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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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彙輯而存之,歲久必緻淪失。

    願悉讨奸臣所言所行,選官編類,人為一帙,置之二府,以示天下後世大戒。

    ’遂命序辰及徐铎編類,由是招紳之禍無一得免者。

    ”天啟中,篡輯《三朝要典》,正用序辰之法。

     門戶之人,其立言之指各有所借,章奏之文互有是非。

    作史者兩收而并存之,則後之君子如執鏡以照物,無所逃其形矣。

    偏心之輩謬加筆削,于此之黨則存其是者,去其非者;于彼之黨則存其非者,去其是者,于是言者之情隐,而單辭得以勝之。

    且如《要典》一書,其言未必盡非,而其意别有所為,繼此之為書者猶是也。

    此國論之所以未平,百世之下難乎其信史也。

    崇幀帝批講官李明睿之疏曰:“纂修《實錄》之法,惟在據事直書,則是非互見。

    ”大哉王言!其萬世作史之準繩乎? ○密疏唐武宗會昌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宰臣及公卿論事,行與不行須有明據,或奏請允惬,必見褒稱;或所論乖僻,因有懲責。

    在藩鎮上表,必有批答;居要官啟事,自有記注。

    并須昭然,在人耳目。

    或取舍存于堂案,或與奪形于诏敕。

    前代史書所載奏議,罔不由此。

    近見《實錄》,多載密疏,言不彰于朝聽,事不顯于當對,得自其家,未足為信。

    今後《實錄》所載章奏,并須朝廷共知者,方得紀述,密疏并請不載。

    如此則理必可法,人皆向公,愛憎之志不行,褒貶之言必信。

    ”從之。

    此雖出于李德裕之私心,然其言不為無理。

    自萬曆末年,章疏一切留中,抄傳但憑閣揭。

    天啟以來,讒慝弘多,啧言彌甚。

    予嘗親見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草而刻之以欺其人者,欲使蓋棺之後,重為奮筆之文,追遺議于後人,侈先見于前事,其為誣罔甚于唐時。

    故志之于書,俾作史之君子詳察而嚴斥之也。

     ○貼黃章奏之冗濫,至萬曆、天啟之間而極至。

    一疏而薦數十人,累二三千言不止,皆枝蔓之辭。

    崇祯帝英年禦宇,厲精圖治,省覽之勤,批答之速,近朝未有。

    乃數月之後,頗亦厭之,命内閣力貼黃之式。

    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過百字,粘附犢尾,以便省覽。

    此貼黃之所由起也。

    宋葉夢得《石林燕語》曰:“唐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紙貼之,謂之貼黃,蓋敕書用黃紙,則貼者亦黃紙也。

    今奏狀劄子皆白紙,有意所未盡,揭其要處,以黃紙别書于後,乃謂之貼黃,蓋失之矣。

    其表章略舉事目與日月道裡見于前及封皮者,又謂之引黃。

    ” ○記注古之人君,左史記事,右史記言,所以防過失而示後王。

    記注之職其來尚矣。

    唐太宗通曉古典,尤重其事。

    蘇冕言:“貞觀中,每日朝退後,大宗與宰臣參議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

    ”由是貞觀注記,政事稱為畢備,及高宗朝,會端拱無言,有司惟奏辭見二事。

    其後許敬宗、李義甫用權,多妄論奏,恐史官直書其短,遂奏令随仗便出,不得備聞機務,因為故事。

     《舊唐書·姚躊傳》:“長壽二年,遷文昌左丞同鳳閣鸾台平章事。

    自永徽以後,左右史惟得對仗承旨,仗下後,謀議皆不預聞,以為帝王谟訓不可遂無紀述,若不宣自宰相,史官無從得書,乃表請仗下所言軍國政要,宰相一人專知撰錄,号為‘時政記,每月封送史館。

    宰相之撰時政記,自始也。

    ” ○四書五經大全自朱于作《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孟子集注》之後,黃氏有《論語通釋》,而采語錄附于朱子章句之下則始自真氏,名日《集義》,止《大學》一書,祝氏乃仿而足之,為《四書附錄入像有蔡氏《四書集疏》,趙氏《四書篡疏》,吳氏《四書集成》。

    昔之論者病其泛溢,于是陳氏作《四書發明》,胡氏作《四書通入而定字之門人倪氏合二書為一,頗有删正,名曰《四書輯釋》。

    自永樂中命儒臣篡修《四書大全》,頒之學官,而諸書皆廢。

    倪氏《輯釋》今見于劉用章所刻《四書通義》中。

    永樂中所纂《四書大全》特小有增删,其詳其簡或多不如倪氏,《大學中庸或問》則全不異,而間有外誤。

    至《春秋大全》則全襲元人汪克寬《胡傳纂疏》,但改其中“愚按”二字為“汪氏曰”,及添廬陵李氏等一二條而已。

    《詩經大全》則全襲元人劉謹《詩傳通釋》,而改其中“愚按”二字為“安成劉氏曰”。

    其三經後人皆不見舊書,亦未必不因前人也。

    當日儒臣奉旨修《四書五經大全》,頒餐錢,給筆劄,書成之日,賜金遷秩,所費于國家者不知凡幾。

    将謂此書既成,可以章一代教學之功,啟百世儒林之緒,而僅取已成之書抄謄一過,上欺朝廷,下诳士子,唐宋之時有是事乎?豈非骨鲠之臣已空于建文之代?而制義初行,一時人士盡棄宋元以來所傳之實學,上下相蒙,以饕祿利,而莫之問也,嗚呼!經學之廢,實自此始,往之君子欲掃而更之,亦難乎其為力矣。

