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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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于灤州下雲:“石晉割地,在平州之境。
”亦誤也。
元人作《宋史》,于《天文志》中,如“胡兵大起”、“胡主憂”之類,改日“北兵”、“北主”。
昴為胡星,改為“北星”。
惟“北河”下“一曰胡門”,則不能改也,仍其文。
書中凡“鹵”字皆改為“敵”。
至以金鹵為“金敵”。
【原注】《陳惟胡栓二書不改。
◎阿魯圖進宋史表元阿魯圖《進宋史表》曰:“厥後瀛國歸朝,吉王航海,齊亡而訪王,乃存秉節之臣;楚滅而谕魯公,堪矜守禮之國。
”《金史·忠義傳》序曰:“聖元诏修遼、金、宋史,史臣議凡例,前代之臣忠于所事者,請書之無諱。
朝廷從之。
”此皆宋世以來尊經儒重節義之效,其時之人心風俗猶有三代直道之遺,不獨元主之賢明也。
齊武帝使太子家令沈約撰《宋書》,疑立袁粲傳,審之于帝,帝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
” ○遼史《宋史·富粥傳》言:“使契丹,争‘獻’‘納’二字,聲色俱厲。
契丹主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
’複使劉六符來,弼歸奏曰:‘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
’朝廷竟以‘納’字與之。
”《遼史·興宗紀》亦雲:“感富弼之言,和議始定。
”而《劉六符傳》則曰:“宋遣使,增歲币以易十縣。
六符與耶律仁先使宋,定進貢名,宋難之。
六符曰:‘本朝兵強将勇,人人願從事于宋!若恣其俘獲,以飽所欲,與進貢字孰多?況大兵駐燕,萬一南進,何以禦之?顧小節,忘大患,悔将何及?’宋乃從之,歲币稱貢。
”《耶律仁先傳》亦同。
二史并脫脫監修,而不同如此。
○金史《金史》大抵出劉祁、元好問二君之筆,亦頗可觀,然其中多重見而涉于繁者。
孔毅父《雜說》謂:“自,昔史書兩人一事,必曰‘語在某人傳’。
《晉書》載王隐谏祖約奕棋一段,兩傳俱出,此為文繁矣。
”正同此病。
《海陵諸子傳》贊當引楚靈王曰:“餘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而反引荀首言:“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似為失當。
幽蘭之缢,承麟谥之曰“哀宗”,息州行省溢之曰“昭宗”,史從哀宗為定。
而《食貨志》末及《百官志》複有義宗之稱,不著何人所上。
金與元連兵二十餘年,書中雖稱大元,而内外之旨截然不移,是金人之作非元人之作,此其所以為善。
承麟即位不過一二日,而史猶稱之為末帝。
傳》。
其與宋之二王削其帝号者絕異,故知非一人之筆矣。
○元史《元史·列傳》八卷速不台,九卷雪不台,一人作兩傳。
十八卷完者都,十九卷完者拔都,亦一人作兩傳。
蓋其成書不出于一人之手。
宋濂《序》雲:“洪武元年十二月,诏修《元史》,臣濂、臣衤韋總裁。
二年二月丙寅開局。
八月癸酉書成。
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六十三卷。
”順帝時無《實錄》可征,因未得為完書。
上複诏儀曹遣使行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縣上之。
三年二月乙醜開局,七月丁亥書成。
紀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傳三十六卷。
凡前書有所未備,頗補完之。
總裁仍濂、衤韋二臣,而纂錄之士獨趙熏終始其事。
然則《元史》之成雖不出于一時一人,而宋、王二公與趙君亦難免于疏忽之咎矣;昔宋吳缜言:“方新書來上之初,若朝廷付之有司,委官覆定,使诘難糾駁。
審定刊修,然後下朝臣博議,可否如此。
”則初修者必不敢滅裂,審覆者亦不敢依違,庶乎得為完書,可以傳久。
乃曆代修史之臣皆務苟完,右文之君亦多倦覽,未有能行其說者也。
洪武中,嘗命解缙修正《元史》舛誤,其書留中不傳。
《世祖紀》:“中統三年二月,以興、松、雲三州隸上都。
”“四年五月,升上都路望雲縣為雲州,松山縣為松州。
”是三年尚未升州,預書為州者誤。
《本紀》有脫漏月者,《列傳》有重書年者。
《天文志》既載月五星淩犯,而《本紀》複詳書之,不免重出。
