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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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條侯辭色之間露其不平之意,故帝有此言,而條侯免冠謝也。
“建德代侯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國除。
”當雲“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國除”,衍“有罪”二字。
《梁孝王世家》:“乘布車。
”謂微服而行,使人不知耳,無降服自比喪人之意。
《伯夷傳》:“其重若彼”,謂俗人之重富貴也;“其輕若此”,謂清士之輕富貴也。
《管晏傳》:“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此言晏子之勇于為義也。
古人著書,引成語而反其意者多矣。
《左傳·僖九年》:“君子曰:《詩》所謂‘自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苟息有焉,”言苟息之能不玷其言也。
後人持論過高,以苟息贊獻公立少為失言,以晏子不讨崔行為無勇,非左氏,太史公之指。
《孫殡傳》:“重射。
”渭以千金射也。
索隐解以為好射,非。
“批亢搗虛”,索隐曰:“亢言敵人相亢拒也。
”非也。
此與《劉敬傳》:“扌益其肮”之肮同,張晏曰:“喉嚨也。
”下文所謂“據其街路”是也。
以敵人所不及備,故謂之虛。
《蘇秦傳》:“前有樓阙軒轅。
”當作“軒縣”。
《周禮·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
”注謂:“軒縣者,阙其南面。
” “殊而走。
”《說文系傳》曰:“斷絕分析曰殊。
”謂斷支體而未及死。
《樗裡子傳》:“今伐蒲人于魏,衛必折而從之。
”此文誤,當依索隐所引《戰國策》文為正。
魏”。
《甘茂傳》:“其居于秦累世,重矣。
”謂曆事惠王、武王、昭王。
《孟子苟卿傳》:“始也濫耳。
”濫者,泛而無節之謂。
猶《莊子》之洋自恣也,注引濫觞之義,以為初者,非。
“傥亦有牛鼎之意乎?”謂伊尹負鼎,百裡奚飯牛之意,藉此說以幹時,非有仲尼、孟子守正不阿之論也。
《孟嘗君傳》:“嬰卒,溢為靖郭君。
”以号為谥,猶之以氏為姓,皆漢初時人語也。
《呂不韋傳》:“谥為帝太後”,與此同,王褒賦“幸得溢為洞蕭兮”,亦是作号字用。
《平原君傳》:“非以君為有功也而以國人無勳。
”當作一句讀,言非國人無功而不封,君獨有功而封也。
《信陵君傳》:“如姬資之三年。
”謂以資财求客報仇。
“徒豪舉耳”,謂特貌為豪傑,舉動非真,欲求有用之士也。
《蔡澤傳》:“豈道德之符,而聖人所謂吉祥善事者與?”“豈”下當有“非”字。
《樂毅傳》:“室有語,不相盡,以告鄰裡。
”謂一室之中有不和之語,乃不自相規勸,而告之鄰裡,此為情之薄矣,正義謂必告者非。
《魯仲連傳》:“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赙衤遂。
”謂二國貧小,生死之禮不備。
索隐謂君弱臣強者非。
“楚攻齊之南陽。
”南陽者,泰山之陽。
《孟子》:“一戰勝齊,遂有南陽。
”《賈生傳》:“斡棄周鼎兮,而寶康瓠。
”應劭曰:“斡音。
,轉也。
”“斡流而遷兮,或推而還。
”《索隐》曰:“斡音烏活反。
斡,轉也。
”義同而音異。
今《說文》雲:“斡,蠡柄也。
從鬥,朝聲。
楊雄、杜林說皆以為轺車輪斡。
烏括切。
”按朝字,古案切。
《說文》既雲朝聲,則不得為烏括切矣。
顔師古《匡謬正俗》雲:“《聲類》《字林》并音管。
”賈誼《服鳥賦》雲:“斡流而遷。
”張華《勵志詩》雲:“大儀斡運。
”皆為轉也。
《楚辭》雲:“維焉系?”此義與斡同,字即為“”。
故知斡、管二者不殊,近代流俗音烏括切,非也。
《漢書·食貨志》:“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
”師古曰:“斡謂主領也,讀與管同。
” 《張敖傳》:“要之置。
”置,驿也。
如《漢相國世家》:“取祁善置”,《田橫傳》:“至屍鄉廄置”之“置”,《漢書·馮奉世家》:“燔燒置亭。
”《淮陰侯傳》:“容容無所倚。
”容容即“禹禹”字。
《盧縮傳》:“匈奴以為東胡盧王,”封之為東胡王也,以其姓盧,故曰東胡盧王。
《田榮傳》:“榮弟橫收齊散兵,得數萬人,反擊項羽于城陽。
”正義以為濮州雷澤縣,非也。
《漢書》城陽郡治莒;《史記·呂後紀》言齊王乃上城陽之郡;《孝文紀》言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章為城陽王;而《淮陰侯傳》言擊殺龍且于濰水上,齊王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陽,皆此地。
按《戰國策》貂勃對襄王曰:“昔王不能守王之社稷,走而之城陽之山中,安平君以敝卒七千禽敵,反千裡之齊,當是時,閻城陽而王天下,莫之能止,然為棧道木閣而迎王與後于城陽之山中,王乃複反,子臨百姓。
”則古齊時已名城陽矣。
“無不善畫者莫能圖”,謂以橫兄弟之賢而不能存齊。
