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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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中孀居獨宿有貞名。

    ”亦是此義。

     婦人以夫亡為寡,夫亦以婦亡為寡。

    《左傳·襄二十六年》:“齊崔杼生成及疆而寡。

    ”《小爾雅》曰:“凡無妻無夫通謂之寡。

    ”《焦氏易林》:“久鳏無偶,思配織女。

    求其非望,自令寡處。

    ” ○丁中唐高祖武德六年三月:人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

    天宗天寶三載十二月癸醜,诏曰:“比者成童之歲,即挂輕徭;既冠之年,便當正役。

    憫其勞苦,用轸于懷。

    自今宜以十八已上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杜子美《新安吏》詩:“府帖昨夜下,次選中男行,”是十八以上皆發之也。

    然史文多有言“丁中”者,舉丁、中可以該黃、小矣。

    《遼史·耶律學古傳》:“多張旗幟,雜丁黃,為疑兵。

    ”蓋中小皆雜用之,而史文代以“黃”字,黃者,四歲以下,何可雜之兵間邪? ○阿《隸釋·漢肴坑碑》陰雲:其間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劉興阿興、潘京阿京之類,必編戶民未嘗表其德,書石者欲其整齊而強加之,猶今闾巷之婦以“阿”挈其姓也。

    《成陽靈台碑》陰有主吏“仲東阿東”,又雲:“惟仲阿東年在元冠,幼有中質。

    ”又可見其年少而未有字。

    《抱樸子》:“稱衡遊許下,自公卿國士以下,衡初不稱其官,皆名之雲阿某,或以姓呼之為某兒。

    ”《三國志·呂蒙傳》注:“魯肅柑蒙背曰:‘非複吳下阿蒙。

    ’”《世說》注:“阮籍謂王渾曰:‘與卿語不如與阿戎語。

    ’”皆是其小時之稱也。

    婦人以阿挈姓,則隋獨孤後謂雲昭訓為阿雲。

    唐蕭淑妃謂武後為阿武。

    韋後降為庶人,稱阿韋。

    劉從谏妻裴氏稱阿裴。

    吳湘娶顔悅女,其母焦氏稱阿顔、阿焦是也。

    亦可以自稱其親,《焦仲卿妻》詩:“堂上啟阿母”,“阿母謂阿女”是也。

    亦可為不定何人之辭,《古詩》:“道逢鄉裡人,家中有阿誰?”《三國志·龐統傳》:“先主謂曰:‘向者之論,阿誰為失?’”《晉書·沈充傳》:“敦作色曰:‘小人阿誰?’”是也。

    阿者,助語之辭,古人以為慢應聲,《老子》:“唯之與阿,相去幾何?”今南人讀為人聲,非。

     ○幺一為數之本,故可以大名之,一年之稱“元年”,長子之稱“元子”是也。

    又為數之初,故可以小名之,骰子之謂一為“幺”是也。

    《爾雅》:“幺,幼。

    ”注曰:“豕子最後生者,俗呼為幺豚。

    ”故後人有“幺〈麻骨〉”之稱,《說文》:“幺,小也。

    象子初生之形。

    ”“幼”字從“幺”,亦取此義。

    《漢書·食貨志》:“王莽作錢貨六品:小錢、幺錢、幼錢,中錢、壯錢、大錢。

    貝貨五品:大貝、壯貝、幺貝、小貝及不盈寸二分者。

    布貨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

    ”《隋書·律曆志》:“凡日不全為馀,積以成馀者曰秒,度不全為分,積以成分者曰蔑。

    其有不成秒曰磨,不成蔑曰麼。

    ”班彪《王命論》:“幺〈麻骨〉尚不及數子,”蔡邕《短人賦》:“其馀幺。

    ”晉陸機《文賦》:“猶弦幺而徽急,故雖和而不悲。

    ”郭璞《螢火贊》:“熠熠宵行,蟲之微幺。

    ”盧谌《蟋蟀賦》:“享神氣之幺[B091],”“并用此字。

    《唐書·揚炎傳》:“盧杞貌幺陋。

    ”《宋史·嶽飛傳》:“楊幺本名楊太。

    太年幼,楚人謂小為幺,故曰楊幺。

    ”俗作“麼”,非。

     ○元元者,本也。

    本官曰元官,本籍曰元籍,本來曰元來。

    唐宋人多此語,後人以“原”字代之,不知何解。

    原者,再也。

    《易》:“原筮”,《周禮·馬質》、《禮記·月令》“原蠶”,《文王世子》:“末有原”,漢“原廟”之“原”,皆作“再”字解。

    與“本來”之義全不相同,或以為洪武中,臣下有稱元任官者,嫌于元朝之官,故改此字。

     古人亦有稱原官者。

    後漢張衡應問:“曩滞日官,今又原之。

    ”注:“《爾雅》曰:‘原,再也。

    ’衡為太史令,去官五載,複為太史令,故曰原之。

    ”然則“原官”乃再官之義也。

     ○寫寫,《說文》曰:“置物也。

    ”《詩》:“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既見君子,我心寫兮。

    ”《周禮·稻人》:“以浍寫水。

    ”《儀禮·特牲饋食禮》:“主人出,寫啬于房。

    ”《禮記·曲禮》:“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韓非子》:“衛靈公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其狀似鬼神,子為聽而寫之,’”《國語》:“王命工以良金寫範蠡之狀而朝禮之。

