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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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孔子存時無所表見,至孔子沒後而與諸弟子問答甚多也。
《論語》多以子路、冉有并稱;季康子之問從政也以由、賜、求,孟武伯之問仁也以由、求、赤;其年皆似不甚遠者,而列傳謂子路少孔子九歲,冉有少孔子二十九歲,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公西華少孔子四十二歲,年之相隔太遠,恐未必盡然也。
由是言之,《史記》弟子之年不過得其彷佛而已,不可盡指為實。
故今悉不錄。
○《論語》源流附考 《論語》,《古》二十一篇。
〔出孔子壁中,兩《子張》。
(如淳曰:“分《堯曰篇》後‘子張問何如可以從政’已下為篇,名曰《從政》。
”)〕《齊》二十二篇。
〔多《問王》、《知道》。
(如淳曰:“《問王》、《知道》,皆篇名也。
”)〕《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師古曰:“解釋《論語》意者。
”)《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師古曰:“非今所有《家語》。
”) “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禦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
”(師古曰: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
)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将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以上并《漢書藝文志》) “漢中壘校尉劉向言:《魯論語》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也;太子太傅夏侯勝、前将軍蕭望之、丞相韋賢及子玄成等傳之。
《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琅邪王卿及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故有《魯論》,有《齊論》。
魯共王時,嘗欲以孔子宅為宮,壞,得《古文論語》。
《齊論》有《問王》、《知道》,多於《魯論》二篇;《古論》亦無此二篇,分《堯曰》下章‘子張問’以為一篇,有兩《子張》,凡二十一篇,篇次不與《齊》、《魯》論同。
”〔(《新論》雲:“文異者四百馀字。
”)《論語集解序》〕 △《齊論》多後人附會 按:同一《論語》也而有《齊》、《魯》之異,有多寡之殊,則《論語》一書固有後人之所續入,非盡聖門之原本也。
《齊論》既多《問王》、《知道》二篇,而二十篇中章句複多於《魯論》,則《齊論》之中後人所附會者尤多,又非《魯論》之可此矣。
“初,禹為師,以上難數對己問經,為《論語章句》獻之。
始,魯扶卿及夏侯勝、王陽、蕭望之、韋玄成皆說《論語》,篇第或異。
禹先事王陽,後從庸生,采獲所安,最後出而尊貴。
諸儒為之語曰:‘欲為《論》,念張文。
’由是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
”(《漢書張禹傳》) “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齊說》,善者從之,号曰《張侯論》為世所貴;包氏、周氏《章句》出焉。
《古論》,唯博士孔安國為之訓解,而世不傳。
”(《論語集解序》) “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煩惑,除去《齊論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為定,号《張侯論》。
當世重之,周氏、包氏為之章句。