《志》未雲:“餘見《本紀》。
”亦非體。
諸《志》皆案牍之文,并無熔範。
如《河渠志》言“耿參政”、“阿裡尚書”,《祭祀志》言“田司徒”、“郝參政”,皆案牍中之稱謂也。
《張桢傳》有《複擴廓帖木兒書》曰:“江左日思薦食上國。
”此謂明太祖也。
晉陳壽《上諸葛孔明集表》曰:“伏惟陛下遠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诽謗之言,鹹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
”于此書見之矣。
《石抹宜孫傳》上言“大明兵”,下言“朝廷”,朝廷謂元也,内外之辭明白如此。
《順帝紀》:“大明兵取太平路”,“大明兵取集慶路”。
其時國号未為大明,曰大明者,史臣追書之也。
古人記事之文有不得不然者類如此。
○通鑒呂東萊《大事記》曰:“《史記·商君本傳》雲:‘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通鑒》削不告奸者一句,而以匿奸之罪為不告好之罪。
《本傳》又雲:‘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通鑒》削之。
《本傳》又雲:‘名田宅臣妾者以家次。
’《通鑒》削‘以家次’三字,皆當以《本傳》為正。
” 《孟子》以伐燕為宣王事,與《史記》不同。
《通鑒》以威王、宣王之卒各移下十年,以合孟子之書,今按《史記》王元年為周顯王之四十六年,歲在著雍閹茂。
又八年,燕王哙讓國于相子之。
又二年,齊破燕,殺王哙。
又二年,燕人立太子平,則己為王之十二年。
而孟子書“吾甚慚于孟子”,尚是宣王,何不以宣王之卒移下十二三年,則于孟子之書無不皆合,而但拘于十年之成數邪?《史記·萬石君列傳》:“慶嘗為太仆禦出。
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舉手曰:‘六馬。
’慶于諸子中最為簡易矣,然猶如此。
”太史公之意,謂慶雖簡易,而猶敬謹,不敢率爾即對。
其言簡易,正以起下文之意也。
《通鑒》去“然猶如此”一句,殊失本指。
《通鑒》:“漢武帝元光六年,以衛尉韓安國為材官将軍,屯漁陽,元朔元年,匈奴二萬騎入漢,殺遼西太守,略二千餘人,圍韓安國壁。
又人漁陽、雁門,各殺略千餘人。
”夫曰“國韓安國壁”,其為漁陽可知,而雲“又入漁陽”,則疏矣。
考《史記·匈奴傳》本文,則雲:“敗漁陽太守軍千餘人,圍漢将軍安國。
安國時千餘騎,亦且盡。
會燕救至,匈奴引去。
”其文精密如此。
《通鑒》改之不當。
《漢書·宣帝紀》:“五鳳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
”《通鑒》改之曰:“春正月,上幸甘泉郊泰。
”《考異》引《宣紀》雲:“三月行幸甘泉。
”而《宣紀》本無此文,不知溫公何所據? 光武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嘗複言軍旅。
皇太子嘗問軍旅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
此非爾所及。
”據《後漢書》本文,皇太子即明帝也。
《通鑒》乃書于建武十三年,則東海王缰尚為太子,亦為未允。
唐德宗貞元二年:李泌奏:“自集津至三門,鑿山開車道十八裡,以避底柱之險。
”按《舊唐書·李泌傳》并無此事,而《食貨志》曰:“開元二十二年八月,玄宗從京兆尹裴耀卿之言,置河陰縣及河陰倉,河清縣柏崖倉,三門東集津倉,三門西鹽倉。
開三門北山十八裡,以避湍險。
自江淮而溯鴻溝,悉納河陰倉,自河陰送納含嘉倉,又送納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于渭,以實京師,凡三年運七百萬石,省陸運之傭四十萬貫。
”又曰:“開元二十九年,陝郡大守李齊物鑿三門山以通運,辟三門巅輸岩險之地。
俾負索引艦,升于安流,自齊物始也。
天寶三載,韋堅代蕭靈,以水作廣運潭于望春樓之東而藏舟焉。
”是則北運始于耀卿,尚陸行十八裡;河運始于齊物,則直達于長安也,下距貞元四十五年,無緣有李泌複鑿三門之事。
○通鑒不載文人李因笃語予:“《通鑒》不載文人。
如屈原之為人,太史公贊之謂‘與日月争光’,而不得書于《通鑒》。
杜子美若非‘出師未捷’一詩為王叔文所吟,則姓名亦不登于簡牍矣。
”予答之曰:“此書本以資治,何暇錄及文人?昔唐丁居晦為翰林學士,文宗于麟德殿召對,因面授禦史中丞。
翼日制下,帝謂宰臣曰:‘居晦作得此官。
