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五·河東奉使奏草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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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則建甯之兵可以禦捍,若賊數稍多,則清塞之兵不失應援。
蓋都不去百裡之内,非是減兵,但那移就食而已。
如此,則河外省費,民力可纾。
四曰委土豪者,今議麟州者,存之則困河東,棄之則失河外。
若欲兩全而不失,莫若擇一土豪,委之自守。
麟州堅險,與兵二千,其守足矣。
況所謂土豪者,乃其材勇獨出一方,威名既著,敵所畏服,又能谙敵情僞,凡于戰守,不至乖謀。
若委以一州,則其當自視州如家,系己休戚,其戰自勇,其守自堅。
又其既是土人,與其風俗情接,人賴其勇,亦喜附之,則蕃、漢之民可使漸自招集。
是外能捍賊而戰守,内可輯民以實邊,省費減兵,無所不便,比于命吏而往,凡事仰給于朝廷,利害百倍也。
必用土豪,非王吉不可。
吉見在建甯寨,蕃、漢依吉而耕于寨側者已三百家,其材勇則素已知名,況其官序,自可知州。
一二年間,視其後效,苟能善守,則可世任之,使長為捍邊之守。
右臣所陳,乃是大計,伏望聖慈,特賜裁擇。
若可以施行,則纾民減費之事,容臣續具條列。
取進止。
乞罷鐵錢劄子 臣準中書劄子,備錄臣寮四狀,并為上言河東大小鐵錢事,奉聖旨相度利害聞奏者。
臣尋至河東,取索晉、澤二州鑄錢監及諸州軍見使鐵錢數,又将都轉運司供到慶曆三年一年都收支錢數,約度用度多少,及探問軍民用鐵錢便與不便。
今具利害,畫一如後: 一、見在大小鐵錢數,大鐵錢自起鑄至目下,共鑄到四萬四千八百餘貫。
小鐵錢自起鑄至目下,共鑄到一十一萬七千七百餘貫。
是大小鐵錢未及六十萬貫銅錢數,見在官私行用。
一、大小鐵錢官本及淨利數目:晉州大錢,計用一萬七千八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二萬八千八百餘貫,當二十八萬八千餘貫銅錢,凡用一萬七千餘貫本,得二十七萬餘貫利,其利約一十五倍有餘。
晉州小錢,計用四萬六千貫足陌銅錢官本,鑄成一十一萬四千五百餘貫,凡用四萬六千貫本,得六萬八千餘貫淨利,其利一倍有餘。
澤州大錢,計用六千四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一萬六千餘貫,省當一十六萬餘貫銅錢,凡用六千四百餘貫本,得一十五萬三千八百餘貫利,其利二十三倍有餘。
澤州小錢,計用九百八十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四千餘貫,凡用九百餘貫本,得三千餘貫利,其利兩倍。
一、都轉運司一年支收錢數,實收諸雜課利、客便賣鹽礬鬥秤、夏秋稅出粜斛鬥,賣匹帛絲綿銀、進納、雜收等錢二百一十七萬二千二百三十貫。
實支系随衣添支特支料錢、旬設公使園忌獄空祭神、地裡腳錢、買羊馬糧草、客便招軍、人戶和籴、礬本、雜支等錢一百九十九萬八千四百一十四貫。
右謹具如前。
臣今相度大小鐵錢,其可廢者有五。
據都轉運司慶曆三年一年支收實數比算,實收二百一十七萬二千餘貫,實支一百九十九萬八千餘貫。
是每歲隻将河東一路實收錢支遣自足外,尚有一十七萬四千餘貫剩數,其大小鐵錢可以罷鑄一也。
小鐵錢将本利計算,其利甚薄,不過一倍。
略将鑄造工課約算,兩監逐日共鑄,不過四百貫文,一歲不過鑄得十六萬貫,内除約六萬貫為官本外,隻獲淨利十萬貫。
若罷大錢而隻用小錢,是一歲為十萬貫錢,而壞銅錢舊法,陷民刑戮者不絕。
其大錢利既博至二十餘倍,議者皆謂其利厚于黃白術,雖有死刑,不能禁止。
臣昨在河東,于提刑司取索得犯私錢人數已五火。
自臣出界後,又續供到新捉獲二火。
是小錢利薄不足鑄,大錢犯法者日漸多,皆可以罷鑄二也。
今開厚利之門而緻人死法,則誘愚民以趨死;若貸其死,則犯者愈多;急于捕察,則良民一例搔擾;縱而緩禁,則民不勝奸。
