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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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巽坤乾曆家天盤二十四時,有所謂艮、巽、坤,乾者,不知其所始。
按《淮南子·天文訓》曰:“子午、卯酉為二繩,醜寅,辰巳、未申、戊亥為四鈎,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蹄通之維。
”“鬥指子,則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醜,則大寒;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則越陰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加十五日指寅,則雨水;加十五日指甲,則雷驚蟄;加十五日指卯中繩,故曰春分,則雷行;加十五日指乙,則清明,風至;加十五日指辰,則谷雨;加十五日指常豐之維,則春分盡,故日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加十五日指已,則小滿;加十五日指丙,則芒種;加十五日指午,則陽氣極,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加十五日指丁,則小暑;加十五日指未,則大暑;加十五日指背陽之維,則夏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加十五日指申,則處暑;加十五日指庚,則白露降;加十五日指西中繩,故日秋分;加十五日指辛,則寒露;加十五日指戌,則霜降;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維,則秋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加十五日指亥,則小雪;加十五日指壬,則大雪;加十五日指子。
”所謂報德之維、常羊之維、背陽之維、蹄通之維,即艮、巽、坤、乾也。
後人省文,取卦名當之爾。
○太一太一之名不知始于何時。
《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太一常居。
”《封禅書》:“毫人謬忌奏詞太一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大一東南郊,用太牢,七日,為壇,開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東南郊,常奉祠如忌方。
其後人有上書,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神三:一天、一地、一太一。
’天子許之。
令太祝領祠之,于忌太一壇上,如其方,”此太一之祠所自起。
《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鄭玄注曰:“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于中央。
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謂之九宮。
天數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于午。
是以太一下行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坤宮,又自此而震宮,既又自此而巽宮,所行者半矣。
還息于中央之宮。
既又自此而乾宮,自此而兌宮,自此而良宮,自此而離官,行則周矣。
上遊息于太一之宮,而反紫宮。
行起從坎宮,終于離宮也。
《南齊書·高帝紀》案太一九宮占曆推自漢高帝五年至宋順帝異明元年,大一所在。
《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九宮者,一為天蓬。
以制冀州之野;二為天内,以制荊州之野;三為天沖,其應在青;四為天輔,其應在徐;五為天禽,其應在豫;六為天心,七為天柱,八為天任,九為天英,其應在雍、在梁、在兖、在楊。
天沖者,木也;天輔者,亦木也。
故木行太過不及,其青在青、在徐。
天柱,金也,天心亦金也。
故金行太過不及,其告在梁、在雍。
惟水無應宮也。
此謂以九宮制九分野也。
”《山堂考索》:“漢立太一祠,即甘泉泰也。
唐謂之太清紫極宮。
宋謂之太一宮,宋朝尤重大一之祠,以太一飛在九宮,每四十餘年而一徙,所臨之地則兵疫不興,水旱不作。
在太平興國中,太宗立詞于東南郊而把之,則謂之東太一。
在天聖中,仁宗立詞于西南郊而祀之,則謂之西太一。
在熙甯中,神宗建集福宮而祀之,則渭之中太一。
” 《宋史·劉黻傳》言:“西太一之役,佞者進曰:‘太一所臨分野則有福。
’近歲自吳移蜀,信如祈禳之說,西北坤維按堵可也。
今五六十州,安全者不能十數,敗降者相繼,福何在耶?武帝祠太一于長安,至晚年以虛耗受禍,而後悔方士之謬。
雖其悔之弗早,猶愈于終不知侮者也。
” 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上任。
考《唐書》: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诏自今正月、五月、九月不得行刑,禁屠殺。
《雲麓漫鈔》曰:“釋氏智論雲: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
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不食葷,百官不支羊錢。
其後因此遂不上官。
”《寂園雜記》謂:“新官上任,應祭告神隻,必須宰殺,故忌之也。
”愚按,正、五、九月不上任,自是五行家言,不緣屠宰。
其傳已久,亦不始于唐時。
《南齊書·張融傳》:“攝詞部、倉部二曹,倉曹以正月,俗人所忌,太倉為可開不?融議:‘不宜拘束小忌。
’”《北齊書·宋景業傳》:“顯祖将受魏禅,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人官,犯之終于其位。
’景業曰:‘王為天子,無複下期,豈得不終于其位乎?’顯祖大悅。
”又考《左傳》:“鄭厲公複公父定叔之位,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