《陸賈傳》:“尉佗乃蹶然起,坐謝陸生。
”坐者,跪也。
“數見不鮮”,意必秦時人語,猶今人所謂“常來之客不殺雞”也。
賈乃引此以為父之于子亦不欲久,當時之薄俗可知矣。
《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
”此今日調官字所本。
調有更易之意,猶琴瑟之更張乃調也。
如淳訓為選,未盡。
《扁鵲傳》:“醫之所病病道少。
”言醫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即下文六者是也。
《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
”按徐廣注,高後八年,意年二十六,當作“年盡十三年,年三十九歲也”,脫“十”字。
《孝文本紀》:“十三年,除肉刑。
” 《武安傳》:“與長孺共一老秃翁。
”謂爾我皆垂暮之年,無所顧惜,當直言以決此事也,索隐以為共治一老秃翁者非。
“因匈奴犯塞,而有衛、霍之功。
”故序匈奴于衛将軍、驟騎傳之前。
《南越尉佗傳》:“發兵守要害處。
”按《漢書·西南夷傳》注:“師古曰:要害者,在我為要,于敵為害也。
”此解未盡,要害謂攻守必争之地,我可以害彼,彼可以害我,謂之害。
人身亦有要害,《素問》:“岐伯對黃帝曰:‘脈有要害。
’”《後漢書·來歙傳》:“中臣要害。
” 《司馬相如傳》:“其為禍也不亦難矣。
”衍“亦”字。
《汲黯傳》:“愚民安知”為一句。
《鄭當時傳》:“高祖令諸故項籍臣名籍。
”謂奏事有涉項王者,必斥其名曰“項籍”也。
《酷吏傳》:“屍亡去,歸葬。
”言其家人竊載屍而逃也。
謂屍能自飛去,怪矣! 《遊俠傳》:“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
”延陵謂季劄,以其遍遊上國,與名卿相結,解千金之劍,而系冢樹,有俠士之風也。
《貨殖傳》:“廉吏久久更富,廉賈歸富。
”又曰:“貪賈三之,廉賈五之。
”夫放于利而行,多怨。
廉者知取知予,無求多于人,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是以取之雖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
注非。
“洛陽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
”《說文》:“街,四通道。
”《鹽鐵論》:“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轵,韓之荥陽,齊之臨淄,楚之宛丘,鄭之陽翟,二周之三川,皆為天下名都,居五諸侯之衢,跨街沖之路。
” “盡椎埋去就,與時俯仰。
”椎埋當是“推移”二字之誤。
《太史公自序》:“申呂肖矣。
”肖乃“削”字,脫其旁耳。
與《孟子》:“魯之削也滋甚”義同,徐廣注以為者非。
○漢書注《漢書叙例》,顔師古撰。
其所列姓氏鄧展、文穎下亦雲:“魏建安中”,建安乃漢獻帝年号,雖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
”注引一說雲:“時從項羽在戲水之上。
”此說為是。
蓋羽入鹹陽,而諸侯自留軍戲下爾。
他處固有以戲為麾者,但雲罷麾下似不成文。
“不因其幾而遂取之。
”訓幾為危,未當。
幾即“機”字,如《書》:“若虞機張”之機。
“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
”謂書其平日為人之實迹,如《昭帝紀》:“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宣帝紀》:“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裡者各一人”是也。
劉改“義”為“儀”,謂若今團貌,非。
《武帝紀》: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
”謂東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禅書》所謂八神。
一曰天主,祠天齊之屬。
文穎以為祭太一,開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
”與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好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紀》:“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
”漢時田租本是叔粟,今并口算雜征之,用錢者皆令以叔粟當之。
其獨行于三輔太常郡者,不獨為賤傷農,亦以減漕三百萬石,慮儲侍之乏也。
《元帝紀》:永光元年,“秋,罷。
”如淳曰:“當言罷某官某事,爛脫失之。
”是也。
《左傳·成二年》:“夏,有。
”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築戰事。
”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
