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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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盂威以明解北人語,敕在著作,以備推訪;孫搴以通鮮卑語,宣傳号令;祖以解卑語免罪,複參相府;劉世清以能通四裔語,為當時第一,後主命作突厥語翻《涅經》,以遺突厥可汗。
并見遇時主,寵絕群僚。
然其官名制度無一不用漢語。
而魏孝文太和十九年六月己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語言于朝廷,違者免所居官。
”北齊書·高昂傳》:“于時鮮卑共輕中華朝士,唯憚服于昂。
高祖每申令三軍,常鮮卑語;昂若在列,則為華言。
”孝文用夏變夷之主,齊神武亦英雄有大略者也。
契丹偏居北陲,始以本國之言為官名号令,而《遼史》創立《國語解》一篇,自是金元亦多循之,而北俗之語遂載之史書,傳于後代矣。
後魏《平陽公丕傳》:“丕雅愛本風,不達新式。
至于變俗遷灘,改官制服,禁絕舊言,皆所不願。
帝亦不逼之,但誘示大理,令其不生同異。
”變俗之難如此。
今則拓跋宇文之語不傳于史冊者已蕩然無餘,一時衆楚之淋固不能勝三紀遷殷之化也。
後唐康福善諸蕃語。
明宗聽政之暇,每召入便殿,咨訪時事,福即以著語奏之。
樞密使安重誨惡焉,嘗面戒之曰:“康福但亂奏事,有日斬之!” ○外國風俗曆九州之風俗,考前代之史書,中國之不如外國者有之矣。
《遼史》言:“契丹部族生生之資仰給畜牧,績毛飲湩,以為衣食。
各安舊風,狃習勞事,不見紛華異物而遷故。
家給人足,戎備整完,卒之虎視四方,強朝弱附。
”《金史》:“世宗嘗謂宰臣曰:‘朕見女直風俗,迄今不忘。
今之燕飲音樂皆習漢風,非朕心所好,東宮不知女直風俗,第以朕故,猶尚存之,恐異日一變此風,非長久之計。
’”他日與臣下論及古今,又曰:“‘女直舊風,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
汝輩不可忘也。
’乃禁女直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又曰:“女直舊風,凡酒食會聚,以騎射為樂,今則奕棋、雙陸,宜悉禁止,令習騎射,”又曰:“遼不忘舊俗,朕以為是。
海陵習學漢人風俗,是忘本也。
若依國家舊風,四境可以無虞,此長久之計也。
”《邵氏聞見錄》言:“回纥風俗樸厚,君臣之等不甚異,故衆志專一,勁健無敵。
自有功于唐,賜遺豐腴。
登裡可汗始自尊大,築宮室以居,婦人有粉黛文繡之飾。
中國為之虛耗,而其俗亦壞。
昔者祭公謀父之言:“犬戎樹,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
’由餘之對穆公言:‘戎夷之俗,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
’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其所以有國而長,世用此道也。
及乎薦居日久,漸染華風,不務《詩》《書》,唯徵玩好,服飾竟于無等,财賄溢于靡用,驕淫矜侉,浸以成習,于是中行有變俗之譏,賈生有五餌之策。
又其末也,則有如張昭遠以皇弟、皇子喜徘優,飾姬妾,而蔔沙陀之不永;張舜民見大孫好音樂、美姝、名茶、古畫,而知契丹之将亡。
後之君子誠監于斯,則知所以勝之之道矣。
” 《史記》言:“匈奴獄久者不過十日,一國之囚不過數人。
”《鹽鐵論》言:“匈奴之俗略于文而敏于事。
”宋鄧肅對高宗言:“外國之巧在文書簡,簡故速。
中國之患在文書繁,繁故遲。
”《遼史》言:“朝廷之上,事簡職專,此遼之所以興也。
” 然則外國之能勝于中國者惟其簡易而已,若舍其所長而效人之短,吾見其立弊也。
《金史·食貨志》言:“金起東海,其俗純實,可與返占。
初人中夏,民多流亡,土多曠閑。
兵威所加,遺黎惴惴,何求不獲?于斯時縱不能複井地溝洫之制,若用唐之永業口分以制民産,放其租庸調之法以足國計,何至百年之内,所為經畫紛紛然與其國相終始邪?其弊在于急一時之利,踵久壞之法。
