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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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下 “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既伐于祟,作邑于豐。

    ”(《詩大雅》) “王公伊濯,維豐之垣。

    四方攸同,王後維翰。

    ”(同上) △作豐當在“三分有二”之前 按虞、芮質成,諸侯固有歸周者矣,是以《伐崇章》雲“同爾兄弟”。

    然崇以大國當周東出之沖,其勢固不能多也。

    伐崇之後曰“四方以無拂”,作豐之後曰“四方攸同”,則化之所被者廣矣。

    三分有二,固當在此後也。

     “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

    ”(《書無逸》) 【備覽】“西伯行於野,見枯骨,命吏瘗之。

    吏曰:‘此無主矣。

    ’西伯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

    有一國者,一國之主。

    吾即其主!’以棺衾而葬之。

    天下聞之,曰:‘西伯之澤及枯骨,況於人乎!’”(《呂氏春秋》) △《二南》非文王時詩 自毛、鄭以來,說詩者皆以《二南》為文王時詩;於是《漢廣》、《汝墳》、《В梅》、《小星》、《江有汜》、《野有死》諸篇皆訓以為文王德化所被,風俗之美。

    餘反覆玩之,殊不其然。

    何者?盛世之音有貞無慝;“女”而“遊”,“士”而“誘”,求偶而不能以少待,其不可以為訓明甚。

    即“宵征”之歎“命”,“不與”之知“悔”,與至治之時讓德施惠,敬事懷恩,上下交孚景象,何啻千裡之隔!雖說者曲為稱美,終不免於瑕瑜互見。

    謂其猶有先王之遺風,可也;遂以此為文王之化,亦淺之乎論文王矣!至於《汝墳》一篇,明明東遷時詩:“王室如毀”即指宗周之隕,“父母孔迩”即謂其邑大夫之來,詞意顯然。

    若以文王與纣之事當之,則纣之暴原不行於畿外,而詩人亦不必代為之憂;汝之距豐千數百裡,亦無緣謂之“孔迩”也。

    且二十五篇中,文王與凡商、周間人未嘗一見;所見者二人,“召伯”“平王”,皆在武王以後。

    孔子曰:“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

    ”然則其馀特不見其名,無可考耳;其必皆在成、康以後無疑矣。

    乃後之說者於《甘棠》、《何彼矣》二篇必委曲遷就以求合於《傳》說;即有一二有識之士斷然以此二篇為武王以後詩,而其餘仍以為文王時詩。

    甚矣,先入之言之中於人心者深也!今概不敢采。

    說并見上篇《宜家條》下。

     【存疑】“文王以民力為台為沼,而民歡樂之,謂其台曰靈台,謂其沼曰靈沼。

    ”(《孟子》) △靈台非文王所立 《詩鄭箋》雲:“文王受命而作邑于豐,立靈台。

    ”餘按:《靈台》一詩前詠“靈台”,後詠“辟雍”,首尾相聯,似詠一王之事者。

    然而後篇稱“鎬京辟雍”:武王始遷於鎬,故先儒皆以辟雍為始於武王。

    苟辟雍自武王始,則靈台亦非文王事矣。

    《大明》、《有聲》二篇兼詠文、武之功,皆有明文以分别之,此乃文體應爾;必無詠武王之事而雜入於文王事中者。

    且《大雅》中凡稱前王者皆舉其谥,其稱今王者乃無谥:此雲“王在靈囿”,文王未嘗稱王,則非文王明矣。

    蓋孟子引詩,斷章取義者多。

    “憂心悄悄”,《衛風》也,而以為孔子。

    “肆不殄厥愠”,大王也,而以為文王。

    “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僖公也,而以為周公。

    然則此詩亦未必果文王之事,孟子但欲勸梁王之與民同樂,故不暇辨其時世耳。

    況《孟子》一書乃其門人所記,苟非大義所關,亦不保無語言之小誤。

    故列之於存疑。

    說并見後《成康篇》中《下武條》下。

     △靈台非觀象之所 《詩鄭箋》雲:“天子有靈台者,所以觀象,察氣之妖詳也。

    ”《春秋傳》雲:“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雲物,為備故也。