朕曾以時諺謂杜甫、李白輩為四絕問居晦,居晦曰:此非君上要知之事。
嘗以此記得居晦,今所以擢為中丞。
’如君之言,其識見殆出文宗下矣,”
”亦誤也。
元人作《宋史》,于《天文志》中,如“胡兵大起”、“胡主憂”之類,改日“北兵”、“北主”。
昴為胡星,改為“北星”。
惟“北河”下“一曰胡門”,則不能改也,仍其文。
書中凡“鹵”字皆改為“敵”。
至以金鹵為“金敵”。
【原注】《陳惟胡栓二書不改。
◎阿魯圖進宋史表元阿魯圖《進宋史表》曰:“厥後瀛國歸朝,吉王航海,齊亡而訪王,乃存秉節之臣;楚滅而谕魯公,堪矜守禮之國。
”《金史·忠義傳》序曰:“聖元诏修遼、金、宋史,史臣議凡例,前代之臣忠于所事者,請書之無諱。
朝廷從之。
”此皆宋世以來尊經儒重節義之效,其時之人心風俗猶有三代直道之遺,不獨元主之賢明也。
齊武帝使太子家令沈約撰《宋書》,疑立袁粲傳,審之于帝,帝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
” ○遼史《宋史·富粥傳》言:“使契丹,争‘獻’‘納’二字,聲色俱厲。
契丹主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
’複使劉六符來,弼歸奏曰:‘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
’朝廷竟以‘納’字與之。
”《遼史·興宗紀》亦雲:“感富弼之言,和議始定。
”而《劉六符傳》則曰:“宋遣使,增歲币以易十縣。
六符與耶律仁先使宋,定進貢名,宋難之。
六符曰:‘本朝兵強将勇,人人願從事于宋!若恣其俘獲,以飽所欲,與進貢字孰多?況大兵駐燕,萬一南進,何以禦之?顧小節,忘大患,悔将何及?’宋乃從之,歲币稱貢。
”《耶律仁先傳》亦同。
二史并脫脫監修,而不同如此。
○金史《金史》大抵出劉祁、元好問二君之筆,亦頗可觀,然其中多重見而涉于繁者。
孔毅父《雜說》謂:“自,昔史書兩人一事,必曰‘語在某人傳’。
《晉書》載王隐谏祖約奕棋一段,兩傳俱出,此為文繁矣。
”正同此病。
《海陵諸子傳》贊當引楚靈王曰:“餘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而反引荀首言:“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似為失當。
幽蘭之缢,承麟谥之曰“哀宗”,息州行省溢之曰“昭宗”,史從哀宗為定。
而《食貨志》末及《百官志》複有義宗之稱,不著何人所上。
金與元連兵二十餘年,書中雖稱大元,而内外之旨截然不移,是金人之作非元人之作,此其所以為善。
承麟即位不過一二日,而史猶稱之為末帝。
傳》。
其與宋之二王削其帝号者絕異,故知非一人之筆矣。
○元史《元史·列傳》八卷速不台,九卷雪不台,一人作兩傳。
十八卷完者都,十九卷完者拔都,亦一人作兩傳。
蓋其成書不出于一人之手。
宋濂《序》雲:“洪武元年十二月,诏修《元史》,臣濂、臣衤韋總裁。
二年二月丙寅開局。
八月癸酉書成。
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六十三卷。
”順帝時無《實錄》可征,因未得為完書。
上複诏儀曹遣使行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縣上之。
三年二月乙醜開局,七月丁亥書成。
紀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傳三十六卷。
凡前書有所未備,頗補完之。
總裁仍濂、衤韋二臣,而纂錄之士獨趙熏終始其事。
然則《元史》之成雖不出于一時一人,而宋、王二公與趙君亦難免于疏忽之咎矣;昔宋吳缜言:“方新書來上之初,若朝廷付之有司,委官覆定,使诘難糾駁。
審定刊修,然後下朝臣博議,可否如此。
”則初修者必不敢滅裂,審覆者亦不敢依違,庶乎得為完書,可以傳久。
乃曆代修史之臣皆務苟完,右文之君亦多倦覽,未有能行其說者也。
洪武中,嘗命解缙修正《元史》舛誤,其書留中不傳。
《世祖紀》:“中統三年二月,以興、松、雲三州隸上都。
”“四年五月,升上都路望雲縣為雲州,松山縣為松州。
”是三年尚未升州,預書為州者誤。
《本紀》有脫漏月者,《列傳》有重書年者。
《天文志》既載月五星淩犯,而《本紀》複詳書之,不免重出。
《志》未雲:“餘見《本紀》。
”亦非體。
諸《志》皆案牍之文,并無熔範。
如《河渠志》言“耿參政”、“阿裡尚書”,《祭祀志》言“田司徒”、“郝參政”,皆案牍中之稱謂也。
《張桢傳》有《複擴廓帖木兒書》曰:“江左日思薦食上國。