及其中葉,鄙遼儉樸,襲宋繁缛之文;懲宋寬柔,加遼操切之政。
是棄二國之所長,而并用其所短也。
繁缛勝必至于傷财,操切勝必至于害民。
訖金之世,國用易匮,民心易離,豈不繇是與?作法不慎厥初,變法以救其弊,祗益甚焉耳。
”其論金時之弊至為明切。
魏太武始制反逆、殺人、好盜之法,号令明白,政事清簡,尼系訊連逮之煩;百姓安之。
宋餘靖言:“燕薊之地,陷入契丹且萬年,而民亡南顧心者,以契丹之法簡易,鹽麥俱賤,科役不煩故也。
”是則省刑薄斂之效無所分于中外矣。
○徙戎武後時,外國多遣子入侍,其論欽陵、阿史德、元珍、孫萬榮等,皆因充侍子,得遍觀中國形勢,其後競為邊害。
先是,天授三年左補阙薛謙光上疏曰:“臣聞戎夏不雜,自古所誡。
蠻貊無信,易動難安,故斥居塞外,不迩中國。
前史所稱,其來久矣。
然而帝德廣被,有時朝谒,願受向化之誠,請納梯山之禮,貢事畢則歸其父母之國,導以指南之車,此三王之盛典也,自漢魏以後,遂革其風,務飾虛名,微求侍子。
谕令解辮,使襲衣冠,築室京師,不令歸國,此又中葉之故事也。
較其利害,則三王是而漢魏非;論其得矢,則距邊長而微質短。
殷鑒在昔,豈可不慮。
昔郭欽獻策于武皇,江統納谏于惠主,鹹以戎翟人居,必生事變。
晉帝不用二臣之遠策,好慕向化之虛名,縱其習《史》、《漢》等書,言之以五部都尉,此皆計之失也。
竊惟突厥、吐蕃、契丹等,往因入侍,并叨殊獎。
或執敦丹墀,策名戎秩;或曳裾癢序,高步璺門。
服改氈裘,語兼中夏,明習漢法,睹衣冠之儀;目覽朝章,知經國之要。
窺成敗于圖史,察安危于古今,識邊塞之盈虛,知山川之險易,或委以經略之功,令其展效;或矜其首丘之志,放使歸蕃。
于國家雖有冠帶之名,在戎人廣其縱橫之智。
雖有慕化之美,苟悅于當時;而狼子野心,旋生于異日。
及歸部落,鮮不稱兵。
邊鄙罹災,實繇于此。
故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在于齊人,猶不可以示之,況于寇戎乎?謹按楚申公巫臣奔晉,而使于吳,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教吳戰陳,使之叛楚。
吳于是伐楚,取巢,取駕,克棘,入州來,子反一歲七奔命。
其所以能謀楚,良以此也。
又按《漢書》:桓帝遷五部匈奴于汾晉,其後卒有劉、石之難。
向使五部不徙,則晉祚猶未可量也,鮮卑不遷幽州,則慕容無中原之僭。
又按《漢書》
并見遇時主,寵絕群僚。
然其官名制度無一不用漢語。
而魏孝文太和十九年六月己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語言于朝廷,違者免所居官。
”北齊書·高昂傳》:“于時鮮卑共輕中華朝士,唯憚服于昂。
高祖每申令三軍,常鮮卑語;昂若在列,則為華言。
”孝文用夏變夷之主,齊神武亦英雄有大略者也。
契丹偏居北陲,始以本國之言為官名号令,而《遼史》創立《國語解》一篇,自是金元亦多循之,而北俗之語遂載之史書,傳于後代矣。
後魏《平陽公丕傳》:“丕雅愛本風,不達新式。
至于變俗遷灘,改官制服,禁絕舊言,皆所不願。
帝亦不逼之,但誘示大理,令其不生同異。
”變俗之難如此。
今則拓跋宇文之語不傳于史冊者已蕩然無餘,一時衆楚之淋固不能勝三紀遷殷之化也。
後唐康福善諸蕃語。
明宗聽政之暇,每召入便殿,咨訪時事,福即以著語奏之。
樞密使安重誨惡焉,嘗面戒之曰:“康福但亂奏事,有日斬之!” ○外國風俗曆九州之風俗,考前代之史書,中國之不如外國者有之矣。
《遼史》言:“契丹部族生生之資仰給畜牧,績毛飲湩,以為衣食。
各安舊風,狃習勞事,不見紛華異物而遷故。
家給人足,戎備整完,卒之虎視四方,強朝弱附。
”《金史》:“世宗嘗謂宰臣曰:‘朕見女直風俗,迄今不忘。
今之燕飲音樂皆習漢風,非朕心所好,東宮不知女直風俗,第以朕故,猶尚存之,恐異日一變此風,非長久之計。
’”他日與臣下論及古今,又曰:“‘女直舊風,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
汝輩不可忘也。
’乃禁女直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又曰:“女直舊風,凡酒食會聚,以騎射為樂,今則奕棋、雙陸,宜悉禁止,令習騎射,”又曰:“遼不忘舊俗,朕以為是。
海陵習學漢人風俗,是忘本也。
