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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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通商者,令盡納本色,不得已以其什之三征錢。
錢自下而上,則監惡無所容,而錢價貴,是一舉而兩利焉。
無蠲賦之虧,而有活民之實;無督責之難,而有完逋之漸。
今日之計莫便乎此。
夫樹谷而征銀,是畜羊而求馬也;倚銀而富國,吳倚酒而充饑也。
以此自愚,而其敝至于國與民交盡,是其計出唐、宋之季諸臣之下也。
又曰:自古以來,有國者之取于民為已悉矣,然不聞有火耗之說。
火耗之所由名,其起于征銀之代乎?原夫耗之所生,以一州縣之賦繁矣,戶戶而收之,铢铢而納之,不可以瑣細而上諸司府,是不得不資于火。
有火則必有耗,所謂耗者,特百之一二而已。
有賤丈夫焉,以為額外之征,不免幹于吏議。
擇人而食,未足厭其貪忄林,于是藉火耗之名,為巧取之術。
蓋不知起于何年,而此法相傳,代增一代,官重一官,以至于今。
于是官取其赢十二三,而民以十三輸國之十;裡胥又取其赢十一二,而民以十五輸國之十。
其取則薄于兩而厚于铢,其征收這數,者,必其地多而豪有力可以持吾之短長者也;铢者,必其窮下戶也。
雖多取之,不敢言也。
于是兩之加焉十二三,而铢之加焉十五六矣。
薄于正賦而厚于雜賦,正賦耳目之所先也,雜賦其所後也。
于是正賦之加焉十二三,而雜賦之加焉十七八矣。
解之藩司,謂之羨餘;貢諸節使,謂之常例。
責之以不得不為,護之以不可破,而生民之困未有甚于此時者矣。
愚嘗久于山東,山東之民無不疾首蹙額,而訴火耗之為虐者。
獨德州則不然,問其故,則曰:州之賦二萬九千,二為銀,八為錢也。
錢則無火耗之加,故民力纾于他邑也。
非德州之官皆賢,裡胥皆善人也,勢使之然也。
又聞長者言:近代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所以然者,錢重而難運,銀輕而易赍,難運則少取之而以為多,易赍則多取之而猶以為少。
非唐宋之吏多廉而今之吏貪也,勢使之然也。
然則銀之通,錢之滞;吏之寶,民之賊也!在有明之初,嘗禁民不得行使金銀,犯者準奸惡論。
夫用金銀,何奸之有?有重為之禁者,蓋逆知其弊之必至此也。
當時市肆所用皆唐宋錢,而制錢則偶一鑄造,以助其不足耳。
今也泉貨弱而害金興,市道窮而僞物作,國币奪于上,民力殚于下。
使陸贽、白居易、李翺之流而生今日,其咨嗟太息必有甚于唐之中葉者矣。
曰:子以火耗為病于民也,使改而征粟米,其無淋尖、踢斛,巧取于民之術乎?曰:吾未見罷任之倉官,甯家這鬥級,負米而行者也,必鬻銀而後去。
有兩車行于道,前為錢,後為銀,則大盜之所睨常在其後車焉。
然則豈獨今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河朔這間所名為響馬者,亦當倍甚于唐宋之時矣。
○五铢錢今世所傳五铢錢,皆雲漢物,非也。
南北朝皆鑄五铢錢,《魏書》言:“武定之初,私鑄濫惡,齊文襄王以錢文五铢名須稱實,宜稱錢一文重五铢者聽入市用,計百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铢,自餘皆準此為數。
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于市門,民間所用之稱皆準市稱以定輕重。
若重不五铢,或雖重五铢而多雜鉛錯,并不聽用。
然竟未施行。
”《隋書》:“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錢貨輕重不等,乃更鑄新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悉禁古錢及私錢。
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
自是錢币始台,百姓便之。
”是則改币之議,始于齊文襄,至隋文帝乃行之,而今之五铢亦大抵皆隋物也。
按四斤二兩是六十六兩,每一枚當重六分六厘,今五铢錢正符此數,不知漢制如何。
古錢惟五铢及開元通寶最多。
五铢,隋開皇元年鑄;開元,唐武德四年鑄。
○開元錢自宋以後,皆先有年号,而後有錢文。
唐之開元,則先有錢文而後有年号。
《舊唐書·食貨志》曰:“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铢四萦,積十錢重一兩。
