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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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亦止襲封一位不惟適時勢之宜。

    而天理民彛。

    皇猷古制。

    似皆無悖。

    又不然、則一以世次親疏為主。

    除嫡子襲封外。

    始封 親王之諸子俱封 郡王。

    其襲封者。

    與始封 郡王之諸子。

    俱封鎮國將軍。

    其襲封第三世者。

    與第二世 郡王之諸子。

    俱封輔國將軍。

    至第七世者。

    與第六世 郡王之諸子。

    俱封奉國中尉而止。

    以下俱不得更有分封。

    其奉國將軍。

    在 朝廷本為無服之親。

    中尉以下。

    本皆同姓不親。

    而原爵巳卑。

    或與分封、或止於襲封。

    或即從別疏屬事例。

    無不可者。

    是又一說也。

    要二說而言之、從前之說。

    則分封止於親盡。

    是永無奉國將軍與各中辱矣。

    似於舊制有妨。

    以臣之愚。

    則謂親屬巳竭者。

    各存其宗。

    亦不失為親且愛矣。

    雖不泥於舊制亦可也從後之說。

    則 親王之諸子。

    與 郡王之諸子同封矣。

    似於尊卑無別以臣之愚。

    則謂語爵雖異。

    語親則同。

    即其襲封。

    可以別尊卑矣。

    其餘則親同而澤一。

    似亦無不可也。

    雖然、此亦槩而論之爾.若統計財用之數、而尚有不足、則豈無可更進於此者、宗室入仕近巳行之但未能如三代□工耳臣考三代以上之藩封。

    即今之牧守。

    故不嫌於多。

    後世判而為二。

    則無事而食。

    徒為民患。

    昔唐太宗問侍臣曰。

    封宗子於天下便乎。

    尚書右僕射封德彛對曰。

    不便。

    歷觀往古封王者。

    今日最多。

    爵命既崇。

    多給力役。

    葢以天下為私。

    殊非至公馭物之道也太宗曰然、朕理天下、本為百姓、非勞百姓以飬巳之親也、於是率以屬疏降爵、惟有功者數人得王。

    推斯意也。

    即財力可給。

    似亦當有至公之道。

    況時勢既窮。

    豈無更可進於此者哉、所貴在於適均與適歲會仂爾、至其施為之序、必先弛其出城之禁、約以有司之法、元佐之法、頗為明盡、而其他則部議以為皆無難處者、臣亦何敢多及、統在 陛下責當事諸臣、熟籌獨斷、務為長久之計則可爾、 ◆論 喉論 ○喉論【閣臣】 公有喉論三首取面奏之意今特采其論宰相者 太祖之訓曰、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多有小人專權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 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 子孫做 皇帝時、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將犯人淩遲、全家處死、於戲、 訏謨定命、何其深切著明哉、而顧可居其任者、明明 祖訓、視若弁髦、而道路無知之人。

    且直以宰相目之矣。

    不知大學士非宰相也。

    大學士之官、胡為而設乎、臣嘗聞之 成祖登極之年、始開 內閣於東角門內、 命編修解縉等七人、居中參預機務、以後漸陞之學士等官、此設大學士之原也、非所謂宰相也、臣嘗以意度之、所謂參機務者、朝夕啟沃。

    以輔豢 聖德、而時有政事、亦有參議雲爾、是故 聖德不明、先責學士而後六卿、 聖政不舉、先責六卿而後學士、其職固有所在矣、今也陽奪其名而陰予之實、部院有所建明、必預先關白、科道有所論列、多承望風指、何者、以票本之權在彼、雖 英明聖斷、一出於 淵衷、而見形疑影、固羣工之所縮頸而不敢與抗者也、而容知其非 祖宗之意哉、且 祖宗之意、其不使大學士加於六卿也、亦昭昭矣、大學士五品爾、如欲加於六卿、則何不崇其階銜也、三楊歷任兩朝、始加兼官至尚書、聞其始加也。

    亦不過工部尚書。

    是猶不欲上於六卿也。

    自後日久。

    漸忘其初。

    然亦未聞有見任尚書而後入閣者也。

    尚書入閣。

    自丘濬始。

    聞濬在閣。

    以禮書兼太子太保。

    王恕以吏部尚書兼太子太保。

    恕以巳吏部也。

    朝班居濬之上。

    濬以巳閣臣也。

    欲班恕之上。

    二臣以此頗不相能。

    則當時亦不至相壓。

    若今時之甚。

    夫既以尚書而入閣。

    入則不復出。

    且有票本之權。

    其勢不得不重。

    重而不知返。

    其敝將何所止。

    夫官以五品則亦當以近其銜者居之、不特解縉諸臣、其後商輅以侍讀、彭韶以修撰、嶽正以編修、此其尤著者也、既循資而入、則亦當循資而出、解縉出為參政、固為常例、若胡儼之陞祭酒、非有他也、誠能兼修其法、彼顧品之不甚崇。

    先歷邊撫有功則召之入閣真善制也惜終不行耳則地雖尊而不敢自肆。

    知入之將復出。

    則權雖雄而不敢自固。

    而人知票本之不繇於彼也。

    則亦不至縮頸、而不敢與抗。

    亟返之術、莫要於此、然則閣臣票本、非 祖宗之制乎、曰 祖宗之制也、而非其至者也、臣嘗聞之、 英宗沖年登極、有 詔凡事白於 太後、太後令付內閣議決、閣臣票本始此、然則非 太祖 成祖之至意也、然則其權將誰與、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威福 人君之大柄、將誰予哉、此 面奏請 旨、所以為 祖宗之聖制也曰然則六卿之權、不巳重乎、曰彼此頡頏、不敢相壓、 太祖之訓、葢巳慮之詳矣、葢任六卿。

    所謂分任而責成者也。

    任 內閣。

    所謂偏聽而獨任者也。

    天下君子小人、嘗相乘除、六卿不能皆君子、以其分任責成而不相壓。

    有匪人焉。

    而辨之易矣。

    閣臣必不皆小人。

    以其偏聽獨任。

    而莫敢抗。

    萬有一焉。

    而專擅成矣。

    況 面奏請 旨。

    則其權常在 朝廷。

    票之 內閣。

    則其權屬之 內閣。

    又且傳逓於 宮闈。

    又將入於 宮闈。

    在 內閣治亂半。

    入 宮闈未有不亂者矣而在 內閣者。

    入 宮闈之漸也。

    今不因其在 內閣也。

    取而還之 朝廷。

    迨其入於 宮闈也。

    欲攘臂而奪之。

    將噬臍矣。

    曰 今日政事所以不入 宮闈者。

    正得 內閣為之主持爾、今舉而釋之。

     朝廷日親政事可也。

    萬一有他說焉而 宮闈得之矣。

    曰與其偏聽一二人。

    而主持於冥冥之中。

    孰若分任責成。

    而主持於昭昭之表乎。

    臣愚所以過為之慮者。

    正恐閣臣之不能主持也。

    曰然則今之閣臣將安置之。

    曰臣所謂出之者不必盡出也。

    不以尊官居者、必不盡然也、要之不失其內外賓主之辨可也、要不使加於六卿可也、然既曰任六卿、則人又將以六卿為榮、不必學士矣、夫能使學士不必榮於六卿、則其勢返矣、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七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