師古曰:“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治處。
亦猶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
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
一說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也。
”《百官公卿表》注亦載二說。
《漢官儀》曰:“戊己中央,鎮覆四方。
”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
”按馬融《廣成頌》曰:“校隊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為堅。
”則不獨西域,雖平時校獵,亦有部伍也。
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則但置此戊己二官爾。
《車師傳》:“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車師故地。
”《烏孫傳》:“漢徙己校屯姑墨,”而《後漢書·耿恭傳》:“恭為戊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谒者關寵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
”故師古以為無常治。
《哀帝紀》:“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猶《成帝紀》言“其吏也遷二等”同一文法。
蓋赦令不可複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幸瓜〉節侯息城陽頃王子。
”師古曰:“〈幸瓜〉即‘瓠’字也。
又音孤。
”《地理志》北海郡下“〈幸瓜〉侯國”,師古曰:“〈幸瓜〉即‘執’字。
”二音不同。
而《功臣表》:“〈幸瓜〉讠聶侯酐”者,師古曰:“釩狐同。
”河東郡下作“狐讠聶”,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
”師古曰:“長水,胡名也,宣曲,觀名。
胡騎之屯于宣曲者。
”按長水非胡名也。
《郊祝志》:“霸産豐澇,徑渭長水,以近鹹陽,盡得比山川伺。
”《史記》索隐曰:“《百官表》有長水校尉。
”沈約《宋書》雲:“營近長水,因名。
”《水經》雲:“長水出白鹿原,今之荊溪水是也。
” 元鳳四年,蒲侯蘇昌為太常。
十一年,“坐籍霍山書洩秘書,免。
”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
”非也。
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洩罪之耳,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人馬千匹,以贖山罪。
”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
而元康四年,昌複為太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
且如顔說,當雲“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複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禦史大夫一姓繁”。
師古曰:“繁音蒲元反。
”《陳湯傳》:“禦史大夫繁延壽。
”師古曰:“繁音蒲胡反。
”《蕭望之傳》師古晉婆。
《谷永傳》師古音蒲河反。
蒲元則音盤,蒲胡則音蒲,蒲河則音婆,三音互見,并未歸一。
然繁字似有婆音,《左傳·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
”繁音步何反。
《儀禮·鄉射禮》注:“今文‘皮樹’為‘繁豎’。
皮古音婆。
”《史記·張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
”索隐曰:“繁音婆。
”《文選》“繁休伯”,呂向音步向反。
則繁之音婆相傳久矣。
《律曆志》:“壽王候課比三年下。
”謂課居下也。
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獄,師古注非。
《食貨志》:“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六甲者,四時六十甲子之類;五方者,九州嶽讀列國之名;書者,六書;計者,九數。
瓒說未盡。
“國亡捐瘠者。
”瘠,古“”字,謂死而不葬者也。
《婁敬傳》“徒見赢老弱”,《史記》作“瘠”。
《後漢書·彭城靖王恭傳》:“毀過禮。
”《大戴禮》:“赢醜以。
”皆是“瘠”字。
則此瘠乃字之誤,當從孟康之說。
“課得毅皆多其旁田,畝一斜以上。
”蓋懦地乃久不耕之地。
地力有徐,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氏無慮皆鑄金錢矣。
