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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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夫子言包羲氏始畫八卦,不言作《易》,而曰:“《易》之興也,其于中古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纣之事邪?”是文王所作之辭始名為《易》。
而《周官》大蔔掌《三易》之法:一曰《連也》,二曰《歸藏》,三《易》之名以名之也。
猶之墨子書言“周之《春來》,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
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雲“春秋”者,因魯史之名以名之也。
《左傳·僖十五年》:戰于韓,蔔徙父筮之曰吉,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馀,獲其雄狐。
”《成·十六年》:戰于鄢陵。
公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
”此皆不用《周易》,而别有引據之辭,即所謂《三易》之法也。
○重卦不始文王大蔔裳《三易》之法,其經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考之《左傳·襄公九年》:穆姜遷于東宮,筮之,遇《艮》之《随》,姜曰:“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獨言“是于《周易》”,則知夏、商皆有此卦。
而重八卦為六十四者,不始于文王矣。
○朱子周易本義《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
經分上下二篇。
孔子作十翼,謂之傳。
傳分十篇:《彖傳》上下二篇,《系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
自漢以來,為費直、鄭玄、王弼所亂,取孔子之言逐條附于卦爻之下。
程正步傳因之。
及朱元晦《本義》,始依古文故于《周易·上經》條下雲:“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晃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
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複孔氏之舊雲。
”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失二氏,亦各自為書。
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之程傳之後。
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
“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放此。
”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彖上傳”三字,而附于“大哉乾元”之下。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
”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象上傳’三字,而附于“天行健”之下。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馀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
”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文言”二字,而附于“元者善之長也”之下。
其“彖曰”、“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依添入。
後來士子厭程傳之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辄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
相傳且二百年矣。
惜乎,朱子定正之書竟不得見于世,豈非此經之不幸也夫? 朱子記嵩山晁氏《卦爻彖象說》謂:“古經始變于費氏,而卒大亂于王弼。
”此據孔氏正義曰:“夫子所作象辭,元在六爻經辭之後,以自卑退,不敢幹亂先聖正經之辭。
”王嗣之意,以為象者本釋經文,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如杜元凱注《左傳》,分經之年與傳相附。
故謂連合經傳始于輔嗣,不知其實本于康成也。
《魏志》: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博士淳于後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
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後對曰:“鄭玄合彖、象于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
”帝曰:“若合之于學誠便,則孔子曷為不合以了學者乎?”後對曰:“孔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
此聖人以不合為謙。
”帝曰:“聖人以不合為謙,則鄭玄何獨不謙邪?”後人曰:“古義宏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
”是則康成之書已先合之,不自輔嗣始矣。
乃《漢書·儒林傳》雲:“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象、系辭、文言解說上下經。
”則以傳附經又不自康成始。
朱子記晁氏說,謂:“初亂古制時,猶若今之《乾卦》。
”蓋自《坤》以下皆依此,後人又散之各爻之下,而獨存《乾》一卦以見舊本相傳之樣式耳。
愚嘗以其說推之,今《乾卦》“彖曰”為一條,“象曰”為一條,疑此費直所附之元本也。
《坤卦》以小象散于各爻之下,其為“象曰”者八,馀卦則為“象曰”者七,此鄭玄所連,高貴鄉公所見之本也。
程傳雖用輔嗣本,亦言其非古《易》。
《鹹》:“九三,鹹其股,亦不處也。
”傳曰:“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
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
” 秦以焚書而《五經》亡,本朝以取士而《五經》亡。
今之為科舉之學者,大率皆帖括熟爛之言,不能通知大義者也。
而《易》、《春秋》尤為缪戾。
以彖、傳合大象,以大象合爻,以爻合小象,二必臣,五必君,陰卦必雲小人,陽卦必雲君子,于是此一經者為拾渖之書,而《易》亡矣。
取胡氏傳一句、兩句為旨,而以經事之相類者合以為題,傳為主,經為客,有以彼經證此經之題,有用彼經而隐此經之題,于是此一經者為射覆之書,而《春秋》亡矣。
複程、朱之書以存《易》,備《三傳》、啖、趙諸家之說以存《春秋》,必有待于後之興文教者。
○卦爻外無别象聖人設卦觀象而系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
夫子作傳,傳中更無别象。
其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惟《頤》中有物,本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嘗增設一象也。
荀爽、虞翻之徒,穿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為《震》、《巽》,同氣相求為《艮》、《兌》,水流濕火就燥為《坎》、《離》,雲從龍則曰《乾》為龍,風從虎則曰《坤》為虎。
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象,而《易》之大指荒矣。
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後這文人同其體例,何嘗屑屑于象哉。
王弼之注雖涉于玄虛,然已一掃《易》普炎榛蕪,而開之大路矣。
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 《易》之互體卦變,《詩》之葉韻,《春秋》之例月日,經說之缭繞破碎于俗儒者多矣。
《文中子》曰:“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
”○卦變卦變之說,不始于孔子,擊公系《損》之六三已言之矣。
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是六子之變皆出于《乾》、《坤》,無所謂自《複》、《後》、《臨》、《遁》而來者,當從程傳。
○互體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
其說已見于《左氏·莊公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于土上山也。
”注“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是也。
然夫子未嘗及之,後人以雜物撰德之語當之,非也。