”又曰:“開元錢之文,給事中歐陽詢制詞及書,時稱其工。
其字含八分及隸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自上及左;回環讀之,其義亦通。
流俗謂之開通元寶錢。
”馬永卿曰:“開元通寶,蓋唐二百八十九年獨鑄此錢,洛、并、幽、桂等處皆置監,故開元錢如此之多,而明皇紀号偶相合耳。
”《舊唐書》:“高宗乾封元年四月庚寅,改鑄乾封泉寶錢。
二年正月,罷乾封錢,複行開元通寶錢。
” ○錢法之變《太祖實錄》:“歲辛醜二月,置寶元局于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與曆代之錢相兼行使。
”至嘉靖,所鑄之錢最為精工。
隆慶、萬曆加重半铢,而前代之錢通行不廢。
予幼時見市錢多南宋年号,後至北方,見多汴宋年号,真行草字體皆備,間有一二唐錢。
自天啟、崇祯廣置錢局,括古錢以充廢銅,于是市人皆擯古錢不用。
而新鑄之錢彌多彌惡,旋鑄旋銷,寶源、寶泉二局隻為奸蠹之窟。
故嘗論古來之錢凡兩大變:隋時盡銷古錢,一大變;天啟以來,一大變也。
昔時錢法之弊,至于鵝眼、纟延環之類,無代不有。
然曆代之錢尚存,旬日之間便可澄汰。
今則舊錢已盡,即使良工更鑄,而海内之廣一時難遍,欲一市價而裕民财,其必用開皇之法乎? 自漢五铢以來,為曆代通行之貨。
未有廢古而專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
考之于史,魏熙平初,尚收令任城王澄上言:“請下諸州方鎮,其太和及新鑄五铢并古錢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
”梁敬帝太平元年,诏雜用古今錢。
《宋史》言:“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
”至如宋明帝泰始二年,則斷新錢,專用古錢矣。
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則以宋大觀錢一當五用矣。
昔之貴古錢如此。
近年聽爐頭之說,官吏、工徒無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錢銷盡,新錢愈雜。
地既愛寶,火常克金,遂有乏銅之患。
自非如隋文别鑄五铢,盡變天下之錢,古制不可得而複矣。
錢者,曆代通行之貨,雖易姓改命,而不得變古。
後之人主不知此義,而以年号鑄之錢文,于是易代之君,遂以為勝國之物而銷毀之,自錢文之有年号始也。
嘗考之于史,年号之興,皆自季世。
宋考武帝孝建初,鑄四铢,文曰“孝建”,一邊為“四铢”。
其後稍去“四铢”,專為“考建”。
廢帝景和二年,鑄二铢錢,文曰“景和”。
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更鑄錢,文曰“太和”、“五铢”。
孝莊帝永安二年,更鑄永安五铢。
此非永世流通之術,而高道穆乃以為:“論今據古,宜載年号。
”何其愚也! 近日河南、陝西各自行錢,不相流通,既非與民同利之術,而市肆之猾乘此以欺愚人,窘行旅。
《鹽鐵論》言:“币數變而民滋僞。
”亮哉,斯言矣!○銅乏銅之患,前代已言之。
江淹謂古劍多用銅,如昆吾、歐冶之類皆銅也。
楚子賜鄭伯金,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古金三品:黑金是鐵,赤金是銅,黃金是金。
夏後之時,九牧貢金,乃鑄鼎于荊山之下。
董安于之治晉陽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
荊轲之擊秦王,中銅柱。
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鑄金人十二,即銅人也。
阖闾冢銅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銅為椁。
戰國至秦,攻争紛亂,銅不充用,故以鐵足之。
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是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多。
年甚一年,歲甚一歲,漸染流遷,遂成風俗。
所以鐵工比肩,而銅工稍絕。
二漢之世,愈見其微。
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鑄三寶刀、二匕首。
天下百煉之精利,而悉是鑄鐵,不能複鑄銅矣。