”(《隋書經籍志》) △東漢所行為張禹更定之《論語》 按:《漢書》稱“篇第或異”、又稱張禹“采獲所安”,則禹固嘗更定《論語》篇章:其篇目雖定從《魯論》,其文實兼采於《齊論》,非漢初龔奮所傳《魯論》之舊本也。
言“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集解》、《隋書》亦謂“《張侯論》,包、周為之章句”,則是東漢之所行者乃禹所更定之《論語》,非古之《論語》矣。
△張禹更定《論語》之謬 按:禹學識淺陋,豈足以知聖人,但當謹守師傳,不敢增減,或不至大謬耳。
乃擅更定《論語》,必有不當存而存,不當采而采者。
況禹附會王氏以保富貴,卒成王莽篡弑之禍,《公山》、《佛》兩章安知非其有意采之以入《魯論》為己解嘲地乎? “漢末,大司農鄭玄就《魯論》篇章考之《齊》、《古》,為之注。
近故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前世傳授師說雖有異同,不為訓解;中間為之訓解,至於今多矣,所見不同,互有得失。
今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有不安者頗為改易,名曰《論語集解》。
”(《論語集解序》) “漢末,鄭玄以《張侯論》為本,參考《齊論》、《古論》而為之注。
魏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吏部尚書何晏又為《集解》。
是後諸儒多為之注,《齊論》遂亡,《古論》先無師說。
梁、陳之時,唯鄭玄、何晏立於國學,而鄭氏甚微。
周、齊,鄭學獨立。
至隋,何、鄭并行,鄭氏盛於人間。
”(《隋書經籍志》) △鄭玄所注《論語》即張禹更定本 按此文,則康成所注之《魯論》即張禹所定之《魯論》,其中固雜有《齊論》,非漢初之《魯論》矣。
故今《論語》稱為《魯論》,而或以《季氏》一篇為《齊論》。
然則《論語》一書中未必無一二篇之可疑,一篇中未必無一二章之可疑者也。
學者當統全書而熟玩之,以求聖人之意,其有一二章之不類者,不得以此疑聖人,或曲為聖人解也。
△王充、鄭玄之謬 按:當東漢之世,去古未遠,《齊》、《古》尚存,猶可考證。
王充既知公山、佛之往之為非義,即當别其同異,考其年世,辨其真僞而去取之,若趙岐之删《孟子外篇》者然,豈非聖門功臣;乃反據此以讓聖人之失,何其謬也!至於康成,負一代之重望,乃於《論語》參考《齊》、《古》為之注,而於篇章無所區别,緻使後人無可考證,亦何其疏闊也! △聖言不可謬遵 按:聖人之言,天下後世所當共遵也。
然必真為聖人之言則可,非為聖人之言而亦當遵也。
述少年時,嘗在府應歲試,忽有人持先君書至,寄物二事,且命述與其人換卷。
述念先君平日一言一動無不合乎義者,不應忽有此舉,意甚疑之,遂不從命。
試畢,歸而請之,果他人所僞為也。
故能言於平日,則不至見欺於一時。
竊謂學者之於聖人亦當如是。
故今備考《論語》源流載之,使人知世所傳之《魯論》在漢時不無異同更改,是以聖谟洋洋之中間有一二章之可疑者,學者不可不别而觀之也。
△自述研究《論語》經曆 餘五六歲時,始授《論語》,知誦之耳,不求其義也。
近二十,始究心書理,於《公山》、《佛》兩章頗疑其事不經,然未敢自信也。
逾四十後,考孔子事迹先後,始知其年世不符,必後人所僞撰,然猶未識其所以入《論語》之由也。
六十馀歲,因酌定《洙泗馀錄》,始取《論語》源流而細考之,乃知在秦、漢時傳《齊》、《魯》論者不無有所增入,而為張禹采而合之,始決然有以自信而無疑。
故錄其詳,附載於此。
然世之學者惟知玩講章,作舉業,未嘗有人究其義理,考其首尾,辨其源流者,無怪乎其見而大駭,終不以餘言為然也! ○附孔檢讨《大戴記補注序錄》 《家語》者,先儒馬昭之徒以為王肅增加。
肅橫诋鄭君,自為《聖證論》,其說不見經據,皆借證於《家語》。
大抵抄撮《二記》,采集諸子,而古文奧解悉潤色之,使易通俗讀;唯《問郊》、《五帝》之等傳記所無者,斯與肅說若合符券。
其為依,不言已明。
《公冠篇》述孝昭冠辭,雲“陛下”者,謂昭帝也;“文、武”者,謂漢文帝、武帝也。
而肅竊其文,遂并列為成王冠頌。
是尚不能尋章摘句。
舉此一隅,謬陋彌顯。
況以禮是鄭學,無取妄滋異端,故於《家語》殊文别讀獨置而弗論也。
餘昔會試時,曾與檢讨相識,年甚少也。
數十年不相見,不意其學刻苦如是。