”無慮猶雲無算,言多也。
“布貨十品,”師古曰:“布即錢耳。
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按本文,錢、布自是二品,而下文複載,改作貨布之制,安得謂布即錢乎?《莽傳》曰:“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直貨錢二十五。
”今貨布見存,上狹下廣而歧,其下中有一孔,師古當日或未之見也。
《郊把志》:“文公獲若石,雲于陳倉北坂城祠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也。
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方來,集于祠城。
若雄雞,其聲殷,雲野雞夜鳴。
”如淳曰:“野雞,雉也。
呂後名雉,改曰野雞。
”《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
有頃止,雞皆鳴。
”師古日/雉也。
”竊謂野雞者,野中之雞耳。
注拘于苟悅雲:“諱雉之字日野雞。
”夫諱“恒”日常,諱“啟”曰開,史固有言常言開者,豈必其皆為恒與啟乎?又此文本《史記·封禅書》,其上文雲“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雲“公孫卿言,見仙人迹喉氏城上,有物如雉往來城上”,又雲“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諸物”,并無所諱。
而《漢書·地理志》南陽郡有雉縣,江夏郡有下雉縣;《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聽察,先聞雷聲”,則漢時未嘗諱雉也。
“木寓龍一驷,木寓車馬一驷。
”李奇曰:“寓,奇也。
寄生龍形于木。
”此說恐非。
古文伊、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記·孝武紀》:“作木偶馬”,而《韓延壽傳》曰“賣偶車馬下裡僞物者,棄之市道”。
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馬,今人代以人紙馬。
又《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
”索隐曰:“偶音寓。
”《酷吏傳》:“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
”索隐曰:“《漢書》作寓人。
”可以證寓之為偶矣。
《五行志》:“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
”“四”當作“三”,古四字積劃以成,與三易混,猶《左傳》:“陳蔡不羹三國”之為四國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後鄭獲魯隐。
”按狐壤之戰事在其前,乃隐公為公子時,此劉向誤說,班、史因之,不必曲為之解。
》溝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
”挈,偏也,《說文》有用字。
注雲:“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傳》:“孫卿”,師古曰:“荀況,漢以避宣帝諱改之。
”按漢人不避嫌名,荀之為“孫”,如孟卯之為“芒卯”,司徒之為“申徒”,語音之轉也。
“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辄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故終不遷。
”衍一“不”字,當雲“辄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
持者,挾持之義,而非挾助之解也。
《季布傳》:“難近”,謂令人畏而遠之。
師古以近為近天子,為大臣,非也。
《樊哙傳》:“項羽即飨軍士,中酒。
”中酒謂酒半也。
《呂氏春秋》謂之“中飲”。
凡事之半日中。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謂饋之半也。
畢。
《史記·河渠書》:“中作而覺”,謂工之半也。
《呂氏春秋》:“中關而止”,謂關弓弦正半而而止也。
中酒猶今人言半席。
師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謂之中,失之矣。
《淮南厲王傳》:“命從者刑之”,《史記》作“刭之”,當從刭,音相近而訛。
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雲“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刭”也。
“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
”按《史記》無下“告”字,是衍文,師古曲為之說。
《萬石君傳》:“内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者。