”而顔師古注《漢書》:“李廣數奇,以為命令隻不耦。
”是則以雙月為良,隻月為忌。
喜耦憎奇,古人已有之矣。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已,诏自今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 唐人正、五、九月齋戒,不禁閏月。
白居易有《閏九月九日獨飲詩》雲:“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
”是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誠有科誡。
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茲。
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都内人應有屠宰,令河南尹李适之句當,總與贖取。
其百司諸廚日有肉料亦責數奏來。
并百姓間是日并停宰殺漁獵等,兼肉料食。
自今以往,兩都及天下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
’”又《舊唐書·武宗紀》:“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于釋氏。
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
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
正以萬物生植之初,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準。
”“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馀月不禁。
”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诏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詞,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此與三隻月同。
○古今神祠《史記·封禅書》言:秦雍旁有百數十祠,而陳寶尤著。
”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來常以夜,光輝若流星。
從東南來,集于祠城,則若雄雞,其聲殷殷,雲野雞夜雊。
”又雲:“雍菅廟有杜主。
杜主,故周之右将軍。
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自西京以下,而秦時所奉之神絕無影響。
《後漢·劉盆子傳》:“軍中常有齊巫鼓舞,祠城陽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當為縣官,何故為賊?’有笑巫者辄病,軍中驚動。
”《琅邪王京傳》:“國中有城陽景王祠,吏人奉祀,神數下言,官中多不便利。
”《魏書》:“初,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于漢,故其國為立祠。
青州諸郡轉相仿效,濟南尤盛,至六百餘祠
按《淮南子·天文訓》曰:“子午、卯酉為二繩,醜寅,辰巳、未申、戊亥為四鈎,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蹄通之維。
”“鬥指子,則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醜,則大寒;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則越陰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加十五日指寅,則雨水;加十五日指甲,則雷驚蟄;加十五日指卯中繩,故曰春分,則雷行;加十五日指乙,則清明,風至;加十五日指辰,則谷雨;加十五日指常豐之維,則春分盡,故日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加十五日指已,則小滿;加十五日指丙,則芒種;加十五日指午,則陽氣極,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加十五日指丁,則小暑;加十五日指未,則大暑;加十五日指背陽之維,則夏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加十五日指申,則處暑;加十五日指庚,則白露降;加十五日指西中繩,故日秋分;加十五日指辛,則寒露;加十五日指戌,則霜降;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維,則秋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加十五日指亥,則小雪;加十五日指壬,則大雪;加十五日指子。
”所謂報德之維、常羊之維、背陽之維、蹄通之維,即艮、巽、坤、乾也。
後人省文,取卦名當之爾。
○太一太一之名不知始于何時。
《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太一常居。
”《封禅書》:“毫人謬忌奏詞太一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大一東南郊,用太牢,七日,為壇,開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東南郊,常奉祠如忌方。
其後人有上書,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神三:一天、一地、一太一。
’天子許之。
令太祝領祠之,于忌太一壇上,如其方,”此太一之祠所自起。
《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鄭玄注曰:“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于中央。
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謂之九宮。