其所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特就兩爻相較言之,初何嘗有互體之說。
《晉書》:荀顗嘗難鐘會《易》無互體,見稱于世;其文不傳。
新安王炎晦叔嘗問張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
而《周官》大蔔掌《三易》之法:一曰《連也》,二曰《歸藏》,三《易》之名以名之也。
猶之墨子書言“周之《春來》,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
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雲“春秋”者,因魯史之名以名之也。
《左傳·僖十五年》:戰于韓,蔔徙父筮之曰吉,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馀,獲其雄狐。
”《成·十六年》:戰于鄢陵。
公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
”此皆不用《周易》,而别有引據之辭,即所謂《三易》之法也。
○重卦不始文王大蔔裳《三易》之法,其經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考之《左傳·襄公九年》:穆姜遷于東宮,筮之,遇《艮》之《随》,姜曰:“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貞,無咎。
”獨言“是于《周易》”,則知夏、商皆有此卦。
而重八卦為六十四者,不始于文王矣。
○朱子周易本義《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
經分上下二篇。
孔子作十翼,謂之傳。
傳分十篇:《彖傳》上下二篇,《系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
自漢以來,為費直、鄭玄、王弼所亂,取孔子之言逐條附于卦爻之下。
程正步傳因之。
及朱元晦《本義》,始依古文故于《周易·上經》條下雲:“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晃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
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複孔氏之舊雲。
”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失二氏,亦各自為書。
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之程傳之後。
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
“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放此。
”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彖上傳”三字,而附于“大哉乾元”之下。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
”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象上傳’三字,而附于“天行健”之下。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馀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
”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文言”二字,而附于“元者善之長也”之下。
其“彖曰”、“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依添入。
後來士子厭程傳之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辄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
相傳且二百年矣。
惜乎,朱子定正之書竟不得見于世,豈非此經之不幸也夫? 朱子記嵩山晁氏《卦爻彖象說》謂:“古經始變于費氏,而卒大亂于王弼。
”此據孔氏正義曰:“夫子所作象辭,元在六爻經辭之後,以自卑退,不敢幹亂先聖正經之辭。
”王嗣之意,以為象者本釋經文,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如杜元凱注《左傳》,分經之年與傳相附。
故謂連合經傳始于輔嗣,不知其實本于康成也。
《魏志》: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博士淳于後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
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後對曰:“鄭玄合彖、象于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
”帝曰:“若合之于學誠便,則孔子曷為不合以了學者乎?”後對曰:“孔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
此聖人以不合為謙。
”帝曰:“聖人以不合為謙,則鄭玄何獨不謙邪?”後人曰:“古義宏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
”是則康成之書已先合之,不自輔嗣始矣。
乃《漢書·儒林傳》雲:“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象、系辭、文言解說上下經。
”則以傳附經又不自康成始。
朱子記晁氏說,謂:“初亂古制時,猶若今之《乾卦》。
”蓋自《坤》以下皆依此,後人又散之各爻之下,而獨存《乾》一卦以見舊本相傳之樣式耳。
愚嘗以其說推之,今《乾卦》“彖曰”為一條,“象曰”為一條,疑此費直所附之元本也。
《坤卦》以小象散于各爻之下,其為“象曰”者八,馀卦則為“象曰”者七,此鄭玄所連,高貴鄉公所見之本也。
程傳雖用輔嗣本,亦言其非古《易》。
《鹹》:“九三,鹹其股,亦不處也。
”傳曰:“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
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
” 秦以焚書而《五經》亡,本朝以取士而《五經》亡。
今之為科舉之學者,大率皆帖括熟爛之言,不能通知大義者也。
而《易》、《春秋》尤為缪戾。
以彖、傳合大象,以大象合爻,以爻合小象,二必臣,五必君,陰卦必雲小人,陽卦必雲君子,于是此一經者為拾渖之書,而《易》亡矣。
取胡氏傳一句、兩句為旨,而以經事之相類者合以為題,傳為主,經為客,有以彼經證此經之題,有用彼經而隐此經之題,于是此一經者為射覆之書,而《春秋》亡矣。
複程、朱之書以存《易》,備《三傳》、啖、趙諸家之說以存《春秋》,必有待于後之興文教者。
○卦爻外無别象聖人設卦觀象而系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
夫子作傳,傳中更無别象。
其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惟《頤》中有物,本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嘗增設一象也。
荀爽、虞翻之徒,穿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為《震》、《巽》,同氣相求為《艮》、《兌》,水流濕火就燥為《坎》、《離》,雲從龍則曰《乾》為龍,風從虎則曰《坤》為虎。
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象,而《易》之大指荒矣。
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後這文人同其體例,何嘗屑屑于象哉。
王弼之注雖涉于玄虛,然已一掃《易》普炎榛蕪,而開之大路矣。
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 《易》之互體卦變,《詩》之葉韻,《春秋》之例月日,經說之缭繞破碎于俗儒者多矣。
《文中子》曰:“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
”○卦變卦變之說,不始于孔子,擊公系《損》之六三已言之矣。
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是六子之變皆出于《乾》、《坤》,無所謂自《複》、《後》、《臨》、《遁》而來者,當從程傳。
○互體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
其說已見于《左氏·莊公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于土上山也。
”注“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是也。
然夫子未嘗及之,後人以雜物撰德之語當之,非也。
其所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特就兩爻相較言之,初何嘗有互體之說。
《晉書》:荀顗嘗難鐘會《易》無互體,見稱于世;其文不傳。
新安王炎晦叔嘗問張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