是深法不可,緩法又不可,捕察又不可,縱之又不可。
以此而言,其可罷三也。
用之既久,币輕物貴,惟奸民盜鑄者獲利,而良民與官中常以高價市貴物。
是官私久遠害深,其可罷四也。
臣勘會河東十九州軍,凡四十九處,創新開沽酒務,據轉運司供到每月約收二萬貫有餘,計一歲合得二十四五萬貫。
又麟州元許入中七萬石斛鬥,昨來為入中數多,無處收貯,見移于府州入中。
日近明鎬又減放馬軍歸京。
是利入之數漸多,用物之兵日減,此其可罷五也。
今見在官私鐵錢共不過六十萬,數既未多,罷之甚易。
況河東一路二十二州軍,贍廂禁兵共十二三萬,略計所阙不多,不比陝西事體。
其大小鐵錢,伏乞特罷鑄造行用。
取進止。
乞免諸州一年支移劄子 臣昨至河東,體訪一路百姓貧弊勞擾,本為河外麟、府二州阙少軍糧,遂于近裡二十州軍遞相支配。
今來麟州,見在兵馬糧可支三年,府州見有一十三萬石不支糧米,諸寨各有糧不少。
兼臣将慶曆三年轉運司抛配秋稅支移數目,勘算得今年博籴斛鬥,可以減放和籴,可以不支過河。
如此,則少纾民困,大息怨嗟。
其科配減放次第,今具畫一如後: 一、河外麟州,見有三年糧。
府州兵士,見于河南保德軍請給,府州見有不支糧一十三萬石。
一、去年并、忻、岚、憲、石州,岢岚、火山、甯化、保德等軍凡九處,和籴斛鬥共十四萬二千餘石,支往河外麟、府二州送納。
今來河外糧斛已多,上件九州軍和籴,隻乞于保德軍送納。
一、去年并、忻、汾、遼、潞、晉、绛、澤、石、隰、慈等州,威勝、平定軍,凡十三處,博籴斛鬥共一十七萬六千餘石,往保德軍送納。
今來河外既不支移,那得并、忻等九州軍和籴十四萬石于保德軍納,則此十三處博籴可以減放。
乞不配賣醋糟與人戶劄子 臣昨至忻州,見百姓人戶經臣出頭怨嗟告訴,為轉運司将十五年積壓損爛酒糟配與人戶,要清醋價錢。
緣已配納了當,臣方欲奏乞今後不得抑配,續據石州狀申:“本務見管醋糟六千餘石,本州見取索在州及諸縣坊郭鄉村酒戶等第,及州縣色役公人姓名,欲行配次。
其糟,每鬥價錢二十五文足陌。
”緣臣已離河東,隻曾行移文字,且令未得配,别候指揮。
臣欲乞特降朝旨下轉運司,今後醋糟隻許官務造醋沽買,及令百姓取便買糟醞醋,不得抑配人戶。
其糟所得之利不多,但虛為搔擾,以斂怨嗟,伏望聖慈特賜矜免。
其石州醋糟,尚慮本州已行配,即乞特與減落一半價錢,令漸次送納。
蓋都不去百裡之内,非是減兵,但那移就食而已。
如此,則河外省費,民力可纾。
四曰委土豪者,今議麟州者,存之則困河東,棄之則失河外。
若欲兩全而不失,莫若擇一土豪,委之自守。
麟州堅險,與兵二千,其守足矣。
況所謂土豪者,乃其材勇獨出一方,威名既著,敵所畏服,又能谙敵情僞,凡于戰守,不至乖謀。
若委以一州,則其當自視州如家,系己休戚,其戰自勇,其守自堅。
又其既是土人,與其風俗情接,人賴其勇,亦喜附之,則蕃、漢之民可使漸自招集。
是外能捍賊而戰守,内可輯民以實邊,省費減兵,無所不便,比于命吏而往,凡事仰給于朝廷,利害百倍也。
必用土豪,非王吉不可。
吉見在建甯寨,蕃、漢依吉而耕于寨側者已三百家,其材勇則素已知名,況其官序,自可知州。
一二年間,視其後效,苟能善守,則可世任之,使長為捍邊之守。
右臣所陳,乃是大計,伏望聖慈,特賜裁擇。
若可以施行,則纾民減費之事,容臣續具條列。
取進止。
乞罷鐵錢劄子 臣準中書劄子,備錄臣寮四狀,并為上言河東大小鐵錢事,奉聖旨相度利害聞奏者。
臣尋至河東,取索晉、澤二州鑄錢監及諸州軍見使鐵錢數,又将都轉運司供到慶曆三年一年都收支錢數,約度用度多少,及探問軍民用鐵錢便與不便。
今具利害,畫一如後: 一、見在大小鐵錢數,大鐵錢自起鑄至目下,共鑄到四萬四千八百餘貫。
小鐵錢自起鑄至目下,共鑄到一十一萬七千七百餘貫。
是大小鐵錢未及六十萬貫銅錢數,見在官私行用。
一、大小鐵錢官本及淨利數目:晉州大錢,計用一萬七千八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二萬八千八百餘貫,當二十八萬八千餘貫銅錢,凡用一萬七千餘貫本,得二十七萬餘貫利,其利約一十五倍有餘。