考之于史,自漢以後,銅器絕少,惟魏明帝鑄銅人二,号曰翁仲;又鑄黃龍、鳳凰各一。
而武後鑄銅為九州鼎,用銅五十六萬七百一十二斤。
自此之外,寂爾無聞,止有銅馬、銅駝、銅匦之屬。
昭烈入蜀,僅鑄鐵錢。
而見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滄州之獅,無非黑金者矣。
○銅乏銅之患,前代已言之。
江淹謂古劍多用銅,如昆吾、歐冶之類皆銅也。
楚子賜鄭伯金,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古金三品:黑金是鐵,赤金是銅,黃金是金。
夏後之時,九牧貢金,乃鑄鼎于荊山之下。
董安于之治晉陽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
荊轲之擊秦王,中銅柱。
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鑄金人十二,即銅人也。
阖闾冢銅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銅為椁。
戰國至秦,攻争紛亂,銅不充用,故以鐵足之。
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是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年甚一年,歲甚一歲,漸染流遷,遂成風俗。
所以鐵工比肩,而銅工稍絕。
二漢之世,愈見其微。
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鑄三寶刀、二匕首。
天下百煉之精利,而悉是鑄鐵,不能複鑄銅矣。
考之于史,自漢以後,銅器絕少,惟魏明帝鑄銅人二,号曰翁仲;又鑄黃龍、鳳凰各一。
而武後鑄銅為九州鼎,用銅五十六萬七百一十二斤。
自此之外,寂爾無聞,止有銅馬、銅駝、銅匦之屬。
昭烈入屬,僅鑄鐵錢。
而見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滄州之獅,無非黑金者矣。
唐開元中,劉秩上議曰:“夫鑄錢用不贍者,在乎銅貴,銅貴則采用者衆。
夫銅以為兵,則不如鐵;以為器,則不如漆。
禁之無害,陛下何不禁于人?禁于人則銅無所用,銅益賤,則錢之用給矣。
”文宗禦紫宸殿,謂宰臣曰:“物輕錢重,如
錢自下而上,則監惡無所容,而錢價貴,是一舉而兩利焉。
無蠲賦之虧,而有活民之實;無督責之難,而有完逋之漸。
今日之計莫便乎此。
夫樹谷而征銀,是畜羊而求馬也;倚銀而富國,吳倚酒而充饑也。
以此自愚,而其敝至于國與民交盡,是其計出唐、宋之季諸臣之下也。
又曰:自古以來,有國者之取于民為已悉矣,然不聞有火耗之說。
火耗之所由名,其起于征銀之代乎?原夫耗之所生,以一州縣之賦繁矣,戶戶而收之,铢铢而納之,不可以瑣細而上諸司府,是不得不資于火。
有火則必有耗,所謂耗者,特百之一二而已。
有賤丈夫焉,以為額外之征,不免幹于吏議。
擇人而食,未足厭其貪忄林,于是藉火耗之名,為巧取之術。
蓋不知起于何年,而此法相傳,代增一代,官重一官,以至于今。
于是官取其赢十二三,而民以十三輸國之十;裡胥又取其赢十一二,而民以十五輸國之十。
其取則薄于兩而厚于铢,其征收這數,者,必其地多而豪有力可以持吾之短長者也;铢者,必其窮下戶也。
雖多取之,不敢言也。
于是兩之加焉十二三,而铢之加焉十五六矣。
薄于正賦而厚于雜賦,正賦耳目之所先也,雜賦其所後也。
于是正賦之加焉十二三,而雜賦之加焉十七八矣。
解之藩司,謂之羨餘;貢諸節使,謂之常例。
責之以不得不為,護之以不可破,而生民之困未有甚于此時者矣。
愚嘗久于山東,山東之民無不疾首蹙額,而訴火耗之為虐者。
獨德州則不然,問其故,則曰:州之賦二萬九千,二為銀,八為錢也。
錢則無火耗之加,故民力纾于他邑也。
非德州之官皆賢,裡胥皆善人也,勢使之然也。
又聞長者言:近代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所以然者,錢重而難運,銀輕而易赍,難運則少取之而以為多,易赍則多取之而猶以為少。
非唐宋之吏多廉而今之吏貪也,勢使之然也。
然則銀之通,錢之滞;吏之寶,民之賊也!在有明之初,嘗禁民不得行使金銀,犯者準奸惡論。
夫用金銀,何奸之有?有重為之禁者,蓋逆知其弊之必至此也。
當時市肆所用皆唐宋錢,而制錢則偶一鑄造,以助其不足耳。
今也泉貨弱而害金興,市道窮而僞物作,國币奪于上,民力殚于下。
使陸贽、白居易、李翺之流而生今日,其咨嗟太息必有甚于唐之中葉者矣。