天數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于午。
是以太一下行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坤宮,又自此而震宮,既又自此而巽宮,所行者半矣。
還息于中央之宮。
既又自此而乾宮,自此而兌宮,自此而良宮,自此而離官,行則周矣。
上遊息于太一之宮,而反紫宮。
行起從坎宮,終于離宮也。
《南齊書·高帝紀》案太一九宮占曆推自漢高帝五年至宋順帝異明元年,大一所在。
《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九宮者,一為天蓬。
以制冀州之野;二為天内,以制荊州之野;三為天沖,其應在青;四為天輔,其應在徐;五為天禽,其應在豫;六為天心,七為天柱,八為天任,九為天英,其應在雍、在梁、在兖、在楊。
天沖者,木也;天輔者,亦木也。
故木行太過不及,其青在青、在徐。
天柱,金也,天心亦金也。
故金行太過不及,其告在梁、在雍。
惟水無應宮也。
此謂以九宮制九分野也。
”《山堂考索》:“漢立太一祠,即甘泉泰也。
唐謂之太清紫極宮。
宋謂之太一宮,宋朝尤重大一之祠,以太一飛在九宮,每四十餘年而一徙,所臨之地則兵疫不興,水旱不作。
在太平興國中,太宗立詞于東南郊而把之,則謂之東太一。
在天聖中,仁宗立詞于西南郊而祀之,則謂之西太一。
在熙甯中,神宗建集福宮而祀之,則渭之中太一。
” 《宋史·劉黻傳》言:“西太一之役,佞者進曰:‘太一所臨分野則有福。
’近歲自吳移蜀,信如祈禳之說,西北坤維按堵可也。
今五六十州,安全者不能十數,敗降者相繼,福何在耶?武帝祠太一于長安,至晚年以虛耗受禍,而後悔方士之謬。
雖其悔之弗早,猶愈于終不知侮者也。
” 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上任。
考《唐書》: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诏自今正月、五月、九月不得行刑,禁屠殺。
《雲麓漫鈔》曰:“釋氏智論雲: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
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不食葷,百官不支羊錢。
其後因此遂不上官。
”《寂園雜記》謂:“新官上任,應祭告神隻,必須宰殺,故忌之也。
”愚按,正、五、九月不上任,自是五行家言,不緣屠宰。
其傳已久,亦不始于唐時。
《南齊書·張融傳》:“攝詞部、倉部二曹,倉曹以正月,俗人所忌,太倉為可開不?融議:‘不宜拘束小忌。
’”《北齊書·宋景業傳》:“顯祖将受魏禅,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人官,犯之終于其位。
’景業曰:‘王為天子,無複下期,豈得不終于其位乎?’顯祖大悅。
”又考《左傳》:“鄭厲公複公父定叔之位,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
”而顔師古注《漢書》:“李廣數奇,以為命令隻不耦。
”是則以雙月為良,隻月為忌。
喜耦憎奇,古人已有之矣。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已,诏自今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 唐人正、五、九月齋戒,不禁閏月。
白居易有《閏九月九日獨飲詩》雲:“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
”是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誠有科誡。
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茲。
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都内人應有屠宰,令河南尹李适之句當,總與贖取。
其百司諸廚日有肉料亦責數奏來。
并百姓間是日并停宰殺漁獵等,兼肉料食。
自今以往,兩都及天下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
’”又《舊唐書·武宗紀》:“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于釋氏。
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
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
正以萬物生植之初,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準。
”“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馀月不禁。
”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诏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詞,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此與三隻月同。
○古今神祠《史記·封禅書》言:秦雍旁有百數十祠,而陳寶尤著。
”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來常以夜,光輝若流星。
從東南來,集于祠城,則若雄雞,其聲殷殷,雲野雞夜雊。
”又雲:“雍菅廟有杜主。
杜主,故周之右将軍。
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自西京以下,而秦時所奉之神絕無影響。
《後漢·劉盆子傳》:“軍中常有齊巫鼓舞,祠城陽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當為縣官,何故為賊?’有笑巫者辄病,軍中驚動。
”《琅邪王京傳》:“國中有城陽景王祠,吏人奉祀,神數下言,官中多不便利。
”《魏書》:“初,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于漢,故其國為立祠。
青州諸郡轉相仿效,濟南尤盛,至六百餘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