”此謂明太祖也。
晉陳壽《上諸葛孔明集表》曰:“伏惟陛下遠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诽謗之言,鹹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
”于此書見之矣。
《石抹宜孫傳》上言“大明兵”,下言“朝廷”,朝廷謂元也,内外之辭明白如此。
《順帝紀》:“大明兵取太平路”,“大明兵取集慶路”。
其時國号未為大明,曰大明者,史臣追書之也。
古人記事之文有不得不然者類如此。
○通鑒呂東萊《大事記》曰:“《史記·商君本傳》雲:‘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通鑒》削不告奸者一句,而以匿奸之罪為不告好之罪。
《本傳》又雲:‘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通鑒》削之。
《本傳》又雲:‘名田宅臣妾者以家次。
’《通鑒》削‘以家次’三字,皆當以《本傳》為正。
” 《孟子》以伐燕為宣王事,與《史記》不同。
《通鑒》以威王、宣王之卒各移下十年,以合孟子之書,今按《史記》王元年為周顯王之四十六年,歲在著雍閹茂。
又八年,燕王哙讓國于相子之。
又二年,齊破燕,殺王哙。
又二年,燕人立太子平,則己為王之十二年。
而孟子書“吾甚慚于孟子”,尚是宣王,何不以宣王之卒移下十二三年,則于孟子之書無不皆合,而但拘于十年之成數邪?《史記·萬石君列傳》:“慶嘗為太仆禦出。
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舉手曰:‘六馬。
’慶于諸子中最為簡易矣,然猶如此。
”太史公之意,謂慶雖簡易,而猶敬謹,不敢率爾即對。
其言簡易,正以起下文之意也。
《通鑒》去“然猶如此”一句,殊失本指。
《通鑒》:“漢武帝元光六年,以衛尉韓安國為材官将軍,屯漁陽,元朔元年,匈奴二萬騎入漢,殺遼西太守,略二千餘人,圍韓安國壁。
又人漁陽、雁門,各殺略千餘人。
”夫曰“國韓安國壁”,其為漁陽可知,而雲“又入漁陽”,則疏矣。
考《史記·匈奴傳》本文,則雲:“敗漁陽太守軍千餘人,圍漢将軍安國。
安國時千餘騎,亦且盡。
會燕救至,匈奴引去。
”其文精密如此。
《通鑒》改之不當。
《漢書·宣帝紀》:“五鳳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
”《通鑒》改之曰:“春正月,上幸甘泉郊泰。
”《考異》引《宣紀》雲:“三月行幸甘泉。
”而《宣紀》本無此文,不知溫公何所據? 光武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嘗複言軍旅。
皇太子嘗問軍旅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
此非爾所及。
”據《後漢書》本文,皇太子即明帝也。
《通鑒》乃書于建武十三年,則東海王缰尚為太子,亦為未允。
唐德宗貞元二年:李泌奏:“自集津至三門,鑿山開車道十八裡,以避底柱之險。
”按《舊唐書·李泌傳》并無此事,而《食貨志》曰:“開元二十二年八月,玄宗從京兆尹裴耀卿之言,置河陰縣及河陰倉,河清縣柏崖倉,三門東集津倉,三門西鹽倉。
開三門北山十八裡,以避湍險。
自江淮而溯鴻溝,悉納河陰倉,自河陰送納含嘉倉,又送納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于渭,以實京師,凡三年運七百萬石,省陸運之傭四十萬貫。
”又曰:“開元二十九年,陝郡大守李齊物鑿三門山以通運,辟三門巅輸岩險之地。
俾負索引艦,升于安流,自齊物始也。
天寶三載,韋堅代蕭靈,以水作廣運潭于望春樓之東而藏舟焉。
”是則北運始于耀卿,尚陸行十八裡;河運始于齊物,則直達于長安也,下距貞元四十五年,無緣有李泌複鑿三門之事。
○通鑒不載文人李因笃語予:“《通鑒》不載文人。
如屈原之為人,太史公贊之謂‘與日月争光’,而不得書于《通鑒》。
杜子美若非‘出師未捷’一詩為王叔文所吟,則姓名亦不登于簡牍矣。
”予答之曰:“此書本以資治,何暇錄及文人?昔唐丁居晦為翰林學士,文宗于麟德殿召對,因面授禦史中丞。
翼日制下,帝謂宰臣曰:‘居晦作得此官。
朕曾以時諺謂杜甫、李白輩為四絕問居晦,居晦曰:此非君上要知之事。
嘗以此記得居晦,今所以擢為中丞。
’如君之言,其識見殆出文宗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