”反言之也,言貴而驕人,當如此乎? 《賈誼傳》:“上數爽其憂。
”謂秦之所憂者在孤立,而漢
“建德代侯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國除。
”當雲“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國除”,衍“有罪”二字。
《梁孝王世家》:“乘布車。
”謂微服而行,使人不知耳,無降服自比喪人之意。
《伯夷傳》:“其重若彼”,謂俗人之重富貴也;“其輕若此”,謂清士之輕富貴也。
《管晏傳》:“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此言晏子之勇于為義也。
古人著書,引成語而反其意者多矣。
《左傳·僖九年》:“君子曰:《詩》所謂‘自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苟息有焉,”言苟息之能不玷其言也。
後人持論過高,以苟息贊獻公立少為失言,以晏子不讨崔行為無勇,非左氏,太史公之指。
《孫殡傳》:“重射。
”渭以千金射也。
索隐解以為好射,非。
“批亢搗虛”,索隐曰:“亢言敵人相亢拒也。
”非也。
此與《劉敬傳》:“扌益其肮”之肮同,張晏曰:“喉嚨也。
”下文所謂“據其街路”是也。
以敵人所不及備,故謂之虛。
《蘇秦傳》:“前有樓阙軒轅。
”當作“軒縣”。
《周禮·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
”注謂:“軒縣者,阙其南面。
” “殊而走。
”《說文系傳》曰:“斷絕分析曰殊。
”謂斷支體而未及死。
《樗裡子傳》:“今伐蒲人于魏,衛必折而從之。
”此文誤,當依索隐所引《戰國策》文為正。
魏”。
《甘茂傳》:“其居于秦累世,重矣。
”謂曆事惠王、武王、昭王。
《孟子苟卿傳》:“始也濫耳。
”濫者,泛而無節之謂。
猶《莊子》之洋自恣也,注引濫觞之義,以為初者,非。
“傥亦有牛鼎之意乎?”謂伊尹負鼎,百裡奚飯牛之意,藉此說以幹時,非有仲尼、孟子守正不阿之論也。
《孟嘗君傳》:“嬰卒,溢為靖郭君。
”以号為谥,猶之以氏為姓,皆漢初時人語也。
《呂不韋傳》:“谥為帝太後”,與此同,王褒賦“幸得溢為洞蕭兮”,亦是作号字用。
《平原君傳》:“非以君為有功也而以國人無勳。
”當作一句讀,言非國人無功而不封,君獨有功而封也。
《信陵君傳》:“如姬資之三年。
”謂以資财求客報仇。
“徒豪舉耳”,謂特貌為豪傑,舉動非真,欲求有用之士也。
《蔡澤傳》:“豈道德之符,而聖人所謂吉祥善事者與?”“豈”下當有“非”字。
《樂毅傳》:“室有語,不相盡,以告鄰裡。
”謂一室之中有不和之語,乃不自相規勸,而告之鄰裡,此為情之薄矣,正義謂必告者非。
《魯仲連傳》:“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赙衤遂。
”謂二國貧小,生死之禮不備。
索隐謂君弱臣強者非。
“楚攻齊之南陽。
”南陽者,泰山之陽。
《孟子》:“一戰勝齊,遂有南陽。
”《賈生傳》:“斡棄周鼎兮,而寶康瓠。
”應劭曰:“斡音。
,轉也。
”“斡流而遷兮,或推而還。
”《索隐》曰:“斡音烏活反。
斡,轉也。
”義同而音異。
今《說文》雲:“斡,蠡柄也。
從鬥,朝聲。
楊雄、杜林說皆以為轺車輪斡。
烏括切。
”按朝字,古案切。
《說文》既雲朝聲,則不得為烏括切矣。
顔師古《匡謬正俗》雲:“《聲類》《字林》并音管。
”賈誼《服鳥賦》雲:“斡流而遷。
”張華《勵志詩》雲:“大儀斡運。
”皆為轉也。
《楚辭》雲:“維焉系?”此義與斡同,字即為“”。
故知斡、管二者不殊,近代流俗音烏括切,非也。
《漢書·食貨志》:“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
”師古曰:“斡謂主領也,讀與管同。
” 《張敖傳》:“要之置。
”置,驿也。
如《漢相國世家》:“取祁善置”,《田橫傳》:“至屍鄉廄置”之“置”,《漢書·馮奉世家》:“燔燒置亭。
”《淮陰侯傳》:“容容無所倚。
”容容即“禹禹”字。
《盧縮傳》:“匈奴以為東胡盧王,”封之為東胡王也,以其姓盧,故曰東胡盧王。
《田榮傳》:“榮弟橫收齊散兵,得數萬人,反擊項羽于城陽。
”正義以為濮州雷澤縣,非也。
《漢書》城陽郡治莒;《史記·呂後紀》言齊王乃上城陽之郡;《孝文紀》言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章為城陽王;而《淮陰侯傳》言擊殺龍且于濰水上,齊王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陽,皆此地。
按《戰國策》貂勃對襄王曰:“昔王不能守王之社稷,走而之城陽之山中,安平君以敝卒七千禽敵,反千裡之齊,當是時,閻城陽而王天下,莫之能止,然為棧道木閣而迎王與後于城陽之山中,王乃複反,子臨百姓。
”則古齊時已名城陽矣。
“無不善畫者莫能圖”,謂以橫兄弟之賢而不能存齊。
《陸賈傳》:“尉佗乃蹶然起,坐謝陸生。
”坐者,跪也。
“數見不鮮”,意必秦時人語,猶今人所謂“常來之客不殺雞”也。
賈乃引此以為父之于子亦不欲久,當時之薄俗可知矣。
《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
