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奏議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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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苑進劄狀十首 再論水災狀〈至和三年〉 右臣伏睹近降手诏,以水災為變,上轸聖憂。

    既一人形罪己之言,宜百辭無遑安之意,而應诏言事者猶少,亦未聞有所施行。

    豈言者不足采欤,将遂無人言也?豈有言不能用欤?然則上有诏而下不言,下有言而上不用,皆空言也。

    臣聞語曰:“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

    ”臣近有實對應诏,竊謂水入國門,大臣奔走,淹浸社稷,破壞都城,此天地之大變也,恐非小有所為可以消弭,因為陛下陳一二大計。

    而言狂計愚,不足以感動聽覽。

    臣日夜思維,方今之弊,紀綱之壞非一日,政事之失非一端,水災至大、天譴至深,亦非一事之所緻。

    災譴如此,而禍患所應于後者,又非一言而可測。

    是則已往而當救之弊甚衆,未來而可尤之患無涯,亦非獨責二三大臣所能取濟。

    況自古天下之治,必與衆賢共之也。

    《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甯。

    ”《書》載堯舜之朝,一時同列者,夔、龍、稷、契之徒二十餘人,此特其大者爾,其百工在位,莫不皆賢也。

    今欲救大弊,弭大患,如臣前所陳一二大計既未果為,而又不思衆賢,以濟庶務,則天變何以塞,人事何以修?故臣複敢進用賢之說也。

     臣材識愚暗,不能知人,然衆人所知者,臣亦知之。

    伏見龍圖閣直學士、知池州包拯,清節美行,著自貧賤;谠言正論,聞于朝廷。

    自列侍從,良多補益。

    方今天災人事非賢罔之時,拯以小故,棄之遐遠,此議者之所惜也。

    祠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襄州張襄,靜默端直,外柔内剛,學問通達,似不能言者。

    至其見義必為,可謂仁者之勇。

    此朝廷之臣,非州郡之才也。

    祠部員外郎、崇文院檢讨呂公著,故相夷簡之子,清靜寡欲,生長富貴而淡于榮利,識慮深遠,文學優長,皆可過人而喜自晦默,此左右顧問之臣也。

    太常博士、群牧判官王安石,學問文章,知名當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論議通明,兼有時才之用,所謂無施不可者。

    凡此四臣者,難得之士也。

    拯以小過棄之,其三人者進退與衆人無異。

    此皆為世所知者猶如此,臣故知天下之廣,賢材淪沒于無聞者不少也。

    此四臣者,名迹已著,伏乞更廣詢采,亟加進擢,置之左右,必有裨補。

    凡臣所言者,乃願陛下聽其言,用其才,以濟時艱爾,非為其人私計也。

    若量沾恩澤、稍升差遣之類,适足以為其人累耳,亦非臣薦賢報國之本心也。

    臣伏見近年變異非止水災,譴告丁甯,無所不有。

    董仲舒曰:“國家将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

    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

    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

    ”斯言極矣。

    伏惟陛下切诏大臣,深圖治亂,廣引賢俊,與共謀議。

    未有衆賢并進而天下不治者,此亦救災弭患一端之大者。

      臣又竊見京東、京西皆有大水,并當存恤,而獨河北遣使安撫,兩路遂不差人。

    或雲就委轉運使,此則但虛為行遣爾。

    兩路運司隻見河北遣使,便認朝廷之意有所重輕,以謂不遣使路分,非朝廷憂恤之急者。

    兼又放稅赈救,皆耗運司錢物,于彼不便。

    兼又運使未必皆得人,其才未必能救災恤患。

    又其一司自有常行職事,亦豈能專意撫綏?故臣以為虛作行遣爾。

    伏乞各差一使,于此兩路安撫,雖未能大段有物赈濟,至于興利除害,臨時措置,更易官吏,詢求疾苦,事既專一,必有所得,與就委運司,其利百倍也。

    又聞兩浙大旱,赤地千裡。

    國家運米,仰在東南。

    今年災傷若不赈濟,則來年不惟民饑,國家之物亦自阙供。

    此不可不留心也。

    竊聞三司今歲京師糧米已有二年備準外,猶有三百五十萬餘未漕之物。

    今年東南既旱,則來年少納上供,此未漕之米誠不可不惜,然少辍以濟急,時亦未有所阙。

    欲下三司勘會,若實如臣所聞,則乞量辍五七十萬石物與兩浙一路,令及時赈救一十三州,隻作借貸,他時米熟,不妨還官,然所利甚博也。

    此非弭災之術,亦救災之一端也。

    臣愚狂妄,伏望聖慈特賜裁擇。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水入太社劄子〈至和三年〉 臣所領太常寺累得郊社勾當人狀申,為雨水淹浸太社、太稷壇四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