    ”餘按:靈台果為占天而建,則詩人亦當有一語及之,何為但稱魚鳥觀遊之樂?且二章雲“王在靈囿”,三章雲“王在靈沼”(《毛詩》舊本五章,章四句,朱子始改前兩章各六句。

    今玩文義及韻,當從古本為正),豈囿與沼亦為察妖詳之具乎?若囿與沼止為觀遊而設,則亦不必因察妖祥而後建靈台矣。

    考靈台之占天不見於他經傳;《春秋傳》雖有“登觀台以望”之文,然特因南至在朔,故因視朔而遂登之,非以此為常禮,亦非因書雲物而後建此台也。

    蓋緣孟子之對梁王以靈台為文王之事,文王非盤于遊田者,故注《詩》者以“觀象”為言。

    後世相沿,因建靈台為占天之所。

    其實靈台未必果文王所建,不必曲為之說也。

     【附論】“孟子曰:‘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

    ’”(《孟子》)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論語泰伯篇》) △“三分有二”不當以九州配合 朱子《論語集注》雲:“天下歸文王者六州,雍、梁、荊、豫、徐、揚也;惟青、兖、冀尚屬纣耳。

    ”餘按:三分有二,但大略言之,以見周盛商微,無庸服事殷耳,下必取九州而縷分之也。

    《詩》曰:“虞、芮質厥成。

    ”虞、芮在冀州境;成王世始踐奄,奄在徐州境:是西北固不止於雍、豫,而東南猶未逮夫徐、揚也,即所馀一分亦不盡屬纣。

    商政既衰,諸侯多叛,叛商者自叛商,歸周者自歸周;不得以宋、金之畫疆而守例商、周也。

     “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纣。

    ”(《左傳》襄公四年) △“帥殷叛國” 按:此文與《論語舜有臣章》意同。

    所謂“叛國”,即三分有二之國也。

    然則此在三分有二之後明矣。

    故次之於此。

     △辯囚裡及賜弓矢之說 《史記殷本紀》雲:“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

    九侯有女,入之纣;不淫,纣怒殺之,而醢九侯。

    鄂侯争之強,辨之疾,并脯鄂侯。

    西伯聞之竊歎;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裡。

    西伯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馬以獻纣,纣乃赦西伯。

    西伯獻洛西之地以請除炮烙之刑,纣許之。

    賜弓矢斧钺,使得征伐,為西伯。

    ”《周本紀》雲:“崇侯虎谮西伯於殷纣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向之,将不利於帝!’纣乃囚西伯於裡。

    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纣。

    纣大悅,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钺,使得征伐。

    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纣去炮烙之刑,纣許之。

    ”由是後之儒者皆謂文王親立於纣之朝,北面為臣。

    餘獨以為不然。

    君臣之義,千古之大防也,文王既立纣之朝矣,諸侯叛纣而歸文王,文王當拒其歸而讨其叛,安得俨然而受之!文王生死懸於纣手,纣親見其三分有二,其勢将移商祚,而漠然不複問,此在庸弱之主猶或不能,況纣之猜忌暴虐者哉!古者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

    文王果受纣命而為西伯,伐密伐崇,滅之可也,人臣之義不得自私其地,皆當歸諸天子,安得據之而遷都焉!晉四卿滅範中行氏而分其地,當是時,晉之公室已卑,出公猶欲讨之;纣果能制文王之死命,安有聽其坐大而不問者乎!《書》曰:“予違汝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纣脯醢其大臣,文王身為殷相,則當谏;若知纣不可谏,則當去;不言不去而竊歎之,可乎!楚欲戮叔孫豹,樂王鲋求貨於叔孫而為之請,弗與。

    晉之執叔孫也,申豐以貨如晉,叔孫曰“見我”,見而不使出。

    叔孫父子,賢大夫耳,猶不欲以貨免,豈文王而反以貨免,且以貨得高位乎!文王之事,《詩》、《書》言之詳矣,與國若虞、芮,仇