”此今日調官字所本。
調有更易之意,猶琴瑟之更張乃調也。
如淳訓為選,未盡。
《扁鵲傳》:“醫之所病病道少。
”言醫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即下文六者是也。
《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
”按徐廣注,高後八年,意年二十六,當作“年盡十三年,年三十九歲也”,脫“十”字。
《孝文本紀》:“十三年,除肉刑。
” 《武安傳》:“與長孺共一老秃翁。
”謂爾我皆垂暮之年,無所顧惜,當直言以決此事也,索隐以為共治一老秃翁者非。
“因匈奴犯塞,而有衛、霍之功。
”故序匈奴于衛将軍、驟騎傳之前。
《南越尉佗傳》:“發兵守要害處。
”按《漢書·西南夷傳》注:“師古曰:要害者,在我為要,于敵為害也。
”此解未盡,要害謂攻守必争之地,我可以害彼,彼可以害我,謂之害。
人身亦有要害,《素問》:“岐伯對黃帝曰:‘脈有要害。
’”《後漢書·來歙傳》:“中臣要害。
” 《司馬相如傳》:“其為禍也不亦難矣。
”衍“亦”字。
《汲黯傳》:“愚民安知”為一句。
《鄭當時傳》:“高祖令諸故項籍臣名籍。
”謂奏事有涉項王者,必斥其名曰“項籍”也。
《酷吏傳》:“屍亡去,歸葬。
”言其家人竊載屍而逃也。
謂屍能自飛去,怪矣! 《遊俠傳》:“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
”延陵謂季劄,以其遍遊上國,與名卿相結,解千金之劍,而系冢樹,有俠士之風也。
《貨殖傳》:“廉吏久久更富,廉賈歸富。
”又曰:“貪賈三之,廉賈五之。
”夫放于利而行,多怨。
廉者知取知予,無求多于人,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是以取之雖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
注非。
“洛陽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
”《說文》:“街,四通道。
”《鹽鐵論》:“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轵,韓之荥陽,齊之臨淄,楚之宛丘,鄭之陽翟,二周之三川,皆為天下名都,居五諸侯之衢,跨街沖之路。
” “盡椎埋去就,與時俯仰。
”椎埋當是“推移”二字之誤。
《太史公自序》:“申呂肖矣。
”肖乃“削”字,脫其旁耳。
與《孟子》:“魯之削也滋甚”義同,徐廣注以為者非。
○漢書注《漢書叙例》,顔師古撰。
其所列姓氏鄧展、文穎下亦雲:“魏建安中”,建安乃漢獻帝年号,雖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
”注引一說雲:“時從項羽在戲水之上。
”此說為是。
蓋羽入鹹陽,而諸侯自留軍戲下爾。
他處固有以戲為麾者,但雲罷麾下似不成文。
“不因其幾而遂取之。
”訓幾為危,未當。
幾即“機”字,如《書》:“若虞機張”之機。
“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
”謂書其平日為人之實迹,如《昭帝紀》:“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宣帝紀》:“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裡者各一人”是也。
劉改“義”為“儀”,謂若今團貌,非。
《武帝紀》: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
”謂東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禅書》所謂八神。
一曰天主,祠天齊之屬。
文穎以為祭太一,開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
”與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好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紀》:“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
”漢時田租本是叔粟,今并口算雜征之,用錢者皆令以叔粟當之。
其獨行于三輔太常郡者,不獨為賤傷農,亦以減漕三百萬石,慮儲侍之乏也。
《元帝紀》:永光元年,“秋,罷。
”如淳曰:“當言罷某官某事,爛脫失之。
”是也。
《左傳·成二年》:“夏,有。
”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築戰事。
”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
師古曰:“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治處。
亦猶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
