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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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年三月,禮部尚書馮琦上言:“頃者皇上納都給事中張問達之言,正李贽惑世誣民之罪,盡焚其所著書,其崇正辟邪,甚盛舉也。

    臣竊惟國家以經術取士,自《五經》、《四書》、《二十一史》、《通鑒》、性理諸書而外,不列于學官,而經書傳注又以宋儒所訂者為準。

    此即古人罷黜百家,獨尊孔氏之旨。

    自人文向盛,士習浸淳,始而厭薄平常,稍趨纖靡;纖靡不已,漸骛新奇;新奇不已,漸趨詭僻。

    始猶附諸子以立幟,今且尊二氏以操戈。

    背棄孔、孟,非毀程、朱,惟《南華》、西竺之語是宗是競。

    以實為空,以空為實。

    以名教為桎梏以紀綱為贅疣。

    以放言高論為神奇,以蕩轶規矩、掃是非廉恥為廣大。

    取佛書言心言性略相近者竄入聖言,取聖經有空字無字者強同于禅教。

    語道既為舂駁,論文又不成章。

    世道潰于狂瀾,經學幾為榛莽。

    臣請坊間一切新說曲議,令地方官雜燒之。

    生員有引用佛書一句者,廪生停廪一月,增附不許幫補,三句以上降黜。

    中式墨卷引用佛書一句者,勒停一科,不許會試,多者黜革。

    伏乞天語申饬,斷在必行。

    自古有仙佛之世,對學必不明,世運必不劢。

    即能實詣其極,亦與國家無益,何況襲咳唾之餘,以自蓋其名利之迹者乎?夫道術之分久矣。

    自西晉以來,于吾道之外别為二氏;自南宋以來,于吾道之中自分兩岐;又其後則取釋氏之精蘊,而陰附于吾道之内;又其後則釋氏之名法,而顯出于吾道之外。

    非聖主執中建極,群工一德同風,世運之流未知所屆。

    ”上曰:“祖宗維世立教,尊尚孔子。

    明經是非,蕩棄行檢,複安得節義忠孝之士為朝廷用?覽卿等奏,深于世教有裨,可開列條款奏來。

    仙佛原是異術,宜在山林獨修,有好尚者任其解官自便。

    ”此稍為厘正,然而舊染既深,不能盡滌;又在位之人多以護借士子科名為陰德,亦不甚摘發也。

    至于未年,詭僻彌甚。

     新學之興,人皆土苴《六經》,因而不讀傳注,崇幀三年,浙江鄉試題“義用明俊民用章”。

    上文“歲月日時無易”,傳曰:“不失其時也。

    ”第三名龔廣生文,誤以為曆家“一日十二時”之時,而取冠本經,刻為程文。

    九年,應天鄉試題“‘王請大之’至‘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内有“以遏祖莒”,注曰:“‘莒’,《詩》作‘旅’,衆也。

    ”謂密人侵阮、徂、共之衆也。

    第二十三名周天一文,誤以為《春秋》莒人”之莒,亦得中式,部科不聞磨勘。

    诏令之不行至此。

     ○朱子晚年定論《宋史·陸九淵傳》:“初,九淵嘗與朱熹會鵝湖,論辯所學,多不合。

    及熹守南康,九淵訪之。

    熹與至白鹿洞,九淵為講‘君子小人喻義利’一章,聽者至有泣下,熹以為切中學者隐微深痼之病。

    至于無極而大極之辯,則贻書往來,論難不置焉。

    ” 王文成所輯《朱子晚年定論》,今之學者多信之,不知當時羅文莊已嘗與之書而辯之矣。

    其書曰:“詳《朱子定論》之編,蓋以其中歲以前所見未真,及晚年始克有悟。

    乃于其論學書牍三數十卷之内,摘此三十餘條,其意皆主于向裡者,以為得于既悟之餘,而斷其為定論。

    斯其所擇宜亦精矣,第不知所謂晚年者,斷以何年為定?偶考得何叔京氏卒于淳熙乙未,時朱子年方四十有六。

    慢二年丁酉,而《論孟集注或問》始成。

    今有取于答何書者四通,以為晚年定論;至于《集注或問八則以為中年未定之說。

    竊恐考之欠詳,而立論之太果也。

    又所取《答黃直卿》一書,監本止雲此是向來差誤,别無‘定本’二字,今所編增此二字,而序中又變‘定’字為‘舊’字,卻未詳‘本’字所指。

    朱子有《答呂東萊》一書,嘗及定本之說,然非指《集注或問》也。

    凡此,愚皆不能無疑,顧猶未足深論。

    竊以執事天資絕世,而日新不已。

    向來恍若有悟之後,自以為證諸《五經》、《四子》,沛然若決江河而放諸海;又以為精明的确,洞然無複可疑。

    某固信其非虛語也。

    然又以為獨于朱子之說有相抵悟,揆之于理,容有是邪?他說固未敢請,嘗讀《朱子文集》,其第三十二卷皆與張南軒答問書。

    内第四書亦自以為:‘其于實體似益精明,因複取凡聖賢之書,以及近世諸老先生之遺語,讀而驗之,則又無一不合。

    ’蓋平日所疑而未白者,今皆不待安排,往往自見灑落處,與執事之所自序者無一語不相似也,書中發其所見,不為不明;而卷未一書,提綱振領,尤為詳盡。

    竊以為千聖相傳之心學,殆無以出此矣。

    不知何故,獨不為執事所取?無亦偶然也邪?若以此二書為然,則《論孟集注》、《學庸章句或問》不容别有一般道理;如其以為未合,則是執事精明之見,決與朱子異矣!凡此三十餘條者,不過姑取之以證成高論,而所謂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安知不有豪厘之不同者為祟于其間,以成抵牾之大隙哉!又執事于朱子之後,特推草廬吳氏,以為見之尤真,而取其一說,以附三十餘條之後。