《考信錄》既成後,始見此書,因其論《家語》與餘所見同,附錄其文於此。
(颉剛案:此篇原載書首,今為改置於此。
)
《論語》多以子路、冉有并稱;季康子之問從政也以由、賜、求,孟武伯之問仁也以由、求、赤;其年皆似不甚遠者,而列傳謂子路少孔子九歲,冉有少孔子二十九歲,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公西華少孔子四十二歲,年之相隔太遠,恐未必盡然也。
由是言之,《史記》弟子之年不過得其彷佛而已,不可盡指為實。
故今悉不錄。
○《論語》源流附考 《論語》,《古》二十一篇。
〔出孔子壁中,兩《子張》。
(如淳曰:“分《堯曰篇》後‘子張問何如可以從政’已下為篇,名曰《從政》。
”)〕《齊》二十二篇。
〔多《問王》、《知道》。
(如淳曰:“《問王》、《知道》,皆篇名也。
”)〕《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師古曰:“解釋《論語》意者。
”)《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師古曰:“非今所有《家語》。
”) “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禦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
”(師古曰: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
)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将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以上并《漢書藝文志》) “漢中壘校尉劉向言:《魯論語》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也;太子太傅夏侯勝、前将軍蕭望之、丞相韋賢及子玄成等傳之。
《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琅邪王卿及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故有《魯論》,有《齊論》。
魯共王時,嘗欲以孔子宅為宮,壞,得《古文論語》。
《齊論》有《問王》、《知道》,多於《魯論》二篇;《古論》亦無此二篇,分《堯曰》下章‘子張問’以為一篇,有兩《子張》,凡二十一篇,篇次不與《齊》、《魯》論同。
”〔(《新論》雲:“文異者四百馀字。
”)《論語集解序》〕 △《齊論》多後人附會 按:同一《論語》也而有《齊》、《魯》之異,有多寡之殊,則《論語》一書固有後人之所續入,非盡聖門之原本也。
《齊論》既多《問王》、《知道》二篇,而二十篇中章句複多於《魯論》,則《齊論》之中後人所附會者尤多,又非《魯論》之可此矣。
“初,禹為師,以上難數對己問經,為《論語章句》獻之。
始,魯扶卿及夏侯勝、王陽、蕭望之、韋玄成皆說《論語》,篇第或異。
禹先事王陽,後從庸生,采獲所安,最後出而尊貴。
諸儒為之語曰:‘欲為《論》,念張文。
’由是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
”(《漢書張禹傳》) “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齊說》,善者從之,号曰《張侯論》為世所貴;包氏、周氏《章句》出焉。
《古論》,唯博士孔安國為之訓解,而世不傳。
”(《論語集解序》) “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煩惑,除去《齊論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為定,号《張侯論》。
當世重之,周氏、包氏為之章句。
”(《隋書經籍志》) △東漢所行為張禹更定之《論語》 按:《漢書》稱“篇第或異”、又稱張禹“采獲所安”,則禹固嘗更定《論語》篇章:其篇目雖定從《魯論》,其文實兼采於《齊論》,非漢初龔奮所傳《魯論》之舊本也。
