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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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中事機、大約與舊按臣合、內稱兵之堪用者、獨銅兵奇兵親兵、餘皆烏合之眾、見敵而奔者耳、今銅奇親兵、死亡略盡賊所畏者、惟滾牌手與定番州藥弩手、及烏銃百子銃應令加銜守備江映婁熊攀及把總範之茂王模廖國化等精募三四千、不足則招銅仁都勻天邦等慣習弩手充之、又借兩廣銃手、以彼所慣用鳥銃、令之教習新兵尤便、其滾牌則招威清平壩普定一帶。

    責成竇官堡把頭蕭國寶牟騰等、就便精募、不足則借兩廣團牌手千人助之、今兩廣現有援兵、可備調度、浙中道遠、召募為難、技精餼優、在督撫酌之、臣又聞覬裡土司楊氏有舉人楊世芳者、巳列科目、可就羈縻、至蒙詔新添鄰司樂平等司、不盡助逆、若能多方以馭之。

    以土夷攻土夷。

    且懸厚當以待。

    必有應者。

    是在督撫諸臣聯絡操縱、結之以威信。

    運之以機宜。

    庶事可濟耳。

     ○覆營務整飭疏【整飭營務】 一兵籍宜覈軍住于近郊、則點閱易。

    散于遠地、則蹤跡難。

    營軍之無制以其散也。

    營房之剏。

    所費不貲。

    今非其時。

    若求散而聚之之法。

    莫如核籍。

    科臣雲嚴行各衛所印官備查三大營軍的確姓名籍貫住址、除住京城內外、分別宛大二縣、及縣之坊裡、仍分營司隊各彙為冊外、其在良鄉及各縣者各若幹名、在通州及各州者各若幹名、京營兵有遠居數百裡外者臨操疾趨應後事畢星散可旦有事呼□為?各照京縣冊式、分坊裡、分營司隊彙造俱一樣三本、一送總督、二送協理部院並行三大營經歷、轉行各該州縣、照冊逐名查覈其姓名籍貫住址隣居、必有著落。

    方行登報、其虗者即報虛、總協行經歷轉行該營衛、即將虗者革役。

    不許冐糧。

    但遇迯亡事故、月有替補、該營衛覈其姓名籍貫住址補書于總協分州縣之冊、總協平時于聽用、武弁內、加意揀擇、遇急則每州縣差能幹弁一員、賫檄前去、同該州縣按冊催集。

    統領前來。

    不但可備不虞亦足以清影冐。

    其造冊紙張工食、在衛所則支營庫銀在州縣則支官銀。

    不許衛所州縣書役借名科索。

    違者必究庶耳目不驚而緩急無誤矣、 一訓練宜寔、各軍演習火器弓箭刀斧虎又鈎鐮等藝、課勤則技精、技精則膽壯、火器為中國長技、平時器與人習、臨事庶不手顫、委應加意比試、以夾靶鎗快鎗五龍鎗令火器軍選每班五名挨放、能二發俱中、及中一發者、陞雙糧。

    庶巧手競出三眼鎗筒短力薄、及遠未能、宜多習追風砲與佛郎機、而佛郎機一門有子砲六位。

    循環疊發。

    尤號便揵。

    營軍火器手、約五萬餘、雙糧單糧非由遴選預買相因耳此弊安可不革而善發者二十人中僅可得一。

    若以厚糈鼓之。

    優者陞雙糧。

    劣者降單糧。

    三次連劣者革之。

    令以親識替補單糧。

    則習者奮而精者多。

    應責扇車營各將按舊制督軍熟習、而戰兵城守各營將、亦當以火器為訓練第一著也。

    弓箭選鋒舊食雙糧者幾九千、外有單糧選鋒與弓箭手、亦近二萬、宜不時以小把試。

    若雙糧六矢全不中者降單糧。

    單糧與弓箭手六矢中三矢者陞雙糧。

    此在總協廵視諸臣一激發之將破的者不至沉埋。

    而濫竿者無容混耗矣。

    刀鎗藤牌手虎又鈎鐮、每營不滿三百名、計三十營、不滿萬名、每營各擇武藝之精者、立三教師。

    以雙糧兼教二隊。

    其不聽教者樸之。

    限以一歲所教軍學藝俱成。

    則教師之能有賞。

    否則教師之罪有罰。

    軍其少儆乎。

    即器械盔甲、不宜不議修也、朽鈍薄惡、與無器甲同也、飛石用之蜀中。

    四方奇技甚多皆宜收用巳有明騐。

    千戶步上達業補五軍備兵營官、令全營教習、并教習東西二備兵營、計三備兵營、共軍一千五六百名。

    果人人精于發石。

    遠及百步。

    則其功也。

    自當優用。

    若因循玩日有名無寔、則咎何辭、上達宜盡心矣、阮九成等初至止二名、故營中可從優給、後續添六名、營力難供、而待哺于戶部、當此太倉空乏之日、不能多取行戶部于九成等六名每名月銀二兩一錢、按月給發、毋令枵腹、其步姓二名、準作上達家丁、照雙糧例支給、飛石架宜造三百、俱湏有收貯之所、不然風雨摧殘、易于朽爛其置造多少、聽總協廵視以便宜從事可也、 一挑選宜時、軍不以武藝優劣為陞降、俾習為侏儒之飽、則良者亦楛、勤者亦惰、凡弓箭選鋒支雙糧者其振武新營壯丁、有支糧一石五鬥以上者、內不無拙射之人竄入、廵視二臣議于每歲春秋操時、先令六副將分督各營將、逐一點試、於雙糧及一石五鬥內。

    有彎弓不中者。

    擬降單糧于單糧選鋒及軍有矢如破者。

    擬陞雙糧。

    老病不堪擬摘牌。

    除振武營摘者免補外、餘營令面報精壯餘丁、記其年貌與面上疤痣、核其真籍貫住址隣居、冊報總協、聽總協會同廵視逐營覆試。

    應降者降。

    應陞者陞。

    應替補者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