若依國家舊風,四境可以無虞,此長久之計也。
”《邵氏聞見錄》言:“回纥風俗樸厚,君臣之等不甚異,故衆志專一,勁健無敵。
自有功于唐,賜遺豐腴。
登裡可汗始自尊大,築宮室以居,婦人有粉黛文繡之飾。
中國為之虛耗,而其俗亦壞。
昔者祭公謀父之言:“犬戎樹,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
’由餘之對穆公言:‘戎夷之俗,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
’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其所以有國而長,世用此道也。
及乎薦居日久,漸染華風,不務《詩》《書》,唯徵玩好,服飾竟于無等,财賄溢于靡用,驕淫矜侉,浸以成習,于是中行有變俗之譏,賈生有五餌之策。
又其末也,則有如張昭遠以皇弟、皇子喜徘優,飾姬妾,而蔔沙陀之不永;張舜民見大孫好音樂、美姝、名茶、古畫,而知契丹之将亡。
後之君子誠監于斯,則知所以勝之之道矣。
” 《史記》言:“匈奴獄久者不過十日,一國之囚不過數人。
”《鹽鐵論》言:“匈奴之俗略于文而敏于事。
”宋鄧肅對高宗言:“外國之巧在文書簡,簡故速。
中國之患在文書繁,繁故遲。
”《遼史》言:“朝廷之上,事簡職專,此遼之所以興也。
” 然則外國之能勝于中國者惟其簡易而已,若舍其所長而效人之短,吾見其立弊也。
《金史·食貨志》言:“金起東海,其俗純實,可與返占。
初人中夏,民多流亡,土多曠閑。
兵威所加,遺黎惴惴,何求不獲?于斯時縱不能複井地溝洫之制,若用唐之永業口分以制民産,放其租庸調之法以足國計,何至百年之内,所為經畫紛紛然與其國相終始邪?其弊在于急一時之利,踵久壞之法。
及其中葉,鄙遼儉樸,襲宋繁缛之文;懲宋寬柔,加遼操切之政。
是棄二國之所長,而并用其所短也。
繁缛勝必至于傷财,操切勝必至于害民。
訖金之世,國用易匮,民心易離,豈不繇是與?作法不慎厥初,變法以救其弊,祗益甚焉耳。
”其論金時之弊至為明切。
魏太武始制反逆、殺人、好盜之法,号令明白,政事清簡,尼系訊連逮之煩;百姓安之。
宋餘靖言:“燕薊之地,陷入契丹且萬年,而民亡南顧心者,以契丹之法簡易,鹽麥俱賤,科役不煩故也。
”是則省刑薄斂之效無所分于中外矣。
○徙戎武後時,外國多遣子入侍,其論欽陵、阿史德、元珍、孫萬榮等,皆因充侍子,得遍觀中國形勢,其後競為邊害。
先是,天授三年左補阙薛謙光上疏曰:“臣聞戎夏不雜,自古所誡。
蠻貊無信,易動難安,故斥居塞外,不迩中國。
前史所稱,其來久矣。
然而帝德廣被,有時朝谒,願受向化之誠,請納梯山之禮,貢事畢則歸其父母之國,導以指南之車,此三王之盛典也,自漢魏以後,遂革其風,務飾虛名,微求侍子。
谕令解辮,使襲衣冠,築室京師,不令歸國,此又中葉之故事也。
較其利害,則三王是而漢魏非;論其得矢,則距邊長而微質短。
殷鑒在昔,豈可不慮。
昔郭欽獻策于武皇,江統納谏于惠主,鹹以戎翟人居,必生事變。
晉帝不用二臣之遠策,好慕向化之虛名,縱其習《史》、《漢》等書,言之以五部都尉,此皆計之失也。
竊惟突厥、吐蕃、契丹等,往因入侍,并叨殊獎。
或執敦丹墀,策名戎秩;或曳裾癢序,高步璺門。
服改氈裘,語兼中夏,明習漢法,睹衣冠之儀;目覽朝章,知經國之要。
窺成敗于圖史,察安危于古今,識邊塞之盈虛,知山川之險易,或委以經略之功,令其展效;或矜其首丘之志,放使歸蕃。
于國家雖有冠帶之名,在戎人廣其縱橫之智。
雖有慕化之美,苟悅于當時;而狼子野心,旋生于異日。
及歸部落,鮮不稱兵。
邊鄙罹災,實繇于此。
故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在于齊人,猶不可以示之,況于寇戎乎?謹按楚申公巫臣奔晉,而使于吳,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教吳戰陳,使之叛楚。
吳于是伐楚,取巢,取駕,克棘,入州來,子反一歲七奔命。
其所以能謀楚,良以此也。
又按《漢書》:桓帝遷五部匈奴于汾晉,其後卒有劉、石之難。
向使五部不徙,則晉祚猶未可量也,鮮卑不遷幽州,則慕容無中原之僭。
又按《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