晉州小錢,計用四萬六千貫足陌銅錢官本,鑄成一十一萬四千五百餘貫,凡用四萬六千貫本,得六萬八千餘貫淨利,其利一倍有餘。
澤州大錢,計用六千四百餘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大錢一萬六千餘貫,省當一十六萬餘貫銅錢,凡用六千四百餘貫本,得一十五萬三千八百餘貫利,其利二十三倍有餘。
澤州小錢,計用九百八十貫省陌銅錢官本,鑄成四千餘貫,凡用九百餘貫本,得三千餘貫利,其利兩倍。
一、都轉運司一年支收錢數,實收諸雜課利、客便賣鹽礬鬥秤、夏秋稅出粜斛鬥,賣匹帛絲綿銀、進納、雜收等錢二百一十七萬二千二百三十貫。
實支系随衣添支特支料錢、旬設公使園忌獄空祭神、地裡腳錢、買羊馬糧草、客便招軍、人戶和籴、礬本、雜支等錢一百九十九萬八千四百一十四貫。
右謹具如前。
臣今相度大小鐵錢,其可廢者有五。
據都轉運司慶曆三年一年支收實數比算,實收二百一十七萬二千餘貫,實支一百九十九萬八千餘貫。
是每歲隻将河東一路實收錢支遣自足外,尚有一十七萬四千餘貫剩數,其大小鐵錢可以罷鑄一也。
小鐵錢将本利計算,其利甚薄,不過一倍。
略将鑄造工課約算,兩監逐日共鑄,不過四百貫文,一歲不過鑄得十六萬貫,内除約六萬貫為官本外,隻獲淨利十萬貫。
若罷大錢而隻用小錢,是一歲為十萬貫錢,而壞銅錢舊法,陷民刑戮者不絕。
其大錢利既博至二十餘倍,議者皆謂其利厚于黃白術,雖有死刑,不能禁止。
臣昨在河東,于提刑司取索得犯私錢人數已五火。
自臣出界後,又續供到新捉獲二火。
是小錢利薄不足鑄,大錢犯法者日漸多,皆可以罷鑄二也。
今開厚利之門而緻人死法,則誘愚民以趨死;若貸其死,則犯者愈多;急于捕察,則良民一例搔擾;縱而緩禁,則民不勝奸。
是深法不可,緩法又不可,捕察又不可,縱之又不可。
以此而言,其可罷三也。
用之既久,币輕物貴,惟奸民盜鑄者獲利,而良民與官中常以高價市貴物。
是官私久遠害深,其可罷四也。
臣勘會河東十九州軍,凡四十九處,創新開沽酒務,據轉運司供到每月約收二萬貫有餘,計一歲合得二十四五萬貫。
又麟州元許入中七萬石斛鬥,昨來為入中數多,無處收貯,見移于府州入中。
日近明鎬又減放馬軍歸京。
是利入之數漸多,用物之兵日減,此其可罷五也。
今見在官私鐵錢共不過六十萬,數既未多,罷之甚易。
況河東一路二十二州軍,贍廂禁兵共十二三萬,略計所阙不多,不比陝西事體。
其大小鐵錢,伏乞特罷鑄造行用。
取進止。
乞免諸州一年支移劄子 臣昨至河東,體訪一路百姓貧弊勞擾,本為河外麟、府二州阙少軍糧,遂于近裡二十州軍遞相支配。
今來麟州,見在兵馬糧可支三年,府州見有一十三萬石不支糧米,諸寨各有糧不少。
兼臣将慶曆三年轉運司抛配秋稅支移數目,勘算得今年博籴斛鬥,可以減放和籴,可以不支過河。
如此,則少纾民困,大息怨嗟。
其科配減放次第,今具畫一如後: 一、河外麟州,見有三年糧。
府州兵士,見于河南保德軍請給,府州見有不支糧一十三萬石。
一、去年并、忻、岚、憲、石州,岢岚、火山、甯化、保德等軍凡九處,和籴斛鬥共十四萬二千餘石,支往河外麟、府二州送納。
今來河外糧斛已多,上件九州軍和籴,隻乞于保德軍送納。
一、去年并、忻、汾、遼、潞、晉、绛、澤、石、隰、慈等州,威勝、平定軍,凡十三處,博籴斛鬥共一十七萬六千餘石,往保德軍送納。
今來河外既不支移,那得并、忻等九州軍和籴十四萬石于保德軍納,則此十三處博籴可以減放。
乞不配賣醋糟與人戶劄子 臣昨至忻州,見百姓人戶經臣出頭怨嗟告訴,為轉運司将十五年積壓損爛酒糟配與人戶,要清醋價錢。
緣已配納了當,臣方欲奏乞今後不得抑配,續據石州狀申:“本務見管醋糟六千餘石,本州見取索在州及諸縣坊郭鄉村酒戶等第,及州縣色役公人姓名,欲行配次。
其糟,每鬥價錢二十五文足陌。
”緣臣已離河東,隻曾行移文字,且令未得配,别候指揮。
臣欲乞特降朝旨下轉運司,今後醋糟隻許官務造醋沽買,及令百姓取便買糟醞醋,不得抑配人戶。
其糟所得之利不多,但虛為搔擾,以斂怨嗟,伏望聖慈特賜矜免。
其石州醋糟,尚慮本州已行配,即乞特與減落一半價錢,令漸次送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