    竊以草廬晚年所見端的與否,以未易知。

    蓋吾儒昭昭之雲,釋氏亦每言之,豪厘之差正在于此。

    即草廬所見果有合于吾之所謂昭昭者,安知非其四十年間鑽研文義之效,殆所謂真積力久而豁然貫通者也。

    蓋雖以明道先生之高明純粹,又蚤獲親炙于濂溪,以發其吟風弄月之趣,亦必反求諸《六經》而後得之。

    但其所禀鄰于生知,聞一以知十,與他人極力于鑽研者不同耳,又安得以前日之鑽研文義為非,而以堕此科臼為悔?夫得魚忘筌,得兔忘蹄可也。

    矜魚兔之獲,而反追咎筌蹄,以為多事,其可乎哉?東陳建作《學通辯》,取朱子年譜、行狀、文集、語類及與陸氏兄弟往來書劄,逐年編輯而為之,辯曰:‘朱、陸早同晚異之實,二家譜集具載甚明。

    近世東山趙氵方《對江右六君子策》乃雲‘朱子《答項平父書》有去短集長之言’,豈鵝湖之論至是而有合邪?使其合并于晚歲,則其微言精義必有契焉,而子靜則既往矣,此朱、陸早異晚同之說所萌芽也。

    程篁墩因之,乃著《道一編》,分朱,陸異同為三節,始焉如冰炭之相反,中焉則疑信之相半,終焉若輔車之相依。

    朱、陸早異晚同之說,于是乎成矣。

    王陽明因之,遂有《朱子晚年定論》之錄,專取朱于議論與象山合者,與《道一編》輔車之說正相唱和矣。

    凡此皆颠倒早晚,以彌縫陸學,而不顧矯誣朱子,诳誤後學之深。

    故今編年以辯,而二家早晚之實,近儒颠倒之弊,舉昭然矣。

    ”又曰:“朱子有朱子之定論,象山有象山之定論,不可強同。

    專務虛靜,完養精神,此象山之定論也。

    主敬涵養,以立其本;讀書窮理,以緻其知;身體力行,以踐其實,三者交修并盡,此朱子之定論也。

    乃或專言涵養,或專言窮理,或止言力行,則朱子因人之教、因病之藥也。

    今乃指專言涵養者為定論,以附合于象山,其誣朱子甚矣!”又曰“趙東山所雲,蓋求朱、陸生前無可同之實,而沒後乃臆料其後會之必同,本欲安排早異晚同,乃至說成生異死同,可笑可笑! 如此豈不适所以彰朱,陸平生之未嘗同,适自彰其牽合欺人之弊?奈何近世鹹信之,而莫能察也。

     昔裴延齡掩有為無,指無為有,以欺人主。

    陸亘公謂其愚弄朝廷,甚于趙高指鹿為馬。

    今篁墩輩分明掩有為無,指無為有,以欺弄後學,豈非吾道中之延齡哉!”又曰:“昔韓绛、呂惠卿代王安石執政,時号绛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

    愚謂近日繼陸學而興者,王陽明是傳法沙門,程篁墩則護法善神也。

    宛平孫承澤謂陽明所編,其意欲借朱子以攻朱子。

    且吾夫子以天縱之聖,不以生知自居,而曰好古敏求,曰多聞多見,曰博文約禮,至老删述不休,猶欲假年學《易》。

    朱子一生效法孔子,進學必在緻知,涵養必在主敬,德性在是,問學在是。

    如謬以朱子為支離,為晚悔,則是吾夫子所謂好古敏求,多聞多見,博文約禮皆早年之支離,必如無言、無知、無能為晚年自悔之定論也。

    以此觀之,則‘晚年定論’之刻,真為陽明舞文之書矣。

    蓋自弘治、正德之際,天下之士厭常喜新,風氣之變已有所自來,而文成以絕世之資,倡其新說,鼓動海内。

    嘉靖以後,從王氏而诋朱子者,始接踵于人間,而王尚書發策謂:‘今之學者偶有所窺,則欲盡發先儒之說而出其上;不學則借一貫之言以文其陋;無行則逃之性命之鄉,以便人不可诘。

    ’此三言者,盡當日之情事矣。

    故王門高弟為泰州、龍溪二人。

    泰州之學一傳而為顔山農,再傳而為羅近溪、趙大洲。

    龍溪之學一傳而為何心隐,再傳而為李卓吾、陶石篑。

    昔範武子論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以為一世之患輕,曆代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