    ”《史記·秦始皇紀》:“寫放其宮室,作之鹹陽北坂上。

    ”《蘇秦傳》:“宋王無道,為木人以寫寡人。

    ”《新序》:“葉公子高好龍,鈎以寫龍,鑿以寫龍,屋室雕文以寫龍。

    ”《周髀經》:“笠以寫天。

    ”《上林賦》:“布寫。

    ”《漢書·賈捐之傳》:“淮南王盜寫虎符。

    ”今人以書為寫,蓋以此本傳于彼本,猶之以此器傳于彼器也。

    始自《特牲饋食禮》:“卒筮寫卦。

    ”注:“卦者主畫地識爻,爻備,以方寫之。

    ”《漢書·藝文志》:“孝武置寫書之官。

    ”《河問獻王傳》:“從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

    ”《路溫舒傳》:“取澤中蒲截以為牒,編用寫書。

    ”《霍光傳》:“山又坐寫秘書。

    ”《師丹傳》:“吏私寫其草。

    ”《淮南子·說山訓》:“竊簡而寫法律。

    ”孔安國《尚書序》:“更以竹簡寫之。

    ”至後漢而有圖寫、繕寫之稱,傳之至今矣。

     今人謂馬去鞍曰寫,貨物去舟車亦曰寫,與“器之溉者不寫”義同。

    《後漢書·皇甫規傳》:“旋車完封,寫之權門。

    ”《晉書·潘嶽傳》:“發寫鞍,皆有所憩。

    ”《說文》作“卸”,舍車解馬也。

    讀若汝南》:“寫書”之“寫”。

    ○行李古者謂行人為行李,亦曰“行理”。

    《左傳·僖三十年》:“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

    ”《襄八年》:“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

    ”皆作“李”。

    《昭十三年》:“行理之命,無月不至。

    ”作“理”。

    《國語》:“周之《秩官》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

    ”賈逵曰:“理,吏也。

    小行人也。

    ”漢李翕《析裡橋甫阝閣頌》:“行理咨嗟。

    ” 至唐時,謂官府導從之人亦曰行李。

    《舊唐書·溫造傳》:“左拾遺舒元褒言:‘元和、長慶中,中丞行李不過半坊,今乃遠至兩坊,謂之籠街喝道。

    ’敕曰:‘憲官之職,在指佞觸邪,不在行李。

    ’”豈其不敢稱鹵簿,而别為是名邪?○耗今人以音問為耗,起自《後漢書·章德窦皇後記》:“家既廢壞,數呼相工問息耗。

    ”注引薛氏《韓詩章句》曰:“耗,惡也。

    息耗,猶言善惡也。

    ”○量移唐朝人得罪,貶竄遠方,遇赦改近地,謂之量移。

    《舊唐書·玄宗紀》:“開元二十年十一月庚午,祀後土于隹上,大赦天下,左降官量移近處。

    ”“二十七年二月己巳,加尊号,大赦天下,左降官量移近處。

    ”“量移”字始見于此。

    李白《贈京兆韋參軍量移東陽》詩雲:“潮水還歸海,流人卻到吳。

    相逢問愁苦,淚盡日南珠。

    ”白居易《貶江州司馬自題》雲:“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随例未量移。

    ”及遷忠州刺史,又雲:“流落多年應是命,量移遠郡未成官。

    ”故韓愈自潮州刺史量移袁州,有“遇赦移官罪未除”之句。

    而《宋史》盧多遜貶崖州,诏曰:“縱經大赦,不在量移之限。

    ”今人乃稱遷職為量移,誤矣。

    ○罘罳“罘罳”字雖從網,其實屏也。

    《漢書·文帝紀》:“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阙罘罳災。

    ”師古曰:“罘罳,謂連阙曲閣也,以覆重刻垣墉之處,其形罘罳然。

    一曰:屏也。

    ”崔豹《古今注》曰:“罘罳,屏之遺象也,臣朝君,行至門内屏外,複應思惟,罘罳,複思也。

    漢西京罘罳,合闆為之,亦築土為之,每門阙殿舍前皆有焉,于今郡國廳前亦樹之。

    ”《考工記·匠人》:“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注:“宮隅、城隅,謂角浮思也。

    ”《廣雅》:“罘罳患謂之屏。

    ”《越絕書》:“巫門外罘罳者,春申君去吳,假君所思處也。

    ”魚豢《魏略》:“黃初三年築諸門阙外罘罳。

    ”參考諸書,當從屏說。

    又《五行志》:劉向以為,東阙所以朝諸侯之門也,罘罳在其外,諸侯之象也。

    則其為屏明甚。

    而或在門内,或在門外,則制各不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