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
一說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也。
”《百官公卿表》注亦載二說。
《漢官儀》曰:“戊己中央,鎮覆四方。
”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
”按馬融《廣成頌》曰:“校隊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為堅。
”則不獨西域,雖平時校獵,亦有部伍也。
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則但置此戊己二官爾。
《車師傳》:“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車師故地。
”《烏孫傳》:“漢徙己校屯姑墨,”而《後漢書·耿恭傳》:“恭為戊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谒者關寵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
”故師古以為無常治。
《哀帝紀》:“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猶《成帝紀》言“其吏也遷二等”同一文法。
蓋赦令不可複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幸瓜〉節侯息城陽頃王子。
”師古曰:“〈幸瓜〉即‘瓠’字也。
又音孤。
”《地理志》北海郡下“〈幸瓜〉侯國”,師古曰:“〈幸瓜〉即‘執’字。
”二音不同。
而《功臣表》:“〈幸瓜〉讠聶侯酐”者,師古曰:“釩狐同。
”河東郡下作“狐讠聶”,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
”師古曰:“長水,胡名也,宣曲,觀名。
胡騎之屯于宣曲者。
”按長水非胡名也。
《郊祝志》:“霸産豐澇,徑渭長水,以近鹹陽,盡得比山川伺。
”《史記》索隐曰:“《百官表》有長水校尉。
”沈約《宋書》雲:“營近長水,因名。
”《水經》雲:“長水出白鹿原,今之荊溪水是也。
” 元鳳四年,蒲侯蘇昌為太常。
十一年,“坐籍霍山書洩秘書,免。
”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
”非也。
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洩罪之耳,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人馬千匹,以贖山罪。
”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
而元康四年,昌複為太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
且如顔說,當雲“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複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禦史大夫一姓繁”。
師古曰:“繁音蒲元反。
”《陳湯傳》:“禦史大夫繁延壽。
”師古曰:“繁音蒲胡反。
”《蕭望之傳》師古晉婆。
《谷永傳》師古音蒲河反。
蒲元則音盤,蒲胡則音蒲,蒲河則音婆,三音互見,并未歸一。
然繁字似有婆音,《左傳·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
”繁音步何反。
《儀禮·鄉射禮》注:“今文‘皮樹’為‘繁豎’。
皮古音婆。
”《史記·張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
”索隐曰:“繁音婆。
”《文選》“繁休伯”,呂向音步向反。
則繁之音婆相傳久矣。
《律曆志》:“壽王候課比三年下。
”謂課居下也。
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獄,師古注非。
《食貨志》:“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六甲者,四時六十甲子之類;五方者,九州嶽讀列國之名;書者,六書;計者,九數。
瓒說未盡。
“國亡捐瘠者。
”瘠,古“”字,謂死而不葬者也。
《婁敬傳》“徒見赢老弱”,《史記》作“瘠”。
《後漢書·彭城靖王恭傳》:“毀過禮。
”《大戴禮》:“赢醜以。
”皆是“瘠”字。
則此瘠乃字之誤,當從孟康之說。
“課得毅皆多其旁田,畝一斜以上。
”蓋懦地乃久不耕之地。
地力有徐,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氏無慮皆鑄金錢矣。
”無慮猶雲無算,言多也。
“布貨十品,”師古曰:“布即錢耳。
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按本文,錢、布自是二品,而下文複載,改作貨布之制,安得謂布即錢乎?《莽傳》曰:“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直貨錢二十五。