     ○書傳會選洪武二十七年四月丙戌,诏徵儒臣定正宋儒蔡氏《書傳》。

    上以蔡氏《書傳》日月五星運行與朱子《詩傳》不同,及其他注說與番陽鄒季友所論問亦有未安者,遂诏徵天下儒臣定正之,命翰林院學士劉三吾等總其事。

    凡蔡氏傳得者存之,失者正之,又采諸家之說足其未備。

    九月癸醜,書成,賜名《書傳會選》,命禮部頒行天下。

    今按此書若《堯典》謂“大左旋,日月五星違天而右轉”,《高宗肜日》謂“祖庚繹于高宗之廟”,《西伯勘黎》謂是武王,《洛浩》“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謂周公輔成王之七年,皆不易之論。

     每傳之下系以經文及傳,《音釋》幹字音、字體、字義辯之甚詳。

    其傳中用古人姓字、古書名目必具出處,兼亦考證典故。

    蓋宋元以來,諸儒之規模猶在,而其為此書者皆自幼為務本之學,非由八股發身之人,故所著之書雖不及先儒,而尚有功于後學。

    至永樂中修《尚書大全》,不惟删去異說,并《音釋》亦不存矣。

    愚嘗謂自宋之末造以至有明之初年,經術人材于斯為盛。

    自八股行而古學棄,《大全》出而經說亡,十族誅而臣節變,洪武、永樂之間,亦世道升降之一會矣。

    ○内典古之聖人所以教人之說,其行在孝弟、忠信,其職在灑掃、應對、進退,其文在《詩》、《書》、《禮》、《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處、去就、交際,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罰。

    雖其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夕外,亦有體用之分,然并無用心于内之說。

    自老莊之學行于戰國之時,而外義者告子也,外天下、外物、外生者莊子也。

    于是高明之士厭薄詩書,以為此先王所從治天下之糟粕。

    而佛氏晚人中國,其所言清淨慈悲之說,适有以動乎世人之慕向者。

    六朝諸君子從而衍之,由清淨自在之說而極之,以至于不生不死人于涅,則楊氏之為我也。

    由慈悲利物之說而極之,以至于普度衆生,超拔苦海,則墨氏之兼愛也。

    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而佛氏乃兼之矣。

    其傳浸盛,後之學者遂謂其書為内典。

    推其立言之旨,不将内釋而外吾儒乎?夫内釋而外吾儒,此自缁流之語,豈得士人亦雲爾乎,《黃氏日鈔》雲:“《論語·曾子三省章》集注載尹氏曰:‘曾于守約,故動必求諸身,語意已足矣。

    ’又載謝氏曰:‘諸子之學皆出于聖人,其後愈遠而愈失其真,獨曾子之學專用心于内,故傳之無弊。

    夫心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正其心者,正欲施之治國平天下。

    ’孔門未有專用心于内之說也,用心于内,近世撣學之說耳。

    象山陸氏因謂曾子之學是裡面出來,其學不傳;諸子是外面人去。

    今傳于世者,皆外人之學,非孔子之真。

    遂于《論語》之外,自謂得不傳之學。

    凡皆源于謝氏之說也。

    後有朱子,當于集注中去此一條。

    ” 褚少孫補《滑稽傳》,以傳記、雜說為外家,是以《六經》為内也。

    東漢儒者則以七緯為内學,《六經》為外學。

    舉圖谶之文,一歸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聞。

    而今百世之下,曉然皆悟其非。

    今之所謂内學,則又不在圖谶之書,而移之釋氏矣。

     ○心學《黃氏日鈔》解《尚書》“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一章曰:“此章本堯命舜之辭,舜申之以命,禹而加詳焉耳。

    堯之命舜曰:‘允執厥中。

    ’今舜加‘危微精一’之語于‘允執厥中’之上,所以使之審擇而能執中者也。

    此訓之之辭也,皆主于堯之執中一語而發也。

    堯之命舜曰:‘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今舜加‘無稽之言勿聽,以至敬修其可願’于‘天祿永終’之上,又‘所以警切之,使勿至于困窮而永終者也’,此戒之之辭也,皆主于堯之‘永終’二語而發也,執中之訓,正說也;永終之戒,反說也。

    蓋舜以昔所得于堯之訓戒并其平日所嘗用力而自得之者,盡以命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