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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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今人但以貢生為明經,非也,唐制有六科:一曰秀才,二曰明經,三日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當時以詩賦取者謂之進士,以經義取者謂之明經。

    今罷詩賦而用經義,則今之進士乃唐之明經也。

     唐時人仕之數,明經最多。

    考試之法,令其全寫注疏,謂之帖括。

    議者病其不能通經,權文公謂:“注疏猶可以質驗,不者,倘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又不得其本,則蕩然矣。

    ”今之學者并注疏而不觀,殆于本末俱喪,然則今之進士又不如唐之明經也乎? ○秀才《舊唐書·社正倫傳》“正倫,隋仁壽中與兄正玄、正藏俱以秀才擢第。

    ”唐代舉秀才止十餘人,正倫一家有三秀才,甚為當時稱美。

    《唐登科記》:武德至永徽,每年進士或至二十餘人,而秀才止一人二人。

    社氏《通典》雲:“初秀才科第最高,試方略策五條,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

    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

    由是廢絕。

    ”古人所趨向,惟明經、進士二科而已。

    顯慶初,黃門侍郎劉祥道奏言:“國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官僚未有秀才之舉,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薦賢之道未至,豈使方稱多士,遂缺斯人。

    請六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綸言,更審搜訪。

    ”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

    玄宗禦撰《六典》言:“凡貢舉人有博識高才強學待問無失俊選者,為秀才;通二經已上者,為明經;明閑時務,精熟一經者,為進士。

    ”《張昌齡傳》:“本州欲以秀才舉之,昌齡以時廢此科已久,固辭,乃充進士貢舉及第。

    ”是則秀才之名乃舉進士者之所不攻當也。

    又《文苑英華·判目》有雲:“鄉舉進士,至省求試秀才,考功不聽,求訴不已。

    趙判曰:‘文藝小善,迸士之能;訪對不休,秀才之目。

    ”是又進士求試秀才,而不可得也。

    今以生員而冒呼此名何也? 明初嘗舉秀才。

    如《太祖實錄》:洪武四年四月辛醜,以秀才丁士梅為蘇州府知府,童權為楊州府知府,俱賜冠帶。

    十年二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為翰林應奉。

    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曾泰為戶部尚書是也。

    亦嘗舉孝廉。

    洪武二十年二月己醜,以孝廉李德為應天府尹是也。

    此辟舉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

    今俗謂生員為秀才,舉人為孝廉,非也。

     ○舉人舉人者,舉到之人。

    《北齊書·鮮于世榮傳》“以本官判尚書省右仆射事,與吏部尚書袁聿修在尚書省,簡試舉人。

    ”《舊唐書·高宗紀》“顯慶四年二月乙亥,上親策試舉人凡九百人。

    調露元年十二月甲寅,臨軒試應嶽牧舉人”是也,登科則除官,不複謂之舉人。

    而不第則須再舉,不若今人以舉人為一定之名也。

    進士乃諸科目中之一科,而傳中有言舉進士者,有言舉進士不第者。

    但雲舉進士,則第不第未可知之辭,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後謂之進士也。

    自本人言之,謂之舉進士;自朝廷言之,謂之舉人。

    進士即是舉人,不若今人以鄉試榜渭之舉人,會試榜謂之進士也。

     永樂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政司、按察司不體朝廷求賢之盛心,苟圖虛舉,有稍能行文、大義未通者,皆領鄉薦,冒名貢士。

    及至會試下第,其中文字稍優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之國監。

    以緻天下士子競懷僥幸,不務實學。

    ”洪熙元年十一月,四川雙流縣知縣孔友諒上言:“乞将前此下第舉人通計其數,設法清理。

    ”是明初才開舉人之途,而其弊即已如此。

    然下第舉人猶令人監讀書三年,許以省親,未有使之遊蕩于人間者。

    正統十四年,存省京儲始放回原籍,其放肆無恥者遊說幹渴,靡所不為已。

    見于成化十四年禮部之奏。

    至于末年,則挾制官府,武斷鄉曲。

    于是崇祯中命巡按禦史者察所屬舉人,間有黜革,而風俗之壞已不可複返矣。

     ○進士進士即舉人中之一科,其試于禮部者,人人皆可謂之進士。

    唐人未第稱進士,已及第則稱前進士。

    《雍錄》引唐人詩雲:“曾題名處添‘前’字。

    ”《通鑒》:“建州進士進京,嘗預宣武軍宴,識監軍之面。

    既而及第,在長安與同年出遊,遏之于途,馬上相揖,因之謗議喧然,遂沈廢終身。

    ”是未及第而稱進士也。

    試畢放榜,其合格者日賜進士及第,徑又廣之日賜進士出身,賜同進士出身,然後謂之登科。

    所以異于同試之人者,在乎賜及第、賜出身,而不在乎進士也。

    宋政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罷進士,立三舍之法,今賜承議郎徐進士出身,于名實未正,乞改賜同上舍出身。

    ”從之。

     ○科目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

    而明經之别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

    此歲舉之常選也。

    其天子自诏曰制舉。

    如姚崇下筆成章、張九齡道佯伊呂之類,見于史者凡五十餘科,故胃之科目,今代止進士一科,則有科而無目矣。

    猶沿其名,謂之科目,非也。

    王維桢欲于科舉之外仿漢唐舊制,更設數科,以收天下之奇士。

    不知進士偏重之弊,積二三百年,非大破成格,雖有他材,亦無由進用矣。

     ○制科唐制,天子自诏日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

    《唐志》曰:“所謂制舉者。

    其來遠矣。

    自漢以來,天子常稱制诏,道其所欲問而親策之。

    唐興,世崇儒學。

    雖其時君賢愚好惡不同,而樂善求賢之意未始少怠。

    故自京師外至州縣有司,常選之士以時而舉,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學之士,或高蹈幽隐與其不能自達者,下至軍謀将略,翹關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