言“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集解》、《隋書》亦謂“《張侯論》,包、周為之章句”,則是東漢之所行者乃禹所更定之《論語》,非古之《論語》矣。
△張禹更定《論語》之謬 按:禹學識淺陋,豈足以知聖人,但當謹守師傳,不敢增減,或不至大謬耳。
乃擅更定《論語》,必有不當存而存,不當采而采者。
況禹附會王氏以保富貴,卒成王莽篡弑之禍,《公山》、《佛》兩章安知非其有意采之以入《魯論》為己解嘲地乎? “漢末,大司農鄭玄就《魯論》篇章考之《齊》、《古》,為之注。
近故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前世傳授師說雖有異同,不為訓解;中間為之訓解,至於今多矣,所見不同,互有得失。
今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有不安者頗為改易,名曰《論語集解》。
”(《論語集解序》) “漢末,鄭玄以《張侯論》為本,參考《齊論》、《古論》而為之注。
魏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吏部尚書何晏又為《集解》。
是後諸儒多為之注,《齊論》遂亡,《古論》先無師說。
梁、陳之時,唯鄭玄、何晏立於國學,而鄭氏甚微。
周、齊,鄭學獨立。
至隋,何、鄭并行,鄭氏盛於人間。
”(《隋書經籍志》) △鄭玄所注《論語》即張禹更定本 按此文,則康成所注之《魯論》即張禹所定之《魯論》,其中固雜有《齊論》,非漢初之《魯論》矣。
故今《論語》稱為《魯論》,而或以《季氏》一篇為《齊論》。
然則《論語》一書中未必無一二篇之可疑,一篇中未必無一二章之可疑者也。
學者當統全書而熟玩之,以求聖人之意,其有一二章之不類者,不得以此疑聖人,或曲為聖人解也。
△王充、鄭玄之謬 按:當東漢之世,去古未遠,《齊》、《古》尚存,猶可考證。
王充既知公山、佛之往之為非義,即當别其同異,考其年世,辨其真僞而去取之,若趙岐之删《孟子外篇》者然,豈非聖門功臣;乃反據此以讓聖人之失,何其謬也!至於康成,負一代之重望,乃於《論語》參考《齊》、《古》為之注,而於篇章無所區别,緻使後人無可考證,亦何其疏闊也! △聖言不可謬遵 按:聖人之言,天下後世所當共遵也。
然必真為聖人之言則可,非為聖人之言而亦當遵也。
述少年時,嘗在府應歲試,忽有人持先君書至,寄物二事,且命述與其人換卷。
述念先君平日一言一動無不合乎義者,不應忽有此舉,意甚疑之,遂不從命。
試畢,歸而請之,果他人所僞為也。
故能言於平日,則不至見欺於一時。
竊謂學者之於聖人亦當如是。
故今備考《論語》源流載之,使人知世所傳之《魯論》在漢時不無異同更改,是以聖谟洋洋之中間有一二章之可疑者,學者不可不别而觀之也。
△自述研究《論語》經曆 餘五六歲時,始授《論語》,知誦之耳,不求其義也。
近二十,始究心書理,於《公山》、《佛》兩章頗疑其事不經,然未敢自信也。
逾四十後,考孔子事迹先後,始知其年世不符,必後人所僞撰,然猶未識其所以入《論語》之由也。
六十馀歲,因酌定《洙泗馀錄》,始取《論語》源流而細考之,乃知在秦、漢時傳《齊》、《魯》論者不無有所增入,而為張禹采而合之,始決然有以自信而無疑。
故錄其詳,附載於此。
然世之學者惟知玩講章,作舉業,未嘗有人究其義理,考其首尾,辨其源流者,無怪乎其見而大駭,終不以餘言為然也! ○附孔檢讨《大戴記補注序錄》 《家語》者,先儒馬昭之徒以為王肅增加。
肅橫诋鄭君,自為《聖證論》,其說不見經據,皆借證於《家語》。
大抵抄撮《二記》,采集諸子,而古文奧解悉潤色之,使易通俗讀;唯《問郊》、《五帝》之等傳記所無者,斯與肅說若合符券。
其為依,不言已明。
《公冠篇》述孝昭冠辭,雲“陛下”者,謂昭帝也;“文、武”者,謂漢文帝、武帝也。
而肅竊其文,遂并列為成王冠頌。
是尚不能尋章摘句。
舉此一隅,謬陋彌顯。
況以禮是鄭學,無取妄滋異端,故於《家語》殊文别讀獨置而弗論也。
餘昔會試時,曾與檢讨相識,年甚少也。
數十年不相見,不意其學刻苦如是。
《考信錄》既成後,始見此書,因其論《家語》與餘所見同,附錄其文於此。
(颉剛案:此篇原載書首,今為改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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