”今貨布見存,上狹下廣而歧,其下中有一孔,師古當日或未之見也。
《郊把志》:“文公獲若石,雲于陳倉北坂城祠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也。
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方來,集于祠城。
若雄雞,其聲殷,雲野雞夜鳴。
”如淳曰:“野雞,雉也。
呂後名雉,改曰野雞。
”《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
有頃止,雞皆鳴。
”師古日/雉也。
”竊謂野雞者,野中之雞耳。
注拘于苟悅雲:“諱雉之字日野雞。
”夫諱“恒”日常,諱“啟”曰開,史固有言常言開者,豈必其皆為恒與啟乎?又此文本《史記·封禅書》,其上文雲“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雲“公孫卿言,見仙人迹喉氏城上,有物如雉往來城上”,又雲“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諸物”,并無所諱。
而《漢書·地理志》南陽郡有雉縣,江夏郡有下雉縣;《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聽察,先聞雷聲”,則漢時未嘗諱雉也。
“木寓龍一驷,木寓車馬一驷。
”李奇曰:“寓,奇也。
寄生龍形于木。
”此說恐非。
古文伊、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記·孝武紀》:“作木偶馬”,而《韓延壽傳》曰“賣偶車馬下裡僞物者,棄之市道”。
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馬,今人代以人紙馬。
又《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
”索隐曰:“偶音寓。
”《酷吏傳》:“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
”索隐曰:“《漢書》作寓人。
”可以證寓之為偶矣。
《五行志》:“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
”“四”當作“三”,古四字積劃以成,與三易混,猶《左傳》:“陳蔡不羹三國”之為四國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後鄭獲魯隐。
”按狐壤之戰事在其前,乃隐公為公子時,此劉向誤說,班、史因之,不必曲為之解。
》溝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
”挈,偏也,《說文》有用字。
注雲:“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傳》:“孫卿”,師古曰:“荀況,漢以避宣帝諱改之。
”按漢人不避嫌名,荀之為“孫”,如孟卯之為“芒卯”,司徒之為“申徒”,語音之轉也。
“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辄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故終不遷。
”衍一“不”字,當雲“辄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
持者,挾持之義,而非挾助之解也。
《季布傳》:“難近”,謂令人畏而遠之。
師古以近為近天子,為大臣,非也。
《樊哙傳》:“項羽即飨軍士,中酒。
”中酒謂酒半也。
《呂氏春秋》謂之“中飲”。
凡事之半日中。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謂饋之半也。
畢。
《史記·河渠書》:“中作而覺”,謂工之半也。
《呂氏春秋》:“中關而止”,謂關弓弦正半而而止也。
中酒猶今人言半席。
師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謂之中,失之矣。
《淮南厲王傳》:“命從者刑之”,《史記》作“刭之”,當從刭,音相近而訛。
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雲“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刭”也。
“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
”按《史記》無下“告”字,是衍文,師古曲為之說。
《萬石君傳》:“内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者。
”反言之也,言貴而驕人,當如此乎? 《賈誼傳》:“上數爽其憂。
”謂秦之所憂者在孤立,而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