曰:子以火耗為病于民也,使改而征粟米,其無淋尖、踢斛,巧取于民之術乎?曰:吾未見罷任之倉官,甯家這鬥級,負米而行者也,必鬻銀而後去。
有兩車行于道,前為錢,後為銀,則大盜之所睨常在其後車焉。
然則豈獨今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河朔這間所名為響馬者,亦當倍甚于唐宋之時矣。
○五铢錢今世所傳五铢錢,皆雲漢物,非也。
南北朝皆鑄五铢錢,《魏書》言:“武定之初,私鑄濫惡,齊文襄王以錢文五铢名須稱實,宜稱錢一文重五铢者聽入市用,計百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铢,自餘皆準此為數。
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于市門,民間所用之稱皆準市稱以定輕重。
若重不五铢,或雖重五铢而多雜鉛錯,并不聽用。
然竟未施行。
”《隋書》:“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錢貨輕重不等,乃更鑄新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悉禁古錢及私錢。
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
自是錢币始台,百姓便之。
”是則改币之議,始于齊文襄,至隋文帝乃行之,而今之五铢亦大抵皆隋物也。
按四斤二兩是六十六兩,每一枚當重六分六厘,今五铢錢正符此數,不知漢制如何。
古錢惟五铢及開元通寶最多。
五铢,隋開皇元年鑄;開元,唐武德四年鑄。
○開元錢自宋以後,皆先有年号,而後有錢文。
唐之開元,則先有錢文而後有年号。
《舊唐書·食貨志》曰:“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铢四萦,積十錢重一兩。
”又曰:“開元錢之文,給事中歐陽詢制詞及書,時稱其工。
其字含八分及隸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自上及左;回環讀之,其義亦通。
流俗謂之開通元寶錢。
”馬永卿曰:“開元通寶,蓋唐二百八十九年獨鑄此錢,洛、并、幽、桂等處皆置監,故開元錢如此之多,而明皇紀号偶相合耳。
”《舊唐書》:“高宗乾封元年四月庚寅,改鑄乾封泉寶錢。
二年正月,罷乾封錢,複行開元通寶錢。
” ○錢法之變《太祖實錄》:“歲辛醜二月,置寶元局于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與曆代之錢相兼行使。
”至嘉靖,所鑄之錢最為精工。
隆慶、萬曆加重半铢,而前代之錢通行不廢。
予幼時見市錢多南宋年号,後至北方,見多汴宋年号,真行草字體皆備,間有一二唐錢。
自天啟、崇祯廣置錢局,括古錢以充廢銅,于是市人皆擯古錢不用。
而新鑄之錢彌多彌惡,旋鑄旋銷,寶源、寶泉二局隻為奸蠹之窟。
故嘗論古來之錢凡兩大變:隋時盡銷古錢,一大變;天啟以來,一大變也。
昔時錢法之弊,至于鵝眼、纟延環之類,無代不有。
然曆代之錢尚存,旬日之間便可澄汰。
今則舊錢已盡,即使良工更鑄,而海内之廣一時難遍,欲一市價而裕民财,其必用開皇之法乎? 自漢五铢以來,為曆代通行之貨。
未有廢古而專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
考之于史,魏熙平初,尚收令任城王澄上言:“請下諸州方鎮,其太和及新鑄五铢并古錢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
”梁敬帝太平元年,诏雜用古今錢。
《宋史》言:“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
”至如宋明帝泰始二年,則斷新錢,專用古錢矣。
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則以宋大觀錢一當五用矣。
昔之貴古錢如此。
近年聽爐頭之說,官吏、工徒無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錢銷盡,新錢愈雜。
地既愛寶,火常克金,遂有乏銅之患。
自非如隋文别鑄五铢,盡變天下之錢,古制不可得而複矣。
錢者,曆代通行之貨,雖易姓改命,而不得變古。
後之人主不知此義,而以年号鑄之錢文,于是易代之君,遂以為勝國之物而銷毀之,自錢文之有年号始也。
