何疑哉?或以法可傳,則輪扁不能授之于子。
是知一緻而百慮,異軌而同奔。
鐘、張雖草創稱能,二王乃差池稱妙。
若以居先則勝,鐘、張亦有所師,固不可文質先後而求之。
蓋一以貫之求其合,天下之達道也。
雖則齊聖跻神,妙各有最。
若真書古雅,道合神明,則元常第一;若真行妍美,粉黛無施,則逸少第一;若章草古逸,極緻高深,則伯度第一;若章則勁骨,天縱草則,變化無方,則伯英第一;其間備精諸體,唯獨右軍。
次至大令。
然子敬可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逸少可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
然此五賢,各能盡心,而際于聖。
或有侮毀,亦猶日月之蝕,無損于明。
白雲在天,瞻望悠邈。
固同為終古獨絕,百世之模楷。
高步于人倫之表,栖遲于墨妙之門。
不可以規矩其形,律呂其度。
鵬抟龍躍,絕迹霄漢,所謂得玄珠于赤水矣。
其或繼書者,雖百世可知。
然史籀、李斯,即字書累葉之祖。
其所制作,并神妙至極,蓋無等夷;八分書則伯喈制勝,出世獨立,誰敢比肩。
至如崔及小張、韋、衛、皇、索等,雖則同品,不居其最。
并不備載較量,然各峻彼雲峰,增其海派,使後世資瞻仰而露潤焉。
趙壹有貶草之論,仍笑重張芝書為秘寶者。
嗟夫!“道不同,不相為謀。
”夫藝之在己,如木之加實,草之增葉。
繪以衆色為章,食以五味而美。
亦猶八卦成列,八音克諧,聾瞽之人,不知其謂。
若知其故,耳想心識,自該通審,其不知,則聾瞽者耳。
庾尚書以臧否相推,而列九品,升阮研與衛瓘、索靖、韋誕、皇象、鐘會同居第三等,此若棠杜之樹,植橘柚之林。
又抑薄紹之與齊高帝等三十人同為第七等,亦猶屈鹽梅之量,處掾屬之伍。
李夫人以程邈居第一品,且書傳所載,程創為隸法。
其于工拙,蔑爾無聞,遺迹又無,何以知其品第?又雲梁氏石書雅勁于韋、蔡。
以梁比蔡,豈不懸絕。
又張昶,伯英之弟,妙于草、隸、八分,混兄之書,故謂之“亞聖”。
衛恒兼精體勢,時人雲得伯英之骨,并居第四,仍與漢王同流。
又黜桓玄、謝安、蕭子雲、釋智永、陸柬之等與王知敬同居第五等,若此數子,豈與埒能?耆好不同,又加之以言,況可盡之于剛柔消息,貴乎适宜,形象無常,不可典要,固難平也。
蕭子雲言欲作《二王論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
又雲:“頃得書,意轉深,點畫之間,所言不得盡其妙者,事事皆然。
”誠哉是言也! “藝成而下,德成而上。
”然書之為用,施于竹帛,千載不朽,亦猶愈沒沒而無聞哉!萬事無情,勝寄在我。
苟視迹而合趣,或循幹而得人。
雖身沉而名飛,冀托之以神契。
每見片善,何慶如之。
懷瓘恨不果遊目天府,備觀名迹,徒勤勞乎其所未聞,祈求乎其所未見。
今錄所聞見,粗如前列。
學慚于博,識不迨能。
繕奇缵異,多所未盡。
且如抱絕俗之才,孤秀之質,不容于世,或複何恨?故孔子曰:“博學深謀而不遇者衆矣,何獨丘哉!”然識貴行藏,行忌明潔。
至人晦迹,其可盡知? 開元甲子歲,廣陵卧疾,始焉草創。
其觸類生變,萬物為象,庶乎《周易》之體也;其一字褒貶,微言勸戒,竊乎《春秋》之意也;其不虛美,不隐惡,近乎馬遷之書也。
冀其衆美,以成一家之言。
雖知不知為上,然獨善之與兼濟,取舍其為孰多?童蒙有求,思盈半矣。
且二王既沒,書或在茲。
語曰:“能言之者,未必能行;能行之者,未必能言。
”何必備能而後為評。
歲洎丁卯,薦筆削焉。
系論 趙撰(字克勳) 昔犧後作易,周公創禮,孔父修雅,豈徒異之而已将,實大造化之根,出君臣之義,考風俗之正耳。
若三聖不作則後王何述,故天地非伏皇不昭,長幼非周公不序,雅頌又非孔子不列矣。
是三聖者,所謂能弘其道而由之也。
茲又論夫文字發轫,箋翰殊出,本于其初以迄今代。
三千餘載眇然難知,而書斷之為義也。
聞我後之所好述古能以方之,不謂其智乎。
較前人之尤工陳清頌以别之,不謂其白乎。
體物備象有大易之制,紀時錄号同春秋之典。
自古文逮草迹列十書,而詳其祖首神品,至能筆出三等而備厥。
人所謂執簡之太素,含毫之萬象。
申之宇宙,能事斯畢矣。
若是夫古或作之有不能評之,評之有不能文之,今斯書也,統三美而絕舉成一家。
以孤振雖非孔父所刊,猶是丘明同事。
偉哉!獨哉!君哉!臣哉!前載所不述,非夫人之能,誰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