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七·奏議卷十一

關燈
河北轉運進狀四首 論台官上言按察使狀〈慶曆四年八月,新除河北轉運按察使,未行。

    〉 右臣伏睹近降朝旨,約束諸路按察使,備載台官所上之言,意謂按察使等所奏之人多不實,或因迎送文移之間有所阙失,挾其私怒,枉奏平人,朝廷都不深思,輕信其說。

    臣自聞降此約束,日夕憂嗟。

    竊思國家方此多事難了之時,正是責人展效之際,獎之猶恐不竭力,疑之誰肯盡其心?昨大選諸路按察之際,兩府聚廳數日,盡破常例,不次用人。

    中外翕然,皆謂一時之極選。

    凡被選之人,皆亦各負才業,久無人知,常患無所施為。

    一旦忽蒙擢用,各思宣力,争奮所長,不惟欲報朝廷,豈不更希進用?豈可頓為欺罔,便徇私情?料其心必未至此。

    苟或如台官所說,則是兩府聚廳數日,選得不公之人。

    其或不至如斯,何必更加約束。

    竊以任人之術,自古所難,常能力主張,猶或有沮者,何況更生疑異,使其各自心闌,如此用人,安能集事?況按察之任,人所難能,或大臣薦引之人,或權勢僥幸之子,彼按察使者下當怨怒,上忤權勢,而不敢避者,隻賴朝廷主張而已。

    今按察者所奏則未能施行,沮毀者一言則便加輕信,皆由朝廷未知官吏為州縣大患,而按察可以利民,委任之意不堅,故毀謗之言易入也。

    所可惜者,自差諸路按察,今雖未有大效,而老病昏昧之人望風知懼,近日緻仕者漸多,州縣方欲澄清,而朝廷自沮其事。

    臣欲乞聖慈令兩府召台官上言者至中書,問其何路按察之人因挾私怒。

    苟有迹狀,乞下所司辨明。

    若實無人,乃是妄說,其近降劄子乞賜抽還,不使四方見朝廷自沮按察之權,而為貪贓老缪之吏所快。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劉三嘏事狀〈慶曆四年〉 臣伏見契丹宣徽使劉三嘏挈其愛妾兒女等七口,向化南歸,見在廣信軍聽候朝旨。

    竊慮朝廷隻依常式,投來人等,依例約回不納。

    國家大患,無如契丹,自四五十年來,智士謀臣晝思夜算,未能為朝廷出一奇策,坐而制之。

    今天與吾時,使其上下乖離,而親貴臣忽來歸我,此乃陛下威德所加,祖宗社稷之福。

    竊慮憂國之臣,過有思慮,以謂納之别恐引惹。

    臣請略陳納之、卻之二端利害,伏望聖慈裁擇其可。

    往年山遇舍元昊而歸朝,邊臣為國家存信,拒而遣之。

    元昊甘心山遇,盡誅其族。

    由是河西之人皆怒朝廷不納,而痛山遇以忠而赤族。

    吾既自絕西人歸化之路,堅其事賊之心,然本欲存信以懷元昊,而終至叛逆,幾困天下。

    是拒而不納,未足存信,而反與賊堅人心,此已驗之效也。

    其後朝廷悟其失計,歸罪郭勸,悔已難追矣。

    此事不遠,可為鑒戒,伏望陛下思之。

    此不可拒而可納一也。

    三嘏是契丹貴臣,秉節钺,兼宣徽,可謂至親且貴矣。

    一旦君臣離心,走而歸我,是彼國中大醜之事,必須掩諱,不欲人聞,必不敢明言求之于我。

    此其可納二也。

    況彼來投,又無追者相繼,既絕蹤迹,别無明驗,雖欲索之于我,難以為辭。

    此其可納三也。

    三嘏既彼之貴臣,彼國之事無不與知,今既南來,而彼之動靜虛實我盡知之,可使契丹日夕懼我攻取之不暇,安敢求索于我,自起兵端?若使契丹疑三嘏果在中國,則三四十年之間,卒無南向之患。

    此又納之大利,其可納四也。

    彼既窮來歸我,若拒而遣之,使其受山遇之禍,則幽燕之間,四五十年來,心欲南向之人盡絕其歸路,而堅其事狄之心,思為三嘏報仇于中國,又終不能固契丹之信。

    此為誤計,其失尤多。

    且三嘏在中國,則契丹必盡疑幽燕之人,是其半國離心,常恐向背。

    凡契丹南寇,常借幽燕,使其盡疑幽燕之人,則可無南寇之患。

    此又可納大利五也。

    古語曰:“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此不可失之幾也。

    其劉三嘏,伏望速降密旨與富弼,令就近安存,津遣赴阙。

    惟乞決于睿斷,不惑群言。

    取進止。

     論兩制以上罷舉轉運使副省府推判官等狀〈慶曆五年〉  右臣近準禦史台牒,為臣寮上言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