嘗考之于史,年号之興,皆自季世。
宋考武帝孝建初,鑄四铢,文曰“孝建”,一邊為“四铢”。
其後稍去“四铢”,專為“考建”。
廢帝景和二年,鑄二铢錢,文曰“景和”。
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更鑄錢,文曰“太和”、“五铢”。
孝莊帝永安二年,更鑄永安五铢。
此非永世流通之術,而高道穆乃以為:“論今據古,宜載年号。
”何其愚也! 近日河南、陝西各自行錢,不相流通,既非與民同利之術,而市肆之猾乘此以欺愚人,窘行旅。
《鹽鐵論》言:“币數變而民滋僞。
”亮哉,斯言矣!○銅乏銅之患,前代已言之。
江淹謂古劍多用銅,如昆吾、歐冶之類皆銅也。
楚子賜鄭伯金,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古金三品:黑金是鐵,赤金是銅,黃金是金。
夏後之時,九牧貢金,乃鑄鼎于荊山之下。
董安于之治晉陽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
荊轲之擊秦王,中銅柱。
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鑄金人十二,即銅人也。
阖闾冢銅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銅為椁。
戰國至秦,攻争紛亂,銅不充用,故以鐵足之。
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是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多。
年甚一年,歲甚一歲,漸染流遷,遂成風俗。
所以鐵工比肩,而銅工稍絕。
二漢之世,愈見其微。
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鑄三寶刀、二匕首。
天下百煉之精利,而悉是鑄鐵,不能複鑄銅矣。
考之于史,自漢以後,銅器絕少,惟魏明帝鑄銅人二,号曰翁仲;又鑄黃龍、鳳凰各一。
而武後鑄銅為九州鼎,用銅五十六萬七百一十二斤。
自此之外,寂爾無聞,止有銅馬、銅駝、銅匦之屬。
昭烈入蜀,僅鑄鐵錢。
而見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滄州之獅,無非黑金者矣。
○銅乏銅之患,前代已言之。
江淹謂古劍多用銅,如昆吾、歐冶之類皆銅也。
楚子賜鄭伯金,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古金三品:黑金是鐵,赤金是銅,黃金是金。
夏後之時,九牧貢金,乃鑄鼎于荊山之下。
董安于之治晉陽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
荊轲之擊秦王,中銅柱。
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鑄金人十二,即銅人也。
阖闾冢銅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銅為椁。
戰國至秦,攻争紛亂,銅不充用,故以鐵足之。
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是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年甚一年,歲甚一歲,漸染流遷,遂成風俗。
所以鐵工比肩,而銅工稍絕。
二漢之世,愈見其微。
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鑄三寶刀、二匕首。
天下百煉之精利,而悉是鑄鐵,不能複鑄銅矣。
考之于史,自漢以後,銅器絕少,惟魏明帝鑄銅人二,号曰翁仲;又鑄黃龍、鳳凰各一。
而武後鑄銅為九州鼎,用銅五十六萬七百一十二斤。
自此之外,寂爾無聞,止有銅馬、銅駝、銅匦之屬。
昭烈入屬,僅鑄鐵錢。
而見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滄州之獅,無非黑金者矣。
唐開元中,劉秩上議曰:“夫鑄錢用不贍者,在乎銅貴,銅貴則采用者衆。
夫銅以為兵,則不如鐵;以為器,則不如漆。
禁之無害,陛下何不禁于人?禁于人則銅無所用,銅益賤,則錢之用給矣。
”文宗禦紫宸殿,謂宰臣曰:“物輕錢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